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伪、控价及防串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24110阅读:242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伪、控价及防串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有关于市场保护的信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防伪、控价及防串货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越来越多的厂商开始着眼于,除传统线下、电商外的全新互联网销售渠道—微信销售,微信销售所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经销商和厂商们的关注。微信销售的产品普遍面临的问题是产品周期短,可持续性不足,深究原因后发现,除了产品本身存在的问题外,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公开范围的乱价和串货。

价格混乱导致的后果是成交量大幅萎缩,更严重的是,有些高级别经销商不计后果低价抛货,因其成本低,售价可能低于低级别经销商的成本,造成极其不良影响。线下销售划定区域销售,跨指定区域销售的即为串货,而线上销售的串货因互联网销售不受地域限制,所以和传统线下销售的串货概念有所区别,意指经销商私自更换进货渠道/上级经销商的行为,产生该行为的原因一般为地区问题导致的运费、时效或者成本问题如低价等,导致的结果是原上级经销商利润损失、积压库存,低价导致的串货还可能扰乱市场秩序和资源失衡,如果厂家不及时干预,可能会让产品面临滞销,甚至退市。

现有技术中,线上销售控价装置和方法借鉴了线下销售使用的控价及防止串货装置和方法:在每个产品上粘贴二维码标签,客户可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二维码标签跳转防伪查询系统,刮开标签上的暗码进行防伪查询,而每级经销商向下级经销商发货的同时,可使用装置提供的扫描二维码功能,扫描同一个二维码标签,更新产品当前的归属经销商,市场稽查人员通过购买乱价经销商提供的产品(线下还可直接在商超、实体店巡查),使用装置提供的溯源功能,扫描产品上的二维码标签,即可查询产品溯源码的历史更新信息,跟踪产品的流转路径,从而确定产品的实际经销商,以及是否发生了跨地区销售的情况。如若发现乱价或者串货等违规行为,可以确定待处罚经销商。

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在于,每一级经销商都要进行扫码动作,操作繁琐,且对乱价及串货的可追溯性低;经销商之间的发货扫码,经销商与消费者间的交易扫码不具备强制性,容易出现经销商故意不扫码的情况,无法有效防止串货;经销商无法在不串货的情况下实现网络内的越级进货;市场控价取证的方式单一,无法很好的实现乱价的追处,使稽查人员的工作减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防伪、控价及防串货装置,以解决扫码操作繁琐、可追溯性低、扫码不具备强制性、无法在不串货的情况下实现越级进货、无法很好的实现乱价追处。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防伪、控价及防串货装置,包括:防伪查询标签、经销装置以及管理装置,

所述管理装置与所述经销装置连接,用以获取出库单,并据其生成所述防伪查询标签;

所述经销装置,由多个上下级经销装置组成,用以在消费者产生消费时,对所述防伪查询标签进行扫码,激活防伪查询功能;

所述下级经销装置与所述上级经销装置连接,用以向上级经销装置提交进货订单并支付;

所述上级经销装置,用以根据所述进货订单对所述上级经销子单元的库存进行判断,若足够,则通过对所述进货订单的审核,并完成发货。

上述防伪、控价及防串货装置,还包括稽查装置,所述稽查装置与所述经销装置连接,用以对所述经销装置进行乱价排查,并处罚相应的乱价行为。

上述防伪、控价及防串货装置,所述管理装置包括表格生成装置和标签打印装置,

所述表格生成装置,用以根据出库时的出库量生成相应数量的明码、暗码及二维码,并从所述出库单中录入所述经销装置对应的快递单号和发货量,生成表格;所述明码和暗码一一对应,所述二维码至少包括查询链接和所述明码;

所述标签打印装置与所述表格生成装置连接,用以根据所述表格打印出所述防伪查询标签,并将其按所述明码的顺序贴于相应的产品上。

上述防伪、控价及防串货装置,所述防伪查询标签包括本体,所述本体包括二维码层、明码层以及暗码层,所述二维码层设于所述本体的顶端,所述明码层设于所述二维码层的下端,所述暗码层设于所述明码层的下端,所述暗码层上还涂覆有遮挡层。

上述防伪、控价及防串货装置,还包括检举监督装置,所述检举监督装置,用以通过所述经销装置对应的经销商向管理装置提供串货、乱价、伪造身份证据,通过所述管理装置对其进行核实,若发现情况属实,奖励提供证据的经销商。

本发明提供的防伪、控价及防串货装置,包括:防伪查询标签、经销装置以及管理装置,经销装置包括上级经销装置和下级经销装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通过向消费对象零售的经销装置激活防伪查询标签,实现了其他经销装置都不需要进行扫码动作,操作简单,且对乱价、串货的可追溯性高;

2)通过对上级经销装置的库存进行判断,串货的库存将不发生变化,导致经销装置无法在体系内正常发货/零售,使串货的发生率大大降低;

3)若经销装置不进行扫码行为,消费对象将无法辨产品真伪(即默认为是假货),从而使经销装置与消费对象间的交易扫码强制性大大增强;

4)通过完成发货中的将申请提交给再上级,实现经销装置在不串货的情况下,在经销网络内能够越级进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防伪、控价及防串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之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防伪、控价及防串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之二。

附图标记说明:

1、防伪查询标签;2、经销装置;3、管理装置;31、表格生成装置;32、标签打印装置;4、稽查装置;5、检举监督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介绍。

如图1-2所示,一种防伪、控价及防串货装置,包括:防伪查询标签1、经销装置2以及管理装置3,

所述管理装置3与所述经销装置2连接,用以获取出库单,并据其生成所述防伪查询标签1;所述经销装置2,由多个上下级经销装置2组成,用以在消费者产生消费时,对所述防伪查询标签1进行扫码,激活防伪查询功能;所述下级经销装置2与所述上级经销装置2连接,用以向上级经销装置2提交进货订单并支付;所述上级经销装置2,用以根据所述进货订单对所述上级经销子单元的库存进行判断,若足够,则通过对所述进货订单的审核,并完成发货。

具体的,出库单的获取方式,可以是由生产方的管理人员通过管理装置3自动给与生厂方对接的一级经销装置2分配销售任务,生成相应的出库单,每一个一级经销装置2均对应一份出库单;也可以是由一级经销装置2提交进货单至管理装置3,再由管理装置3根据进货单中的进货数量和进货方生成出库单;出库单包括但不限于一级经销装置2的唯一身份识别码、销售任务量以及地址信息等。管理人员可根据出库单中的销售任务量在管理装置3生成相应数量的防伪查询标签1;并且在货物发出后,在管理装置3将该一定量的防伪查询标签1和出库单中的一级经销装置2对应起来,即产品的归属更新为相应的一级经销装置2;一级经销装置2是指与直接与生厂方对接的经销装置2。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经销装置2为一智能手持设备,具有经销商进行扫码、经销商通过用户界面提交进货订单、经销商通过支付链接支付以及经销商在用户界面完成订单审核的功能;每一级经销商均配备智能手持设备,当下级向上级进货时,通过智能手持设备进入订单提交的界面,选择订货数量、地址等基本信息,发送给上级,上级在智能手持设备上看到该订单信息后,通过该设备进行订单审核的界面,采取微信、电话等方式完成核对,通过审核后就可以向下级发货;当消费者在经销商处产生消费时,经销商通过智能手持设备扫描防伪查询标签1,从而激活防伪查询功能。

进货的行为仅发生在具有上下级关系的经销装置2之间。当出现向上提交进货订单的行为时,管理装置3默认进入库存判断程序;若出现串货行为,任一不属于上下级关系的经销装置2将无法向任一经销装置2提交进货订单,因此只能通过私自交易达成串货,绕过管理装置3,在线下将货物量m发送给串货收货方,但串货发货方的库存数量将不发生变化,即出现不良库存m;此时串货发货方虽然库存记录为n,实际的货物只有n-m,当其下级发出进货订单或消费对象产生消费时,将没有足够的实际的货物发给消费对象和下级;串货收货方虽然收到了m的实际货物,但其库存将不发生变化,即使出现消费、进货的情况,也将判定为库存不足,订单无法审核通过;在此体系下,经销装置2若出现串货行为,体系内的进货、发货,向消费对象的零售都将受到影响,导致其无法在体系内正常发货、零售。只能向上级经销装置2进货才能消化不良库存,产生资金积压,所以通过本发明可起到自我净化作用。

经销装置2激活标签是在经销装置2的后台中,使用明码或者二维码标签对应防伪链接中的明码,将标签的状态设置为激活。消费者在防伪系统查询,使用暗码,未激活状态下,查询结果为无法查证真伪。当有消费对象在某一个经销装置2处提交消费订单,并支付了相应数量产品的金额后,通过经销装置2对订单进行审核,并通知消费对象确认订单中的内容是否有误,若没有错误,则通过对防伪查询标签1上的二维码进行扫码,进入查询链接,链接中包含明码信息,经销装置2通过提取明码,通过其将对应标签的查询功能激活,并将激活该产品的经销装置2记录入管理装置3,即在该产品的明码信息后加入激活者;若经销装置2故意或者忘记扫码,消费对象在查询时,将得到无法查证产品真伪的结果,消费对象自然会判断其为假冒伪劣产品,消费对象可采取举报、退货或要求赔偿等手段对经销装置2的信用、销售等产生负面影响。

进一步的,对于经销对象、稽查对象而言,不需要和消费对象不一样的使用习惯和使用体验,因此,采用以上步骤;也就是说,对于消费对象,高频操作只有防伪查询;而对于经销对象,高频操作为零售扫码,低频操作为防伪查询;对于管理员或者稽查人员,高频操作为溯源,低频操作为防伪查询。具体的,扫描后,优先通过唯一身份识别码确定当前扫描者(激活者)的身份,如果为消费对象,仅提供防伪查询链接;如果为经销对象,优先提供零售激活防伪标签功能,并同时提供进入防伪查询链接;如果为管理对象或者稽查对象,优先提供防伪标签溯源链接,也即提供查看当前商品初始归属经销对象和零售归属经销对象的功能;同时提供防伪查询链接。然后不同的对象通过进入不同的上述链接,实现标签激活、防伪查询、溯源等功能,有效避降低了消费对象胡乱激活、经销对象故意不激活等情况出现的概率;且不再需要登录系统,再选择对应的功能链接,最后扫码的繁复步骤,使用起来更方便,开发实现更简单。作为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消费对象、经销对象、稽查对象以及管理对象都使用统一的微信扫一扫功能对防伪查询标签1进行扫描操作。

本发明提供的防伪、控价及防串货装置,包括:防伪查询标签1、经销装置2以及管理装置3,经销装置2包括上级经销装置2和下级经销装置2,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通过向消费对象零售的经销装置2激活防伪查询标签1,实现了其他经销装置2都不需要进行扫码动作,操作简单,且对乱价、串货的可追溯性高;

2)通过对上级经销装置2的库存进行判断,串货的库存将不发生变化,导致经销装置2无法在体系内正常发货/零售,使串货的发生率大大降低;

3)若经销装置2不进行扫码行为,消费对象将无法辨产品真伪(即默认为是假货),从而使经销装置2与消费对象间的交易扫码强制性大大增强;

4)通过完成发货中的将申请提交给再上级,实现经销装置2在不串货的情况下,在经销网络内能够越级进货。

进一步的,所述管理装置3包括表格生成装置31和标签打印装置32,所述表格生成装置31,用以根据出库时的出库量生成相应数量的明码、暗码及二维码,并从所述出库单中录入所述经销装置2对应的快递单号和发货量,生成表格;所述明码和暗码一一对应,所述二维码至少包括查询链接和所述明码;所述标签打印装置32与所述表格生成装置31连接,用以根据所述表格打印出所述防伪查询标签1,并将其按所述明码的顺序贴于相应的产品上。所述明码和暗码一一对应,所述二维码至少包括查询链接和所述明码;具体的,表格生成装置31为一服务器,通过其可完成信息录入、计算等功能,诸如:根据销售任务量按照顺序生成明码,相应的生成暗码和二维码,并生成对应的经销装置2的表格,表格内容包括经销装置2、地址、销售任务量(发货量)、明码、暗码和二维码栏;按照这种方法,生成所有经销装置2的表格;也可是将所有经销装置2设置在一个表格内,通过经销装置2栏可以区分开来。根据表格提取每一行信息中的明码、暗码和二维码生成一张防伪查询标签1,生成的方式可以为将表格打印并提供标签样式给打印厂,通过打印厂制作标签并返回供应厂方;也可以是供应厂方自行打印,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提供一种打印机,可自动接收来自管理装置3的表格信息,提取标签制作的信息,按照预设的打印样式,打印出防伪查询标签1;按照顺序将标签贴于产品上,贴合的方式可以是人工贴合,也可以通过贴合机贴合。进一步的,还包括供货对象和管理人员,若防伪查询标签1损坏,则所述供货对象将损坏的标签在所述管理人员处报备;所述管理人员申请删除所述失效的标签对应的明码、暗码以及二维码。在贴合标签的过程中,极有可能出现标签损坏或失效的情况,此类标签将不具备防伪、查询等功能,因此需要通过管理装置3对其做销毁、删除的处理,管理装置3将视其为自始即不存在;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当贴标签的的人员发现标签失效的情况,需上报至管理人员处,由管理人员在管理装置3进行删除、销毁的动作。

进一步的,所述经销装置2还包括信息录入模块,所述信息录入模块,用以当经销商向新经销商发送邀请链接,所述新经销商通过所述邀请链接进行身份信息录入,获得经营权限,建立所述经销商和所述新经销商间的上下级关系。具体的,一级经销装置2可向微信好友(新经销装置2)发送邀请链接,微信好友通过信息录入后,即注册成为二级经销装置2,并且一级(二级)经销装置2可邀请的人为多个,以此类推,直至邀请到N级经销装置2,形成经销网络;某一级的经销装置2智能向其直接上级经销装置2进货,反之亦然,即形成上下级关系。邀请链接为注册成经销装置2的链接,当发出邀请链接时,管理装置3自行记录双方的个人识别信息,并建立点对点的关系进行存储;微信好友打开链接时,将直接跳转至身份信息录入的界面,若不录入身份信息,将无法成为经销装置2,获得经营权限。

进一步的,所述经销装置2还包括身份比对模块,所述身份比对模块,用以将所述下级经销商的身份信息与所述上级经销商的身份信息进行比对,若两者具有相似的信息,则向管理装置3/稽查装置4发出查处警报。通过身份比对模块查询是否存在如同设备不同账号、同网络地址不同账号、同身份证住址、相近收货地址、相近收发货快递网点等信息,根据不同信息的置信度高低,发现一个至多个特征就向市场稽查人员或者厂家的管理人员提供告警线索。防止用同一个身份信息或比较雷同的身份信息建立经销网络,从而禁止了恶意抢占市场、恶意倾销以及伪造身份信息达到串货目的等行为。

优选的,新经销商在信息录入的同时开启实人认证,获取张嘴、眨眼、摇头、点头等动作中单个或者多个认证信息,并将该信息与已注册的经销装置2的认证信息比对,若存在相似,则不予注册。

进一步的,所述经销装置2还包括库存判断模块,所述库存判断模块,用以判断所述上级经销装置2中的库存是否大于或等于所述下级经销装置2中的进货订单中的订货数量;计算公式为:库存=待入库库存+已入库库存-待发货库存;若库存足够,通过对所述进货订单的审核,并记入待发货库存;若库存不足,向所述上级经销装置2的再上级提交相应的进货订单并支付。具体的,进货订单中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订货数量、唯一识别信息以及地址;库存是指线上的虚拟仓库中的各个产品的数量,库存=待入库库存+已入库库存-待发货库存;当上级收到进货订单时,管理装置3判断库存是否满足发货条件,即需保证库存必须大于或等于订货数量;如果满足该条件执行S402,对进货订单进行审核,审核的形式可以为上级通过微信、电话等沟通方式和下级核对订单中的信息,也可以为当满足发货条件时,管理装置3自行发出确认信息,督促下级经销装置2核实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即表示订单审核通过,管理装置3将根据订货数量在库存中减去相应的数量,并划入待发货库存中,并且提示上级/下级经销装置2审核已经通过。如果不满足该条件,则向上级经销装置2的再上级提交订货订单,执行以上判断,直至有足够的库存依次向下发出。

作为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经销装置2还包括发货模块,所述发货模块,用以通过所述下级经销装置2发出发货申请时,所述上级经销装置2根据申请或将所述申请提交给再上级经销装置2在库存中扣除相应的订货数量,并根据所述申请将产品发给所述下级进行装置对应的经销商。

具体的,提示下级经销装置2审核已经通过,则下级经销装置2再向上级经销装置2提出发货申请,上级经销装置2直接根据发货申请直接以快递/面见的方式发出货物。向下级经销装置2扫码发货需要选择对应下级经销装置2,因为有多个下级经销装置2,但向上级经销装置2申请发货,不需要选择,因为上级经销装置2只有一个,另外,上级经销装置2接收到请求时,可以选择让再上级经销装置2发货,是否提交再上级经销装置2由上级经销装置2决定。提交申请时选择收货地址,改变传统订货流程中,在提交订单时就需要选择地址的模式,让分批发货变得灵活简单。满足越级发货条件时,可由上级经销装置2的上级、再上级……甚至厂家,直接向该下级经销装置2发货;每个级别的越级发货条件均不相同,可由该级别的所有经销装置2统一确定,也可以是该级别的经销装置2各自确定,优选为,由管理装置3统一规定某个级别的发货条件,级别越高,发货条件将越苛刻;条件判断的结果为满足,则在上级、再上级……或者厂家的库存中扣除相应的订货数量,计入待发货库存中,并且将该数量的产品发给对应的经销装置2;当进货订单审核通过后,将订单对应的产品量计入到上级经销装置2的待发货库存中,以及计入到下级经销装置2的待入库库存中,待确认收货转入已入库库存。

进一步的,所述发货模块还用以判断所述订货数量是否大于再上级的最小直发数量,且为再上级的最小直发数量的整数倍;若是,则通过再上级经销装置2对应的经销商确定是否再向上提交申请;若否,则在所述上级经销装置2的库存中扣除相应的订货数量。具体的,越级发货条件为需要满足最小直发数量,并且为最小直发数量的整数倍;当满足上述条件,可越级发货;比如:再上级的最小直发数量为10箱,每箱30个产品,下级的订货数量为5箱、10箱+20个,则均不满足该条件;订货数量为12箱,则满足该条件,再上级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直接向下级完成发货,并且级别越高,设置的最小直发数量将越大。如果满足再上级的条件,上级可将发货申请向再上级提交,进行条件判断,若满足由再上级决定是否再向上提交;如此向上提交,只要满足个级别经销装置2的条件,可以一直递交至一级经销装置2,甚至出厂方;若中间出现了不满足的情况,将由该不满足的级别的下一个级别进行发货,扣除相应的订货数量,计入待发货库存。

进一步的,还包括稽查装置4,所述稽查装置4与所述经销装置2连接,用以对所述经销装置2进行乱价排查,并处罚相应的乱价行为。

稽查人员通过稽查装置4优先经由卖家微信号、授权书和举报证据方式直接查证,如遇无法直接查证的,1)消费对象的零售乱价行为,可以通过激活的防伪码查找违规经销装置2,如果销售的产品未激活,可以要求远程激活,不予激活的,执行方法3;2)经销装置2的乱价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其发送的邀请注册链接来查找实际违规经销装置2,因为不注册到系统中无法激活零售,如果是以直接激活防伪码名义拒绝发送注册链接的情形,同零售乱价行为,通过激活的防伪码查找违规经销装置2。3)针对低价销售,既不激活标签产品,也不邀请下级经销装置2的情形:使用快递运输产品的,可以通过发货网点信息或者结合快递实名制、联系快递公司排查违规经销装置2,还可以通过获取经销装置2的设备信息或者网络环境信息与装置内存储的信息进行比对的方式排查,厂家直发的溯源起始经销装置2可以帮助缩小排查范围,进一步增加识别条件,加大经销装置2的乱价的难度;很好的实现了乱价的追处,并且无形中使稽查人员的工作量得到减轻。

进一步的,还包括检举监督装置5,所述检举监督装置5,用以通过所述经销装置2对应的经销商向管理装置3提供串货、乱价、伪造身份证据,通过所述管理装置3对其进行核实,若发现情况属实,奖励提供证据的经销商。建立奖励制度,使经销装置2之间相互监督,增加了一种向管理人员/稽查人员举报的途径,减轻了稽查人员/管理人员的稽查难度和工作强度。

以上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上述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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