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防伪系统及双通道实现商品防伪的方法

文档序号:6383230阅读:20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商品防伪系统及双通道实现商品防伪的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移动通信领域的鉴权认证技术,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商品防伪系统及双通道实现商品防伪的方法。
背景技术
对于名优畅销商品(如烟、酒)等由其量大利丰,市场上大量充斥着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真假难辨。目前商品FRID防伪系统,一方面由于其仅能用授权专用的读卡器刷卡验真,消费者不能用自己的移动通信刷卡鉴伪,经销商就可以用假网站欺骗消费者,消费者也不知道该商品是否已售出,也防止不了店商与客户采购员相互勾结贩假;另一方面由于该方法的RFID通道及芯片本身保密度有限,尽管芯片有读取密码及全球唯一的编码,但仍不能有效地防范RFID芯片被盗刷复制,该系统更多地是一个RFID溯源的信息查询平台。目前的RFID鉴伪系统所提供的防伪技术规程及完整的过程监控,只能对该真品验出其确为真品,而对于“浑水摸鱼”的标签复制假品却鉴别不了,不能将假伪产品挡在市场以外,该类RFID防伪技术更适于出售真品的专店专柜,但对于数量众多的大众消费场所(如酒巴、中小型餐馆等),由于其条件所限,由于用户不能用自身的移动通信刷读验真,消费者也不可能都到专用读卡器处刷卡,这既烦琐也不可靠,而该类消费场所却是假冒伪品的重灾区,因此该系统的实用性、通用性或针对性不强,对假货泛滥的店外市场却无能为力,大大限制了业务的应用范围,削减了业务的防伪功效。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出一种商品防伪系统及双通道实现商品防伪的方法,本方法不仅防止系统内部售假、防堵外围假货入市,而且消费者还能知晓商品是否出售和出售时间/地点及商品的真伪结论,实现商品可靠的真伪鉴别。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所述商品标识码位于商品上,其提供对应商品的唯一性标识;所述用户服务器位于商品的生产厂商处,存储有厂商生产的各商品的商品标识码;其还接受经销商的注册信息,在经销商售卖商品需要刷读商品标识码时,用户服务器以此注册信息对经销商的上传权限进行鉴权;所述经销商刷读终端由经销商持有,其至少包括验货模块和销售模块,所述验货模块用于在经销商进行验货收货时刷读商品标识码并连同经销商的注册信息一并上传至接入服务器,接入服务器与用户服务器交互信息后向其返回的查验结果,一方面作为其验货收货的凭证,另一方面也作为其有权销售该批商品标识码对应的商品的依据;所述销售模块用于在售卖商品时,刷读商品标识码并连同经销商的注册信息一并上传至接入服务器,接入服务器与用户服务器交互信息后向其返回鉴伪认证结果;所述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由消费者持有,其包括消费者鉴伪模块,所述消费者鉴伪模块用于读取商品上的商品标识码并上传至接入服务器,接收接入服务器返回的鉴伪结果;所述接入服务器收到经销商刷读终端上传信息后,首先甄别该通信请求是验货模块发出还是销售模块发出,如果为验货模块发出的请求,则接入服务器与该经销商注册所在的用户服务器通信后,由用户服务器对该经销商的上传权限进行鉴权,在鉴权通过后,接入服务器再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查验,并向经销商刷读终端返回查验结果,在查验无误后将该商品标识码与该经销商在接入服务器上进行关联,由此形成该经销商对应该批标识码商品的销售权,并将该对应关系发往用户服务器,同时接入服务器对该次标识码的上传事件作验货收货记录;如果是销售模块发出的请求,则接入服务器与该经销商注册的所在用户服务器通信后,由用户服务器对该经销商的上传权限进行鉴权,在鉴权通过后,接入服务器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鉴伪认证,向经销商刷读终端返回鉴伪认证的结果;所述接入服务器在对经销商刷读终端里的销售模块上传的商品标识码进行鉴伪认证通过后,还要判断本次认证是否为针对该商品标识码的第一次鉴伪认证,如果是,则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该商品标识码对应商品的销售信息,同时对本次销售事件进行记录;如果不为第一次鉴伪认证,则接入服务器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该商品标识码第一次鉴伪认证时的对应商品的销售信息;所述接入服务器还用于接收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的鉴伪请求,对其上传的商品标识码进行鉴伪,如果鉴伪通过,则向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发送包含该商品标识码对应商品的出售时间、地址、鉴伪查询次数及鉴伪结论的鉴伪信息;如果鉴伪未通过,则向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发送鉴伪未通过的提示信息。进一步,所述接入服务器在对经销商刷读终端里的销售模块上传的商品标识码进行认证之前,还判断该商品标识码是否属于该经销商的销售权中对应的商品编码集范围,如果是,才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认证;如果不是,则记录该事件并通知用户服务器。进一步,所述商品标识码为RFID芯片或条形码或N维码或可视数码;所述经销商刷读终端为移动通信终端或为固定终端,或者为由多个无线收发器与固定终端通过无线加密而组成的刷读子终端。进一步,所述经销商的注册信息包括该经销商的店名、代码、店商密码、经销商刷读终端号码及接入服务器发送的随机接入码;所述接入服务器对本次销售事件进行记录以及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的销售信息的内容均包括该经销商的店名、代码、销售时间/地点、商品标识码。双通道实现商品防伪的方法,所述商品为实体经销店所售商品,该方法应用于包括接入服务器、用户服务器、经销商刷读终端、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商品标识码的商品防伪系统,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当消费者从实体经销店购买商品时,经销商利用自己的刷读终端先刷读该商品的商品标识码,将所述商品标识码与经销商注册信息一起发送给接入服务器;若在经销商刷读商品标识码前消费者用其移动通信终端刷读商品标识码进行鉴伪,则其只能获得商品的溯源信息;b.接入服务器依据上传的商品标识码编号属性在其数据库内查找该实体经销店注册所在的用户服务器,并与之交互,验证经销商注册信息,如果验证通过,则判断该商品标识码是否属于该实体经销店的编码集范围,如果是,则进入步骤C,如果不属于该实体经销店的编码集范围,则接入服务器记录该事件并通知用户服务器,结束流程;如果对经销商注册信息验证未通过,则结束流程;c.接入服务器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认证,如果认证通过,则继续判断本次认证是否为针对经销商刷读终端提交该商品标识码的第一次认证,如果为第一次认证,则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该商品标识码对应商品的销售信息,同时对本次销售事件进行记录,标明商品何时何地已售出,进入步骤d ;如果不为第一次认证,则仅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该商品标识码第一次认证时的对应商品的销售信息,进入步骤d ;如果认证未通过,则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商品标识码认证未通过的信息,同时记录该事件并通知用户服务器,结束流程;d.该实体经销店根据接入服务器下发的商品销售信息打印小票并附于商品上,如果消费者需要对该商品进行鉴伪查询,则进入步骤e,否则结束流程;e.消费者采用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读取商品标识码并上传至接入服务器,由接入服务器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鉴伪,如果鉴伪通过,则向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发送鉴伪信息,进入步骤f,所述鉴伪信息包括该商品标识码对应商品的出售时间、地点、鉴伪查询次数及鉴伪结论;如果鉴伪未通过,则向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发送鉴伪未通过的信息,同时记录该事件并通知用户服务器,结束流程;f.消费者可根据鉴伪信息与小票上的信息综合判断该商品标识码对应的商品是否为真品如果鉴伪信息中包含的鉴伪查询次数为I次,则消费者将移动通信终端收到的鉴伪信息与小票的信息比对,如果符合,则该商品为真品;如果鉴伪信息中包含的鉴伪查询次数为I次以上,且第一次鉴伪查询系消费者本人或同伴所为,则在确认鉴伪信息与小票上的信息相符合后,则该商品为真品;否则该商品为假品。进一步,所述经销商注册信息包括该经销商的店名、代码、店商密码、经销商刷读终端号码及接入服务器发送的随机接入码。进一步,步骤c中所述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该商品标识码对应商品的销售信息及对本次销售事件进行记录的内容均包括该实体经销店的店名、代码、销售时间/地点、商品标识码。进一步,若商品售出时经销商有不刷读商品标识码的行为,则消费者可以将商品发票上的店商信息及商品标识码一同上传到接入服务器,接入服务器将此信息转发用户服务器,以此规范经销商的销售刷读标识码流程。此外,本发明还提出了另外一种双通道实现商品防伪的方法,所述商品为网络虚拟店所售商品,该方法应用于接入服务器、用户服务器、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商品标识码的商品防伪系统,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当消费者从网络虚拟店购买商品提交交易请求时,与该网络虚拟店链接的用户服务器判断本次交易是否为针对该商品的商品标识码的第一次交易,如果是,对这一销售事件信息进行记录,并将此销售事件通知接入服务器,进入步骤b ;否则,用户服务器取消本次交易,结束流程;b.当消费者在网页上选择需鉴伪时,用户服务器向该网络虚拟店的页面给出该商品的商品标识码,同时用户服务器等待消费者对该商品的鉴伪响应;如果消费者不需要进行鉴伪,则直接继续本次交易流程;
c.消费者利用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读取该商品标识码后,上传给接入服务器;d.接入服务器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认证,如果认证通过,则向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返回针对该商品的销售事件信息,进入步骤e,如果认证未通过,则提示用户该商品为假,进入步骤f ;e.若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收到接入服务器下发的鉴伪信息与本次网购交易情景相符,则该商品为真品,否则,该商品为假品;f.用户服务器判断是否在一定时间内收到用户的鉴伪响应,如果收到,且该鉴伪响应为肯定性结论的响应,则继续本次交易流程;如果一定时间内未收到或者虽然收到鉴伪响应但该鉴伪响应为否定性结论的响应,则取消本次交易,结束流程。进一步,步骤a中所述销售事件信息包括商品标识码、销售时间、鉴伪查询次数及鉴伪结论和店商相关信息。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以在商品售卖时,经销商刷读终端上传商品标识码进行认证为时间/地点参照点,只要认证通过,接入服务器就记录此次销售事件,且只对第一次销售事件进行记录,从而消费者在进行鉴伪时,可将实际消费场景与销售事件进行比对,对商品进行鉴伪;消费者可以依据此时间参照点随时随地用自己的移动通信终端刷读商品标识码进行鉴伪,而不需要去专用读卡器处刷卡,非常方便;采用本发明的方案既可以防止销售系统内部交叉售假,又能防止假货入市,且通用性、实用性极强,既能适用于授权的专卖店,又能适用于非专卖的消费场所。


图I为本发明的商品防伪系统实施例的网络构架图;图2为本发明的商品防伪方法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图3为本发明的商品防伪方法另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本发明中的商品防伪系统包括接入服务器、用户服务器、经销商刷读终端、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商品标识码几个组成部分;参见图1,为其中一种实施例的网络构架图,经销商刷读终端和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都可以刷读商品标识码,通过通信网络上传至接入服务器,本接入服务器与众多的用户(厂商)服务器相连,同时为实现网上购物时的防伪,各用户服务器也与网上商城相连;下面具体说明各个组成部分的功能及实现所述商品标识码位于商品上,其提供对应商品的唯一性标识;此商品标识码在实现上,可以采用RFID芯片或条形码或N维码或可视编码等,其并不需要采用复杂的算法,也不需要冗长的密码保护,可以仅仅是一串无遮掩的“裸”数字码;所述用户服务器位于商品的各生产厂商处,存储有厂商生产的各商品的商品标识码;其接受经销商的注册信息,如包括经销商品的资质、移动电话、刷读终端编号及店商密码的注册(当然,也可以包括其它信息)在经销商售卖商品刷读商品标识码时,其对经销商的上传权限进行鉴权,这里所述的对经销商的上传权限进行鉴权,实际上就是核对经销商的相关信息与注册的信息是否相符;
所述经销商刷读终端由经销商持有,此经销商刷读终端可以采用固定式终端,也可以采用移动通信的用户手机终端,还可以采用由多个无线收发器与固定式终端组成的无线加密的子刷读终端群,这是因为对于餐馆、酒吧等消费场所来说,具有座席位多点疏的特点,为了方便经销商刷读终端对商品标识码的刷读,采用无线收发器AP可以实现这一目的;这里所述的“经销商刷读终端”至少应包括验货模块和销售模块,所述验货模块用于在经销商进行验货收货时刷读商品标识码,并上传至接入服务器,接入服务器向其返回的查验结果,作为验货的依据;所述销售模块用于在售卖商品时,刷读商品标识码并连同经销商相关信息一并上传至接入服务器,接入服务器向其返回的认证结果;所述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由消费者持有,其包括消费者鉴伪模块,所述消费者鉴伪模块用于读取商品上的商品标识码并上传至接入服务器,接入服务器向其返回的鉴伪结果;所述接入服务器用于接受经销商刷读终端的注册,在接收到经销商刷读终端上传的商品标识码后识别发送该次通信请求的是经销商刷读终端里的验货模块还是销售模块,如果为验货模块,则接入服务器通过与该经销商注册所在的用户服务器通信,由用户服务器对该经销商的上传权限进行鉴权,在鉴权通过后,接入服务器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查验,再向经销商刷读终端返回查验结果,在查验无误后,则将该商品标识码与该经销商的商品销售权关联,由此形成对应于该经销商的商品编码集,由于是验货模块发出请求,因此接入服务器只作验货收货记录而不作销售鉴伪记录;如果识别到发送该商品标识码的为经销商刷读终端里的销售模块,则接入服务器通过与该经销商注册所在的用户服务器通信,由用户服务器对该经销商的上传权限进行鉴权,在鉴权通过后,接入服务器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认证,并向经销商刷读终端返回认证结果;所述接入服务器在对经销商刷读终端里的销售模块上传的商品标识码进行认证通过后,还判断本次认证是否为针对该商品标识码的第一次认证,如果是,则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该商品标识码对应商品的销售信息,同时对本次销售事件进行记录;如果不为第一次认证,则仅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该商品标识码第一次认证时的对应商品的销售信息;所述接入服务器还用于接收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的鉴伪请求,对其上传的商品标识码进行鉴伪,如果鉴伪通过,则向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发送包含该商品标识码对应商品的出售时间、地点、鉴伪查询次数及鉴伪结论等;如果鉴伪未通过,则向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发送鉴伪未通过的信息。所述接入服务器在对经销商刷读终端里的鉴伪刷读模块上传的商品标识码进行认证之前,还判断该商品标识码是否属于该经销商的商品编码集范围,如果是,才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认证;如果不是,则记录该事件并通知用户服务器。特别地,由于不同厂家商品标识码均无统一的编码规划,有同有异,为使本接入服务器能连接不同数据库或厂商服务器,本接入服务器存有自编标识编码及其路由对应表,当然也要求厂商的商品标识码必须灌印对应的本标识编码。为便于理解本发明的精神实质,下面不仅对本发明重点关注的“防伪”流程进行描述,对经销商验货收货流程也稍作阐述各生产厂商均需对其每个商品都附上具有唯一标识作用的商品标识码,然后将所有商品标识码登记到其数据库(用户服务器)中,在经销商批发商品时,采用经销商刷读终端对商品标识码进行刷读(在商品刷读终端里有刷读应用模块,一个为验货模块、另一个为销售模块,此处应采用验货模块进行刷读);刷读的目的有两个其一是对商品进行查验,其二是便于接入服务器进行收货记录并转发到用户服务器;经销商刷读终端将刷读的商品标识码连同经销商相关信息(经销商的店名、代码、店商密码及接入服务器发送的随机接入码等)一并上传至接入服务器,此时,接入服务器通过上传的商品标识码及其路由表链接到该经销商注册所在的用户服务器,并与之交互、通信,由用户服务器对经销商的相关信息进行鉴权以判断该经销商是否有上传商品标识码的权利,当用户服务器对经销商相关信息鉴权无误后,告知接入服务器,接入服务器对该商品的标识码进行查验,即查验用户服务器的数据库中是否有该商品标识码,如果查验无误,则接入服务器对该经销商针对该商品的收货记录,并自然地将该标识码对应的商品与该经销商的销售权进行关联,以此形成对应于该经销商对商品销售的编码集;此后,当经销商销售商品时,则进入如图2中的流程,其包括如下步骤a.经销商刷读终端读取商品标识码当消费者从实体经销店购买商品时,经销商先利用其刷读终端(这里是利用经销商刷读终端里的销售模块)读取该商品的商品标识码,将所述商品标识码与经销商相关信息(包括经销商的店名、代码、密码以及接入服务器发送的随机接入码)一起发送给接入服务器;b.接入服务器依据上传的标识码编码在其数据库内查找该实体经销店注册所在的用户服务器,并与之通信、交互,由用户服务器验证经销商相关信息,如果验证通过,则接入服务器继续判断该商品标识码是否属于该实体经销店的编码集范围,如果是,则进入步骤C,如果不属于该实体经销店的编码集范围,则说明内部窜货销售,接入服务器记录该事件并通知用户服务器,厂商可以根据情况对相关责任商店进行处罚,结束流程;如果对经销商相关信息验证未通过,则说明经销商根本不具备销售该商品的资格,直接结束流程;c.接入服务器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认证,如果认证通过,则继续判断本次认证是否为针对经销商刷读终端提交该商品标识码的第一次认证,如果为第一次认证,则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该商品标识码对应商品的销售信息(包括经销商店名、代码、销售时间、商品标识码等信息),同时对本次销售事件(包括经销商店名/店址、代码、销售时间、商品标识码等信息)进行记录,进入步骤d;如果不为第一次认证,则仅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该商品标识码第一次认证时的对应商品的销售信息,进入步骤d ;如果认证未通过,则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商品标识码认证未通过的信息,同时记录该事件并通知用户服务器,结束流程;本步骤所表达的含义是接入服务器只对第一次通过认证的商品标识码的销售事件进行记录,对于第二次及以后的事件不再记录,即以第一次销售事件中的时间戳为准,作为此后消费者鉴伪的参照,这样可以防止复制商品标识码进行以假乱真的情况,堵住外围的假货进入市场;d.该实体经销店根据接入服务器下发的商品销售信息打印商品小票并附于售出的商品上,如果消费者需要对该商品进行鉴伪查询,则进入步骤e,否则结束流程;e.消费者利用携带的移动通信终端读取商品标识码并上传至接入服务器,由接入服务器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鉴伪,如果鉴伪通过,则向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发送鉴伪信息,进入步骤f,所述鉴伪信息包括该商品标识码对应商品的出售时间、地点、鉴伪查询次数及鉴伪结论;如果鉴伪未通过,则向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发送鉴伪未通过的信息,同时说明该商品为假品,并将该事件(如记录该商品标识码、经销商店名、代码、销售时间等信息)通知用户服务器,结束流程;f.消费者可根据鉴伪信息与小票上的信息综合判断该商品标识码对应的商品是否为真品如果鉴伪信息中包含的鉴伪查询次数为I次,则消费者用其移动通信终端收到的鉴伪信息与小票上的信息比对,如果符合,则该商品为真品;如果鉴伪信息中包含的鉴伪查询次数为I次以上,且第一次鉴伪查询系消费者本人或同伴所为,则在确认鉴伪信息与小票上的信息相符合后,则该商品为真品;如果消费者比对移动通信终端收到的鉴伪信息与小票上的信息不符合、或者第一鉴伪查询不是消费者本人或同伴所为,则确定经销商在售假。上述方案所基于的思想原理是I、商品出售时经销店须先刷读标识码,消费者其后鉴伪才会成功。商品标识一货一码,经销商用移动通信终端验货模块验收货品时,其刷读标识码的对应商品也自然地归属到该店出售,他店不得出售该店编码的商品(除非高级管理修改),且只有通过其上级授权店的审核并在用户服务器上注册才有权上传该批标识码。这样保证了上传标识码的专属性、合规性,也便于因经销商不提供刷读终端或窜售货品而违规的事后倒查。2、用户服务器上存有经销商对应的本批次商品标识码,若经销店提交的标识码通过接入服务器认证,才能启动消费者刷读标识码的鉴伪流程,同时接入服务器向该店铺下发打印商品的相应信息。此时若消费者用携带的通信移动通信终端刷读标识码鉴伪,接入服务器便将鉴伪结果及商品信息下发到其移动通信终端。只有消费者收到的信息与小票信息相符,该商品才为真品,因此多年后用户仍可刷读该标识码并与小票比对鉴伪验真。这样是为了防止经销商以假数据服务器欺骗消费者,消费者需用自己的移动通信终端刷读标识码验真。由于商品标识码的提交权只能由在用户服务器注册的经销店掌握,同时也只有在该经销店售卖商品时采用鉴伪刷读模块提交相应的商品标识码后,本接入服务器才能启动消费者的鉴伪流程,而没有登记的刷读终端没有上传权限,这样既防范了内部交叉售假,又有效地防堵了外围假品入市。由于经销商出售商品时已上传了商品标识码,也即在接入服务器上就表示了此商品于何时何地已售,其后消费者的任何鉴伪行为均以此刻为参照点(时间戳或地址点)。本发明的通用性、参与性及实用性极强,既适于授权的专店专柜,也通用于非专卖的消费场所。3、本发明与现有技术不同,系由消费者用自身的终端刷读标识码鉴伪,即经销商的刷读终端刷读标识码并提交后,消费者便可以用自己的移动通信终端随时随地刷读标识码鉴伪。该种方式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既不需输入任何商品的数字代码,也不需动身去专用读卡器处刷卡,同时还知道商品的出售与否。本发明杜绝了经销商利用假冒网站欺骗消费者,防堵了假冒伪品的入市,也便于馈赠礼品及收藏者的日后鉴伪。特别地,本商品的标识编码极为简单,既没有复杂的算法防护也没有冗长的密码外壳,仅仅是一串无掩蔽的“裸”数字,其只表明该数字在用户服务器和接入服务器上的存在,也便于接入服务器鉴伪时的查询以及下发对应的商品信息,因此该标识编码极易被复制,但是本发明的以下特征使得本发明中的商品标识码不惧怕复制⑴商品出售时,只有有上传权的经销商(含用户/厂商服务器)刷读终端提交了正确标识编码后,接入服务器才标记该商品已出售,此举为商品的鉴伪确立了时间或地点标杆,其下发的鉴伪信息也只有与消费者此刻的实际情景相符才为真品;(2)对于非注册商户由于没有标识码的上传权,或若有权商户出售商品时不提供刷读终端,则不论消费者刷读真码还是复码,接入服务器均不启动鉴伪流程,消费者收到接入服务器下发的信息仅是从用户服务器处获得的商品溯源信息;⑶为保障商品售出时刷读商品标识码,一方面,对于如商场、超市类卖场,其收银员按现有销售流程刷读商品标识码的同时,对商品有鉴伪要求的标识码也一并上传到接入服务器;而对于专店专柜或餐馆、酒巴等消费场所,由于座席位多点疏,则可以在大厅及包间处安装无线收发器AP (Accesspoint)或服务员手持AP,并与店馆的刷读终端无线加密连接,因此,用户既可以要求商户刷读标识码,也可以通过AP设备自己刷读标码。另一方面,若经销商借口不提供刷读终端,则消费者可以将购买商品的发票及商品标识码等信息一并发往接入服务器以便厂商核查经销商的违规行为,并以此规范商品出售的操作规程及保障本防伪流程的通畅。4、为防止经销店盗用标识码份额而重复刷读标识码售假,接入服务器只记录经销商刷读终端提交的第一次刷读认证行为。当消费者现场刷读复制码时,由于接入服务器只记录第一次刷读行为,因此下发给消费者的仍是第一次上传标识码的商品信息,显然与消费者此时的出售情景不一致,该商品为假;若购买者现场不刷读标识码,那么日后他人刷读标识码鉴伪时,其收到的信息也能与附于商品的小票进行比对断真伪。特别地,若批发零售商或众多餐馆、酒巴及网店售出商品的小票与接入服务器下发的信息不一致,虽然该经销商可能辩称是其自己在异地专销店进货时刷读编码鉴伪所致,但该商品仍定为假品,因为在专销商处进货时,专销商与其一起用收货终端的验货模块已对货品进行了收货验真或抽检,而本接入服务器对此项事件只作收货验货记录,并不会对此商品作销售的鉴伪记录,因此不会触发消费者类鉴伪流程,所以消费者在该类消费场所刷读商品标识码鉴伪时,其收到的信息应该与实际的消费情景一致,否则该商品为假品。而对消费者而言正好与上相反,可以多人、多次在任何场合刷读标识码以查询商品的信息(即商品的溯源信息),只是在其购买商品时,须用经销商提供的刷读终端向接入服务器上传商品标识码,或网购时由用户服务器自动送传商品标识码到接入服务器,此后消费者才能对商品进行刷读鉴伪。5、对于餐馆、酒巴和网站类的购物消费特点,由于用户通常非面对面购物消费或商品脱离消费者视线,因此经销商可以将被复制了的标识码和小票的假品与真品一起混售,由于其小票被复制,故消费者不能再仅依靠小票鉴伪验真。接入服务器下发用户的商品鉴伪信息不仅仅是商品已售出及售出的时间、地址等关键信息,若接入服务器判定该商品系第一次防鉴伪查询,则接入服务器直接回复用户“该商品为真品,并请与本商品小票比对”;若其系二次以上的查询,则为“您是第N次鉴伪查询,若第一次鉴伪查询的是您或您同伴,则该商品为真,否则为假,并请与本商品小票比对“。因此,即使经销商出售复制标识码及小票的伪品,虽然此时已不能再依赖小票的比对验真鉴伪,但若消费者收到的信息不是第一次鉴伪查询,且第一次又非自己或同伴所为,那么该商品定为假品。6、对于商品的退换机制,若经销商提供的刷读终端已将商品标识码上传,但消费者又不再购买了,由此会造成该标识码对应的商品无法再出售。倘若许可经销店因退换货而删除刷读记录,那么经销店会在实际售出真品后删除刷读记录伺机出售假品。为防堵该漏洞,在本发明中定义用户仍可以换退货,但经销商自己不能删除刷读记录,其可向厂家或上级授权商提交退换申请,经厂家审批后删除记录。以上仅为本发明中的一个实施例,对于目前消费市场来说,消费者除可在实体经销店购买商品外,还能在网络虚拟店(如当前流行的淘宝网等)购买商品,因此,本发明针对在网络虚拟店购买商品时的防伪手段,也提出了一种相应的方法,如图3所示,其包括以下步骤a.当消费者从网络虚拟店购买商品提交交易请求时,与该网络虚拟店链接的用户服务器判断本次交易是否为针对该商品的商品标识码的第一次交易,如果是,对这一销售事件信息(包括商品标识码、销售时间、经销商相关信息等)进行记录,并通知接入服务器,进入步骤b ;如果不是针对该商品标识码的第一次交易,则说明该商品标识码已经被复制,则用户服务器取消本次交易,以堵住外围假货进入市场,结束流程;b.当用户需要进行鉴伪时,用户服务器在该网络虚拟店的页面给出该商品的商品标识码,同时用户服务器等待消费者对该商品的鉴伪响应;对于本步骤来说,在实现方式上可以通过在用户提交交易请求后,在该网络虚拟店的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用户是否需要进行鉴伪的方式来实现,如果用户选择“需要”,则进入步骤C,如果用户选择“不需要”,则直接继续交易流程(如输入支付账号、密码、随机码等);c.消费者通过任意的移动移动通信终端读取该商品标识码后,上传给接入服务器;d.接入服务器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认证,如果认证通过,则向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返回针对该商品的销售事件信息,进入步骤e,如果认证未通过,则提示用户该商品为假品,进入步骤f ;e.消费者核对针对该商品的销售事件信息,如果针对该商品的销售事件信息与本次交易场景相符,则该商品为真品,否则,该商品为假品;举例说明如果用户移动终端收到的针对该商品的销售事件信息中描述了本次交易时间为2012年10月I日PM5 00 :01,由于用户服务器只记录成功交易的鉴伪查询,若本次交易时间与手机终端收到信息的表述时间一致,则可以判定该商品为真品,而如果两者时间不一致,则说明该商品标识码已经被复制,则该商品定为假品。若用户取消该次交易,则用户服务器也取消本次网购商品的销售记录并通知接入服务器。f.用户服务器判断是否在一定时间内收到用户的鉴伪响应,如果收到,且该鉴伪响应为肯定性结论的响应,则继续本次交易流程;如果未收到或者虽然收到鉴伪响应但该鉴伪响应为否定性结论的响应,则取消本次交易,结束流程。在本方案中,其核心思想与在实体经销店购买商品的防伪流程的思想类似,也是以第一次对该商品标识码的认证的时间为参照点,如果消费者进行鉴伪时收到的鉴伪信息中的时间与实际交易情景一致,则说明商品为真,否则就为假。同时也以商品的标识码及店商在厂方服务器上的注册来确定商品的销售权,唯一不同的是实体店是由经销商刷读商品标识码,而网购却是由用户服务器上传商品标识码。因此,本发明对于网络虚拟店销售的商品也有很好的防伪作用。
权利要求
1.商品防伪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接入服务器、用户服务器、经销商刷读终端、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商品标识码; 所述商品标识码位于商品上,其提供对应商品的唯一性标识; 所述用户服务器位于商品的生产厂商处,存储有厂商生产的各商品的商品标识码;其还接受经销商的注册信息,在经销商售卖商品需要刷读商品标识码时,用户服务器以此注册信息对经销商的上传权限进行鉴权; 所述经销商刷读终端由经销商持有,其至少包括验货模块和销售模块,所述验货模块用于在经销商进行验货收货时刷读商品标识码并连同经销商的注册信息一并上传至接入服务器,接入服务器与用户服务器交互信息后向其返回的查验结果,一方面作为其验货收货的凭证,另一方面也作为其有权销售该批商品标识码对应的商品的依据;所述销售模块用于在售卖商品时,刷读商品标识码并连同经销商的注册信息一并上传至接入服务器,接入服务器与用户服务器交互信息后向其返回鉴伪认证结果; 所述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由消费者持有,其包括消费者鉴伪模块,所述消费者鉴伪模块用于读取商品上的商品标识码并上传至接入服务器,接收接入服务器返回的鉴伪结果;所述接入服务器收到经销商刷读终端上传信息后,首先甄别该通信请求是验货模块发出还是销售模块发出,如果为验货模块发出的请求,则接入服务器与该经销商注册所在的用户服务器通信后,由用户服务器对该经销商的上传权限进行鉴权,在鉴权通过后,接入服务器再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查验,并向经销商刷读终端返回查验结果,在查验无误后将该商品标识码与该经销商在接入服务器上进行关联,由此形成该经销商对应该批标识码商品的销售权,并将该对应关系发往用户服务器,同时接入服务器对该次标识码的上传事件作验货收货记录;如果是销售模块发出的请求,则接入服务器与该经销商注册的所在用户服务器通信后,由用户服务器对该经销商的上传权限进行鉴权,在鉴权通过后,接入服务器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鉴伪认证,向经销商刷读终端返回鉴伪认证的结果; 所述接入服务器在对经销商刷读终端里的销售模块上传的商品标识码进行鉴伪认证通过后,还要判断本次认证是否为针对该商品标识码的第一次鉴伪认证,如果是,则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该商品标识码对应商品的销售信息,同时对本次销售事件进行记录;如果不为第一次鉴伪认证,则接入服务器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该商品标识码第一次鉴伪认证时的对应商品的销售信息; 所述接入服务器还用于接收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的鉴伪请求,对其上传的商品标识码进行鉴伪,如果鉴伪通过,则向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发送包含该商品标识码对应商品的出售时间、地址、鉴伪查询次数及鉴伪结论的鉴伪信息;如果鉴伪未通过,则向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发送鉴伪未通过的提示信息。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商品防伪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入服务器在对经销商刷读终端里的销售模块上传的商品标识码进行认证之前,还判断该商品标识码是否属于该经销商的销售权中对应的商品编码集范围,如果是,才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认证;如果不是,则记录该事件并通知用户服务器。
3.如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商品防伪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品标识码为RFID芯片或条形码或N维码或可视数码;所述经销商刷读终端为移动通信终端或为固定终端,或者为由多个无线收发器与固定终端通过无线加密而组成的刷读子终端。
4.如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商品防伪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经销商的注册信息包括该经销商的店名、代码、店商密码、经销商刷读终端号码及接入服务器发送的随机接入码;所述接入服务器对本次销售事件进行记录以及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的销售信息的内容均包括该经销商的店名、代码、销售时间/地点、商品标识码。
5.双通道实现商品防伪的方法,所述商品为实体经销店所售商品,该方法应用于包括接入服务器、用户服务器、经销商刷读终端、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商品标识码的商品防伪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当消费者从实体经销店购买商品时,经销商利用自已的刷读终端先刷读该商品的商品标识码,将所述商品标识码与经销商注册信息一起发送给接入服务器;若在经销商刷读商品标识码前消费者用其移动通信终端刷读商品标识码进行鉴伪,则其只能获得商品的溯源信息; b.接入服务器依据上传的商品标识码编号属性在其数据库内查找该实体经销店注册所在的用户服务器,并与之交互,验证经销商注册信息,如果验证通过,则判断该商品标识码是否属于该实体经销店的编码集范围,如果是,则进入步骤C,如果不属于该实体经销店的编码集范围,则接入服务器记录该事件并通知用户服务器,结束流程;如果对经销商注册信息验证未通过,则结束流程; c.接入服务器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认证,如果认证通过,则继续判断本次认证是否为针对经销商刷读终端提交该商品标识码的第一次认证,如果为第一次认证,则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该商品标识码对应商品的销售信息,同时对本次销售事件进行记录,标明商品何时何地已售出,进入步骤d ;如果不为第一次认证,则仅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该商品标识码第一次认证时的对应商品的销售信息,进入步骤d ;如果认证未通过,则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商品标识码认证未通过的信息,同时记录该事件并通知用户服务器,结束流程; d.该实体经销店根据接入服务器下发的商品销售信息打印小票并附于商品上,如果消费者需要对该商品进行鉴伪查询,则进入步骤e,否则结束流程; e.消费者采用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读取商品标识码并上传至接入服务器,由接入服务器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鉴伪,如果鉴伪通过,则向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发送鉴伪信息,进入步骤f,所述鉴伪信息包括该商品标识码对应商品的出售时间、地点、鉴伪查询次数及鉴伪结论;如果鉴伪未通过,则向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发送鉴伪未通过的信息,同时记录该事件并通知用户服务器,结束流程; f.消费者可根据鉴伪信息与小票上的信息综合判断该商品标识码对应的商品是否为真品如果鉴伪信息中包含的鉴伪查询次数为I次,则消费者将移动通信终端收到的鉴伪信息与小票的信息比对,如果符合,则该商品为真品;如果鉴伪信息中包含的鉴伪查询次数为I次以上,且第一次鉴伪查询系消费者本人或同伴所为,则在确认鉴伪信息与小票上的信息相符合后,则该商品为真品;否则该商品为假品。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双通道实现商品防伪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经销商注册信息包括该经销商的店名、代码、店商密码、经销商刷读终端号码及接入服务器发送的随机接入码。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双通道实现商品防伪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c中所述向经销商刷读终端发送该商品标识码对应商品的销售信息及对本次销售事件进行记录的内容均包括该实体经销店的店名、代码、销售时间/地点、商品标识码。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双通道实现商品防伪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商品售出时经销商有不刷读商品标识码的行为,则消费者可以将商品发票上的店商信息及商品标识码一同上传到接入服务器,接入服务器将此信息转发用户服务器,以此规范经销商的销售刷读标识码流程。
9.双通道实现商品防伪的方法,所述商品为网络虚拟店所售商品,该方法应用于接入服务器、用户服务器、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商品标识码的商品防伪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当消费者从网络虚拟店购买商品提交交易请求时,与该网络虚拟店链接的用户服务器判断本次交易是否为针对该商品的商品标识码的第一次交易,如果是,对这一销售事件信息进行记录,并将此销售事件通知接入服务器,进入步骤b ;否则,用户服务器取消本次交易,结束流程; b.当消费者在网页上选择需鉴伪时,用户服务器向该网络虚拟店的页面给出该商品的商品标识码,同时用户服务器等待消费者对该商品的鉴伪响应;如果消费者不需要进行鉴伪,则直接继续本次交易流程; c.消费者利用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读取该商品标识码后,上传给接入服务器; d.接入服务器对该商品标识码进行认证,如果认证通过,则向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返回针对该商品的销售事件信息,进入步骤e,如果认证未通过,则提示用户该商品为假,进入步骤f ; e.若消费者移动通信终端收到接入服务器下发的鉴伪信息与本次网购交易情景相符,则该商品为真品,否则,该商品为假品; f.用户服务器判断是否在一定时间内收到用户的鉴伪响应,如果收到,且该鉴伪响应为肯定性结论的响应,则继续本次交易流程;如果一定时间内未收到或者虽然收到鉴伪响应但该鉴伪响应为否定性结论的响应,则取消本次交易,结束流程。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双通道实现商品防伪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中所述销售事件信息包括商品标识码、销售时间、鉴伪查询次数及鉴伪结论和店商相关信息。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移动通信领域的鉴权认证技术,其公开了双通道实现商品防伪方法,既能防止系统内部售假,又能防堵外围假货滥市,实现有效防伪。以在商品售卖时,商家刷读终端上传商品标识码进行认证为时间参照点,只要认证通过,接入服务器就记录此次销售事件,且只对第一次销售事件进行记录,从而消费者在进行鉴伪时,可将实际消费场景与销售事件进行比对,对商品进行鉴伪;消费者可以在此时间参照之后的随时随地通过自己的手机终端刷读商品标识码进行鉴伪,非常方便;本发明既可以防止销售系统内部交叉售假,又能防止假货滥市,且通用性、实用性极强,既能适用于授权的专卖店,又能适用于非专卖的消费场所。此外,本发明还公开了相应的商品防伪系统。
文档编号G06Q30/00GK102982463SQ201210515940
公开日2013年3月20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5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5日
发明者熊文俊 申请人:熊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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