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及购物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25470阅读:372来源:国知局
购物车及购物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购物车及购物系统,其中,购物车包括:车体以及安装于车体上的购物结算装置;购物结算装置包括:识别单元,用于识别所购商品的识别码,并获取识别码所载的商品信息;其中,商品信息至少包括所购商品的品名及单价;结算单元,用于根据商品信息进行商品结算,并获取结算信息;其中,结算信息至少包括所购商品的品名、数量、单价及总价;无线通信单元,用于与后台服务端进行通信,将结算信息及预设的购物车ID信息同步发送至后台服务端,以供移动终端从后台服务端获取结算信息,并根据结算信息进行移动支付。其中,购物系统包括:后台服务端及多个上述购物车。本发明实现了商品的自主结算,减少了购物结算的时间,提高了结算的效率。
【专利说明】
购物车及购物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购物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购物车及购物系统。

【背景技术】
[0002]随着3G、4G网络的逐渐普及,智能终端通过网络实现了与服务系统的通信。随着移动支付技术的成熟化及商业化,越来越多的用户选择了通过智能终端进行移动支付,而对于在超市购物的顾客来说,结算模式依然是推着购物车到收银台由收银员对所购商品进行扫描并结算,结算速度则受限于收银员的业务娴熟度,顾客排队长度以及每一位排队顾客购物车中的商品数量。这种传统的超市结算方式,一般结算时间较长,结算效率较低,给顾客带来了不便,很多消费者因为不想在超市排队等待结算而选择放弃在超市购物,这对超市无疑也是一种损失。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购物车及购物系统,以解决上述问题。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购物车,包括:车体以及安装于车体上的购物结算装置;购物结算装置包括:识别单元,用于识别所购商品的识别码,并获取识别码所载的商品信息;其中,商品信息至少包括所购商品的品名及单价。结算单元,用于根据商品信息进行商品结算,并获取结算信息;其中,结算信息至少包括所购商品的品名、数量、单价及总价。无线通信单元,用于与后台服务端进行通信,将结算信息及预设的购物车ID信息同步发送至后台服务端,以供移动终端从后台服务端获取结算信息,并根据结算信息进行移动支付。
[0005]进一步,该购物结算装置还包括:显示单元,用于获取并显示结算信息。
[0006]进一步,该购物结算装置还包括:打印单元,用于获取并打印结算信息。
[0007]进一步,该购物结算装置还包括:无线语音单元,用于与后台服务端进行语音传输。
[0008]进一步,该购物结算装置还包括:定位单元,用于对购物车进行定位,以供后台服务端获取购物车的位置信息。
[0009]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购物系统,包括:后台服务端及多个上述购物车;后台服务端,用于获取上述购物车发送的结算信息,并对结算信息进行存储,以供移动终端通过无线网络获取存储的结算信息并进行移动支付。
[001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传统购物车上设置购物结算装置,实现了顾客通过移动终端对所购商品的自主结算,减少了购物结算的时间,大大提高了结算的效率。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发明购物车的购物结算装置第一实施例的结构框图;
[0012]图2为本发明购物车的购物结算装置第二实施例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但应当说明的是,这些实施方式并非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结构上的等效变换或替代,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0014]参图1所示,为本发明购物车的购物结算装置第一实施例的结构框图。
[0015]在本实施方式中,一种购物车,包括:
[0016]车体以及安装于车体上的购物结算装置;购物结算装置包括:识别单元10,用于识别所购商品的识别码,并获取识别码所载的商品信息;其中,商品信息至少包括所购商品的品名及单价;结算单元20,用于根据商品信息进行商品结算,并获取结算信息;其中,结算信息至少包括所购商品的品名、数量、单价及总价(还可以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促销价格等);无线通信单元30,用于与后台服务端进行通信(实现信息同步),将结算信息及预设的购物车ID信息同步发送至后台服务端,后台服务端接入互联网,以供移动终端(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从后台服务端获取结算信息,并根据结算信息进行移动支付,支付成功后后台服务端将付款成功的信息通过无线通信单元30反馈给结算单元20。
[0017]本实施例通过在传统购物车上设置购物结算装置,该购物结算装置包括识别单元10、结算单元20及无线通信单元30,实现了顾客通过移动终端对所购商品的自主结算,减少购物结算的时间,大大提高了结算的效率。
[0018]本实施例中的识别单元10可以采用扫码设备,商品的识别码可以是设置于商品包装上的任何识别码,如二维码,条形码,磁贴等。
[0019]本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可以通过网络登录后台服务端获取所购商品的结算信息,结算信息可以以虚拟购物车的形式展示,用户还可以在虚拟购物车中删除不想购买的商品(信息同步反馈至购物结算装置)。移动终端还可以通过扫描预设在购物车上的二维码(二维码与购物车ID相关联),直接接入后台服务端,获取结算信息进行移动支付。移动支付方式可以采用现有的移动(支付宝、财付通、微信等支付)、NFC支付或其他移动支付方式。
[0020]参图2所示,图2为本发明购物车的购物结算装置第二实施例的结构框图。
[0021 ] 在本实施例中,该购物结算装置还可以设置显示单元40,用于获取并显示结算信息,使顾客更方便、直观地了解所购商品的详情。显示单元40可采用液晶显示屏。为了便于用户对所购商品进行删除、查看详情、确认结算等操作,显示单元40还可采用触摸屏,该触摸屏通过与结算单元20配合,可对所购商品进行编辑、删除等操作。
[0022]在本实施例中,该购物结算装置还可以设置打印单元50,用于获取并打印结算信息。购物结束(支付完成)后,顾客可通过该打印单元50打印结算信息,作为购物证明,以供开具发票或他用。打印单元50采用微型打印机即可。
[0023]在本实施例中,为了方便顾客与后台服务端进行沟通,该购物结算装置还可以设置无线语音单元,用于与后台服务端进行语音传输。通过该无线语音单元顾客在购物过程中遇到问题均可采用该无线语音单元与后台服务端的工作人员进行语言沟通,非常方便。
[0024]在本实施例中,为了确定购物车的准确位置,方便超市工作人员为顾客提供更快捷的服务,该购物结算装置还可以设置定位单元,用于对购物车进行定位,以供后台服务端获取购物车的位置信息。后台工作人员对于需要帮助的客户,可通过该定位单元快速获取该购物车的位置信息,并通知该顾客附近的导购人员,快速到达指定位置,为顾客提供快捷的服务,提高顾客的购物体验。
[0025]本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购物系统,包括:后台服务端及多个上述购物车;后台服务端,用于获取上述购物车发送的结算信息,并对结算信息进行存储,以供移动终端通过无线网络获取存储的结算信息并进行移动支付。超市通过配备该购物系统,可以实现顾客对所购商品的自主结算,不仅可以节约用户的时间,提高结算的效率,而且还可以全面提升用户购物的体验;同时,超市通过该购物系统还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成本。
[0026]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发明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发明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或变更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0027]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28]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权利要求】
1.一种购物车,其特征在于,包括:车体以及安装于所述车体上的购物结算装置;所述购物结算装置包括: 识别单元,用于识别所购商品的识别码,并获取所述识别码所载的商品信息;其中,所述商品信息至少包括所购商品的品名及单价; 结算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商品信息进行商品结算,并获取结算信息;其中,所述结算信息至少包括所购商品的品名、数量、单价及总价; 无线通信单元,用于与后台服务端进行通信,将所述结算信息及预设的购物车ID信息同步发送至后台服务端,以供移动终端从后台服务端获取所述结算信息,并根据所述结算信息进行移动支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购物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购物结算装置还包括:显示单元,用于获取并显示所述结算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购物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购物结算装置还包括:打印单元,用于获取并打印所述结算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购物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购物结算装置还包括:无线语音单元,用于与后台服务端进行语音传输。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购物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购物结算装置还包括:定位单元,用于对所述购物车进行定位,以供后台服务端获取所述购物车的位置信息。
6.一种购物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后台服务端及多个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所述购物车;所述后台服务端,用于获取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所述的购物车发送的结算信息,并对所述结算信息进行存储,以供移动终端通过无线网络获取存储的结算信息并进行移动支付。
【文档编号】G06Q20/32GK104200358SQ201410438580
【公开日】2014年12月10日 申请日期:2014年8月30日 优先权日:2014年8月30日
【发明者】郭家, 刘佳亮 申请人:北京光年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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