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个体商品唯一身份认证的二维码识别支付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47040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个体商品唯一身份认证的二维码识别支付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基于个体商品唯一身份认证的二维码识别支付系统,个体商品二维码生成单元产生单个商品唯一识别的二维码图案,这些信息被储存到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然后把每件商品的唯一二维码身份标识图案按序号逐个打印或印刷出来,打印出来的每件商品的唯一二维码身份标识图案按序号构成个体商品二维码身份标签,智能终端读取单元读取个体商品二维码身份标签信息,通过网络传输单元把智能终端读取单元连接到远程服务器,远程服务器寻址到相应的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把智能终端读取单元读取到的个体商品二维码身份标签信息与厂商产品信息数据里的相应商品信息进行比对,并获取该件商品的相关信息。
【专利说明】一种基于个体商品唯一身份认证的二维码识别支付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属于二维码【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商品识别防伪系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个体商品唯一身份认证的二维码识别支付系统。

【背景技术】
[0002]假冒伪劣商品是指那些含有一种或多种可以导致普通大众误认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其中,假冒商品是指商品在制造时,逼真地模仿别人的产品外形,或未经授权,对已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复制和销售,借以冒充别人的产品。在当前市场上主要表现冒用、伪造他人商标、标志;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冒用优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生产许可证标识的产品。伪劣商品是指生产、经销的商品,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甚至是无标生产的产品。从已被查获的案件看,在市场上被假冒的商品,都是一些质地优良,适销对路,深受消费者和用户厚爱,在国内外市场上都有较高声誉的名牌商品,这些商品在其创业创名牌的过程中,都付出了长时间艰辛的劳动,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我国产品的精粹,是国之瑰宝。但是,越是“名优”、“高档”、“紧俏”,越有假冒混杂其间,特别是易制作、利润高、销路好的商品大量被假冒。还有一些不良商家对劣质和过期商品以次充好,在市场上进行销售,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随着信息化技术发展,电子商务往往成为人们购物的首选方式,但是,由于电子商务的所受商品的隐蔽性和电商的不可当面验证商品的真伪的特点,假冒伪劣商品往往通过电子商务进行销售,据一些质检报道如2013年电子商务总销售额已达到1.85万亿,增长超过40%。网购的敏捷展开在给消费者供给便当的一起也带来了一些麻烦,网售冒充伪劣产品的表象屡次发生,江苏省质监局安排展开了对于T恤、衬衣、裙类产品的质量监督查看,查看成果显现网络渠道产品质量疑问较多,质量安全危险较大,3类产品在网络渠道上的抽样合格率为,T恤34.4%,衬衣42.4%,裙类产品26.7%。江苏质监局选择的网络渠道包含京东、I号店、当当网、亚马逊、麦考林、苏宁易购、taobao、拍拍、天猫、凡客。查看成果显现,亚马逊所售产品的查看合格率最低,其间T恤和裙类产品的合格率为0,衬衣的合格率为14.3%。网络购物中呈现的产品质量疑问现已引起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我国消费者保护协会等多多部门的高度关注。
[0003]为了防止假冒商品,各厂商都为自己出产的商品设置了一个二维码防伪标签,将二维码防伪标签标贴于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消费者只需通过指定的二维码防伪系统,例如通过设置在超市中的二维码防伪系统,查询二维码防伪标签,既可获知该产品的一连串的正品安全信息,从而达到放心购买和监督打假的作用。但是,当前二维码防伪技术只能是简单的商品信息查询或商品身份信息溯源,由于二维码图案的可复制性和可移植性,假冒伪劣商品依然可以通过二维码的防伪识别系统,进入到用户手中。我们也看到一些电商企业逐步加大电商平台的监控和规范,如阿里巴巴目前可以对电商平台上的盗版、假货和劣质产品进行查处、处罚、堵截和引导,但仍无法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
[0004]随着智能手机的不断普及,二维码识读应用也随之普及,被民众所接受,随时随地查询购买商品的真伪成为人们的迫切需求。如何更好的使用二维码技术,从商品源头解决每件商品的身份识别和质量保证,是二维码技术和电子商务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0005]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缺陷和不足,更好的保证商品的质量可靠性,避免假冒商品的出现,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的更可靠的技术方案:一种基于个体商品唯一身份认证的二维码识别支付系统,包括:智能终端读取单元,网络传输单元,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远程服务器,个体商品二维码生成单元,个体商品二维码身份标签,商品支付单元。生产厂商对本单位当天生产的所有商品的每件商品进行唯一二维码身份标识,首先由个体商品二维码生成单元产生单个商品唯一识别的二维码图案,二维码图案信息包含该商品的生产日期、当日商品序号、商品成分含量、厂商及付款情况信息,这些信息被储存到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然后把每件商品的唯一二维码身份标识图案按序号逐个打印或印刷出来。打印出来的每件商品的唯一二维码身份标识图案按序号构成个体商品二维码身份标签,个体商品二维码身份标签被逐个按顺序粘贴在当天生产的商品包装上,构成个体商品的唯一身份识别标签,该标签随商品一起进入商品流通渠道并进行销售。商品在销售过程中,智能终端读取单元读取个体商品二维码身份标签信息,通过网络传输单元把智能终端读取单元连接到远程服务器,远程服务器寻址到相应的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把智能终端读取单元读取到的个体商品二维码身份标签信息与厂商产品信息数据里的相应商品信息进行比对,并获取该件商品的相关信息,如果该商品信息显示商品在保质期内并未支付信息,说明该商品质量可靠,可以购买,该件商品的消费者可以购买并支付相应的价格款项。该项商品的消费者支付相应的价格款项时通过智能终端读取单元启动该商品的支付单元,商品支付单元把该商品的支付信息通过网络传输单元传输至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同时把该商品的付款信息改变为已支付。如果该商品信息显示商品质保已过期或商品已支付,说明该商品已经被其他消费者消费,当前该件商品应为原件商品的替代品,也就是假冒伪劣商品,该消费者则不能完成支付过程,该件商品被收缴并进行相关的处理。
[0006]所述的智能终端读取单元,其特征在于智能终端读取单元,包括:超市智能收银终端读取设备,移动智能手机,移动PDA设备,智能POS设备,这些设备可以通过网络传输单元读取到相应厂商的商品身份信息。
[0007]所述的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其特征在于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包括:厂商基本信息库,商品的生产日期信息库,商品成分含量信息库,商品付款信息库,其中,商品生产日期信息库和商品付款信息库可以根据商品保质期限和商品的支付情况,动态改变商品的信息为已过期和已支付。
[0008]所述的商品支付单元,其特征在于商品的支付单元为线上支付和线下支付,其中,商品支付单元为线上支付时,商品支付单元为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移动智能手机;商品支付单元为线下支付时,商品支付单元为超市智能收银终端读取设备和智能POS设备。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基于个体商品唯一身份认证的二维码识别支付系统,在产品的包装上设置个体商品二维码身份标签,每件商品的二维码身份标签信息是直接从生产商家在生产该商品的中获取的,是唯一的。特别是每个二维码身份标签都有该款商品在该厂商生产的不同序号,保证了商品商品身份的唯一性,同时,商品在流通过程中,一旦商品完成销售过程,则该商品信息数据库的信息会相应改变为已支付,如果该商品超过了保质期和已销售,则该相同二维码信息的商品则判断为假冒伪劣商品,不能完成支付过程,从而保证了销售商品的唯一性,从而会大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有利于商品质量和保障消费者权益。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示意图。
[0011]1、智能终端读取单元,2、网络传输单元,3、远程服务器,4、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5、个体商品二维码生成单元,6、个体商品二维码身份标签,7、商品支付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以下结合附图1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00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的更可靠的技术方案:一种基于个体商品唯一身份认证的二维码识别支付系统,包括:智能终端读取单元1,网络传输单元2,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4,远程服务器3,个体商品二维码生成单元5,个体商品二维码身份标签6,商品支付单元7。生产厂商对本单位当天生产的所有商品的每件商品进行唯一二维码身份标识,首先由个体商品二维码生成单元5产生单个商品唯一识别的二维码图案,二维码图案信息包含该商品的生产日期、当日商品序号、商品成分含量、厂商及付款情况信息,这些信息被储存到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4,然后把每件商品的唯一二维码身份标识图案按序号逐个打印或印刷出来。打印出来的每件商品的唯一二维码身份标识图案按序号构成个体商品二维码身份标签6,个体商品二维码身份标签6被逐个按顺序粘贴在当天生产的商品包装上,构成个体商品的唯一身份识别标签,该标签随商品一起进入商品流通渠道并进行销售。商品在销售过程中,智能终端读取单元I读取个体商品二维码身份标签6信息,通过网络传输单元2把智能终端读取单元I连接到远程服务器3,远程服务器3寻址到相应的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4,把智能终端读取单元I读取到的个体商品二维码身份标签6信息与厂商产品信息数据4里的相应商品信息进行比对,并获取该件商品的相关信息,如果该商品信息显示商品在保质期内并未支付信息,说明该商品质量可靠,可以购买,该件商品的消费者可以购买并支付相应的价格款项。该项商品的消费者支付相应的价格款项时通过智能终端读取单元I启动该商品的支付单元7,商品支付单元7把该商品的支付信息通过网络传输单元2传输至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4,同时把该商品的付款信息改变为已支付。如果该商品信息显示商品质保已过期或商品已支付,说明该商品已经被其他消费者消费,当前该件商品应为原件商品的替代品,也就是假冒伪劣商品,该消费者则不能完成支付过程,该件商品被收缴并进行相关的处理。
[0014]所述的智能终端读取单元,其特征在于智能终端读取单元1,包括:超市智能收银终端读取设备11,移动智能手机12,移动PAD设备13,移动智能POS设备14,这些设备可以通过网络传输单元2读取到相应厂商的商品身份信息。
[0015]所述的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其特征在于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4,包括:厂商基本信息库41,商品的生产日期信息库42,商品成分含量信息库,商品付款信息库43,其中,商品生产日期信息库42和商品付款信息43库可以根据商品保质期限和商品的支付情况,动态改变商品的信息为已过期和已支付。
[0016]所述的商品支付单元,其特征在于商品的支付单元7为线上支付和线下支付,其中,商品支付单元7为线上支付时,商品支付单元为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移动智能手机;商品支付单元为线下支付时,商品支付单元为超市智能收银终端读取设备和智能POS设备。
[0017]上述实施例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是让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特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内容的实质所进行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个体商品唯一身份认证的二维码识别支付系统,包括:智能终端读取单元,网络传输单元,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远程服务器,个体商品二维码生成单元,个体商品二维码身份标签,商品支付单元;其特征在于:个体商品二维码生成单元产生单个商品唯一识别的二维码图案,二维码图案信息包含该商品的生产日期、当日商品序号、商品成分含量、厂商及付款情况信息,这些信息被储存到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打印出来的每件商品的唯一二维码身份标识图案按序号构成个体商品二维码身份标签。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个体商品唯一身份认证的二维码识别支付系统,统其特征在于:网络传输单元与智能终端读取单元与远程服务器连接,远程服务器寻址到相应的厂商产品信息数据库,获取该件商品的相关信息。
【文档编号】G06Q20/38GK204166572SQ201420560963
【公开日】2015年2月18日 申请日期:2014年9月28日 优先权日:2014年9月28日
【发明者】王干 申请人:王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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