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子触屏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44267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子触屏设备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电子触屏设备,包括显示单元、手势获取单元及对象选择单元;所述显示单元用于显示多个对象;所述手势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操作于所述手势显示单元上的手势输入;所述对象选择单元判断所述手势输入的轨迹形成的形状,并选择所述形状包含的对象,所述电子触屏设备还包括控制单元及操作单元;当所述对象选择单元选择所述对象后,所述控制单元根据一第一手势指令将选择的对象与未选择的对象分离;所述操作单元根据一第二手势指令对选择的对象进行操作。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使用者对于多个对象的选择更加方便,也提供了统一操作,统一规划的功能。
【专利说明】一种电子触屏设备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子触屏设备。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科技的进步,智能终端的使用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普及。通过智能终端对其他电子设备进行控制方便了使用者的生活方式。其中利用具有触屏控制功能的智能终端更是极大地提高了操作的体验度。
[0003]在使用触屏设备操作时,常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当使用者需要选择需要控制的多个设备(对象)时,必须要一一选择,或是全选。这样的操作方式不免过于复杂,延长了前期不必要的选择对象的时间。甚至于当需要对对象群分组或分类时,这个问题凸显的尤其明显。这样的操作方式没有充分利用触屏操作的优势,操作起来也不够便捷。用户体验差。因此,智能终端对象选择的能力是亟需的提高的。
[0004]对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对象选择的方式及电子触屏装置,为使用者提供多变、人性化的操作方式,对于多个对象的选择也更加方便。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子触屏设备,支持多种对象选择的方式,为使用者带来高效便捷的操作体验。
[0006]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电子触屏设备,包括显示单元、手势获取单元及对象选择单元;所述显示单元用于显示多个对象;所述手势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操作于所述手势显示单元上的手势输入;所述对象选择单元判断所述手势输入的轨迹形成的形状,并选择所述形状包含的对象,所述电子触屏设备还包括控制单元及操作单元;当所述对象选择单元选择所述对象后,所述控制单元根据一第一手势指令将选择的对象与未选择的对象分离;所述操作单元根据一第二手势指令对选择的对象进行操作。
[0007]优选地,当所述对象被所述对象选择单元选择时,所述显示单元显示其第一状态;当所述对象未被所述对象选择单元选择时,所述显示单元显示其第二状态。
[0008]优选地,所述显示单元还显示所述操作单元具有的操作命令。
[0009]优选地,所述对象为灯具图标。
[0010]优选地,所述显示单元显示已选择的对象的数量。
[0011]优选地,所述选择的对象与未选择的对象分离包括:选择的对象聚集至一未包含未选择的对象的区域;选择的对象与未选择的对象由一不包含所述对象的区域分隔。
[0012]优选地,当所述对象被所述对象选择单元选择时,输入一第三手势指令增加或减少选择的对象。
[0013]优选地,所述操作单元包括将所述选择的对象归入指定的组中的第一模块;开启或关闭所述选择的对象的第二模块。
[0014]优选地,所述显示单元显示所述操作单元。
[0015]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当使用者需要对多个对象选择或分组时,只需在该电子触屏设备上划出包含这些需要选择的对象的范围(或轨迹),控制单元将根据使用者的手势对已被选择与未被选择的对象进行分离,方便使用者进行后续的操作或分组,简化了对电子触屏设备上显示的多个对象的选择及分组过程,提高了用户体验。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6]图1为本实用新型电子触屏设备显示的初始状态;
[0017]图2为本实用新型电子触屏设备显示的对象选择完毕后的状态示意图;
[0018]图3为本实用新型电子触屏设备显示的已被选择的对象聚集的状态示意图;
[0019]图4为本实用新型电子触屏设备显示的对已选择的对象进行操作的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0]以下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的优点。
[0021]参阅图1,为本实用新型电子触屏设备显示的初始状态。电子触屏设备包括一显示单元,可显示电子触屏设备的应用程序(如App)的界面,该界面中呈现了多个对象,其中这些对象可依序排列,也可平均排列在显示单元显示的某一区域内。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显示单元将所有待选择的对象呈现在显示单元的中部,并以方阵或矩阵的形式排列,方便使用者观察及选择,同时也可防止使用者因为触屏的误操作而触及电子触屏设备的其他区域。电子触屏设备还包括有一手势获取单元。电子触屏设备,顾名思义,便是一种可通过使用者在其屏幕上进行手势操作并可识别这些手势的设备。而手势获取单元,便为电子触屏设备提供了这一功能,当使用者在对电子触屏设备的屏幕上做出滑动、捏合、拉伸、双击或多击、长摁等手势输入时,手势获取单元将获取这些操作的动作并识别和区分这些手势输入,同时当上述手势输入同时出现多个时,手势获取单元也可同时获取及识别。另外,电子触屏设备还包括一对象选择单元,在手势获取单元获取完毕手势输入后,对象选择单元则判断手势输入的轨迹形成的形状。如上所述的,使用者通常会在电子触屏设备的触摸屏上滑动输入,当滑动的轨迹形成一封闭图形或形成的图形的封闭程度到达预设值(60%及以上)时,该图形的形状便是该手势输入的轨迹形成的形状。判断完毕后,该形状所围成的封闭图形内包含的对象便被该对象选择单元选择。由此完成了对多个对象进行选择的操作。
[0022]同时,本实施例中,电子触屏设备还包括一控制单元及操作单元。在对象选择完毕后,使用者可对显示单元施加一第一手势指令,根据该第一手势指令,已被选择的对象及未被选择的对象将分离至显示单元的两个区域,这两个区域分隔较远。对使用者而言,可简单地辨识出哪些对象已被选择,哪些对象未被选择。上述提及的第一手势指令,可以是长摁显示单元上已选择的对象的区域、双击或多击显示单元上已选择的对象的区域、亦或是其他特定的滑动手势(如之字形等),使用者可根据自身的喜好及操作习惯来自行设置第一手势指令的具体配置。当已选择的对象及未选择的对象分离后,操作单元将根据一第二手势指令对选择的对象进行操作。上述所提及的第二手势指令,可以是拖动已选择的对象、点击操作单元在显示单元上显示的位置等,同第一手势指令的配置相同,使用者可根据自身的喜好及操作习惯来自行设置第二手势指令的具体配置。当操作单元接收到使用者施加的第二手势指令后,可对选择的对象进行相应的操作,操作的具体步骤则由操作单元内内置的操作方式决定,如删除、复制、移动文件等,或是开启、关闭选择的对象指定的具体设备。操作的方式不在此实施例中作限定,仅明示操作单元之工作原理。
[0023]参阅图2,为本实用新型电子触屏设备显示的对象选择完毕后的状态示意图。当对象选择单元对其中部分对象选择后,被选择的对象在显示单元上显示一第一状态,相对于该第一状态,未被选择的对象在显示单元上呈现一第二状态。为了使得使用者更好地区别对象是否已被选择,第一状态与第二状态可为显示效果相差较大的两状态,如该实施例中,每一已被选择的对象围成的区域由一亮色填充,如红色、蓝色等,而未被选择的对象则由暗色填充,如白色、灰色等,使用者可通过颜色的不同来识别到哪些对象已被选择,哪些对象未被选择,从而进一步确认是否已选择正确的对象。上述状态的表示途径还可由其他方式替代,如选择的对象的轮廓呈实线,未选择的对象的轮廓呈虚线,或是选择的对象呈闪烁的形式,未选择的对象则隐藏于显示单元上等。本实施例并不限定于区别已选择的对象及未选择的对象的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采用任何可区分已选择对象及未选择的对象的显示单元均可应用在本实施例中。
[0024]如上所述的电子触屏设备,当使用者选择完毕后,需要对选择的对象进行响应的操作时,操作单元接收到第二手势指令并对选择的对象进行相应的操作。一优选实施例中将可选择的操作显示在显示单元上,方便使用者选择正确需要的操作。继续参阅图2及图4,显示单元的下部显示了可以操作的命令1、命令2、命令3及更多,点击这些命令或对象被拖动至这些命令所在的位置时,便可执行相应的操作,简单快捷。
[0025]上述任一实施例中,用于选择的对象为灯具图标,即该电子触屏设备用于选择及对每一灯具图标对应的灯具进行操作。可以理解的是,用于选择的对象可以是任意需要控制的装置或设备的代表图标,不限于本实施例中的配置。
[0026]另一优选实施例中,当部分或全部对象被选择后,显示单元的某一区域内可显示已被选择的对象的数量,方便使用者核对是否选择的对象与需要选择的对象一致,若数量上就无法匹配,则使用者可取消选择,对对象进行重新选取。
[0027]参阅图3,上述实施例中所述的选择的对象与未选择的对象分离,优选地可配置为选择的对象与未选择的对象分开,且所有的选择的对象聚集在一起,聚集的位置可以是一未包含未选择的对象的区域。同时,也可在分隔的选择的对象与未选择的对象间设置一分隔区域,类似于象棋中的“楚河汉界”,视觉鲜明地将不同选择状态的对象分开,方便使用者对已选择的对象进行操作。
[0028]另一优选实施例中,若使用者在已选定部分对象后需要增加或减少选择的对象时,向所述手势获取单元输入一第三手势指令来进行相关操作。该实施例中所指的第三手势指令包括单击显示单元上不包含已选择的对象的区域后再次选择需要增加或减少的对象,或是长摁显示单元上显示有已选择的对象来取消选择后再次选择需要增加或减少的对象。由此,来进行对第一手势输入选择后改变需要选择的对象的操作。
[0029]继续参阅图1至图4,再一实施例中,操作单元具体包括将选择后的对象归入指定组中的第一模块(图中为A组、B组、C组),及可用于开启或关闭选择对象的第二模块(图中为命令1、命令2、命令3)。当部分或全部对象选择后,将选择对象放入或拖入第一模块或第二模块,可对选择的对象执行第一模块及第二模块指定的操作。为了方便使用者将选择的对象放入第一模块及第二模块中,显示单元显示操作单元整体,或是上述两模块,则同样排列在显示单元上的对象与模块均位于同一界面中,方便对象归入操作单元。
[0030]上述任意实施例中的电子触屏设备对选择后的对象进行归类及分组,并可多项同时或以组为单位操作,对于使用者而言,操作时间缩短,体验效果更佳。
[0031]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当使用者需要对多个对象选择或分组时,只需在该电子触屏设备上划出包含这些需要选择的对象的范围(或轨迹),控制单元将根据使用者的手势对已被选择与未被选择的对象进行分离,方便使用者进行后续的操作或分组,简化了对电子触屏设备上显示的多个对象的选择及分组过程,提高了用户体验。
[0032]应当注意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有较佳的实施性,且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该领域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变更或修饰为等同的有效实施例,但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子触屏设备,包括显示单元、手势获取单元及对象选择单元; 所述显示单元用于显示多个对象; 所述手势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操作于所述显示单元上的手势输入; 所述对象选择单元判断所述手势输入的轨迹形成的形状,并选择所述形状包含的对象,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触屏设备还包括控制单元及操作单元; 当所述对象选择单元选择所述对象后,所述控制单元根据一第一手势指令将选择的对象与未选择的对象分离; 所述操作单元根据一第二手势指令对选择的对象进行操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触屏设备,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对象被所述对象选择单元选择时,所述显示单元显示其第一状态; 当所述对象未被所述对象选择单元选择时,所述显示单元显示其第二状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触屏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单元还显示所述操作单元具有的操作命令。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触屏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对象为灯具图标。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触屏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单元显示已选择的对象的数量。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触屏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选择的对象与未选择的对象分离包括:选择的对象聚集至一未包含未选择的对象的区域;选择的对象与未选择的对象由一不包含所述对象的区域分隔。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触屏设备,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对象被所述对象选择单元选择时,输入一第三手势指令增加或减少选择的对象。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触屏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作单元包括将所述选择的对象归入指定的组中的第一模块;开启或关闭所述选择的对象的第二模块。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触屏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单元显示所述操作单元。
【文档编号】G06F3/0488GK203930787SQ201420291752
【公开日】2014年11月5日 申请日期:2014年6月3日 优先权日:2014年6月3日
【发明者】徐建林, 杨富友 申请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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