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分屏应用兼容处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目标应用程序的应用信息;
判断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应用信息是否为预设兼容应用程序的应用信息;
若否,则调用预存的分屏应用兼容程序对所述目标应用程序进行对应的应用分屏兼容处理,以使所述目标应用程序支持终端的分屏应用功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应用信息包括包名和版本号,所述判断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应用信息是否为预设兼容应用程序的应用信息,包括:
将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包名和版本号与预设应用数据库中的至少一个预设兼容应用程序的应用包名和应用版本号进行对比,判断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包名和版本号是否在所述预设应用数据库中;
若在所述预设应用数据库中,则确定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应用信息不为预设兼容应用程序的应用信息;
其中,所述预设应用数据库包括至少一个预设兼容应用程序的应用包名和应用版本号。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调用预存的分屏应用兼容程序对所述目标应用程序进行对应的应用分屏兼容处理,包括:
调用预存的分屏应用兼容程序将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原始窗口标识符修改为目标窗口标识符,以将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应用信息标记为对应的目标兼容应用程序的应用信息;
其中,所述目标窗口标识符用于标识所述目标应用程序支持终端的分屏应用功能。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接收到针对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开启指令时,若开启所述终端的分屏应用功能,则运行所述目标应用程序,并确定所述目标应用程序在所述终端中运行的目标分屏界面;
根据所述目标分屏界面的尺寸大小,对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窗口界面进行对应的分屏处理,所述分屏处理包括预设比例的缩放处理。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检测到针对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窗口界面的预设操作指令时,关闭所述终端的分屏应用功能,或者对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窗口界面进行还原和全屏显示。
6.一种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包括:
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目标应用程序的应用信息;
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应用信息是否为预设兼容应用程序的应用信息;
第一处理单元,用于若所述判断单元的判断结果为否,则调用预存的分屏应用兼容程序对所述目标应用程序进行对应的应用分屏兼容处理,以使所述目标应用程序支持终端的分屏应用功能。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应用信息包括包名和版本号,所述判断单元包括:
判断子单元,具体用于将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包名和版本号与预设应用数据库中的至少一个预设兼容应用程序的应用包名和应用版本号进行对比,判断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包名和版本号是否在所述预设应用数据库中;
确定子单元,用于若所述判断子单元的判断结果为不在所述预设应用数据库中,则确定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应用信息不为预设兼容应用程序的应用信息;
其中,所述预设应用数据库包括至少一个预设兼容应用程序的应用包名和应用版本号。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处理单元,具体用于调用预存的分屏应用兼容程序将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原始窗口标识符修改为目标窗口标识符,以将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应用信息标记为对应的目标兼容应用程序的应用信息;
其中,所述目标窗口标识符用于标识所述目标应用程序支持终端的分屏应用功能。
9.如权利要求6-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还包括:
确定单元,用于当接收到针对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开启指令时,若开启所述终端的分屏应用功能,则运行所述目标应用程序,并确定所述目标应用程序在所述终端中运行的目标分屏界面;
第二处理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目标分屏界面的尺寸大小,对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窗口界面进行对应的分屏处理,所述分屏处理包括预设比例的缩放处理。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还包括:
第三处理单元,还用于当检测到针对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窗口界面的预设操作指令时,关闭所述终端的分屏应用功能,或者对所述目标应用程序的窗口界面进行还原和全屏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