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油运价联动测算方法、系统和计算机与流程

文档序号:16038081发布日期:2018-11-24 10:14阅读:44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油运价自动监测和调整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与此同时危险品道路运输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极易发生群死群伤和污染环境,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透过事故调查结论可以发现,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一方面是生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生产过程中发生“三违”行为导致,但另一反面承运商及车船是否资质齐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对于运输途中的危化品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因此销售企业出台承运商和车辆、船舶准入检查标准是保障成品油运输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按照国家海事部门规定500总吨以上的营运船舶需进行船舶检验,入级船舶由中国船级社(ccs)检验,非入级船舶由海事船检部门检定。但国家年检重点检查船体结构、设备设施等是否符合建造规范,销售企业则需对上线承运商资质、管理体系,船舶操作流程、风险控制进行检查确认。因此不能使用国家海事部门检查结果评判承运商、船舶的资质和安全管理水平。

2012年销售公司组织大区、省市公司、承运商以及ccs专家,以ocimf(石油公司国际海事论坛)发布的viq(油船规范)为蓝本,结合中石化销售企业实际需求编制形成了水路承运商和船舶检查标准。检查标准分为承运商、海船、1000吨级以上江船内河船、1000吨级以下江船内河船、日常检查和考核标准。从承运商资质、人员配备、数质量管理、安全体系管理、调度管理,运营船舶资质、船员管理、航行安全、安全管理、防污染、货物操作、通讯、轮机、系舶、外观、结构等方面对承运商和船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细则分为a、b两类,a类为否决项指标,b类为普通类指标,按现行要求,有a类不符合项或b类不合格项大于15%的承运商和船舶禁止上线运行。每年大区公司对所属船舶检查不得低于35%,三年内要覆盖全部上线船舶。

因国家未曾出台可供危化品运输行业参考的罐车检查标准,2015年销售公司组织相关省市公司和承运商,以国家油罐车制造和油罐检验标准为依托,结合省市公司油罐车检查管理经验,从资质、安全、外观、数质量管理等方面,编制形成了成品油公路运输油罐车检查标准。标准分为单车、牵引车及挂车上线准入检查和车辆入库前检查两部分,分别检查车辆资质、灯光、铭牌、转向、定位系统、警示标志、刹车、动力系统、蓄电池、电子铅封、罐体、接地设备、灭火器、轮胎、防撞设施、油气回收和防溢油报警装置等指标,全面检查车辆技术标准合规性。每年省市公司要对所属车辆按检查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凡是不达标的车辆一律下线整改合格后才可恢复运行。入库前要按照入库检查标准对拟入库提油的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缺陷的车辆一律禁止入库。

承运商和车船检查标准推出后,统一了销售企业检查标准,减轻了承运商受检压力,规避了检查条目不同造成承运商的反感情绪,对于承担大量跨区运输的水路船舶具有减少检查次数,提高船舶使用效率的意义。

近几年销售企业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推进承运商和车船安全管理,近些年销售企业所属承运商未发生过主责安全事故。

2013年国家出台新的成品油调价机制后,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缩短,调价频率明显加快。目前的方法已经不能够及时反映油价变动趋势,同时承运商也通过不同渠道反映一些问题,集中表现为:测算人工进行,原始数据更新较慢,造成运价调整相对滞后,不能及时反映油价变化,甚至存在运价调整与当期油价变化相互背离的现象。

为了充分体现“信息化管理”原则,形成迅速、精准、合理的公路运输油运价联动机制,有利于企业承运队伍管理与稳定。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背景技术的缺陷,本发明提供一种油运价联动测算方法、系统和计算机,可以更精准、即使的反应运价中油价波动的影响。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油运价联动测算系统,包括:

实时油价数据库,用于获取并存储实时油价数据;

波动监测模块,依据实时油价数据获取实时油价均值,当实时油价均值与预设基础值的差值大于预设限值时发出运价调整信号;

运价调整模块,接收到运价调整信号后,结合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单位重量油价调整幅度和平均单车动力计算运价调整幅度。

较佳地,结合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单位重量油价调整幅度和平均单车动力计算运价调整幅度的方法包括:

运价调整幅度=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单位重量油价调整幅度/平均单车动力;

其中,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为车辆空驶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与重驶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之和;

单位重量油价调整幅度=每吨价格调整幅度/平均密度;

单位公里数的取值范围为90至110公里。

较佳地,实时油价均值为从实时油价数据库中同一时间多个采集目标区域的各个实时油价的平均值。

较佳地,所述波动监测模块还包括间隔启动单元、差值获取单元和判断单元,所述间隔启动单元以预设周期发出获取信号,所述差值获取单元接收到获取信号后开始计算实时油价均值与预设基础值的差值,判断单元用于比较所述差值是否超过预设限制

较佳地,预设限值为人工设定经验值。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油运价联动测算方法,包括:

步骤1,获取实时油价数据,依据实时油价数据获取实时油价均值;

步骤2,判断实时油价均值与预设基础值的差值是否大于预设限值,若是,则发出运价调整信号进入步骤3,若否,则回到步骤1;

步骤3,结合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单位重量油价调整幅度和平均单车动力计算运价调整幅度并输出。

较佳地,步骤1以预设周期为间隔获取实时油价均值;预设周期的选择范围为50至70天。

较佳地,骤1,获取实时油价数据,依据实时油价数据获取实时油价均值的方法为:实时油价均值为从实时油价数据库中同一时间多个采集目标区域的各个实时油价的平均值。

较佳地,步骤3运用的公式为:

运价调整幅度=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单位重量油价调整幅度/平均单车动力;

其中,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为车辆空驶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与重驶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之和;

单位重量油价调整幅度=每吨价格调整幅度/平均密度;

单位公里数的取值范围为90至110公里。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计算机,计算机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计算机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7-9任一项方法。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通过实时监测,实时测算,以及实施输出调整数据,可以更精准、即使的反应运价中油价波动的影响,油运价联动机制的建立使运价管理逐步趋于规范,在控制销货费用支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缓解了企业对于运价调整的异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的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波动检测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二的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一

一种油运价联动测算系统,如图1所示,包括:

实时油价数据库,用于获取并存储实时油价数据;

波动监测模块,依据实时油价数据获取实时油价均值,实时油价均值为从实时油价数据库中同一时间多个采集目标区域的各个实时油价的平均值;当实时油价均值与预设基础值的差值大于预设限值时发出运价调整信号;

如图2所示,所述波动监测模块还包括间隔启动单元、差值获取单元和判断单元,所述间隔启动单元以预设周期发出获取信号,所述差值获取单元接收到获取信号后开始计算实时油价均值与预设基础值的差值,判断单元用于比较所述差值是否超过预设限制。

运价调整模块,接收到运价调整信号后,结合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单位重量油价调整幅度和平均单车动力计算运价调整幅度。

其中,结合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单位重量油价调整幅度和平均单车动力计算运价调整幅度的方法包括:

运价调整幅度=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单位重量油价调整幅度/平均单车动力;

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为车辆空驶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与重驶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之和;

单位重量油价调整幅度=每吨价格调整幅度/平均密度;

单位公里数的取值范围为90至110公里。

实施例二

一种油运价联动测算方法,如图3所示,包括:

步骤1,获取实时油价数据,依据实时油价数据获取实时油价均值;

本步骤以预设周期为间隔获取实时油价均值,预设周期的选择范围为50至70天。

获取实时油价数据,依据实时油价数据获取实时油价均值的方法为:实时油价均值为从实时油价数据库中同一时间多个采集目标区域的各个实时油价的平均值。

步骤2,判断实时油价均值与预设基础值的差值是否大于预设限值,若是,则发出运价调整信号进入步骤3,若否,则回到步骤1;

步骤3,结合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单位重量油价调整幅度和平均单车动力计算运价调整幅度并输出,计算运用的公式为:

运价调整幅度=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单位重量油价调整幅度/平均单车动力;

其中,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为车辆空驶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与重驶单位公里数平均油耗之和;

单位重量油价调整幅度=每吨价格调整幅度/平均密度;

单位公里数的取值范围为90至110公里。

将本实施例油运价联动条件设置如下:

以采集目标区域设定为6个国家,预设周期也即运价调整周期设定为60个工作日,正常情况下为84个日历日,预设限值设定为300元/吨。

每个运价调整周期结束后,计算该周期内供军队柴油出厂价格累日算术平均值,并与上次运价调整周期所对应的供军队柴油出厂价格算术平均值比较,当变动幅度突破±300元/吨(含300,含税,下同)时启动运价调整;未突破±300元/吨,暂不调整运价,累计调价幅度纳入下一个周期叠加或冲抵。

以2015年6月份最后一次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整窗口日(6月24日24时)作为油运价联动机制推出基准日。

因销售企业只是购买运输服务,原则上只应承担油价变化对承运企业的影响,故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运价调整幅度=(空驶百公里平均油耗+重驶百公里平均油耗)/100公里*每升油价调整幅度/平均单车运力。具体推导过程如下:

(1)设:a为空驶百公里油耗(升),b为重驶百公里油耗(升),为平均运距c(公里),为一个预设周期后的调整后油价d(元/升),e为调整前油价(元/升),f为每载运输载重量(吨)。

吨公里运价调整幅度=吨公里燃油成本变化=新油价下吨公里燃油成本-旧油价下吨公里燃油成本

默认每载运输重量=平均单车运力。

即有:运价调整幅度=(空驶百公里平均油耗+重驶百公里平均油耗)/100公里*每升油价调整幅度/平均单车运力

每升油价调整幅度=国家发改委下达柴油每吨出厂价格调整幅度/柴油平均密度。

车辆空驶和重驶百公里油耗与车型(平均单车运力)相关,总部统一测算调价幅度时按照销售企业平均运力车型油耗值测算运价调整幅度。在此之外,暂不考虑承运企业其他成本上涨对运价的影响,以及其利润水平变化。

本实施例所述方法,截止2018年1月已经自动调整3次,累计上调0.001元/吨·公里,油运价联动机制的建立使运价管理逐步趋于规范,在控制销货费用支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缓解了承运商对于运价调整的异议,有利于省市公司规范承运商管理。

实施例三

一种计算机,计算机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计算机执行时实现如实施例二所述的方法。

应当理解的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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