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线程的处理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2176636阅读:258来源:国知局
一种应用线程的处理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应用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应用线程的处理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人们逐渐习惯了使用APP(Application,应用程序)客户端上网的方式,而目前国内各大电商,均拥有了自己的APP客户端。

在实际应用中会出现应用无响应的情况,例如,显示输入框,但是输入框中无焦;或者,输入框中有焦点,但是未弹出虚拟键盘,等等,目前亟待解决这一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一种应用线程的处理方法及装置,用以解决应用出现无响应的问题。

本发明提供一种应用线程的处理方法,包括:

在应用的主线程运行的过程中,监控所述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

若任务的运行时长超出指定时长,则采用预设处理规则对所述主线程进行处理。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监控所述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包括:

当在所述主线程中执行各个任务时,调起计时器;

利用所述计时器对各个任务进行计时,以监控所述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采用预设处理规则对所述主线程进行处理,包括:

杀死所述主线程;或者,

生成提示用户不要针对所述应用进行其他操作的提示信息。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屏蔽针对所述应用的硬件按钮操作。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在监控所述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所述主线程的任务的数量是否超出数量阈值;

若是,则监控所述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应用线程的处理装置,包括:

监控模块,用于在应用的主线程运行的过程中,监控所述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

处理模块,用于若任务的运行时长超出指定时长,则采用预设处理规则对所述主线程进行处理。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监控模块还用于:

当在所述主线程中执行各个任务时,调起计时器;

利用所述计时器对各个任务进行计时,以监控所述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处理模块还用于:

杀死所述主线程;或者,

生成提示用户不要针对所述应用进行其他操作的提示信息。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处理模块还用于:

屏蔽针对所述应用的硬件按钮操作。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主线程的任务的数量是否超出数量阈值;若是,则监控所述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应用的主线程运行的过程中,监控所述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若任务的运行时长超出指定时长,则采用预设处理规则对所述主线程进行处理。由此可见,本发明实施例能够解决应用出现无响应的问题。

本发明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发明而了解。本发明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可通过在所写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下面通过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发明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所示为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应用线程的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图2所示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中应用线程的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图3所示为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应用线程的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以及

图4所示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中应用线程的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应用线程的处理方法的流程图,该方法可以应用在智能手机、智能电视机等终端,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1-S12。

步骤S11,在应用的主线程运行的过程中,监控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

步骤S12,若任务的运行时长超出指定时长,则采用预设处理规则对主线程进行处理。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应用的主线程运行的过程中,监控所述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若任务的运行时长超出指定时长,则采用预设处理规则对所述主线程进行处理。由此可见,本发明实施例能够解决应用出现无响应的问题。

上文步骤S11中,监控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选的方案,该方案包括以下步骤A1-A2。

步骤A1,当在主线程中执行各个任务时,调起计时器。

步骤A2,利用计时器对各个任务进行计时,以监控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

本发明实施例增加主线程运行的计时管理,以监控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进而在任务的运行时长超出指定时长时,采用预设处理规则对主线程进行处理。

上文步骤S12中,采用预设处理规则对主线程进行处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可选的方案,该方案可以是杀死所述主线程;或者,生成提示用户不要针对所述应用进行其他操作的提示信息,等等,本发明对此不作限制。

在本发明的可选实施例中,若任务的运行时长超出指定时长,则还可以屏蔽针对所述应用的硬件按钮操作。

在本发明的可选实施例中,在上文步骤S11监控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之前,可以判断主线程的任务的数量是否超出数量阈值;若是,则监控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反之,则可以不执行监控操作。

在本发明的可选实施例中,还可以监测应用中的主线程是否是star状态。如果是,表示该主线程是一个耗时的线程,需要杀死。主线程一般是用于界面显示的线程,所以可以杀死。在一个应用中,每一个界面都有唯一的一个主线程,所以在显示当前界面时,当前界面的主线程是不能被杀死的,否则当前界面就销毁了。因而,可以去监测当前界面的主线程中有没有耗时的任务或操作来影响界面的显示。

下面通过一具体实施例来详细介绍本发明的应用线程的处理方法的实现过程。如图2所示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中应用线程的处理方法的流程图,该方法可以应用在智能手机、智能电视机等终端,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21-S23。

步骤S21,在应用的主线程运行的过程中,判断主线程的任务的数量是否超出数量阈值,若是,则继续执行步骤S22;反之,若否,则继续进行步骤S21的判断操作。

步骤S22,调起计时器,利用计时器对各个任务进行计时,以监控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

步骤S23,若任务的运行时长超出指定时长,则采用预设处理规则对主线程进行处理。

在该步骤中,可以是杀死所述主线程;或者,生成提示用户不要针对所述应用进行其他操作的提示信息,等等,本发明对此不作限制。此外,还可以屏蔽针对所述应用的硬件按钮操作。

需要说明的是,在实际应用中,上述所有可选实施方式可以采用结合的方式任意组合,形成本发明的可选实施例,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对应于上述实施例中的应用线程的处理方法,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应用线程的处理装置。如图3所示为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应用线程的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包括:

监控模块31,用于在应用的主线程运行的过程中,监控所述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

处理模块32,用于若任务的运行时长超出指定时长,则采用预设处理规则对所述主线程进行处理。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上述监控模块31还用于:

当在所述主线程中执行各个任务时,调起计时器;

利用所述计时器对各个任务进行计时,以监控所述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上述处理模块32还用于:

杀死所述主线程;或者,

生成提示用户不要针对所述应用进行其他操作的提示信息。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上述处理模块32还用于:

屏蔽针对所述应用的硬件按钮操作。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上文图3展示的装置还可以包括:

判断模块41,用于判断所述主线程的任务的数量是否超出数量阈值;若是,则监控所述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

本发明实施例的上述装置:在应用的主线程运行的过程中,监控所述主线程的各个任务的运行时长;若任务的运行时长超出指定时长,则采用预设处理规则对所述主线程进行处理。由此可见,本发明实施例能够解决应用出现无响应的问题。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发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和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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