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方法及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6492427阅读:181来源:国知局
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方法及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方法,包括:在虚拟资源被发布至交易系统中时为其设定公示期并在第一前端页面中展示所述虚拟资源;若接收到用户投诉请求则获取相应的标的虚拟资源;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符合交易锁定标准则向交易系统发送虚拟资源交易锁定请求;获取标的虚拟资源在交易系统与应用服务器内的记录信息;以及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被判定为非法虚拟资源则相应进行非法虚拟资源的恢复处理。上述方法中,通过对在交易系统中出售的虚拟资源设置公示期,在此公示期内可对相关用户的申诉请求进行处理,可有效的追回被盗、非法物品,减少用户流失,延长游戏寿命。此外,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处理装置。
【专利说明】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方法及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虚拟资源线上交易处理技术,尤其涉及一种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0002]随着各种线上应用如网络游戏的迅速发展,大量游戏玩家投入其中。目前,在各种网络游戏中,玩家之间在游戏世界里的虚拟资源和虚拟货币的交易已经越来越普遍。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平台,在虚拟资源的交易过程中,卖家发布虚拟资源较少受到限制,时常会出现一些卖家将非法取得的虚拟资源,如盗取的虚拟道具在网上进行售卖。在现有的虚拟资源交易系统中,并不能确认这些发布的商品是否为非法商品,因此也就无法直接在交易系统中杜绝这些非法交易。

【发明内容】

[0003]有鉴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方法及装置,其可有效减少交易系统中的非法虚拟资源交易。
[0004]一种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方法,包括:在虚拟资源被发布至交易系统中时为其设定公示期并在第一前端页面中展示所述虚拟资源;若接收到用户投诉请求则获取相应的标的虚拟资源;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符合交易锁定标准则向交易系统发送虚拟资源交易锁定请求;获取标的虚拟资源在交易系统与应用服务器内的记录信息;以及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被判定为非法虚拟资源则相应进行非法虚拟资源的恢复处理。
[0005]一种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装置,包括:公示模块,用于在虚拟资源被发布至交易系统中时为其设定公示期并在第一前端页面中展示所述虚拟资源;投诉请求处理模块,用于若接收到用户投诉请求则获取相应的标的虚拟资源;交易锁定模块,用于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符合交易锁定标准则向交易系统发送虚拟资源交易锁定请求;核查模块,用于获取标的虚拟资源在交易系统与应用服务器内的记录信息;以及第一处理模块,用于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被判定为非法虚拟资源则相应进行非法虚拟资源的恢复处理。
[0006]上述方法及装置中,通过对在交易系统中出售的虚拟资源设置公示期,在此公示期内可对相关用户的申诉请求进行处理,可有效的减少交易系统中的非法虚拟资源交易,追回被盗、非法物品,减少用户流失,延长游戏寿命。
[0007]为让本发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图式,作详细说明如下。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8]图1为在交易系统中发布虚拟资源的流程示意图。
[0009]图2为第一实施例提供的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方法流程图。
[0010]图3为第一实施例提供的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方法中对于投诉请求不同处理情形的示意图。
[0011]图4为第二实施例提供的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处理装置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发明为实现预定发明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后。
[0013]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方法。上述的线上应用例如为线上游戏、虚拟网络空间等。虚拟资源可包括虚拟资源、装备、游戏币等。在虚拟资源的交易过程中,卖家首先通过交易系统将其欲出售的虚拟资源进行发布,发布至交易系统后,买家可以交易系统的前端页面中检索、浏览卖家出售的虚拟资源,并完成购买操作。上述的前端页面例如可为网页或者客户端应用程序的操作界面。
[0014]上述的交易系统例如为虚拟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卖家在交易系统中发布要出售的虚拟资源的具体过程如下:
[0015]参阅图1,交易系统通过前端网页向用户提供登陆界面,卖家可以提供身份凭证例如账号密码或者密钥文件以登陆交易系统,在交易系统通过登陆验证后,卖家可以在前端页面中完成各种虚拟资源相关的操作如将虚拟资源发布在交易系统中。
[0016]上述登陆界面可以由卖家使用的客户端中的浏览器程序或者其他程序加载运行。卖家在前端页面中选择发布虚拟资源,例如点击特定按钮、链接等。相应地,前端页面中的表单或者网址调用请求(发布请求)被发送至交易系统中。
[0017]为了获取卖家拥有的虚拟资源信息,交易系统首先将卖家的用户验证信息发送至应用服务器处进行验证。应用服务器例如是游戏服务器,用户可通过游戏客户端与游戏服务器进行交互以使用游戏服务器提供的线上游戏服务。
[0018]交易系统与应用服务器可以共用账号,即同一账号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也可以登陆应用服务器。采用此种方式时,交易系统直接将卖家在交易系统中的账号及密码发送至应用服务器处进行验证。
[0019]然而,可以理解,实际上并不限于这种方式。例如,卖家在交易系统与应用服务器中分别具有不同的账号。然后卖家可在交易系统中进行绑定操作将交易系统账号与应用服务器中的账号进行绑定。绑定的具体过程可如下:根据预定的协议生成绑定请求,此绑定请求可包括交易系统账号的一些关键数据例如用户名。然后将绑定请求发送至应用服务器并提供回调地址,应用服务器在接收到绑定请求后提供登陆界面,在完成用户登陆验证后绑定成功,并将绑定结果发送至上述的回调地址中,如此,就将卖家的交易系统账号与应用服务器的账号关联起来。
[0020]进一步地,在交易系统中还可不进行绑定,而在每次要出售虚拟资源时,卖家在交易系统的前端页面中输入其在应用服务器中的账号与密码,然后由交易系统将账号密码发送至应用服务器进行验证。
[0021]在应用服务器端验证通过后,可向应用服务器请求卖家所拥有的虚拟资源信息。在具体实现上,应用服务器可以公开相应的应用程序接口(Application ProgrammingInterfaCe,API)提供获取虚拟资源信息的服务。基于线上应用的特性,例如线上游戏的服务器一般会分为多个区,每个区内又会包括多个服务器,每个服务器内可同时具有多个角色。卖家可能会在不同的服务器中均具有一个或多个角色,而待出售的虚拟资源可能属于不同的角色所拥有。要获取卖家拥有的虚拟资源信息时可能会涉及区、服、以及角色的选择。
[0022]因此,上述应用程序接口可包括:角色列表查询接口、角色虚拟资源查询接口、虚拟资源详细查询接口、虚拟资源锁定接口、虚拟资源解锁接口以及虚拟资源移转接口。此夕卜,可以理解,依据具本的需求,还可对上述接口进行扩展。
[0023]如此,交易系统在应用服务器侧用户验证通过后,先通过角色列表查询接口查询角色列表并在前端页面中作展示,在用户选择角色后将角色标识(ID)作为角色虚拟资源查询接口的参数以查询其拥有的虚拟资源列表。
[0024]例如,在获取某个角色的虚拟资源列表后,再通过虚拟资源详细查询接口查询虚拟资源的详细信息。然后将该角色所拥有的所有虚拟资源的详情展示在前端页面中供卖家选择。从而卖家可在前端页面中选择要出售的虚拟资源。卖家的操作结果可以发送至交易系统的服务器中。相应的,交易系统获取到选择的虚拟资源。可以理解,在获取虚拟资源的详情后,交易系统还可将其保存以供后续使用。
[0025]此后,交易系统将卖家选择的虚拟资源发布至交易系统中,例如将虚拟资源的信息保存至交易系统的待出售虚拟资源数据库中。并且交易系统调用应用服务器的虚拟资源锁定接口,即向所述应用服务器发送虚拟资源锁定请求以使所述应用服务器锁定卖家选择出售的虚拟资源。
[0026]应用服务器在接收至锁定请求后,可根据虚拟资源的标识将对应的虚拟资源从卖家角色身上剥离,移入缓存区数据库内,并做相关信息记录。此外,可以理解,锁定虚拟资源并不限于上述的移入暂存区的做法,例如可直接在卖家角角色信息中进行锁定,但此时需要限制卖家角的使用,对于非消耗性虚拟资源不得出售、转移。对于消耗性虚拟资源不得使用等等。
[0027]经过上述步骤后,即可完成待出售虚拟资源在交易系统中的发布。所有卖家发布的待出售虚拟资源均保存于交易系统的数据库中,从而交易系统可提供待出售虚拟资源的检索、浏览功能。
[0028]第一实施例
[0029]参阅图2,其为上述的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方法的第一实施例的示意图。如图2所示,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30]步骤S110,在虚拟资源被发布至交易系统中时为其设定公示期并在第一前端页面中展示所述虚拟资源。
[0031]如上所述,卖家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的前端页面完成虚拟资源在交易系统中的发布,但此时刚刚发布的虚拟资源并不是立即处于可出售状态,而是从开始发布的时刻起计算公示期。公示期例如为12小时、24小时、48小时等等。在此公示期内,交易系统将相关的信息展示在第一前端页面中,但不可交易。例如在第一前端页面中展示待出售的虚拟资源的来源服务器、出售者等等情形。
[0032]步骤S120,若接收到用户投诉请求则获取相应的标的虚拟资源。
[0033]上述的用户投诉请求中可以直接指定所针对的虚拟资源,还可以是仅指定一个查询条件。[0034]例如,在上述的第一前端页面中,针对处于公示期内的待出售虚拟资源提供投诉入口如投诉按钮或链接。在用户点击此投诉按钮或链接后第一前端页面提交直接指定所述虚拟资源的投诉请求。此投诉请求中可直接包括所针对的虚拟资源的ID。在此种情形下,则可直接根据虚拟资源的ID获取标的虚拟资源。
[0035]在另外的实施方式中,用户可以提供查询条件,例如与欲投诉的虚拟资源关联的角色名称。上述的欲投诉的虚拟资源关联的角色名称可包括出售者的角色名称或者曾经拥有所述虚拟资源的角色名称。此时,可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中根据提供的查询条件查询是否具有匹配的虚拟资源。在具体实现上,可由应用服务器公开角色锁定虚拟资源查询接口。若查询结果只有一个虚拟资源则直接获取标的虚拟资源;若查询结果包括多个虚拟资源则还可将查询到的虚拟资源展示在前端页面中供投诉用户选择。此时可以直接根据虚拟资源的ID获取标的虚拟资源。
[0036]步骤S130,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符合交易锁定标准则向交易系统发送虚拟资源交易锁定请求。
[0037]如前所述,在虚拟资源被发布至交易系统中时在应用服务器侧已经处理锁定状态,但可以理解,此处的锁定针对的是卖家不可再继续使用锁定的虚拟资源。而交易锁定是指虚拟资源在交易系统中处于不可交易的状态且中断公示期计时。
[0038]可以理解,当虚拟资源仅通过一个交易系统进行出售时,在交易系统中进行锁定即可防止虚拟资源完成交易。然而,同一虚拟资源还可以被同时发布至多个交易系统中,此时,在一个交易系统中将其设为交易锁定状态,还可能在其他交易系统中完成交易。此时,除了交易系统外,还可向应用服务器发送交易锁定请求。在应用服务器侧,接收到对标的虚拟资源的交易锁定请求后,不再接受除交易解锁请求外的其他请求(如虚拟资源移转请求)。此时,即使虚拟资源被发布至多个交易系统中,在交易锁定后均无法完成交易及虚拟资源所有权的转移。
[0039]而是否符合交易锁定标准则可通过分析交易系统以及应用服务器内所述标的虚拟资源的操作记录后进行判定。例如,查询投诉用户是否曾经拥有标的虚拟资源。如果未曾拥有过标的虚拟资源则投诉用户明显不具有进行申诉的相关权利,此标的虚拟资源不具备交易锁定标准。即使投诉用户曾经拥有标的虚拟资源,但若是以正常的交易进行的流转,则投诉用户同样不具备交易锁定标准。
[0040]此外,是否符合交易锁定标准还可以是由客户服务人员决定,例如客户服务人员可以在具有操作权限的入口处直接提交交易锁定请求,此时直接视为标的虚拟资源符合交易锁定标准。
[0041]步骤S140,获取标的虚拟资源在交易系统与应用服务器内的记录信息。
[0042]上述的记录信息例如可包括在应用服务器侧的生成、交易、及流转记录,以及在交易系统中的发布、交易记录等。
[0043]步骤S150,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被判定为非法虚拟资源则相应进行非法虚拟资源的恢复处理。
[0044]标的虚拟资源是否属于非法虚拟资源可由步骤S140中获取的信息自动分析而决定。而至何种条件视为非法虚拟资源则依赖于判定规则的设定。
[0045]此外,还可以将步骤S140中获取信息展示在第二前端页面中,由客户服务人员进行核查而判定是否属于非法物品。在获取到客户服务人员的确认结果后即可判定标的虚拟资源是否属于非法虚拟资源。
[0046]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被判定为非法虚拟资源则相应进行非法虚拟资源的恢复处理。具体地,首先向应用服务器发送交易解锁请求,然后发送虚拟资源移转请求以使应用服务器将锁定的虚拟资源转至应得的角色中(参阅图3)。
[0047]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被判定为不是非法虚拟资源(为合法虚拟资源)则向交易系统以及应用服务器发送交易解锁请求,允许继续交易并继续计算公示期计时。
[0048]本实施例的方法中,通过对在交易系统中出售的虚拟资源设置公示期,在此公示期内可对相关用户的申诉请求进行处理,可有效减少交易系统中的非法虚拟资源交易,追回被盗、非法物品,减少用户流失,延长游戏寿命。
[0049]第二实施例
[0050]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装置。如图4所示,其包括公示模块210、投诉请求处理模块220、交易锁定模块230、核查模块240、第一处理模块250、以及第二处理模块260。
[0051]公示模块210用于在虚拟资源被发布至交易系统中时为其设定公示期并在第一前端页面中展示所述虚拟资源。
[0052]投诉请求处理模块220用于若接收到用户投诉请求则获取相应的标的虚拟资源。投诉请求处理模块220包括:查询条件获取单元221,用于获取所述用户输入的查询条件;查询单元222,用于在所述应用服务器侧的数据库中根据所述查询条件查询匹配的虚拟资源;以及选择单元223,用于将查询到的匹配的虚拟资源在前端页面中展示并获取选择的标的虚拟资源。
[0053]交易锁定模块230用于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符合交易锁定标准则向交易系统和/或应用服务器发送虚拟资源交易锁定请求。
[0054]核查模块240用于获取标的虚拟资源在交易系统与应用服务器内的记录信息。并可进一步依据获取的信息判定标的虚拟资源是否属于非法虚拟资源。
[0055]第一处理模块250用于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被判定为非法虚拟资源则相应进行非法虚拟资源的恢复处理。第二处理模块260用于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被判定为合法虚拟资源则向所述交易系统发送交易解锁请求以在所述交易系统中解锁标的虚拟资源并恢复所述公示期的计时。
[0056]关于上述的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装置进一步的细节,还可参考图1-3及相关描述。
[0057]本实施例中,通过对在交易系统中出售的虚拟资源设置公示期,在此公示期内可对相关用户的申诉请求进行处理,可有效的追回被盗、非法物品,减少用户流失,延长游戏寿命。
[0058]此外,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内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上述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为非易失性存储器例如光盘、硬盘、或者闪存。上述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用于让计算机或者类似的运算装置完成上述的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方法中的各种操作。
[0059]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发明已以较佳实施例揭示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做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介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方法,包括: 在虚拟资源被发布至交易系统中时为其设定公示期并在第一前端页面中展示所述虚拟资源; 若接收到用户投诉请求则获取相应的标的虚拟资源; 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符合交易锁定标准则向交易系统发送虚拟资源交易锁定请求; 获取标的虚拟资源在交易系统与应用服务器内的记录信息;以及 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被判定为非法虚拟资源则相应进行非法虚拟资源的恢复处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获取相应的标的虚拟资源包括: 获取所述用户输入的查询条件; 在所述应用服务器侧的数据库中根据所述查询条件查询匹配的虚拟资源;以及 将查询到的匹配的虚拟资源在前端页面中展示并获取选定的标的虚拟资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符合交易锁定标准则向所述应用服务器发送虚拟资源交易锁定请求。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法虚拟资源的恢复处理包括:· 将标的虚拟资源从所述应用服务器侧的数据库暂存区中转移至应拥有所述标的虚拟资源的角色数据库中。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被判定为合法虚拟资源则向所述交易系统发送交易解锁请求以在所述交易系统中解锁标的虚拟资源并恢复所述公示期的计时。
6.一种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装置,包括: 公示模块,用于在虚拟资源被发布至交易系统中时为其设定公示期并在第一前端页面中展示所述虚拟资源; 投诉请求处理模块,用于若接收到用户投诉请求则获取相应的标的虚拟资源; 交易锁定模块,用于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符合交易锁定标准则向交易系统发送虚拟资源交易锁定请求; 核查模块,用于获取标的虚拟资源在交易系统与应用服务器内的记录信息;以及第一处理模块,用于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被判定为非法虚拟资源则相应进行非法虚拟资源的恢复处理。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投诉请求处理模块包括: 查询条件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用户输入的查询条件; 查询单元,用于在所述应用服务器侧的数据库中根据所述查询条件查询匹配的虚拟资源;以及 选择单元,用于将查询到的匹配的虚拟资源在前端页面中展示并获取选择的标的虚拟资源。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锁定模块还用于: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符合交易锁定标准则向所述应用服务器发送虚拟资源交易锁定请求。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处理模块用于:将标的虚拟资源从所述应用服务器侧的数据库暂存区中转移至应拥有所述标的虚拟资源的角色数据库中。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线上应用虚拟资源交易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处理模块,用于若所述标的虚拟资源被判定为合法虚拟资源则向所述交易系统发送交易解锁请求以在所述交易系统中解锁标的 虚拟资源并恢复所述公示期的计时。
【文档编号】G06Q30/00GK103854193SQ201210519580
【公开日】2014年6月11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6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6日
【发明者】雷赣, 罗宝胜, 谌亮, 余雁翔, 李江涛, 汪崇儒, 谢锦辉, 白杰, 陈臻明, 李立纯, 莫卫红, 李杉, 冉晓华, 陈洁, 谭耀华, 胡涛, 刘劲 申请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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