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的具有备份功能的云端数据存储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96018阅读:38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数据存储系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的具有备份功能的云端数据存储系统。



背景技术:

数据存储对象包括数据流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文件或加工过程中需要查找的信息。数据以某种格式记录在计算机内部或外部存储介质上。数据存储要命名,这种命名要反映信息特征的组成含义。数据流反映了系统中流动的数据,表现出动态数据的特征;数据存储反映系统中静止的数据,表现出静态数据的特征。磁盘和磁带都是常用的存储介质。数据存储组织方式因存储介质而异。在磁带上数据仅按顺序文件方式存取;在磁盘上则可按使用要求采用顺序存取或直接存取方式。数据存储方式与数据文件组织密切相关,其关键在于建立记录的逻辑与物理顺序间对应关系,确定存储地址,以提高数据存取速度。

而现有的存储器在数据受损后很难第一时间恢复,同时,上传到云端的数据没有进行分类或只进行了简单的分类,在本地没有记录,提取云端数据较为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大量数据的云端储存和备份,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的具有备份功能的云端数据存储系统,解决现有的存储器在数据受损后很难第一时间恢复,同时,上传到云端的数据没有进行分类或只进行了简单的分类,在本地没有记录,提取云端数据较为复杂的问题。

本发明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新型的具有备份功能的云端数据存储系统,包括CPU和与CPU连接的数据输入端、临时数据库、一级数据库、二级数据库,二级数据库连接云端数据库;

数据输入端:将外部数据接收到系统中,接收数据发送给CPU;

临时数据库:储存与二级数据库相同的数据,做备份;

一级数据库:接收CPU发送的二级数据库打包数据标签,对标签进行储存;

二级数据库:接收并储存CPU收到的外部数据,当储存的数据达到储存器容量的预设的比例后,将当次数据发送到CPU进行打包上传到云端,同时将数据信息发送给CPU;

云端数据库:储存二级数据库发送的打包数据;

CPU:接收数据输入端发送的外部数据,将其发送给临时数据库和二级数据库;接收二级数据库发送的打包数据,提取其中信息后作为打包数据标签发送给一级数据库,同时删除临时数据库中的信息。数据从数据输入端输入后,首先发送到CPU,CPU接收数据并将其发送到临时数据库和二级数据库,当二级数据库存储量达到一个预设的比例后,二级数据库将数据发送给CPU进行打包,CPU在打包的同时获取打包数据的输入时间,输入源以及发送到云端的存储位置,并将这些信息发送给一级数据库存储备案,在打包完成后,CPU同时将临时数据库中的数据删除。

所述CPU提取的打包数据标签包括数据输入时间段,数据源以及数据云端存储位置。提取打包数据的输入时间段,数据源以及数据云端存储位置进行存储便于日后查询和提取。

所述一级数据库为固态硬盘阵列,二级数据库为机械硬盘,临时数据库为机械硬盘阵列。固态硬盘阵列存取速度快,安全稳定,机械硬盘性价比高。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

1、本发明一种新型的具有备份功能的云端数据存储系统,对数据进行备份避免数据损失;

2、本发明一种新型的具有备份功能的云端数据存储系统,多级存储,存储量大;

3、本发明一种新型的具有备份功能的云端数据存储系统,云端数据本地加签,便于提取和查看。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实施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并不构成对本发明实施例的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系统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发明一种新型的具有备份功能的云端数据存储系统,包括:CPU和与CPU连接的数据输入端、临时数据库、一级数据库、二级数据库,二级数据库连接云端数据库;CPU采用E7-8890 V3,数据输入端采用USB和SATA接口,临时数据库采用4个1TB,7200转的机械硬盘RAID10组成,一级数据库采用2个512GB的SSD进行RAID0,二级数据库采用4块1TB,7200转的机械硬盘组成,数据从数据输入端输入后,首先发送到CPU,CPU接收数据并将其发送到临时数据库和二级数据库,当二级数据库存储量达到一个预设的比例后,二级数据库将数据发送给CPU进行打包,CPU在打包的同时获取打包数据的输入时间,输入源以及发送到云端的存储位置,并将这些信息发送给一级数据库存储备案,在打包完成后,CPU同时将临时数据库中的数据删除。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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