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组合式键盘鼠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34530阅读:585来源:国知局
一种组合式键盘鼠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计算机外部输入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组合式键盘鼠标。



背景技术:

目前,键盘和鼠标已经成为个人计算机上必备的外部输入设备。常用的键盘和鼠标是分别生产制造,分别包装,并通过不同的连接线,分别连接到计算机上的PS/2或USB接口上的。这种连接方式方便、灵活,也便于更换。但这种常规的键盘鼠标在使用时会有诸多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组合式键盘鼠标,通过分体式结构并在鼠标上部固定一部分键盘,提高了键盘鼠标的实用性,并提高了使用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组合式键盘鼠标,包括可拆卸连接的第一键盘和第二键盘,所述第二键盘右侧设置有缺口;还包括鼠标,所述鼠标上部固定连接第三键盘,所述第三键盘与所述缺口配合;所示第一键盘上的按键为小键盘对应的按键,所述第二键盘上的按键为左手打字区域对应的按键,所述第三键盘上的按键为右手打字区域对应的按键。

优选的是,所述第一键盘右侧设置有两个卡爪,所述第二键盘左侧设置有两个卡槽,所述卡爪与卡槽配合,以实现第一键盘和第二键盘机械连接。

优选的是,所述卡爪上设置有第一触点,所述卡槽内设置有第二触点,所述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相接触,以实现第一键盘和第二键盘电连接。

优选的是,所述卡槽入口处设置有防水挡片。

优选的是,所述防水挡片采用橡胶材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组合式键盘鼠标,通过分体式设置,结构紧凑,可以在狭小空间使用并且便于收纳。将主键盘右部与鼠标一体设置,使右手能够在同一位置进行打字和鼠标操作,减少了右手的移动,提高了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组合式键盘鼠标总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第一键盘1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第二键盘右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令本领域技术人员参照说明书文字能够据以实施。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组合式键盘鼠标,包括第一键盘1、第二键盘2、第三键盘3和鼠标4。

其中,所述第一键盘1设置在第二键盘2的左侧,第一键盘1采用可拆卸的方式与第二键盘2连接。一并参阅图2、图3,在第一键盘1的右侧设置有两个凸出的卡爪11,在第二键盘2的左侧设置有两个卡槽21,所述卡爪11与卡槽21相配合,将卡爪11插入到卡槽21内,实现了第一键盘1和第二键盘2的机械连接。在卡爪11上设置有第一触点,在卡槽21内设置有第二触点,当卡爪11插入到卡槽21内时,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相接触,实现了第一键盘1和第二键盘2的电连接。作为一种优选的,在卡槽21的入口处设置有防水挡片,所述防水挡片采用橡胶材质。当卡爪11未插入到卡槽21内时,防水挡片挡在卡槽21的入口处,防止水和灰尘从卡槽21进入到第二键盘2内。当卡爪11插入到卡槽21内时,卡爪推动防水挡片向上翻折,从而使卡爪11能够顺利插入到卡槽21内。

所述第二键盘2的右侧设置有缺口22,第三键盘3固定于鼠标4的上方,与鼠标一体设置。所述第三键盘3与所述缺口22相配合,将第三键盘3放置于缺口22处。

一个标准的键盘包括主键盘和小键盘两部分,所述第一键盘1设置呈标准键盘中的小键盘,当将第三键盘3放置于缺口22处时,第二键盘2和第三键盘3组成了标准键盘中的主键盘。

使用时将第一键盘1安装到第二键盘2的左侧,将第三键盘3放置在缺口22处。第一键盘1即小键盘位于最左侧,使用左手来操作小键盘,通常情况下打字的时候左手小手指放到ctrl键位置,相当于是键盘的中间,而小手指旁边就是小键盘上的回车键,回车键是使用平率非常高的一个键,这样便于控制。左手随时可以在小键盘和打字键盘之间切换。左手控制小键盘也是很方便的,如果按照普通键盘的排布,小键盘在最右边,无论用左手还是右手按键盘都不如小键盘在最左边方便。

第二键盘2和第三键盘3组成了标准键盘中的主键盘,与常规键盘的使用方式相同,可以使用双手在主键盘进行打字。在进行打字操作时,左手和右手均有各自对应的按键区域,因此,将左手对应的按键设置在第二键盘2上,右手对应的按键设置在第三键盘3上。而当需要移动鼠标4时,可以之间握住鼠标4进行移动,第三键盘3会随着鼠标4一同移动,使第二键盘2和第三键盘3分离。但是即使第二键盘2和第三键盘3分离,双手依然能有熟练的找准每个键的位置,精确打字。因此通过第三键盘3与鼠标4一体设置,当打字后需要移动鼠标定为时,直接移动键鼠即可,免去了右手的移动。

在不需要使用小键盘或者在空间紧凑的区域使用时,可以将第一键盘1拆除,也不会影响正常的输入操作。

尽管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已公开如上,但其并不仅仅限于说明书和实施方式中所列运用。它完全可以被适用于各种适合本实用新型的领域。对于熟悉本领域的人员而言,可容易地实现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离权利要求及等同范围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特定的细节和这里示出与描述的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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