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的半自动化打印模版设计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30075阅读:798来源:国知局
基于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的半自动化打印模版设计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医疗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基于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的半自动化打印模版设计器。



背景技术:

目前电子病历的打印模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电子病历文本直接传输到打印机进行打印;另一种是用户逐个逐个控件布局,以设计出符合医学各科室医疗记录需求的打印模版。前者的原理在于将计算机传输过来的二进制数据转换成视频信号,再由视频接口/控制系统把视频信号转换为激光驱动信号,然后再由打印机打印出来,其优势在于自动化程度高,但缺点在于灵活性低,电子病历各种表单时常需要在表头附加上该表单对应的患者基本信息以及日期等信息,如果直接传输打印难以调整电子表单的打印模版结构;而后者则由用户自行开发,根据实际需求挑选所需求的控件放置到相应的容器中,设计出符合要求的打印模版,再逐个逐个从原表单复制到打印模版中,其优点在于灵活性高,但缺点在于费时费力,用户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在从原数据源复制粘贴到对应模版上。

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新的基于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的半自动化打印模版设计器,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基于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的半自动化打印模版设计器,能够结合直接传输打印的高自动化程度和用户自行布局设计模版的高灵活性,使得用户能在既有电子病历表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控件与数据的增减,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基于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的半自动化打印模版设计器,包括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数据接口、打印模版设计模块、扩展控件调取模块、扩展数据源模块以及控制器,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通过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数据接口连接至打印模版设计模块,控制器和扩展控件调取模块及扩展数据源模块分别连接至打印模版设计模块;其中,所述数据接口用于将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的表单设计框架经过接口转换传输到打印模版设计器中;所述打印模版设计模块通过扩展数据源操作以及扩展控件操作增加或减少控件与数据,并进行位置与大小的调整;所述扩展控件调取模块为用户提供了各种可供调用的控件;所述扩展数据源模块用于使用户能够从电子病历表单数据库中根据目录调取电子病历表单中所需要的具体信息,投射到控件中构成该控件的数据信息,而不需要用户一个个打开存储文件进行复制粘贴,得到最后的打印文件。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数据接口的工作方式如下:

(1)判断打印模版设计器中预设的打印纸张大小,判断表单设计框架的大小,计算缩放比例;

(2)将原控件的location属性乘以缩放比例,得到新的location属性;

(3)判断该控件scrollbar属性是否为真,如果为真设定为假;

(4)将新控件根据新location属性、无scrollbar属性并合并原数据放置到打印模版设计模块中。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打印模版设计模块的工作方式如下:

(1)读取该控件中现存数据量,结合该控件的宽度,计算出行数后;

(2)判断计算行数是否大于现有行数,判断结果分为真假;

(3)判断为假,计算结束;判断为真,则该控件所在容器与控件height增加当前字体对应多出行的height;

(4)如果上一步判断为真,容器height增加后,该容器以下的各个容器location所在的height增加当前字体对应一行的height。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可供调用的控件包括textbox、label、listbox。

本发明基于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的半自动化打印模版设计器,包括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数据接口、打印模版设计模块、扩展控件调取模块、扩展数据源模块以及控制器,打印模版设计模块通过扩展数据源操作以及扩展控件操作增加或减少控件与数据,并进行位置与大小的调整;扩展控件调取模块为用户提供了各种可供调用的控件;扩展数据源模块用于使用户能够从电子病历表单数据库中根据目录调取电子病历表单中所需要的具体信息,投射到控件中构成该控件的数据信息,而不需要用户一个个打开存储文件进行复制粘贴,得到最后的打印文件;如此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框图;

图2为本发明中数据接口传输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中打印模版设计模块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发明所述的一种基于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的半自动化打印模版设计器,包括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数据接口、打印模版设计模块、扩展控件调取模块、扩展数据源模块以及控制器。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通过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数据接口连接至打印模版设计模块,控制器和扩展控件调取模块及扩展数据源模块分别连接至打印模版设计模块。

以下是对上述各结构的详细说明:

(一)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数据接口:

数据接口的作用在于将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的表单设计框架经过接口转换传输到打印模版设计器中,其具体工作方式如下所示,流程如图2所示:

(1)判断打印模版设计器中预设的打印纸张大小,判断表单设计框架的大小,计算缩放比例;

(2)将原控件的location属性乘以缩放比例,得到新的location属性;

(3)判断该控件scrollbar属性是否为真,如果为真设定为假。

(4)将新控件根据新location属性、无scrollbar属性并合并原数据放置到打印模版设计模块中。

(二)打印模版设计模块:

打印模版设计模块是一个二维可操作的窗体模块,可通过各项扩展数据源操作以及扩展控件操作在上面增加或减少控件与数据,并进行位置与大小的调整。其中的关键算法在于联动,联动的概念是根据某控件内现存数据量的多少,调整模块的height属性。其流程如下描述以及如图3所示:

(1)读取该控件中现存数据量,结合该控件的宽度,计算出行数后;

(2)判断计算行数是否大于现有行数,判断结果分为真假;

(3)判断为假,计算结束;判断为真,则该控件所在容器与控件height增加当前字体对应多出行的height;

(4)如果上一步判断为真,容器height增加后,该容器以下的各个容器location所在的height增加当前字体对应一行的height。

(三)扩展控件调取模块:

扩展控件调取模块为用户提供了各种可供调用的控件,包括textbox、label、listbox等等。在扩展控件调取模块中提供的控件与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中的控件一致,都经由wrapper控件适配器后完成控件属性的统一包装,呈现于扩展控件调取模块,在扩展控件调取模块中可进行控件的各种属性的调整,包括字体大小、颜色等。

在打开打印模版设计器时,系统读取动态链接库中的控件注册表。随后,调阅该空间注册表与其相应控件文件的地址,放置于扩展控件调取模块中,供用户调用。

(四)扩展数据源模块:

扩展数据源模块的作用在于使用户能够从电子病历表单数据库中根据目录调取电子病历表单中所需要的具体信息,投射到某个控件中构成该控件的数据信息,而不需要用户一个个打开存储文件进行复制粘贴,得到最后的打印文件。

在电子病历表单数据库中所有的电子病历表单的存储结构为结构化存储,呈树状,每个电子病历表单存储文件有一个结构化的地址,由住院号、表单编号、日期以及序列号构成,根据目录可以定位到该电子病历表单的地址,通过引用该表单的地址即可调用该电子病历表单中的具体内容。

扩展数据源模块的界面上为结构化的目录,通过在相应的控件数据框中引用电子病历表单存储文件中某控件的地址即可从数据源中直接对应到打印模版上,比如将电子病历表单中“入院登记”中的姓名拖到病程记录打印模版中新建的“姓名”对应的textbox控件中,打印时即可引用,无需复制。由于打印模版可保存并反复调用,因此数据源的扩展极大方便了用户的使用。

(五)控制器:

控制器主要负责打印模版的处理。当打印模版中的数据匹配完成后,点击打印,打印模版即发送到控制器中,控制器将其转换为打印文件(比如当连接的终端是激光打印机时,即通过视频转换器转换为视频信号)。

当用户选择保存模版时,即将该模版传输到控制器中,根据用户选择的存储文件格式将其转换为目标格式,存储在相应地址。

本发明基于电子病历表单设计器的半自动化打印模版设计器,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直接传输打印是直接将既有电子病历表单进行转换后传输至打印机进行打印,不进行任何打印版面的修改,导致灵活性低,不能根据实际需求打印出符合要求的电子病历表单;而半自动化打印模版设计器是在既有电子病历表单的基础上,将表单经由数据接口转换到设计器的窗口中,开发者能够根据实际需求增添或删除控件,结合数据源的数据调取,灵活性较高。

2.人工设计电子病历打印模版要求开发者从零开始,逐个逐个往设计窗体上添加控件,虽然灵活性较高,但是花费时间极长,使用便捷化程度低,无法高效率地设计出大量电子病历表单打印模版;而半自动化打印模版设计器的设计基础是既有的电子病历表单,只需在其上增添或删除控件,无需花费大量的时间重新构建打印模版,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3.在人工设计电子病历表单模版后,常常需要手动复制粘贴该份表单对应的各项基本信息,比如住院号、姓名等,这一过程容易发生错误,需要花费人力进行校对。而半自动化打印模版设计器是直接在数据库中引用数据源的数据,只需进行数据源的匹配,便能完成各项基本信息的录入,准确性得到提高。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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