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病年龄分组分析系统的制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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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年龄分组分析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医疗分析
技术领域
,特别是指一种发病年龄分组分析系统。
背景技术
:发病年龄,指的是对于某种疾病开始出现发病症状的年龄。不同的疾病可能会有不同的发病年龄,比如乳腺癌的发病年龄普遍为50-60岁。掌握某种疾病的发病年龄,对于该种疾病的预防与治疗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可以通过对某种疾病发病年龄的变化,反映社会与环境因素对个体健康状况的影响。但是现在还未有比较系统的发病年龄统计分析,目前一般的发病年龄统计主要需要研究人员逐个录入计算机进行统计,效率较低,不利于对疾病更好的预防和治疗。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新的发病年龄分组分析系统,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技术实现要素:针对
背景技术
中存在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发病年龄分组分析系统,可以对某种疾病的发病年龄的快速统计,提高效率。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发病年龄分组分析系统,包括初始化单元、病历计数单元、数据分析单元以及报表生成单元,其中,初始化单元:用于维护病种id与各种病种之间的映射关系、自由度为1时的t界值表以及α=0.05时的χ2分布表;病历计数单元:用于对病历进行计数,输入所要研究的病种名称,并导入历史病历;在该单元中首先判断出院诊断id是否符合所要研究的病种id,如果判断为假,则结束该病历的计数,进入下一份病历;如果判断为真,则判断该住院号在发病年龄统计表中是否有记录,如果有记录,则结束该病历的计数,进入下一份病历;如果没有记录,则判断入院诊断是否有“复查”字段,如果有记录“复查”字段,则结束该病历的计数,进入下一份病历;如果没有记录,则将病案首页中的年龄以及住院号记录在发病年龄统计表中;数据分析单元:用于数据分析,在该单元中,首先,需要采用卡方分析法检验该病种发病年龄的分布是否符合正态分布,如果不符合,则结束计算,返回“该疾病与年龄不符合正态分布”的结果;如果符合,则进入下一步分析;统计得到符合要求的病历n例,计算其发病年龄的平均值并根据以下公式得到样本的标准差s:根据设定的t界值表中的置信水平以及相应的t界值tα,则样本均数的置信区间为:将统计表根据发病年龄升序排列,根据研究者设定的p百分位数要求p1和p2,计算出相应的p百分位数;报表生成单元:用于生成报表,在该单元中将发病年龄将年龄分组并进行计数,对于每一个记录,判断其发病年龄属于哪一个分组,并在该分组计数加一;完成计数后,将这一计数表转化为频率密度表;根据频率密度表绘制成频率直方图,同时,将计算得的样本均数、置信区间以及百分位数分布返回,流程结束。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经由数据接口导入的历史病历病案首页可以被识别,包括出院诊断以及年龄两项主要参数。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p百分位数的计算步骤为:(1)找到p百分位数所对应的名次,n×p%;(2)在排序表中找到该名次对应的发病年龄;(3)返回相应的百分位数范围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卡方分析法的步骤为:将年龄按照十年为一组分为10组,共有10个区间,每个区间内的概率相同,为0.1,则每一个区间内的期望频数ei等于病历总数n除以10;再根据统计表的每一条记录,找到发病年龄所属的区间计数得到观察频数fi;自由度为10-2-1=7,根据χ2分布表,界值为18.31,判断是否大于18.31,如果小于则认为年龄与发病不符合正态分布,如果大于则认为年龄与发病符合正态分布。本发明发病年龄分组分析系统,通过对医院历史病历进行批量的分析处理,将历史病历的病案首页经由数据接口导入系统中,通过对病案首页中年龄的统计,采用统计学的分析,计算分析出发病年龄的样本均数,以及根据研究者的要求统计出发病年龄的大致分组,提高效率。附图说明图1为发明发病年龄分组分析系统中病例计数流程图;图2为发明发病年龄分组分析系统中报表生成流程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本发明所述的一种发病年龄分组分析系统,包括初始化单元、病历计数单元、数据分析单元以及报表生成单元,以下是对各单元的详细说明。初始化单元,用于进行初始化设置,具体如下:在初始化单元中,需要维护病种id与各种病种之间的映射关系,如下:病种id病种名称00001消化道出血00002急性肠梗阻00003胃穿孔此外,还需要维护自由度为1时的t界值表,如下:置信水平tα80%3.0776890%6.3137595%12.70620另外,还需要维护α=0.05时的x2分布表,如下:自由度界值13.8425.9937.82病历计数,用于对病历进行计数,具体如下:在病历计数单元中,需要研究人员输入所要研究的病种名称,并导入历史病历。经由数据接口导入的历史病历病案首页可以被系统识别,包括出院诊断以及年龄两项主要参数。由于一个病人可能由于同一疾病反复住院,因此需要剔除此类病人第一次住院以外的病历,否则会对统计结果产生影响。而某个病人住院号是固定不变的,为此,需要在发病年龄的统计表中,另外对统计过的住院号进行记录,如下表:住院号发病年龄将k份病历导入系统后,系统开始计数。对于某一份病历,系统首先判断出院诊断id是否符合所要研究的病种id。如果判断为假,则结束该病历的计数,进入下一份病历。如果判断为真,则判断该住院号在发病年龄统计表中是否有记录。如果有记录,则结束该病历的计数,进入下一份病历。如果没有记录,则判断入院诊断是否有“复查”字段,如果有记录“复查”字段,则结束该病历的计数,进入下一份病历。如果没有记录,则将病案首页中的年龄以及住院号记录入发病年龄统计表中,流程如图1所示。数据分析单元,用于数据分析,具体如下:完成统计表的统计后,数据分析单元进入数据分析:首先,需要检验该病种发病年龄的分布是否符合正态分布。为了检验其是否符合正态分布,需要用到如下卡方分析:将年龄按照十年为一组分为10组,共有10个区间,每个区间内的概率相同,为0.1,则每一个区间内的期望频数(ei)等于病历总数n除以10,为n/10。再根据统计表的每一条记录,在下表中找到发病年龄所属的区间计数得到观察频数(fi),如下表所示:自由度为10-2-1=7,根据x2分布表,界值为18.31,判断是否大于18.31,如果小于则认为年龄与发病不符合正态分布,结束计算,返回“该疾病与年龄不符合正态分布”的结果。如果大于则认为年龄与发病符合正态分布,进入下一步分析。共统计得到符合要求的病历n例,计算其发病年龄的平均值,得到根据以下公式得到样本的标准差s:根据研究者设定的置信水平,根据系统中的t界值表选择相应的t界值ta。例如置信水平为95%,t0.05=2.093为双侧尾部面积为0.05时的t界值。则样本均数的置信区间为:其中,n为符合要求的总病历数。将统计表根据发病年龄升序排列,如下表所示:排序住院号发病年龄123根据研究者设定的p百分位数要求p1和p2,计算出相应的p百分位数。步骤如下:(1)找到p百分位数所对应的名次,n×p%;(2)在排序表中找到该名次对应的发病年龄;(3)返回相应的百分位数范围报表生成单元,用于生成报表,具体如下:将发病年龄将年龄分组并进行计数,如下表所示:发病年龄计数1ma12ma2...1y2y总和n对于每一个记录,判断其发病年龄属于哪一个分组,并在该分组计数加一。完成计数后,将这一计数表转化为频率密度表:发病年龄计数1ma1/n2ma2/n...1y2y总和n根据上述频率密度表绘制成频率直方图。同时,将计算得的样本均数、置信区间以及百分位数分布返回,流程结束。其中,流程如图2所示。以下是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举例的进一步说明:现需要研究青光眼的发病年龄,经过向系统中的导入病历并进行计数之后,得到以下数据统计表:共统计得到200例病历。经过进一步分组计数,得到以下统计表,进行卡方分析:可认为该疾病符合正态分布。根据样本可计算得样本均数为标准差s=20.4。则样本均数的置信区间为:选择置信水平为95%,则置信区间为:(68.18,74.21),此即为样本均数的置信区间。现将百分位数设定为前20%与后20%,则对应的名次分别为:200*0.20=40、200*0.80=160;在排序表中找到相应的年龄排序,分别为64和78,则可认为前后20%之间的百分位数区间为(64,78)。本发明发病年龄分组分析系统具有如下优点:(1)通过向系统中导入大量历史病历,筛选出符合研究要求的病历并进行计数,进一步通过卡方分析、样本均数计算以及p百分位数的计算,得到所要研究的发病年龄均值以及高发年龄段,实现通过分析实现对历史病历的快速处理,不需要人工对病历逐个判断并统计分析,效率更高。(2)以往对某种疾病发病年龄的判断相当程度上依赖于临床工作者的临床经验,通过其临床上的诊治经验判断疾病常发年龄。这一判断容易受到研究者主观印象的影响,无法准确得出某种疾病的高发年龄段。而本系统通过对历史病历的客观计数,采用统计学方法进行分析,更具有客观性。(3)由于现代社会与环境因素的影响,对于某些疾病的发病年龄可能会有提前或推后的现象,能够通过对某一时间段内的病历进行计数分析,运算出针对某一时间段内某种疾病的发病年龄,易于对比并得出发病年龄的变化趋势,更具有时效性。本发明发病年龄分组分析系统,通过对医院历史病历进行批量的分析处理,将历史病历的病案首页经由数据接口转入系统中,通过对病案首页中年龄的统计,采用统计学的分析方法,计算分析出发病年龄的样本均数,以及根据研究者的要求统计出发病年龄的大致分组,提高效率。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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