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录屏方法以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1156189阅读:469来源:国知局
一种录屏方法以及装置与制造工艺

本发明涉及移动终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录屏方法以及装置。



背景技术:

录屏是指对诸如手机等移动终端的屏幕进行多媒体数据采集,并生成视频文件的技术,用户通过录屏可以实现记录或共享移动终端的操作过程。

随着移动终端硬件技术的发展以及录屏功能的逐渐普及,用户对录屏内容维度的安全性能要求越来越突出。然而,一方面,在录屏过程中,用户有可能会操作涉及敏感信息的业务,那么录屏信息都会将该敏感信息记录下来,如支付账号和密码、移动终端的解锁密码、微信密码等,如果该涉及敏感信息的录屏信息不慎丢失,用户的敏感信息也将随之丢失,不利于用户隐私信息的安全保护。

另一方面,在现有的移动终端中,如Android安卓系统虽然可以对移动终端的录屏功能的使用进行权限获取,即提示用户需要对移动终端的录屏功能授权,但一些恶意程序往往会根据移动终端中潜在的系统漏洞将这种提示功能变成一种用户界面UI陷阱,若用户在无意中点击,则可能会激活恶意程序随意使用移动终端的录屏功能,而对于某些获取了root权限的移动终端,恶意程序则更有可能随意启动移动终端的录屏功能,一旦恶意程序通过录屏生成的录屏信息中包含有用户的隐私信息,也将极大可能地导致用户隐私信息的泄露,对用户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不利于用户体验的提高。

因此,如何提高移动终端的录屏功能的安全性,保护用户的敏感信息,提高用户体验,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录屏方法以及装置,用于提高录屏信息的安全性,使得用户在录屏信息中的敏感信息得到有效保护,进而提高用户体验。

有鉴于此,本发明第一方面提供一种录屏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可包括:

当移动终端启动录屏功能时,检测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敏感信息;

若存在敏感信息,则按照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敏感信息进行安全处理。

结合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方面,在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实施方式中,检测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敏感信息包括:

判断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标识;

若存在标识,则检测标识对应的第一控件是否包含第一数据信息;

若包含第一数据信息,则确定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存在敏感信息。

结合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方面,在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实施方式中,检测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敏感信息包括:

检测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敏感提示信息;

若存在敏感提示信息,则在移动终端的第二控件中确定敏感提示信息对应的第三控件;

确定第三控件对应的第四控件,第三控件与第四控件一一对应;

检测第四控件是否包含第二数据信息;

若包含第二数据信息,则确定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存在敏感信息。

结合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实施方式或第二种实施方式,在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实施方式中,按照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敏感信息进行安全处理包括:

确定敏感信息在当前界面的显示字符;

按照第一目标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显示字符进行第一安全处理;和/或,

确定敏感信息在当前界面对应的数据控件;

按照第二目标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数据控件进行第二安全处理。

结合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实施方式至第三种实施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在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实施方式中,关闭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触点显示功能用于指示当前界面的用户操作轨迹;

在关闭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之后,该方法还包括:

检测移动终端是否离开当前界面;

若是,则恢复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

本发明第二方面提供一种录屏装置,应用于移动终端,可包括:

第一检测模块,用于当移动终端启动录屏功能时,检测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敏感信息;

安全处理模块,用于当存在敏感信息时,则按照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敏感信息进行安全处理。

结合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方面,在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实施方式中,第一检测模块包括:

判断单元,用于判断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标识;

第一检测单元,用于当存在标识时,则检测标识对应的第一控件是否包含第一数据信息;

第一确定单元,用于对当包含第一数据信息时,则确定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存在敏感信息。

结合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方面,在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方面的第二种实施方式中,第一检测模块包括:

第二检测单元,用于检测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敏感提示信息;

第二确定单元,用于当存在敏感提示信息,则在移动终端的第二控件中确定敏感提示信息对应的第三控件;

第三确定单元,用于确定第三控件对应的第四控件,第三控件与第四控件一一对应;

第三检测单元,用于检测第四控件是否包含第二数据信息;

第四确定单元,用于当包含第二数据信息时,则确定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存在敏感信息。

结合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实施方式或第二种实施方式,在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方面的第三种实施方式中,安全处理模块包括:

第五确定单元,用于确定敏感信息在当前界面的显示字符;

第一安全处理单元,用于按照第一目标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显示字符进行第一安全处理;和/或,

第六确定单元,用于确定敏感信息在当前界面对应的数据控件;

第二安全处理单元,用于按照第二目标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数据控件进行第二安全处理。

结合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实施方式至第三种实施方式中任意一种,在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方面的第四种实施方式中,装置还包括:

关闭模块,用于关闭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触点显示功能用于指示当前界面的用户操作轨迹;

装置还包括:

第二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移动终端是否离开当前界面;

恢复模块,用于当移动终端离开当前界面时,则恢复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

从以上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发明实施例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施例中,在移动终端启动录屏功能时,在检测到当前界面存在敏感信息的情况下,可以在录屏信息对敏感信息进行安全处理,从而可以避免录屏信息的泄露而导致敏感信的公开,有利于保护用户的敏感信息,提高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录屏方法一个实施例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录屏方法另一实施例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录屏方法另一实施例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录屏装置一个实施例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录屏装置另一实施例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录屏装置另一实施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录屏方法以及装置,用于提高录屏信息的安全性,使得用户在录屏信息中的敏感信息得到有效保护,进而提高用户体验。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发明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如果存在)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内容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为了更好理解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录屏方法,先对本发明实施例适用的移动终端进行描述。本发明实施例所描述的移动终端可以包括任何具备显示屏以及通信和存储功能的设备,例如:平板电脑、手机、台式电脑等智能设备,该移动终端可以安装有包括如下操作系统:Android、Linux、IOS、Windows等,移动终端基于所安装的操作系统可以进一步安装有若干应用程序,该应用程序可以是移动终端出厂前预装的系统应用,如邮箱应用、设置应用、音乐应用、浏览器应用、拍照应用等,也可以是用户自己安装的第三方官方正式发布应用,如QQ应用、微信应用、支付宝应用、微博应用等,还可以是用户自己安装的第三方非官方正式发布的应用,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为便于理解,下面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具体流程进行描述,请参阅图1,本发明实施例中录屏方法一个实施例包括:

101、当移动终端启动录屏功能时,检测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敏感信息,若是,则执行步骤102,若否,则执行步骤103;

本实施例中,当移动终端启动录屏功能时,可以检测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敏感信息,即当前界面是否涉及支付账号、支付密码、登录账号、登录密码、解锁密码等属于用户隐私安全的敏感数据。

具体的,一方面,该敏感信息可以是由用户输入,例如,假设用户在移动终端进行支付交易,那么用户在支付密码输入框中输入的支付密码即为敏感信息,若仅在当前界面跳出支付密码输入框和支付密码键盘框,而用户没有进行支付密码的输入,则可以认为当前界面不存在敏感信息。

可以理解的是,本实施例中检测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敏感信息的应用场景,除了上述说明的内容,在实际应用中,还可以根据其它的应用场景进行相应的检测,如当前界面为锁屏界面,那么在检测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敏感信息时,应该基于用户是否输入解锁密码,或用户是否在解锁键盘上进行相应解锁密码的触控,或用户是否在解锁图案上进行触控以形成解锁操作轨迹,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另一方面,该敏感信息也可以是不由用户输入,而由当面界面显示已存储的信息,例如,在微信的设置中有一账号与安全界面,该账号与安全界面即显示有微信号、QQ号、手机号等敏感信息,因而,在该应用场景下,也认为当前界面存在敏感信息。

102、按照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敏感信息进行安全处理;

本实施例中,若检测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存在敏感信息,则可以按照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敏感信息进行安全处理。

具体的,在实际应用中,当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存在敏感信息时,对录屏信息中的敏感信息的安全处理并不会影响用户在当前界面的操作。例如,沿用步骤101中说明的支付交易的应用场景,用户可以在支付界面正常的进行支付交易,且移动终端可以进行正常的录屏,但在生成录屏信息的过程中,可以将对应支付界面的视频信息中的敏感信息可以进行安全处理,如使支付密码输入框中的支付密码显示为乱码,而后可以将安全处理后的视频信息加载至对应的录屏信息中,从而可以使得录屏信息对用户的隐私信息进行安全有效的保护。

可以理解的是,本实施例仅以上述一个例子说明了敏感信息的安全处理方式,在实际应用中,还可以采用其它方式,只要使得最后得到的录屏信息中的敏感信息得到安全处理即可,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103、执行其它流程。

本实施例中,检测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不存在敏感信息,那么说明当前的录屏行为是安全的,则可以不进行其它操作,使得移动终端继续执行录屏功能,并不对当前产生的录屏数据进行处理。

本实施例中,在移动终端启动录屏功能时,若检测到当前界面存在敏感信息,那么可以对录屏信息中的敏感信息进行安全处理,由此在录屏信息共享或发生丢失的情况下,由于敏感信息得到了安全处理,那么敏感信息将不会遭到泄密,从而有利于保护用户的隐私安全,也提高了用户在移动终端的录屏体验。

可以理解的是,在移动终端中,可以安装有官方正式发布的应用,也可以安装有非官方正式发布的应用,那么敏感信息的检测方法可以对应有不同的技术手段,下面分别进行说明:

请参阅图2,本发明实施例中录屏方法另一实施例包括:

201、当移动终端启动录屏功能时,判断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标识,若是,则执行步骤202,若否,则执行步骤207;

本实施例中,当移动终端启动录屏功能时,可以判断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标识。

具体的,在实际应用中,当移动终端启动某一应用时,根据该应用对应的进程可以判断该应用是否为官方正式发布的应用,如常用到的支付宝、微信、QQ等,若可以确定为官方正式发布的应用,则可以确定当面界面的界面名称,并可以根据界面名称在移动终端的标识数据库中进行查找,并判断该标识数据库中是否存在界面名称对应的标识。

在实际应用中,标识数据库可以在移动终端预先设置并存储,为了区分不同应用的不同界面对应的标识,可以根据界面名称对标识进行分类设置,例如,以支付宝应用为例,假设支付宝应用可以包括登录界面和支付界面,其中,登录界面与支付界面的标识均包括12,那么在标识数据库中,可以以支付宝应用为一大组分类数据,在该大组分类数据中,可以存储有登录界面12以及支付界面12的标识,从而可以有效地区分登录界面与支付界面对应的标识。因此,假设当前界面为支付界面,那么可以根据当前界面的名称在标识数据库中找到对应的支付界面12,该支付界面12即为标识,进而可以判断当前界面存在标识,而若当前界面为外卖选购界面,则由于外卖选购界面可能不涉及用户敏感信息,则可能在标识数据库中没有查找到对应的标识,那么可以判断当前界面不存在标识。

可以理解的是,对于官方正式发布的应用,本实施例可以对该应用中可能涉及敏感信息的界面在标识数据库中进行相应的标识设置,该标识数据库可以以表格的形式设置,还可以根据界面名称与标识的映射关系以其它方式进行设置,只要使得根据界面名称在标识数据库中能够得到相应的判断结果即可。

202、关闭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

本实施例中,若检测到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存在标识,那么说明当前界面可能涉及敏感信息,则可以关闭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该触点显示功能用于指示当前界面的用户操作轨迹,以在用户输入敏感信息之前,能够阻止录屏信息对用户操作轨迹的记录。

具体的,在移动终端的操作过程中,当用户触控屏幕时,相应的触点位置会发生诸如颜色变化,那么通过相应的颜色变化可以表示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并可以获悉用户在移动终端屏幕上的操作轨迹。例如,在用户利用支付宝应用进行交易支付的情况下,当用户输入支付密码时,当前的支付界面上可以跳出支付密码输入框和支付密码键盘框,假设支付密码为123456,那么用户在支付密码键盘框输入123456时,相应的,在1、2、3、4、5、6的触点位置可以发生灰显变化,由此可知,通过灰显变化可以获悉用户在支付密码键盘框上的触点位置,而由于支付密码键盘框上的数字位置一般是固定的排列方式,那么通过触点位置的灰显变化顺序可以获悉支付密码,即若支付密码键盘框为九宫格设计,以1、2、3、4、5、6、7、8、9依次横向排列,则当该支付密码键盘框的灰显变化顺序为左上角位置、中央位置、右上角位置、右下角位置、第一横排的第二个位置、第二横排的第三个位置时,则可以确定支付密码为153926。因此,若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可能涉及敏感信息,则可以关闭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以防止在录屏过程中对用户操作轨迹进行记录,避免利用用户操作轨迹破解用户的相关隐私数据。

203、检测标识对应的第一控件是否包含第一数据信息,若是,则执行步骤204,若否,则执行步骤207;

本实施例中,若检测到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存在标识,那么可以检测标识对应的第一控件是否包含第一数据信息。

具体的,沿用上述说明的支付交易界面,在检测到当前界面存在支付界面12的标识,那么可以确定支付界面12这标识对应的第一控件,该第一控件可以为当前界面的编辑控件,如支付密码输入框,则可以检测该支付密码输入框中是否包含第一数据信息,即支付密码。此外,在另一应用场景中,例如,假设当前界面为微信应用的账号与安全界面,那么若确定当前界面存在标识,那么可以确定该标识对应的第一控件,该第一控件可以为当前界面的显示控件,如可以显示手机号码的目标显示控件,则可以检测这一目标显示控件中是否包含第一数据信息,即手机号码,如13978607956。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仅以上述两类应用场景对检测标识对应的第一控件是否包含第一数据信息的内容进行了具体说明,在实际应用中,还可以有其它相适应的应用场景,本实施例仅是举例说明。

可以理解的是,本实施例中,若第一控件为显示控件,则也可以不关闭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即不执行步骤202,具体可根据标识进行相应的选择处理,此处不做限定。

204、按照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敏感信息进行安全处理;

本实施例中,当检测到第一控件包含第一数据信息时,那么可以认为当前界面存在敏感信息,且第一数据信息即可以为敏感信息,则可以按照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敏感信息进行安全处理。

本实施例中,按照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敏感信息进行安全处理的具体方式可以为:

确定敏感信息在当前界面的显示字符;

按照第一目标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显示字符进行第一安全处理;和/或,

确定敏感信息在当前界面对应的数据控件;

按照第二目标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数据控件进行第二安全处理。

具体的,一方面,在确定敏感信息在当前界面的显示字符后,可以按照第一目标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显示字符进行第一安全处理,以在支付应用中的支付交易界面为例进行说明,假设敏感信息,即支付密码在当前界面的显示字符为123456,那么在对应的支付界面的视频信息中也会相应的记录123456,为了防止支付密码发生泄漏,可以将123456进行字符的替换,如替换为@#¥&*@,也可以是随机获取与123456不同的数字组合,如842913,具体处理方式此处不做限定,只要能够使得敏感信息得到安全处理即可。

另一方面,也可以确定敏感信息在当前界面对应的数据控件,并可以按照第二目标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数据控件进行第二安全处理,同样以在支付应用中的支付交易界面为例进行说明,在该支付交易界面中,可以确定支付密码这一敏感信息在当前界面对应的数据控件可以为支付密码输入框,那么可以对录屏信息中的支付密码输入框进行马赛克处理,也可以对支付密码输入框进行黑显处理,还可以对支付密码输入框进行透明处理,具体处理方式此处不做限定,只要能够使得敏感信息得到安全处理即可。

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对敏感信息的两种安全处理方式也可以结合使用,在实际应用中,也可以采用其它安全处理方式进行单独或结合使用,只要能够使得敏感信息不在录屏信息中被公开即可,具体方式此处不做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在实际应用中,若敏感信息为由用户输入,若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未关闭,那么应该同时对敏感信息的输入操作区域进行第二安全处理,沿用上述说明的支付交易界面,可以确定支付密码这一敏感信息在当前界面对应的数据控件还可以包括支付密码键盘框,那么也可以对录屏信息中的支付密码键盘框进行诸如马赛克处理,具体可根据当前界面的性质与实际操作进行相应处理。

可以理解的是,在上述对敏感信息进行安全处理的过程中,用户在移动终端可以正常操作,安全处理只对应于录屏信息,并不会影响到用户在移动终端的对应界面的操作。

205、检测移动终端是否离开当前界面,若是,则执行步骤206,若否,则执行步骤207;

本实施例中,为了有利于录屏信息的生成,增强录屏信息的分享效果,在按照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敏感信息进行安全处理后,可以检测移动终端是否离开当前界面。

206、恢复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

本实施例中,若检测到移动终端离开当前界面,那么可以恢复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即在录屏信息中恢复对用户操作轨迹的记录。

可以理解的是,当移动终端离开当前界面,那么意味着移动终端进入另一界面,若移动终端的录屏功能尚未关闭,则在这另一界面,又可以开始检测这另一界面是否存在敏感信息,即可如上述步骤进行往复循环,相同内容此处不再赘述。

可以理解的是,由于敏感信息的安全处理是对录屏信息的相应处理,并不影响移动终端的当前操作,且由于当前界面存在标识并不能说明当前界面一定存在敏感标识,则本实施例中的步骤205至步骤206也可以在步骤202之后执行,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207、执行其它流程。

本实施例中,若检测到当前界面不存在标识,那么可以默认为当前界面不涉及敏感信息,当前的录屏行为是安全的,则可以不进行其它操作,使得移动终端继续执行录屏功能,并不对当前产生的录屏数据进行处理。

本实施例中,在检测到当前界面存在标识,即确定当前界面可能涉及敏感信息后,若未检测到第一控件包含第一数据信息,则可以不进行其它操作,使得移动终端继续执行录屏功能,并不对当前产生的录屏数据进行处理。

本实施例中,若检测到移动终端没有离开当前界面,那么说明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仍涉及敏感信息,则可以不执行其它操作,使得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继续被关闭。

请参阅图3,本发明实施例中录屏方法另一实施例包括:

301、当移动终端启动录屏功能时,检测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敏感提示信息,若是,则执行步骤302,若否,则执行步骤309;

本实施例中,当移动终端启动录屏功能时,可以检测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敏感提示信息。

具体的,在实际应用中,当移动终端启动某一应用时,根据该应用对应的进程可以判断该应用是否为官方正式发布的应用,如常用到的支付宝、微信、QQ等,若可以确定为非官方正式发布的应用,则可以检测当面界面是否存在敏感提示信息。

在实际应用中,由于非官方正式应用的对应界面没有在标识数据库中存储有相应的标识,那么可以通过检测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敏感提示信息来确定当前界面是否为可能涉及敏感信息的界面,为了有利于进行检测,可以预先设有敏感提示信息对应的关键词,如账号、密码、邮箱、手机号码等,那么可以检测当前界面是否存在上述关键词,若存在上述关键词的至少一个,那么可以认为当前界面存在敏感提示信息,若不在上述关键词中的任一个,那么可以认为当前界面不存在敏感提示信息。

本实施例中,若检测到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存在敏感提示信息,那么当前界面可能涉及敏感信息,则可以关闭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即执行步骤302.

本实施例中的步骤302与图2所示实施例中的步骤202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303、在移动终端的第二控件中确定敏感提示信息对应的第三控件;

本实施例中,若检测到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存在敏感提示信息,那么可以在移动终端的第二控件中确定敏感提示信息对应的第三控件。

具体的,在实际应用中,移动终端中可以有多种显示控件,如对于支付应用的登录界面来说,该界面显示的“账号”和“密码”均为显示控件,那么,本实施例中,假设该敏感提示信息即为手机号,那么可以在移动终端的第二控件中确定手机号对应的第三控件,即该非官方正式发布的应用的所有显示控件中的某一控件。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敏感提示信息还可以是其它,如邮箱、输入密码、身份证号码等,本实施例只是举例说明。

304、确定第三控件对应的第四控件;

本实施例中,在移动终端的第二控件中确定敏感提示信息对应的第三控件后,可以确定第三控件对应的第四控件,该第三控件与第四控件一一对应。

具体的,由于敏感信息可以由用户输入,也可以不由用户输入,那么对应的,敏感对应的控件可以为编辑控件,也可以为显示控件,但由于敏感信息对应的控件可以与敏感提示信息对应的控件一一对应,因此,可根据敏感提示信息对应的控件获取敏感信息对应的控件,比如,以支付应用的登录界面为例进行说明,账号这一显示控件可以对应有第一编辑控件,而密码这一显示控件可以对应有第二编辑控件,而若在微信应用的安全与账号界面,手机号这一显示控件则可以对应有13978607956这一显示控件,那么由此可知,在上述例子中,账号、密码、手机号可以为第三控件,而第一编辑控件、第二编辑控件以及13978607956这一显示控件可以为第四控件,由于第三控件和第四控件为一一对应的关系,从而可以确定第三控件对应的第四控件。

305、检测第四控件是否包含第二数据信息,若是,则执行步骤306,若否,则执行步骤309;

本实施例中,确定第三控件对应的第四控件后,可以检测第四控件是否包含第二数据信息。

具体的,一方面,若该第四控件可以为当前界面的编辑控件,如密码输入框,则可以检测该密码输入框中是否包含第二数据信息,即相应的密码字符。另一方面,若该第四控件可以为当前界面的显示控件,如可以显示手机号的目标显示控件,则可以检测这一目标显示控件中是否包含第二数据信息,即手机号码,如13978607956。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仅以上述两类应用场景对检测第四控件是否包含第二数据信息的内容进行了具体说明,在实际应用中,还可以有其它相适应的应用场景,本实施例仅是举例说明。

可以理解的是,本实施例中,若第四控件为显示控件,则也可以不关闭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即不执行步骤302,具体可根据标识进行相应的选择处理,此处不做限定。

本实施例中的步骤306至步骤308与图2所示实施例中的步骤204至步骤206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309、执行其它流程。

本实施例中,若检测到当前界面不存在敏感提示信息,那么可以默认为当前界面不涉及敏感信息,当前的录屏行为是安全的,则可以不进行其它操作,使得移动终端继续执行录屏功能,并不对当前产生的录屏数据进行处理。

本实施例中,在检测到当前界面存在敏感提示信息,即确定当前界面可能涉及敏感信息后,若未检测到第四控件存在第二数据信息,则可以不进行其它操作,使得移动终端继续执行录屏功能,并不对当前产生的录屏数据进行处理。

本实施例中,若检测到移动终端没有离开当前界面,那么说明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仍涉及敏感信息,则可以不执行其它操作,使得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继续被关闭。

可以理解的是,本实施例对于敏感信息的检测方法也可以适应于官方正式发布的应用,但相对来说,图2所示实施例对于官方正式发布的应用的检测手段更为简便与准确,具体实际应用此处不做限定。

上面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录屏方法进行了描述,下面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录屏装置分别进行描述,该录屏装置可以应用于移动终端,请参阅图4,本发明实施例中录屏装置一个实施例包括:

第一检测模块401,用于当移动终端启动录屏功能时,检测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敏感信息;

安全处理模块402,用于当存在敏感信息时,则按照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敏感信息进行安全处理。

本实施例中,在移动终端启动录屏功能时,若第一检测模块401检测到当前界面存在敏感信息,那么安全处理模块402可以按照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敏感信息进行安全处理,由此在录屏信息共享或发生丢失的情况下,由于敏感信息得到了安全处理,那么敏感信息将不会遭到泄密,从而有利于保护用户的隐私安全,也提高了用户在移动终端的录屏体验。

请参阅图5,本发明实施例中录屏装置另一实施例包括:

本实施例中的模块501与图4所示实施例中的模块401相同,模块502与图4所示实施例中的模块402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关闭模块503,用于关闭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触点显示功能用于指示当前界面的用户操作轨迹;

第二检测模块504,用于检测移动终端是否离开当前界面;

恢复模块505,用于当移动终端离开当前界面时,则恢复移动终端的触点显示功能。

本实施例中,第一检测模块501可以进一步包括:

判断单元5011,用于判断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标识;

第一检测单元5012,用于当存在标识时,则检测标识对应的第一控件是否包含第一数据信息;

第一确定单元5013,用于对当包含第一数据信息时,则确定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存在敏感信息。

本实施例中,安全处理模块502可以进一步包括:

第五确定单元5021,用于确定敏感信息在当前界面的显示字符;

第一安全处理单元5022,用于按照第一目标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显示字符进行第一安全处理;和/或,

第六确定单元5023,用于确定敏感信息在当前界面对应的数据控件;

第二安全处理单元5024,用于按照第二目标预设规则对录屏信息中的数据控件进行第二安全处理。

请参阅图6,本发明实施例中录屏装置另一实施例包括:

本实施例中的模块601与图4所示实施例中的模块401相同,模块602与图5所示实施例中的模块502相同,模块603与图5所示实施例中的模块503相同,模块604与图5所示实施例中的模块504相同,模块605与图5所示实施例中的模块505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本实施例中,第一检测模块601可以进一步包括:

第二检测单元6011,用于检测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是否存在敏感提示信息;

第二确定单元6012,用于当存在敏感提示信息,则在移动终端的第二控件中确定敏感提示信息对应的第三控件;

第三确定单元6013,用于确定第三控件对应的第四控件,第三控件与第四控件一一对应;

第三检测单元6014,用于检测第四控件是否包含第二数据信息;

第四确定单元6015,用于当包含第二数据信息时,则确定移动终端的当前界面存在敏感信息。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系统,装置和单元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统,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以上所述,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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