产品订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09054阅读:9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产品订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根据来自多个销售店的产品供给请求,从生产厂家向多个销售店供给产品的产品订货装置。
背景技术
用传统的这种产品订货装置,一般是按照来自销售店的订货顺序,从生产厂家向销售店供应产品。这样的产品订货装置,以按订货顺序供给产品这一点,保持销售店之间的公平性,并且由于订货越快越能在销售店早日拥有和销售,可以提高销售店的销售欲望,其结果是,具有随之而提高销售业绩的优点。
但是,利用这样传统的产品订货装置,由于只是单纯地按订货顺序供给产品,容易产生为了确保产品的所谓预订货,向一部分销售店偏向产品供给,并因产品的生产能力而有时延迟对另外的销售店的交货期。特别是,在产品是汽车的新车型销售时,为了能对应初期接受订货的早期增产,在销售前开始接受订货的一方、销售店侧,因为是新车,所以按照预计接受订货确保尽可能多台数的意愿而订货,容易在订货的接受初期集中大量的订货。
在这种状况下,若按订货顺序向销售店进行汽车分配,则在供货早的销售店,早期分配到了包含很多预计部分的台数汽车,而另一方面,则会产生所说的向订货迟的其他销售店分配汽车大幅度延迟、与实际销售状况背离的调配车辆偏差。其结果是,销售后,在一部分销售店长期残留没有决定销售对象的库存,而在另外的销售店,产生不仅全部已经决定了销售对象,而且使交货期长期化的状况,从而导致作为全体销售店的实际销售及登记台数不能增长的弊病。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了解决这样问题,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不妨碍销售店的销售意愿,且既能避免向一部分销售店偏向供给产品,又能适当地限制来自各销售店的订货,并以此作为销售店整体可以实现使交货期均衡及缩短的产品订货装置。
为了达到该目的,本发明的产品订货装置,根据来自多个销售店的产品供货请求的订货,按照其订货顺序,从生产厂家向多个销售店供给产品;其具有按销售店预先设定规定期间的产品预定销售数量的预定销售数量设定机构、根据所设定的预定销售数量及规定的系数、按销售店设定订货数量上限值的上限值设定机构、从多个销售店对生产厂家预定产品的订货机构、根据订货机构的订货、按销售店计算规定期间内的累计订货数量的累计订货数量计算机构、和将所计算的累计订货数量与上限值进行比较来限制订货超过来自销售店的上限值的订货数量限制机构。
利用该产品订货装置,按照来自多个销售店的订货顺序,从生产厂家向销售店供给产品。另外,根据本发明的产品订货装置,按销售店预先设定规定期间的产品预定销售数量,并且根据该预定的销售数量与规定的系数,设定订货数量的上限值。另外,根据来自各销售店对生产厂家的订货,按销售店计算规定期间的累计订货数量。然后,由订货数量限制机构,与该累计订货数量比较上述上限值,并限制来自销售店的超过上限值的订货。
如上所述,由于利用本发明的产品订货装置,在生产厂家不是无条件地接受来自销售店的订货,而限制超过上限值部分的订货,所以能避免向一部分销售店供货的偏差,其结果是,作为销售店整体,能实现特别是新产品或旺销产品等需要量大的产品交货期均衡化及缩短交货期。另外,由于上限值是以各销售店设定的预售数量作为参数而设定的,所以不违背销售店的销售意愿,并且由于将规定的系数作为参数,所以即可以反映销售成绩,也可以对订货进行了适当的限制。并且,由于将这样设定的上限量与来自销售店的累计订货数量进行比较,所以即可以反映销售店的实际销售情况,也可以适当且可变地进行订货限制。
在本发明之1的产品订货装置中,优选上限值设定机构,将上限值设定为规定期间内的、比该规定期间短的第2规定期间的上限值,累计订货数量计算机构,计算第2规定期间内的累计订货数量,订货数量限制机构,限制超过第2规定期间的上限值的产品订货。
根据该结构,由于以比设定了销售预定数量的规定期间短的第2规定期间为基准,并进行了上限值设定及订货的限制,所以即使在实际销售量高于预定时或相反的情况下,也能可变地与此对应,并能进行适合于实际销售情况的产品供应。
在本发明之1的产品订货装置中,优选还具有储存有关产品种类信息的产品信息储存机构,规定的系数,按被储存的产品种类而设定。
产品受欢迎或需求的程度,因其种类而异,来自销售店的订货容易集中在受欢迎产品。根据本发明,由于按产品种类而设定了用于设定上限值的规定系数,所以例如对集中订货的受欢迎或新型产品,可以利用规定系数设为较小的值,严格设定限制上的限值,能根据产品种类仔细且适当地进行订货的限制。
在本发明之1的产品订货装置中,优选还具有根据生产厂家的产品生产能力来设定单位期间能供给产品的数量的可供给数量设定机构,被设定的可供给数量越大,则规定的系数被设定的数值越大。
可向销售店供给产品的数量,因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而异,生产能力越高,对应于来自销售店的订货的能力越高。因此,根据本发明,对应于生产能力的产品可供给数量越大,则可以将规定系数设为越大的值,缓和由上限值的限制,以此可以根据产品的生产能力适当地进行订货的限制。
在本发明之1的产品订货装置,还具有根据生产厂家的产品生产能力来设定单位期间的产品可供给数量的可供给数量设定机构、根据由订货数量限制机构所限制订货的订货数量,计算累计限制订货数量的累计限制订货数量计算机构、和根据可供给数量及累计限制订货数量来计算交货期的交货期计算机构,交货期越长,则规定系数被设定的值越小。
此时的交货期,根据对应于在生产厂家的品生产能力的产品可供给数量、与被限制订货的累计限制订货数量的相对关系而定,交货期越长,则表现为来自销售店的订货竞争是越激烈的状况。因此,根据本发明,交货期越长,将规定系数设定得越小,能严格设定限制上的限值,以此适当地避免向一部分销售店产品供应的集中·偏差。
在本发明1的产品订货装置中,优选订货机构,具有输入是否决定了产品销售去向的输入机构,累计订货数量计算机构,根据只累计没有决定销售去向的订货数量,来计算累计订货数量。
用该结构,在区别销售去向决定了的有顾客部分及销售去向未决定的无顾客部分的状态下进行订货,并只将无顾客部分的订货数量作为对象,计算与上限值比较的累计订货数量,有顾客部分的订货数量,不包含于累计订货数量中。即,从订货的限制对象将销售去向全部决定了的有顾客部分除外,并优先供给产品,另一方面只对无顾客部分的所谓予订货加以限制,因此可以根据有无顾客的优先程度而适当地进行产品供给。
在本发明之1的产品订货装置中,优选订货机构,具有取消订货的取消订货机构,累计订货数量计算机构,根据从订货数量减去由取消订货机构取消订货的取消数量,来计算累计订货数量。
用该构成,当遇到订货的取消时,由于累计订货数量是作为从订货数量减去取消订货数量而计算的值,并与上限值比较,所以能可变地对应订货的取消订货,同时适当地进行订货限制。
在本发明之1的产品订货装置中,优选上限值设定机构,具有储存设定的上限值的第1存储机构,订货数量限制机构,具有第2存储机构、将储存于第1存储机构的上限值、按规定的更新期间输入到第2存储机构以进行更新的更新机构、和对储存于第2存储机构的上限值与累计订货数量进行比较的比较机构。
根据该构成,用上限值设定机构设定的上限值,被储存于其第1存储机构,并且在订货数量限制机构的第2存储机构中,按规定的更新期间更新,并与累计订货数量比较。这样,当用上限值设定机构设定上限值时,在订货数量限制机构中,没有立即更新该上限值,而是按更新期间更新。因此,利用适当地设定该更新期间,可以在订货数量限制机构上避免同时发生上限值的更新处理、累计订货数量的输入处理或与上限值的比较处理。其结果是,即使在来自销售店的订货非常多时,也能不影响上限值的更新处理,并能顺利地进行在订货数量限制机构中的输入处理或比较处理。
本发明的上述及其他的目的、特征及优点,将参照附图进行以下详细说明,以进一步表明。


图1是表示应用本发明的产品订货装置构成的方块图。
图2是表示图1产品订货装置另一部分构成的方块图。
图3是表示限制对象表格实例图。
图4是表示按周限制的基本表格的3个实例图。
图5是对应于供货台数的比例设定例的实例图。
图6是对应于交货期的比例设定例的实例图。
图7是将按日基本设定共同用于按周限制的基本设定的基本表格实例图。
图8是以(a)单月计划(b)多月计划为基准的限制台数表格的实例图。
图9是根据本部的限制台数的调整例的实例图。
图10是根据地区管理部的限制台数的调整例的实例图。
图11是表示订货限制处理的流程图。
图12是表示订货消化状况表格的实例图。
图13是表示对限制台数的取消订货的反映方法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以下,参照

本发明的实施例。图1是应用本发明的汽车产品订货装置的整体结构图。在该产品订货装置(以下,简单称为“系统”)1中,事务所被分为以一般客户为对象进行销售的多个销售店、以大客户(汽车出租公司或汽车教练场等)为对象进行销售的法人营业部(以下,将销售店及法人营业部合起来适当地称为”销售公司”)、管理管辖内多个销售店的地区管理部、管理地区管理部和销售店以及法人营业部的、作为生产厂家的本部、和管理系统整体的系统管理部,且事务所之间联机。
本系统1,在本部的对象门户类别设定部2中,进行对象门户类别设定,以作为限制来自销售公司产品订货(以下,称为“订货”)的限制基本设定,并将其结果,储存在系统管理部的限制对象表格(TBL)3中。图3是其一个实例,设定项目,是车型、门户类别、限制No.、及来自销售公司的订货受理期间(自××日~到××日)。此时,作为限制的对象,选择的是来自销售公司订货所竞争及预想的全部车型,特别是新车或畅销车型等。
另外,所谓门户类别,是表示反映了生产制约的产品种类的指标,不局限于示例所示的2WD或4WD的区分,也可以利用将2门或4门的区分等分成任意类别,以便能在同一车型内设定多个门户类别。对于被设定的各门户类别,可对用于管理限制的限制No.编号。这样,不仅按车型而且根据门户类别设定限制的对象,以此能决定限制并仔细适当地实行。另外,对于例如残疾人用的、需求量低而且没有销售公司订货竞争可能性的门户类别,被从限制对象除外,也可以不对限制No.编号。
另外,在本部,根据上述的对象门户类别设定,用按周基本设定部4进行限制的按周基本设定,并且根据需要,用按日基本设定部5进行按日的基本设定。其结果,被储存于系统管理部的周基本表格6中。图4是按周划分基本表格的3个实例,在如该图所示的表示特定的1周期期间(自××日~到××日)的每周日历上,设定了计划期间(自××月~到××月)及比例P(规定的系数)。
按每个限制No.,例如以星期四~星期三作为划分,并用夜间批量作成作为基础的周历。作为设定了比例P的基准,可以使用计划期间的单月计划(第1例),也可以使用多月计划(第2例)。另外,比例P,如第3例所示,可以被指定为1~9999%范围,在该例中,被设定在销售系列1~3(销售渠道)的每个系列中,对于法人营业部则分开设定。另外,比例P的设定,也可以不按系列而按销售店设定。
比例P,销售公司针对计划期间而预先设定,其表示该周内的从销售公司的订货数上限值与所登记的预定销售台数(预定销售数量)之比。例如,在第1例中,属于系列1的销售店A,作为5月的预定销售台数登记为100台,则适用对于系列1的10%,以此将该周的来自销售店A的订货数量上限值限制在100台×10%=10台。另外,对于上述的计划期间的预定销售台数,被储存在按各销售公司的销售公司计划表格7中。
另外,该比例P,根据储存于供给台数表格8中的供给台数PN(可供给数量)、及被储存于交货期表格9中的交货期DL,按限制No.设定。供给台数PN,是根据生产厂家的产品生产能力而设定的,表示在单位期间能供给的台数。图5是对应于该供给台数PN设定比例P的实例,供给台数PN越大,则比例P的数值被设定得越大。根据这样的设定,产品的生产能力越大,则越能缓解限制,所以能根据生产能力适当地进行限制。
另外,交货期DL,是根据上述供给台数PN、后述的限制结构、被限制的订货的累计限制订货数计算出的结果,其表示交货期DL越长,来自销售店的订货竞争越激烈的状况。图6是对应于该交货期DL的比例P设定实例,交货期DL越长,则比例P的值被设定的越小。根据这样的比例P设定,由于交货期DL越长、即订货的竞争越激烈,限制越严格,所以能适当地避免向一部分销售店集中·偏向供给产品。
图7出示的是将按日基本设定共同用于按周限制的基本设定的基本表格的实例。在该基本表格中,是与图4的第1例相同的按周的基本设定,并且对1周中的特定两日(5月9日(星期四)及11日(星期六)),应用按日的基本设定。根据该例,例如对于属于销售系列2的销售店,应用分别在5月9日及11日按日的比例10%,并且按周的比例20%,适用于剩余5天的订货数之和。根据这样的设定,将例如相当于新车的出售日等预计订货集中的特定日按日设定,可以暂时地缓和限制,并能弹性地进行向销售店的产品供应。并且,在该图的例中,按日的比例P被设定为按周比例P以下,但按日基本设定的并用,是根据上述宗旨的设定,所以也可以将按日的比例P设定为比按周比例大的值。
另外,根据来自本部的汽车台数分配指示部10的指示,用限制表格15内的计算处理部(未图示)进行限制台数LN的自动计算。该计算,按每个销售公司且按对象门户类别,计算作为以周·日基本设定所设定的对象周(及对象日)的订货数上限值(视为生产厂家接受订货的订货数量的上限值)的限制台数LN。具体的是,如上所述地根据被设定对象门户类别、比例P、计划期间的预定销售台数、及储存于销售公司网点数表格11上的销售公司数据,自动地计算限制台数LN。所计算的限制台数LN,被储存于限制台数表格12中。
另外,被储存于限制台数表格12中的限制台数LN,按每个规定更新期间、例如作为一周最终日的星期三,被夜间批量处理(JOB)送到第1及第2限制订货管理台数表格15、20,并被更新。如后所述,在第1限制订货管理台数表格15中,利用白天的联机作业从销售公司随时输入订货数据,并进行其计数处理或限制处理。因此,互相分别设置了限制台数表格12及第1限制订货管理台数表格15,并且以上述的时刻进行从前者12向后者15的限制台数LN的更新,以此在后者15中不同时发生限制台数LN的更新处理、及输入并计数订货数据和限制处理。其结果是,即使在来自销售公司的订货数据量非常多时,也能不影响限制台数LN更新处理,顺利地进行第1限制订货管理台数表格15的处理。
图8是该限制台数表格的实例。该图(a)是作为比例P的设定基准使用计划期间的单月计划的按周设定的实例,在该例中,对于销售公司A~C的比例P,以计划期间(6月)为基准,都被设定为50%。对此,由于销售公司A的该计划期间的预定销售台数为30台,所以销售公司A该周的限制台数LN被计算为30台×50%=15台。以下同样地,由于销售公司B、C的预定销售台数分别为11台、1台,所以得出计算值为11台×50%=5.5台、1台×50%=0.5台,将小数点以下四舍五入,则作为销售公司B、C的限制销售台数分别为6台、1台。
另外,该图(b)是作为比例P的设定基准使用计划期间的多个月计划的实例,此时,将以计划期间(6月~8月)为基准设定的比例P(=20%),乘以计划期间的预定销售台数之和,以此自动计算销售公司A~C的该周的限制台数LN。另外,虽未图示,但在按日设定限制时,使用按日设定用比例P,并与上述同样地计算限制台数LN。
如以上所述,能对对于自动计算的限制台数LN(以下,在本项中称为“自动分配台数”)进行台数调整。在该台数调整中,是由本部的按地区台数调整部12及按销售公司台数调整部13的调整、及地区管理部的按销售公司台数调整部14的调整。以所有的销售公司为对象,进行由本部的调整,如图9所示,可以不限制台数而自由地调整向各销售公司的自动分配台数。其调整后的台数数据,被送往该地区管理部的按销售公司台数调整部14。
对此,由地区管理部进行的调整,只以管辖销售店为对象,如图10所示,在管辖销售店之间增减自动分配台数(或由本部的调整后台数),并进行不超过向该地区管辖销售店的自动分配台数的总和(在该例中为23台)的调整。在进行了以上的调整后,其调整后的台数被决定为最终的限制台数LN(上限值),该数据被送往限制台数表格12中。
来自销售店及法人营业部的产品订货及其取消订货,分别利用订货输入部16及订货取消部17,由白天联机作业而进行。并且,在该订货及取消订货时,一并输入该产品的销售去向是否决定了顾客。当进行了订货输入时,该订货数据被送往第1限制订货管理台数表格15中,由其计算处理部(未图示)实行订货限制处理。该处理,如上所述,是根据被设定的限制台数LN与实际订货数的比较结果,而允许订货或限制订货。
以下,参照图11说明该订货限制处理。在该处理中,首先在步骤1(图示为”S1”,下同)中,判断其订货是否不是本部而是对其他法人的订货(例如是来自其他地区管理部的调配车辆)。当该答复是“是”时,由于其订货与从本部的产品供应无关,所以只进行订货No.的编号(步骤2)并结束本程序。
当上述步骤1的答复是“是”且是对本部的订货时,则判断被订货的产品是否是限制对象(步骤3)。当该答复是“是”且被订货的产品是被编制了限制No.的限制对象时,则判断该订货是否有顾客(步骤4)。当该答复是“否”且该订货是没有决定销售去向的无顾客订货(预计订货)时,则对至此被计数的与该限制No.有关的产品订货计数CN(在生产厂家被确认了接受订货的累计订货数量)是否全部达到该限制台数LN进行判断(步骤5)。
当该答复是“否”且订货计数CN没有达到限制台数LN时(CN<LN),其订货作为应该被许可而在订货计数CN上加1,并在计数以后(步骤6),在该订货上编上订货编号(步骤7)。当订货No.被编号且该产品的生产结束了时,对于该订货No.进行库存专项处理(步骤8),或当确定了该产品的生产计划时,对订货No.进行计划专项处理(步骤9)以后,结束本程序。
另一方面,当上述步骤5的答复为“是”且订货计数CN达到限制台数LN时(CN=LN),则在步骤10中,拒绝该订货(进入订货NG)。根据以上处理,按限制No.、即对象门户类别,限制超过限制台数LN的订货。并且,统计这样被拒绝订货的限制订货数,作为累计限制订货数,并送往交货期表格9中。
另一方面,当上述步骤4的答复是“是”且该订货是销售去向决定了有顾客的订货时,跳过上述步骤5及6,进入上述步骤7以下,进行订货No.编号及其专项处理。即,在订货有顾客时,从限制对象将其除去,并且也从订货计数CN的计数中除去。根据这样处理,优先供应销售去向已经决定了的有顾客订货部分的产品,另一方面,拖后无顾客的预计订货部分的产品供应,所以能根据有无顾客的优先度恰当地进行产品供应。
来自销售公司的订货输入部16的订货数据,被送往订货数据库(DB)19。并且,当用销售公司的订货取消部17进行取消订货时,该取消订货数据也被送到订货数据库19。这些订货数据及取消数据,在一天的联机作业结束后,利用夜间批量处理,累计计算当天的订货数及取消订货数,并将其送到第2限制订货管理台数表格20中。
图12是被储存于该第2限制订货管理台数表格20中的订货消化状况表格。该表格,是按销售公司及按门户类别,该周的限制台数LN、订货及取消订货状况或能订货数等的一览表。在例如销售公司B的实例中,限制台数LN为80,到该时刻为止的总订货数为50(有顾客30,无顾客20)。如上所述,由于有顾客被从订货计数CN的计数中减去(只统计无顾客部分),所以此时订货计数CN为总订货数-有顾客订货数=50-30=20。另外,到该时刻的取消订货数为10(有顾客0,无顾客10),无顾客部分的取消订货数被反映为可能订货数。因此,可能订货数为限制台数LN-订货计数CN+无顾客部分取消订货数=80-20+10=70。
对此,在销售公司A的例中,取消只是有顾客部分,关于有顾客部分,由于本来就没有被订货计数,所以该取消数在可订货数上没有反映。因此,此时的可订货数,为LN-CN=80-60=20。以上内容的订货消化状况表格,可以从第2限制订货管理台数表格20取出并显示在各事务所按销售公司分类消化状况照会部21中,在各事务所,可以看见该显示,以了解该时刻的可订货数等内容。此时,也可以根据事务所而改变显示内容,例如,对于本部显示所有销售公司的数据,对地区管理部显示所管辖销售店的数据,对销售店及法人营业部只显示该事务所的数据。
图13是对限制台数LN的订货及取消订货的反映方法示意图。如上所述,来自销售公司的订货数据及取消数据,被白天的联机作业输入,并随时被送到订货数据库19,在一天的联机作业结束以后,利用夜间批量处理,合计为当天的订货数及取消数,并送往第2限制订货管理台数表格20。以此,可以将前一天的取消部分反映在第二天的限制台数LN中。另外,在该例中,由于星期日是夜间批量处理不开动日,所以星期天的取消部分与星期一部分合并,在星期一的夜间处理并反映在星期二。另外,作为每周最后一天的星期三的取消部分,不反映于下一周。
另外,在该星期三的夜间批量处理时,在第2限制订货管理台数表格20中,下一周(N+1周)用的限制台数LNn+1,被移位、更新为本周(N周)用限制台数LNn,与此同时,从限制台数LN表格12向第2限制订货管理台数表格20输送邻近2周期间部分的限制台数LN数据。并且,在上述的实施例中,分别个别地说明了第1及第2限制订货管理台数表格15、20,但也可以在一个表格上构成两者。
(生产上的可利用性)如上所述,本发明的产品订货装置,可以不妨碍销售店的销售意图,并避免对一部分销售店的偏向供给产品,且能适当地限制来自各销售店的订货,因此,作为销售店整体可以实现交货期的均衡化及缩短交货期。因此,本发明的产品订货装置,除了实施例所述的汽车领域以外,也可以适用于所有产业的产品的订货。
权利要求
1.一种产品订货装置,根据来自多个销售店的产品供货请求的订货,按照其订货顺序,从生产厂家向所述多个销售店供给产品,其特征在于,具有按所述销售店预先设定规定期间的产品预定销售数量的预定销售数量设定机构、根据该所设定的预定销售数量及规定的系数,按所述销售店设定所述规定期间的订货数量上限值的上限值设定机构、从所述多个销售店对生产厂家预定产品的订货机构、根据该订货机构的订货,按所述销售店计算所述规定期间内的累计订货数量的累计订货数量计算机构、和将该所计算的累计订货数量与所述上限值进行比较,限制订货超过来自该销售店的所述上限值的订货数量限制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订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限值设定机构,将所述上限值设定为所述规定期间内的、比该规定期间短的第2规定期间的上限值,所述累计订货数量计算机构,计算所述第2规定期间内的累计订货数量,所述订货数量限制机构,限制超过所述第2规定期间的所述上限值的产品订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订货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有储存有关产品种类信息的产品信息储存机构,所述规定的系数,按所述被储存的产品种类而设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订货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有根据生产厂家的产品生产能力来设定单位期间能供给产品的数量的可供给数量设定机构,所述被设定的可供给数量越大,则所述规定的系数被设定的数值越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订货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有根据生产厂家的产品生产能力来设定单位期间的产品可供给数量的可供给数量设定机构、根据由所述订货数量限制机构所限制订货的订货数量,计算累计限制订货数量的累计限制订货数量计算机构、和根据所述可供给数量及所述累计限制订货数量来计算交货期的交货期计算机构,所述交货期越长,则所述规定系数被设定的值越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订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订货机构,具有输入是否决定了产品销售去向的输入机构,所述累计订货数量计算机构,根据只累计没有决定销售去向的订货数量,来计算所述累计订货数量。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订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订货机构,具有取消订货的取消订货机构,所述累计订货数量计算机构,根据从所述订货数量减去由所述取消订货机构取消订货的取消数量,来计算所述累计订货数量。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订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限值设定机构,具有储存所述设定的上限值的第1存储机构,所述订货数量限制机构,具有第2存储机构、将储存于所述第1存储机构的所述上限值、按规定的更新期间输入到所述第2存储机构以进行更新的更新机构、和对储存于所述第2存储机构的上限值与所述累计订货数量进行比较的比较机构。
全文摘要
一种产品订货装置,按照来自多个销售店的产品订货顺序,从生产厂家向多个销售店供给产品,其具有按销售店设定规定期间的产品预定销售数量的预定销售数量设定机构(7)、根据设定的预定销售数量及规定的系数P按销售店设定上限值的上限值(LN)上限值设定机构(12)、从各销售店对生产厂家预定产品的订货机构(16)、按销售店计算规定期间的累计订货数量(CN)的累计订货数量计算机构(15)、比较累计订货数量(CN)与上限值(LN)并限制订货超过来自该销售店上限值(LN)的订货数量限制机构(15)。
文档编号G06Q30/02GK1653467SQ0381123
公开日2005年8月10日 申请日期2003年5月23日 优先权日2002年5月23日
发明者每熊优彰, 渡边广章 申请人: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