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企业年金业务系统税优计算的实现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135138阅读:673来源:国知局
一种企业年金业务系统税优计算的实现方法与制造工艺

本发明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企业年金业务系统税优计算的实现方法。



背景技术: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2004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继公布实施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等发文,并评审认定了第一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2013年12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该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按照通知,个人领取年金时,年金账户管理人应及时向托管人提供个人年金缴费及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

在以往企业年系统中,仅仅根据系统外提供的税前金额、税后金额和税款信息记录到系统中去,并不在系统中配置涉税信息参数及计算,涉税相关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合规合法都无法判断和监管。

基于此,现提供一种企业年金业务系统税优计算的实现方法,以便提高年金管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时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技术任务是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提供一种企业年金业务系统税优计算的实现方法。

一种企业年金业务系统税优计算的实现方法,其具体实现过程为:

首先设置税率参数,即将税率信息作为系统参数进行定义;

设置支付申请表单,该表单包括职工待遇申请信息;

根据税率参数及申请表单,进行税费计算,进行相应税款扣除。

所述税率信息包括税阶编号、税阶下限、税阶上限、下限开闭方式、上限开闭方式、税率、速算扣除数。

所述支付申请表单由职工动态设置,即在职工领取待遇时,首先根据支付申请表单中的选项填写支付申请,系统根据表单信息确定支付账户、补充方式、计税方案,根据指定的税后领取标准、应纳税比例参数反算出税前应领取的金额和应缴税款,实现扣缴税款后的税后领取标准保持不变。

所述税费计算通过脚本代码进行,其具体过程为:

1)根据税率参数字典、支付申请表单信息,获取税后应付金额或税前支付金额、应纳税比例信息;

2)根据已知的税后应付金额和应纳税比例,通过已知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税后应付金额)/(税率-1/应纳税比例)进行计算;

3)根据公式计算应纳税金额、税前金额、税后支付金额,并从相应项目进行扣款。

本发明的一种企业年金业务系统税优计算的实现方法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的一种企业年金业务系统税优计算的实现方法,通过本方法年金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国家年金管理办法及财税规定,灵活配置涉税参数、快速准确的计算涉税相关信息,不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也要求,同时也大大提高年金管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时效,降低管理机构在信息化方面的成本,提高了企业参加年金的积极性,推动了中国养老金事业的发展,实用性强,适用范围广泛,具有很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发明的数据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如附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企业年金业务系统税优计算的实现方法,解决了个人领取标准不降低、待遇领取方式及参数可以灵活配置、支持多种待遇领取方式的计算的需求。即年金管理机构可以在系统中灵活定义涉税参数,支持多种个人待遇领取方式,系统可以涉税参数、不同的待遇领取申请、税后标准、应纳税比例等参数自动实现待遇支付及税款的计算。

其具体实现过程为:

一、税率参数设置定义。

将税率信息作为系统参数进行定义,并且可以通过前台功能进行修改变更;支持定义多套税率参数,即可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定义不同的税率参数;每一套税率参数包括税阶编号NJZGSVB_XH、税阶下限NJZGSVB_XXZ、税阶上限NJZGSVB_SXZ、下限开闭方式NJZGSVB_XXF、上限开闭方式NJZGSVB_SXF、税率NJZGSVB_SV、速算扣除数NJZGSVB_SSKC。

二、年金待遇支付申请信息定义。

定义职工待遇申请表单,信息包括个人计划编号、支付方式、支付账户、支付标准、补偿账户、补偿方式、是否计税、支付标准是否税后;

待遇支付申请时,职工按照表单填写申请,系统根据表单信息确定支付账户、补充方式、计税方案等。

三、税优计算。

1)根据税率参数字典、支付申请表单信息,获取税后应付金额或税前支付金额、应纳税比例等信息。

2)公式推导:根据已知的税后应付金额和应纳税比例,假设税阶已知(即已知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推导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税后应付金额)/(税率-1/应纳税比例)。

3)根据公式计算应纳税金额、税前金额、税后支付金额,并从相应项目进行扣款。

采用上述计算公式的原因如下:

根据已知的税后应付金额和应纳税比例,假设税阶已知(即已知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推导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税前应付金额(Q)*应纳税比例(B)=应纳税所得额(Y)

—>Q=Y/B。

应纳税所得额(Y)*税率(L)-速算扣除数(S)=税款(K)=税前应付金额Q-税后应付金额(H)。

—>Y*L-S=Y/B-H;

—>Y*L-1/B)=S-H;

—>Y=(S-H)/(L-1/B)。

推导结果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税后应付金额)/(税率-1/应纳税比例)。

计算过程如下:

已知税后应付金额、应纳税比例;

假设税阶已知(临时根据税后应付金额确定),则已知速算扣除数、税率。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Y1,判断Y1是否在上述临时确定的税阶中:

是则计算结束,最终应纳税所得额=Y1;

否则继续以下步骤。

若Y1不在上述临时确定的税阶中,则必定在其上级税阶中,重新确定上级税阶。

根据上述公式二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Y)。

税前应付金额=应纳税所得额(Y)/应纳税比例(B)。

在本发明中,其步骤通过计算机程序组件实现,具体为:

组件1:

组件2:

调用calculateTaxPer()组件计算个人的应纳税比例及设置公共账户补偿类型;

调用calculateTaxBack()组件根据已知条件反推税前支付金额和税款。

在本发明中,税率及使用方式可以由用户动态设置;待遇领取申请信息中关键要素可以由用户灵活配置;根据指定的税后领取标准、应纳税比例等参数反算出税前应领取的金额和应缴税款,实现扣缴税款后的税后领取标准保持不变。

使用本发明的方法,用户可以灵活定义税介区间,包括税介上限、税介下限,并作用于待遇支付税优计算;用户可以灵活设置每个税介区间中上下限的开闭方式;针对每个税介区间可以动态设置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通过支付申请表单可以指定每个待遇领取人员的支付方式,包括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并可以支持指定具体从哪个个人账户进行支付;支持一次性补偿、分期补偿多种补偿方式,并可以实现指定具体从哪个企业账户进行补偿;通过支付申请表单灵活定义每个待遇领取人员领取的金额是否计税、计税方式,即领取标准是税前金额还是税后金额。

可以同时支持指定税前支付金额申请、指定税后支付金额申请;对于指定税后支付金额,根据设置的税率及补偿信息设置,自动反算税款、税前支付金额,保证实际领取金额不变。

通过上面具体实施方式,所述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容易的实现本发明。但是应当理解,本发明并不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在公开的实施方式的基础上,所述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任意组合不同的技术特征,从而实现不同的技术方案。

除说明书所述的技术特征外,均为本专业技术人员的已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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