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的方法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576557阅读:34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的方法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的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行政审批是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的合称,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 由行政机关来审核行政相对人行为是否符合条件的行为。目前,对于需要经过行政审批的 事项,行政相对人需要到行政服务大厅或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行政审批人员应 该根据规定的条件和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作出批复。但在审批过程中,因 行政审批事项分散在不同的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的期限也各不相同,而且也不可能派 专人跟踪每一件事项的行政审批过程,因而行政审批人员是否按照规定条件处理行政相对 人的申请、收费是否符合规定、批复期限是否符合规定等,依靠传统的方法无法对行政审批 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监察。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的方法及系统,对 行政审批的过程进行监察。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的方法,包括
A、从各审批终端采集数据,将采集的数据收集到监察数据中心;
B、将采集的数据按照预定规则进行匹配和运算;
C、根据匹配和运算结果得出各审批事项的审批状态和监察结果;
D、根据监察结果生成相应的预警纠错通知。 所述步骤A中从各审批终端采集的数据包括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五个顺
序环节的数据环节,在步骤C之后转向步骤A,采集下一环节的数据。 当步骤C中所述的审批状态为异常结束时,结束循环步骤A和B。 所述步骤B进一步包括以下步骤 Bl、启动规则引擎; B2、规则引擎从监察数据中心接收数据; B3、根据数据环节和数据来源从数据库中加载对应的规则; B4、将数据按照对应的规则进行匹配和运算。 所述步骤B4包括以下步骤将从某一环节采集的数据分别与该环节的对应的监
察规则比较,如果比较结果是采集的数据都符合对应的监察规则,则将运算结果表示为合
格标识,如果比较结果有一个或一个以上采集的数据不符合对应的监察规则,则将运算结
果表示为不合格标识; 所述步骤C包括以下步骤 Cl、统计各审批终端的运算结果是不合格标识的次数;
C2、根据统计的次数生成相应等级的监察结果;
所述步骤D包括以下步骤 Dl、根据监察结果的等级生成对应的预警纠错通知; D2、查找与该监察结果对应的审批终端,将预警纠错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给与该 审批终端对应的手机终端。 本发明还同时提供一种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包括数据获取模块,用于从各审
批终端采集数据;监察数据中心,用于收集采集的数据;规则引擎模块,用于将采集的数据
按照预定规则进行匹配和运算;统计模块,用于根据匹配和运算结果得出各审批事项的审
批状态和监察结果;预警纠错模块,用于根据监察结果生成相应的预警纠错通知。 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运用显示出强大的监督效力,解决了传统监察方式难以
监督到位的问题,将以往的软性约束转变为刚性约束,具有明显的成效。


图1为本发明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种实施例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请参考图l,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包括数据获取模块、监察数据中心、规则引 擎模块、统计模块和预警纠错模块。数据获取模块用于从各审批终端采集数据,例如分别从 审批终端1、审批终端2、审批终端3中采集数据;监察数据中心用于收集采集的数据;规则 引擎模块用于将采集的数据按照预定规则进行匹配和运算;统计模块用于根据匹配和运算 结果得出各审批事项的审批状态和监察结果;预警纠错模块用于根据监察结果生成相应的 预警纠错通知。 其中,所述规则引擎模块用于启动规则引擎,使规则引擎从监察数据中心接收数 据,根据数据环节和数据来源从数据库中加载对应的规则,并将数据按照对应的规则进行 以下匹配和运算将从某一环节采集的数据分别与该环节的对应的监察规则比较,如果比 较结果是采集的数据都符合对应的监察规则,则将运算结果表示为合格标识,如果比较结 果有一个或一个以上采集的数据不符合对应的监察规则,则将运算结果表示为不合格标 识。 在一种具体实例中,所述统计模块用于统计各审批终端的运算结果是不合格标识 的次数,根据统计的次数生成相应等级的监察结果;所述预警纠错模块用于根据监察结果 的等级生成对应的预警纠错通知,然后查找与该监察结果对应的审批终端,将预警纠错通 知以短信方式发送给与该审批终端对应的手机终端。 所述数据获取模块可以包括前置机,前置机用于布置在各审批终端,所述前置机 通过数据采集接口从各审批终端的业务系统获取数据,并将数据写入前置机,所述前置机 的数据交换平台将所述数据传输到监察数据中心的数据交换平台,最终传输到监察数据中 心。 基于以上系统,对每件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的方法如图2所示,包括以 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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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21,从各审批终端采集数据,将采集的数据收集到监察数据中心,然后执行步
骤22。从各审批终端采集的数据包括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五个环节的数据,按照审
批事项的处理的流程,首先采集的数据是受理环节的数据,然后顺次是承办、审核、批准和
办结环节的数据。在一种实施例中,数据采集的方法是预先在各审批终端布置前置机,由
前置机通过数据采集接口从各审批终端的业务系统获取数据,并将数据写入前置机,前置
机的数据交换平台将所述数据传输到监察数据中心的数据交换平台,最终传输到监察数据
中心。采用前置机进行数据采集,可将监察数据中心和各审批终端系统进行隔离,既起到了
数据缓存作用,又保护了两端数据的安全。 步骤22,启动规则引擎,然后执行步骤23。 步骤23,规则引擎从监察数据中心接收数据,然后执行步骤24。 步骤24,根据数据环节和数据来源从数据库中加载对应的监察规则,数据来源不
同,监察规则可能不同。例如数据A来源于国土局,数据B来源于卫生局,因国土局和卫生
局负责的审批事项不同,因此评价审批数据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也不同。加载监察规则时,
除了考虑数据来源,还要考虑数据环节。数据环节分为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五种环
节的数据,不同环节的数据,评价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也不同,监察的内容也不同。例如,
对于受理环节,其监察规则可以包括 1、时限规则,即规定处理完审批事项的期限。时限规则用于评价受理环节的数据
是否符合时限的要求,在时限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完的事项为符合时限要求,如果处理完事
项的时间超出了规定期限,则为不符合时限要求。时限规则还可以具体包括单业务办理时
限、补交告知时限和特别程序时限(例如有招标、拍卖程序的可延长审批时限)等。 2、操作逻辑规则,即规定处理审批事项的操作流程,包括条件和先后操作的先后
顺序,对于该规则,需要判断受理环节的数据是否符合操作流程。 3、收费规则,即规定审批事项的收费事宜,对于该规则,需要判断受理环节的数据 是否符合收费规定,可能出现多收或少收。 步骤25,从数据库中加载对应的规则后将数据与对应规则进行匹配和运算,本步 骤中,将从某一环节采集的数据分别与该环节的对应的监察规则比较,如果比较结果是采 集的数据都符合对应的监察规则,则将运算结果表示为合格标识,如果比较结果有一个或 一个以上采集的数据不符合对应的监察规则,则将运算结果表示为不合格标识。例如,对于 受理环节的数据,该步骤中,将受理环节的数据和分别与该环节的对应的监察规则进行比 较,如果比较结果是采集的数据都符合对应的监察规则,则将运算结果表示为合格标识,如 果比较结果有一个或一个以上采集的数据不符合对应的监察规则,则将运算结果表示为不 合格标识。例如,采集的数据不符合收费规则,出现错收费用,则该受理环节的运算结果设 为不合格标识。 步骤26,根据匹配和运算结果得出各审批事项的审批状态和监察结果。统计各审 批终端的运算结果是不合格标识的次数,根据统计的次数生成相应等级的监察结果。可以 排定审批绩效名次。根据匹配和运算结果还可得出各审批事项的审批状态,供监察人员随 时查看某个审批事项的现状。 步骤27,根据监察结果发出相应的预警纠错通知。本步骤中,根据监察结果的等级 生成对应的预警纠错通知,监察结果的等级不同,生成的预警纠错通知内容也不同。系统可自动查找与该监察结果对应的审批终端,将预警纠错通知发送给该审批终端,例如将预警 纠错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给与该审批终端对应的手机终端。 步骤28,判断该件审批事项的五个环节的数据是否已经都采集完毕,如果已经采 集完毕,则结束该审批事项的数据采集。如果该审批事项的五个环节的数据还没有采集完 毕,则判断审批状态是否是异常结束,异常结束是指审批事项还没有走完审批流程,但在某 个环节被拒绝,没有再继续审批下去。如果审批状态是异常结束,则采用优先原则,执行步 骤29,结束该审批事项的数据采集。否则应转向步骤21,继续采集该审批事项的下一个环 节的数据。 根据本发明的系统可具有如下功能 1 、实时监控。 一是在市监察局建立电子监察平台,与各职能部门的审批业务系统 直接联网对接,事项一经录入系统,监察机关即同步获取审批情况,并对审批事项的受理、 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五个重点环节进行实时监督。对申请人、审批事项、审批责任人以 及办事时限、办事条件、审批到了哪个环节等情况清清楚楚。二是在行政服务大厅及其他部 门的办事窗口安装摄像录音设备,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进行远程视频监控。 从而真正实现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过程"看得见、管得住"的目标。 2、预警纠错。对不按规定时限和条件办理审批事项的违规审批行为,系统将自动 发出"预警"或"黄牌"、"红牌"警告,并短信通知审批责任人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同时对相 关人员实行"黄牌"办班、"红牌"问责制度。对出现不予许可、不予受理和发生补交告知等 情况的,实施重点监察。 3、绩效测评。对各部门各岗位当月的审批效能,系统将自动进行测评打分,下月初 在电子监察网站公布测评结果和排名,并可通过短信和书面通知告知各审批部门领导和审 批责任人。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监察机关将及时提醒有关部门予以改进。从而形成监察 机关、审批机关和社会公众相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 4、信息服务。可在电子监察网站上提供查询法律法规、审批事项、审批进度、审批 结果以及表格下载、网上咨询、投诉反馈等服务,方便申请人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员使用,并 可为市领导决策发挥参谋作用。 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效果主要表现在 1、强化了硬性约束,遏制了腐败现象。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使审批成为技术性程序, 使权力控制成为技术性规制,基本实现了审批的去权力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可减少甚至 消除利用审批权"吃拿卡要"、谋取好处的弊端。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试运行后,行政审批 投诉由原来的占信访举报量的50%下降到不到2%。 2、增强服务理念、提高办事效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促使公务员树立"审批就是服 务"的理念,淡化了权利意识,改进了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前, 行政审批超时限的问题比较普遍,全市行政审批业务提前办结率不到3%,行政审批电子监 察系统试运行后已经提高到99%以上。 3、推动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可实现对全部审批业务 各个环节一 目了然,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审批信息网上公开,发现和纠正了各单位许可事权 委托不规范、部门协调不到位、收费不符合规定、审批规定互相冲突、政务公开不到位等方 面的问题,解决了群众关心的一些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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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每项审批事项的实施实行"四级工作责任制", 即单位分管领导负总责、相关业务处室领导具体负责、处(科)长现场负责、窗口工作人员 对经手的具体审批业务负责。要求各部门制定具体严格的工作流程、服务指南、公开公示制 度、岗位责任制和监督措施,提高了服务质量。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发明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发
明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 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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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
一种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A、从各审批终端采集数据,将采集的数据收集到监察数据中心;B、将采集的数据按照预定规则进行匹配和运算;C、根据匹配和运算结果得出各审批事项的审批状态和监察结果;D、根据监察结果生成相应的预警纠错通知。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A中从各审批终端采集的数据包括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五个顺序环节的数据,在步骤C之后转向步骤A,采集下一环节的数据。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B包括以下步骤Bl、启动规则引擎;B2、规则引擎从监察数据中心接收数据;B3、根据数据环节和数据来源从数据库中加载对应的监察规则; B4、将数据按照对应的监察规则进行匹配和运算。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B4包括以下步骤将从某一环节采集的数据分别与该环节的对应的监察规则比较,如果比较结果是采集的数据都符合对应 的监察规则,则将运算结果表示为合格标识,如果比较结果有一个或一个以上采集的数据不符合对应的监察规则,则将运算结果表示为不合格标识; 所述步骤C包括以下步骤Cl、统计各审批终端的运算结果是不合格标识的次数; C2、根据统计的次数生成相应等级的监察结果; 所述步骤D包括以下步骤Dl、根据监察结果的等级生成对应的预警纠错通知;D2、查找与该监察结果对应的审批终端,将预警纠错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给与该审批终端对应的手机终端。
5.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步骤C中所述的审批状态为异常结束时, 结束循环步骤A和B。
6. 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A包括以下步骤Al、预先布置在各审批终端的前置机通过数据采集接口从各审批终端的业务系统获取数据,并将数据写入前置机;A2、前置机的数据交换平台将所述数据传输到监察数据中心的数据交换平台,最终传 输到监察数据中心。
7. —种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数据获取模块,用于从各审批终端采集数据; 监察数据中心,用于收集采集的数据;规则引擎模块,用于将采集的数据按照预定规则进行匹配和运算;统计模块,用于根据匹配和运算结果得出各审批事项的审批状态和监察结果;预警纠错模块,用于根据监察结果生成相应的预警纠错通知。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从各审批终端采集的数据包括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五个顺序环节的数据。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规则引擎模块用于启动规则引擎,使规 则引擎从监察数据中心接收数据,根据数据环节和数据来源从数据库中加载对应的规则,并将数据按照对应的规则进行以下匹配和运算将从某一环节采集的数据分别与该环节的 对应的监察规则比较,如果比较结果是采集的数据都符合对应的监察规则,则将运算结果 表示为合格标识,如果比较结果有一个或一个以上采集的数据不符合对应的监察规则,则 将运算结果表示为不合格标识,所述统计模块用于统计各审批终端的运算结果是不合格标 识的次数,根据统计的次数生成相应等级的监察结果;所述预警纠错模块用于根据监察结 果的等级生成对应的预警纠错通知,然后查找与该监察结果对应的审批终端,将预警纠错 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给与该审批终端对应的手机终端。
10. 如权利要求7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获取模块包括 前置机,用于布置在各审批终端,所述前置机通过数据采集接口从各审批终端的业务系统获取数据,并将数据写入前置机,所述前置机的数据交换平台将所述数据传输到监察 数据中心的数据交换平台,最终传输到监察数据中心。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的方法及系统,包括A、从各审批终端采集数据,将采集的数据收集到监察数据中心;B、将采集的数据按照预定规则进行匹配和运算;C、根据匹配和运算结果得出各审批事项的审批状态和监察结果;D、根据监察结果生成相应的预警纠错通知。本发明具有强大的监督效力,解决了传统监察方式难以监督到位的问题,将以往的软性约束转变为刚性约束,具有明显的成效。
文档编号G06Q50/00GK101706889SQ20091010973
公开日2010年5月12日 申请日期2009年11月17日 优先权日2009年11月17日
发明者彭新平, 杨洪, 蒲飞燕, 郭汉滨, 黄伟坚 申请人:深圳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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