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服务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服务提供系统具备认证装置和服务提供装置,
上述认证装置具有:
信息通信部,接收对具有服务的利用权限的用户的电话号码进行规定的加工而得的认证信息;以及
号码认证部,当在接收到上述认证信息后,从终端有来电时,基于对与上述来电一起被通知的电话号码进行上述规定的加工而得的信息、和上述接收到的认证信息,来进行上述终端的认证,
若上述认证成功,则上述服务提供装置进行上述服务的提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服务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认证装置的上述信息通信部接收要求使用了上述认证信息的上述认证的第一认证请求和第二认证请求,
上述认证装置还具备请求拒绝决定部,上述请求拒绝决定部在从上述第一认证请求被接收之后到经过规定时间为止,或者,到基于上述第一认证请求的上述认证成功为止,接收到上述第二认证请求的情况下,决定拒绝上述第二认证请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服务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认证装置还具备:
设定了认证信息作为识别记录的关键字的表;
追加部,试行对上述表追加保存了上述接收到的认证信息的记录;以及
删除部,在基于上述认证信息的上述认证成功的情况下,或者,从上述认证信息的接收或追加经过了上述规定时间的情况下,从上述表删除上述追加成功的上述记录
若上述记录的上述追加失败,则上述认证装置的上述请求拒绝决定部决定拒绝上述第二认证请求。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服务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认证装置的上述号码认证部基于保存了与对上述通知的电话号码进行上述规定的加工而得的上述信息相同的认证信息的记录是否追加在上述表中,来认证上述终端。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服务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认证装置还具备声音通信部,若上述终端的上述认证失败,则上述声音通信部响应来自上述终端的上述来电。
6.一种服务提供方法,是由具备认证装置和服务提供装置的服务提供系统执行的方法,上述认证装置进行终端的认证,若上述认证成功,则上述服务提供装置进行服务的提供,其特征在于,
上述服务提供方法具有:
信息通信步骤,上述认证装置接收对具有上述服务的利用权限的用户的电话号码进行规定的加工而得的认证信息;以及
号码认证步骤,当在接收到上述认证信息后,从上述终端有来电时,基于对与上述来电一起被通知的电话号码进行上述规定的加工而得的信息、和上述接收到的认证信息,上述认证装置进行上述终端的上述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