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C2C、B2C、B2B平台复合营运管理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143894阅读:138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复合营运管理系统,具体为一种基于C2C、B2C、B2B平台复合营运管理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B2C指的是Business to Customer。B2C即商家通过平台为用户提供一个新型的服务模式。由于这种模式节省了用户和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时间和空间,可以提高交易效率,C2C指的是Consumer To Consumer。C2C同B2B、B2C一样,都是平台运营的几种模式之一,不同的是C2C是用户对用户的模式,C2C平台运营就是通过为用户双方提供一个交易服务平台,使用户双方可以通过平台完成相应服务或交易,B2B指的是Business toBusiness.as in businesses doing business with otherbusinesses,商家(泛指企业)对商家的服务,即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平台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

已有的B2B、C2C以及B2C在现有技术中并没有一个同一的平台复合运营管理系统,都是分开独立工作的平台,这样分开的平台并不有利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C2C、B2C、B2B平台复合营运管理系统及方法及其制作方法,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基于C2C、B2C、B2B平台复合营运管理系统及方法,应用在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平台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和商家与用户之间的交易、服务以及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二次交易、物品信息交换,可解决目前企业、商家以及用户分别通过多个营运管理平台进行交流,进而增加了营运平台的数量以及管理难度,并将企业、商家以及用户由分散的营运平台归纳至同一个营运平台,其特征在于,该复合营运管理系统及方法包括以下程序:

(1)首先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B2B平台实现对话,其次在B2B平台上自带有企业信誉核对模块、企业资格审查模块,同时该B2B平台设有与银行系统连接的交易模块。

(2)当企业将任务量或者商品下发给下属商家后,商家使用基于B2C的营运管理平台与用户洽谈,该基于B2C的营运管理平台设置有商家注册模块、商家业绩以及商品统计模块,商家注册模块包括诚信核对模块、身份核对模块以及信用度核对模块,同时该基于B2C的营运管理平台自带有与物流公司联系的物流订单取货系统,上述诚信核对模块、身份核对模块以及信用度核对模块均与商家所在地区的地方商家管理机构系统连接。

(3)用户同样可以使用基于C2C的营运管理平台与其他用户交易,该基于C2C的营运管理平台包含有网银模块、支付宝模块以及微信支付模块,同时该基于C2C的营运管理平台设有个人注册模块诚信核对模块、身份核对模块以及信用度核对模块,上述诚信核对模块、身份核对模块以及信用度核对模块均与当地公安机构系统连接,实现对用户的资格的审查,同时该基于C2C的营运管理平台自带有物流跟踪模块。

(4)该基于C2C、B2C、B2B平台复合营运管理系统设置有信息统计模块和交易记录模块。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使用这种方法,不仅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做到信息的相互交流,同时还支持企业与商家、商家与用户以及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二次交易,同时可以收集商家、企业以及用户的信用度与诚信度,以便于达到双方共赢,同时每个平台都自带有与当地物流直接联系的物流系统,能够第一时间通知物流公司派人前来取货,极大地促使电子商务的发展。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的说明,但是下文中的具体实施方式不应当做被理解为对本体发明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在本发明基础上显而易见地作出的各种改变和变化,应该均在发明的范围之内。

实施例1:

一种基于C2C、B2C、B2B平台复合营运管理系统及方法,应用在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平台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和商家与用户之间的交易、服务以及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二次交易、物品信息交换,可解决目前企业、商家以及用户分别通过多个营运管理平台进行交流,进而增加了营运平台的数量以及管理难度,并将企业、商家以及用户由分散的营运平台归纳至同一个营运平台,其特征在于,该复合营运管理系统及方法包括以下程序:

(1)首先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B2B平台实现对话,其次在B2B平台上自带有企业信誉核对模块、企业资格审查模块,同时该B2B平台设有与银行系统连接的交易模块。

(2)当企业将任务量或者商品下发给下属商家后,商家使用基于B2C的营运管理平台与用户洽谈,该基于B2C的营运管理平台设置有商家注册模块、商家业绩以及商品统计模块,商家注册模块包括诚信核对模块、身份核对模块以及信用度核对模块,同时该基于B2C的营运管理平台自带有与物流公司联系的物流订单取货系统,上述诚信核对模块、身份核对模块以及信用度核对模块均与商家所在地区的地方商家管理机构系统连接。

(3)用户同样可以使用基于C2C的营运管理平台与其他用户交易,该基于C2C的营运管理平台包含有网银模块、支付宝模块以及微信支付模块,同时该基于C2C的营运管理平台设有个人注册模块诚信核对模块、身份核对模块以及信用度核对模块,上述诚信核对模块、身份核对模块以及信用度核对模块均与当地公安机构系统连接,实现对用户的资格的审查,同时该基于C2C的营运管理平台自带有物流跟踪模块。

(4)该基于C2C、B2C、B2B平台复合营运管理系统设置有信息统计模块和交易记录模块。

以上描述仅为本申请的较佳实施例以及对所运用技术原理的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申请中所涉及的发明范围,并不限于上述技术特征的特定组合而成的技术方案,同时也应涵盖在不脱离所述发明构思的情况下,由上述技术特征或其等同特征进行任意组合而形成的其它技术方案。例如上述特征与本申请中公开的(但不限于)具有类似功能的技术特征进行互相替换而形成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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