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大数据共建共享的平安城乡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77494阅读:338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大数据共建共享的平安城乡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防城乡的信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大数据共建共享的平安城乡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平安城乡技术方案是主管部门基于安防技术发展而成的,主管部门独立建设形成本单位的信息化体系。就全社会而言存在着以下问题:

1、主管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和单位各自为阵、设备不共用、重复投资,平安城乡建设投资巨大、重复建设问题严重。2、主管部门与政府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信息互不相连、数据互不共享而造成信息孤岛的问题。3、主管部门因服务器容量的局限导致数据存活时间太短仅为1-3个月而造成数据烟囱的问题。4、现行平安城乡运行费用太高,主要是数据中心的电费、网络传输租金和运行中人力成本等。5、无法实现信息的效益最大化。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基于大数据共建共享的平安城乡系统,采用云存储、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技术,解决了重复建设、信息孤岛、数据烟囱、运行成本高以及信息利用效率低等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共建共享的平安城乡系统,包括平安城乡数据采集设备、区域存储中心、区域大数据处理中心、云服务器、监控中心和事件处理模块;所述的平安城乡数据采集设备通过有线或者无线通信连接区域存储中心,所述的区域存储中心的输出端连接区域大数据处理中心的输入端;所述的区域大数据处理中心的输出端与监控中心的输入端连接,并通过无线通信连接云服务器;所述的监控中心的输出端与事件处理模块的输入端连接。

所述的监控中心包括行为分析单元、车流量监控单元和治安监控单元;所述的网上巡逻单元、行为分析单元、车流量监控单元和治安监控单元的输出端均与事件处理模块的输入端连接。

所述的无线通信包括ZigBee、6LoWPAN、WIFI、Nb-iot、4G和5G通信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有线通信包括PLC和光纤通信中的一种或两种。

所述的平安城乡数据采集设备包括传感器、拾音器和摄像头;所述的设备包括传感器、拾音器和摄像头均通过有线或者无线通信与区域存储中心连接。

所述的传感器包括位置传感器、位移传感器、噪声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中的一种或者多种。

所述的摄像头包括红外摄像头、夜视摄像头、防爆摄像头和防水摄像头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的平安城乡数据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包括路灯、杆体、广告牌和建筑物。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种基于大数据共建共享的平安城乡系统,能够对城乡治安重点监控区域实施远程、实时全天候的监控,并进行集中管理,及时了解现场的车流、人员及相关异常情况,实现周边线索收集、行动轨迹分析、线索证据提供、网上可视化治安巡逻、110警情处置,构建起在人防、物防的基础上与技防相结合的立体化安防体系,起到城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平安城乡系统结构图;

图2为监控中心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以下所述。

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大数据共建共享的平安城乡系统,包括平安城乡数据采集设备、区域存储中心、区域大数据处理中心、云服务器、监控中心和事件处理模块;所述的平安城乡数据采集设备通过有线或者无线通信连接区域存储中心,所述的区域存储中心的输出端连接区域大数据处理中心的输入端;所述的区域大数据处理中心的输出端与监控中心的输入端连接,并通过无线通信连接云服务器;所述的监控中心的输出端与事件处理模块的输入端连接。

如图2所示,所述的监控中心包括行为分析单元、车流量监控单元和治安监控单元;所述的网上巡逻单元、行为分析单元、车流量监控单元和治安监控单元的输出端均与事件处理模块的输入端连接。

所述的无线通信包括ZigBee、6LoWPAN、WIFI、Nb-iot、4G和5G通信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有线通信包括PLC和光纤通信中的一种或两种。

所述的平安城乡数据采集设备包括传感器、拾音器和摄像头;所述的设备包括传感器、拾音器和摄像头均通过有线或者无线通信与区域存储中心连接。

所述的传感器包括位置传感器、位移传感器、噪声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中的一种或者多种。

所述的摄像头包括红外摄像头、夜视摄像头、防爆摄像头和防水摄像头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的平安城乡数据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包括路灯、杆体、广告牌和建筑物。

所述的区域大数据处理中心包括县(市)级区域大数据处理中心,将采集、传输的数据通过物联网通信网关传输到区域存储中心,再到县(市)级大数据处理中心,通过IP网与云服务器连接。县(市)级大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汇聚、数据清洗、标准化、管理、分配、存储和区域计算与协调本区域数据应用等。

在县(市)级区域将产生以下四大类平安城乡数据:

1、县(市)级大数据处理中心把平安城乡有关的传感器的信息(数据)分配给县(市)级平安城乡主管部门;对城乡治安重点监控区域实施远程、实时全天候的监控,并进行集中管理,及时了解现场的车流、人员及相关异常情况,构建起在人防、物防的基础上与技防相结合的立体化安防体系,起到城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效果。实现周边线索收集、行动轨迹分析、线索证据提供、网上可视化治安巡逻、110警情处置、公共复杂场所管控、案件多发地带执警、涉及机动车案件侦破、城乡安防体系与应急反应系统、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

2、县(市)级管理部门内部产生的各种数据,如户籍管理、流动人口管理、酒店管理等数据。

3、县(市)级其他部门与平安城乡相关联的数据,如人口分布,街道与道路、区域管理信息、路口的车流及人流量、智慧旅游、智慧交通等。

4、在云服务器存储的有关平安城乡的历史数据。

这四类数据为本区域的县(市)级平安城乡大数据处理与应用中心服务,实现平安城乡的信息化、智慧化,产生很多实际应用。

统一采集的需永久性保留的数据,经过标准化、清洗处理,通过IP网传到云服务器作为永久使用的数据资源。

县(市)级大数据处理中心在辖区内采集汇聚到中心的数据,经过整理、标准化按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配平安城乡部门的数据,并对可以公开的数据对社会有序开放进行深度挖掘和利用。本系统可以低成本地实现平安城乡功能。

所述的云服务器为整个系统和应用的运行提供长期数据存储和及时运算。

本申请中的事件处理模块采用了申请号为CN201220323688.3的基于客户端的事件路由管理系统中的待办事件处理模块,该模块实现按照紧急程度进行事件处理的功能。

本申请中的行为分析单元采用了申请号为CN201320441666.1的家用多功能婴幼儿安全监护系统中的行为分析单元,该单元实现行为分析的功能。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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