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点对点及关联银行的支付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38120发布日期:2018-10-23 21:50阅读:21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交易系统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点对点及关联银行的支付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网络交易相关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拥有虚拟货币或者代币,并采用这些虚拟货币进行网上交易。以比特币为例,这类型虚拟货币的产生纯粹是由程序自动生成,并且其不与真实法定货币产生联系,从而使得虚拟货币本身不承载任何价值,无法与实际应用结合来解决实际问题,也无法变现。

另外,在互联网平台上,真实法定货币的交易和流转通常是开放式的,其使用的网上交易采用的大多都是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方式,因此容易游离于国家金融体系之外,不利于国家监管;再者,虚拟货币系统本身的去中心化同样导致国家监管无力。同时,国家银行只能沦为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交易通道,第三方支付牌照和虚拟交易的过程,使得国家银行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最基本的支付功能,也无法形成高效安全的支付方式,还不能保证用户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时的资金安全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现提供一种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点对点及关联银行的支付系统的技术方案,旨在提供一种完整且封闭的货币流转框架,其为虚拟货币赋予现实价值,并且加强了对货币流转的控制,为用户进行线上交易提供便利,从而提升用户体验。

上述技术方案具体包括:

一种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点对点及关联银行的支付系统,其中,包括互联网支付平台以及与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远程连接的多个支付终端,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还远程连接外部的银行服务端;

于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内,针对每个所述支付终端,设置一虚拟货币的虚拟交易账户;

所述支付终端提供给用户向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发送所述虚拟货币的货币兑换请求;

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将所述货币兑换请求以及关联于所述货币兑换请求的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发送至所述银行服务端中,以在所述银行服务端中完成所述现实货币的转账交易;

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在获取所述银行服务端发送的用于表示所述转账交易成功的提示信息后,根据所述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生成等值的所述虚拟货币,并将生成的所述虚拟货币汇入对应的所述虚拟交易账户中;

所述支付终端还提供给用户通过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采用所述虚拟货币购买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上发布的等值的商品。

优选的,该支付系统,其中,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内保存有各所述支付终端所对应的所述虚拟交易账户的账户信息;

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包括:

第一发送单元,用于将所述支付终端发送的所述货币兑换请求以及与所述货币兑换请求相关的所述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转发至所述银行服务端;

兑换单元,用于在接收到所述银行服务端反馈的所述提示信息后,根据所述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生成等值的所述虚拟货币;

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根据所述兑换单元生成的所述虚拟货币,更新对应的所述虚拟交易账户的所述账户信息。

优选的,该支付系统,其中,所述兑换单元采用一预设的虚拟货币生成程序生成所述虚拟货币;

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内还包括:

第一锁定单元,连接所述兑换单元,用于采用第一密钥对所述虚拟货币生成程序进行锁定,以防止所述虚拟货币生成程序被篡改;

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将所述第一密钥发送至预设的第三方监管端或所述银行服务端进行保存,并于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内删除所述第一密钥。

优选的,该支付系统,其中,于所述现实货币的所述转账交易的过程中,所述银行服务端从关联于发出所述货币兑换请求的用户的银行账户向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操作;

于所述银行服务端中设置一操作拒绝单元,用于拒绝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对所述银行服务端内的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的银行账户进行的所有操作。

优选的,该支付系统,其中,多个所述支付终端包括购买终端和售卖终端;

所述售卖终端用于向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上传需要售卖的商品的商品信息;

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内保存有各所述支付终端所对应的所述虚拟交易账户的账户信息;

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内进一步包括:

商品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并保存所述商品信息;

发布单元,连接所述商品接收单元,用于在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上发布所述商品信息;

请求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购买终端针对所述商品信息的购买请求;

处理单元,分别连接所述请求接收单元和所述商品接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购买请求,处理完成所述用户对相应的所述商品的交易操作,并在对应的所述虚拟交易账户之间完成所述虚拟货币的转账操作;

提示单元,连接所述处理单元,用于在所述交易操作完成后,向被购买的所述商品相关的所述售卖终端发送用于表示所述商品已售出的提示信息。

优选的,该支付系统,其中,于每个所述支付终端内设置一验证单元;

每个所述支付终端内的所述验证单元对所述虚拟货币流转系统中发生的所有所述交易操作进行记录;

当对所述交易操作进行验证时,只有在所有所述支付终端内的所述验证单元均记录有所述交易操作时,所述交易操作才通过验证。

优选的,该支付系统,其中,所述支付终端还提供给用户向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发送所述真实法定货币的货币兑回请求;

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中还包括:

兑回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支付终端发送的所述货币兑回请求以及与所述货币兑换请求相关的所述虚拟货币的金额换算形成等值的所述真实法定货币;

第二发送单元,连接所述兑回单元,用于将所述支付终端发送的所述货币兑回请求以及换算形成的所述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转发至所述银行服务端,以供所述银行服务端从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的银行账户向关联于发出所述货币兑回请求的用户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操作;

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根据与所述货币兑换请求相关的所述虚拟货币的金额,更新对应的所述虚拟交易账户的所述账户信息。

优选的,该支付系统,其中,所述兑回单元采用一预设的真实法定货币换算程序生成等值的所述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

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内还包括:

第二锁定单元,连接所述兑回单元,用于采用第二密钥对所述真实法定货币换算程序进行锁定,以防止所述真实法定货币换算程序被篡改;

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将所述第二密钥发送至一预设的第三方监管端或所述银行服务端进行保存,并于所述互联网支付平台内删除所述第二密钥。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提供一种虚拟货币流转系统,能够实现完整且封闭的货币流转框架,其为虚拟货币赋予现实价值,并且加强了对货币流转的控制,为用户进行线上交易提供便利,从而提升用户体验;同时,为国家的金融秩序和货币管理提供了一种合理的技术方案。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较佳的实施例中,点对点及关联银行的支付系统的总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较佳的实施例中,互联网平台的具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的较佳的实施例中,虚拟货币流转系统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但不作为本发明的限定。

根据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现提供一种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点对点及关联银行的支付系统,该系统具体如图1中所示,包括互联网支付平台A以及与互联网支付平台A远程连接的多个支付终端B,互联网支付平台A还远程连接外部的银行服务端C;

于互联网支付平台A内,针对每个支付终端B设置一虚拟货币的虚拟交易账户;

支付终端B提供给用户向互联网支付平台A发送虚拟货币的货币兑换请求;

互联网支付平台A将货币兑换请求以及关联于货币兑换请求的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发送至银行服务端C中,以在银行服务端C中完成真实法定货币的转账交易;

互联网支付平台A在获取银行服务端C发送的用于表示转账交易成功的提示信息后,根据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生成等值的虚拟货币,并将生成的虚拟货币汇入对应的虚拟交易账户中;

支付终端B还提供给用户通过互联网支付平台A,采用虚拟货币购买互联网支付平台A上发布的等值的商品。

具体地,本实施例中,上述支付终端B只与互联网支付平台A之间进行数据传输,互联网支付平台A再与银行服务端C之间进行数据传输,从而实现虚拟货币流转的完整性和封闭性。

本实施例中,支付终端B通过向互联网支付平台A发送货币兑换请求的方式采用真实法定货币兑换得到等值的虚拟货币。上述货币兑换请求中可以包括该用户用来兑换虚拟货币的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以及用户的付款方式等。

本实施例中,互联网支付平台A在获取上述货币兑换请求后,将该货币兑换请求(包括其中的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发送至银行服务端C。上述银行服务端C可以包括各不同银行的交易处理服务器,在一次交易中,互联网支付平台A与某一个银行的交易处理服务器之间进行数据传输,并且互联网支付平台A应当在该银行中开设有银行账户。在银行服务端C中,根据货币兑换请求中包括的用户付款方式中关联于该银行的银行账户,以及用户所付出的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进行转账交易,以将相应的真实法定货币转入互联网支付平台在该银行服务端C中开设的账户中。由于各银行的服务端各不相同,因此只有用户在互联网支付平台A所在银行同样开设有银行账户时,上述转账交易才能完成。因此,在支付终端B中的操作界面上,可以提供给用户只能选择互联网支付平台A所在银行账户的银行进行付款的限制,以保证后台的转账交易顺利进行。

本实施例中,当银行服务端C完成上述转账交易后,银行服务端C向互联网支付平台A反馈一个用于表示银行端的相关交易已经完成的提示信息。此时互联网支付平台A确认银行服务端C的现金交易已经完成,再根据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自动生成等值的虚拟货币。则在互联网支付平台A和支付终端B之间进行流通的虚拟货币的总量永远小于支付平台A在银行服务端C中开设的银行账户中存款款的总量,因此上述支付系统能够有效监控虚拟货币的流转。并且,互联网支付平台A和支付终端B形成一个完整且封闭的货币流转环境,所有在该货币流转环境中流通的货币均为虚拟货币,从而保证了整个货币流转环境的货币安全。

本实施例中,用户还可以采用虚拟货币在虚拟货币流转系统中进行购物。具体地,在互联网支付平台A上会发布一些可供购买的商品,此时互联网支付平台A就起到一个普通的电子商务平台的功能,而用户可以通过支付终端B向互联网支付平台A发送购买请求来通过自身持有的虚拟货币购买等值的商品,上述购买流程类似于传统的电子商务平台,在此不再赘述。

而在互联网支付平台A中保存有各个支付终端B的虚拟交易账户,上述虚拟货币和商品之间的交易通过上述虚拟交易账户之间的转账操作进行,在此不再赘述。

本发明的较佳的实施例中,支付平台内保存有各支付终端所对应的虚拟交易账户的账户信息;

则如图2中所示,上述互联网支付平台A包括:

第一发送单元A1,用于将支付终端发送的货币兑换请求以及与货币兑换请求相关的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转发至银行服务端;

兑换单元A2,用于在接收到银行服务端反馈的提示信息后,根据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生成等值的虚拟货币;

互联网支付平台A根据兑换单元A2生成的虚拟货币,更新对应的虚拟交易账户的账户信息。

进一步地,兑换单元采用一预设的虚拟货币生成程序生成虚拟货币;

支付平台内还包括:

第一锁定单元A3,连接兑换单元A2,用于采用一第一密钥对虚拟货币生成程序进行锁定,以防止虚拟货币生成程序被篡改;

互联网支付平台A将第一密钥发送至预设的第三方监管端(图中未示出)进行保存,并于支付平台内删除第一密钥。

本实施例中,当互联网支付平台A接收到银行服务端C反馈的提示信息后,互联网支付平台A通过一预先设置的虚拟货币生成程序,根据本次兑换所依据的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自动生成等值的虚拟货币,随后互联网支付平台A根据所生成的虚拟货币更改相应用户的虚拟交易账户的账户信息,即在该用户的虚拟交易账户中增加相应数量的虚拟货币。

例如,虚拟货币和真实法定货币的生成比例为1比1,本次购买用户付出的真实法定货币为100元,则上述虚拟货币生成程序最终也会生成100个虚拟货币供用户使用。

上述虚拟货币生成程序在正式使用之前首先经过第三方验证机构鉴定和认证,以保证虚拟货币的生成规则,不会多生成或者少生成虚拟货币。

进一步地,还提供一密钥,该密钥提供给互联网支付平台A内的第一锁定单元A3对上述虚拟货币生成程序进行加密锁定,以避免已经经过验证的虚拟货币生成程序遭到人为篡改,从而影响虚拟货币流转系统中的货币安全。

上述第一锁定单元A3对虚拟货币生成程序进行加密锁定之后,支付平台A将上述密钥发送至一远程的第三方监管端(图中未示出)或者直接由银行服务端C进行监管。同时互联网支付平台A主动删除上述密钥。这样一来,上述密钥只存在于第三方监管端或者银行服务端C中,在支付平台上无法通过密钥解锁来修改虚拟货币生成程序,因此杜绝了支付平台的管理员或者开发人员私下篡改虚拟货币生成程序的隐患。

本发明的较佳的实施例中,于真实法定货币的转账交易的过程中,银行服务端C从关联于发出货币兑换请求的用户的银行账户向互联网支付平台A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操作;

则于银行服务端C中设置一操作拒绝单元(图中未示出),用于拒绝互联网支付平台A对银行服务端C内的支付平台的银行账户进行的所有操作。

具体地,虽然在银行服务端C内开设有互联网支付平台A的银行账户,但是互联网支付平台A无权对该银行账户进行访问和操作,这在根本上断绝了管理员或者开发人员通过互联网支付平台A自行处置银行账户中真实法定货币的可能性,从而保证了存放在银行账户的真实法定货币的货币安全,则虚拟货币流转系统的用户才会放心地在该系统中使用和兑换虚拟货币。

本发明的较佳的实施例中,多个支付终端B包括购买终端和售卖终端(图中统一以“支付终端”表示);

售卖终端用于向支付平台上传需要售卖的商品的商品信息;

互联网支付平台A内保存有各支付终端B所对应的虚拟交易账户的账户信息;

互联网支付平台A内进一步包括:

商品接收单元A4,用于接收并保存商品信息;

发布单元A5,连接商品接收单元A4,用于在互联网支付平台A上发布商品信息;

请求接收单元A6,用于接收购买终端针对商品信息的购买请求;

处理单元A7,分别连接请求接收单元A6和商品接收单元A4,用于根据购买请求,处理完成用户对相应的商品的交易操作,并在对应的虚拟交易账户之间完成虚拟货币的转账操作;

提示单元A8,连接处理单元A7,用于在交易操作完成后,向被购买的商品相关的售卖终端发送用于表示商品已售出的提示信息。

本实施例中,上述互联网支付平台A提供各支付终端进行商品购买和售卖。具体地,互联网支付平台A提供给售卖终端上传商品信息并上架显示的相关功能,以及提供给购买终端浏览商品信息和选择购买的相关功能。当用户通过购买终端选择并购买某款商品后,互联网支付平台A在后台进行购买终端和售卖终端相关联的虚拟交易账户之间的虚拟货币转账操作,并在操作结束后向售卖终端发送商品已售出的提示信息,以供售卖终端的用户做出相应反应(例如寄出所售商品等)。上述提示信息也可以先发送至售卖终端,以供售卖终端进行确认。上述处理单元A7在接收到确认后再进行虚拟交易账户之间的转账操作。

本实施例中,上述购买终端和售卖终端仅为了区别使用支付终端的不同用户,并非支付终端本身功能的区分,后续不再赘述。

本发明的较佳的实施例中,于每个支付终端B内设置一验证单元(图中未示出);

每个支付终端B内的验证单元对虚拟货币流转系统中发生的所有交易操作进行记录;

当对交易操作进行验证时,只有在所有支付终端内的验证单元均记录有交易操作时,交易操作才通过验证。

具体地,本实施例中,每个支付终端B在整个虚拟货币流转系统中不仅充当购买者和/或售卖者的角色,还充当记录者的角色,即每一笔发生于虚拟货币流转系统中的交易(包括购买商品、售卖商品、兑换虚拟货币以及兑回真实法定货币)均会被虚拟货币流转系统中的每一个支付终端B进行记录。而在对一笔交易进行验证时,只有虚拟货币流转系统中的每一个支付终端B均记录了该笔交易,该笔交易才通过验证。

本发明的较佳的实施例中,支付终端B还提供给用户向互联网支付平台A发送真实法定货币的货币兑回请求;

仍然如图2中所示,互联网支付平台A中还包括:

兑回单元A9,用于根据支付终端发送的货币兑回请求以及与货币兑换请求相关的虚拟货币的金额换算形成等值的真实法定货币;

第二发送单元A10,连接兑回单元A9,用于将支付终端发送的货币兑回请求以及换算形成的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转发至银行服务端,以供银行服务端从支付平台的银行账户向关联于发出货币兑回请求的用户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操作;

互联网支付平台A根据与货币兑换请求相关的虚拟货币的金额,更新对应的虚拟交易账户的账户信息。

本实施例中,上述兑回操作与上文中的虚拟货币兑换操作类似,互联网支付平台A接收到用户通过支付终端B发送的货币兑回请求后,采用一预设的真实法定货币换算程序,通过货币兑回请求所关联的虚拟货币的金额生成等值的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

随后互联网支付平台A将换算得到的真实法定货币的金额发送至银行服务端C,银行服务端C根据该金额从支付平台的银行账户向关联于发出货币兑回请求的用户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操作。在完成转账操作后,银行服务端C可以向互联网支付平台A反馈一个提示信息,以提示支付互联网平台A本次交易已成功。

进一步地,本发明的较佳的实施例中,仍然如图2中所示,互联网支付平台A内还包括:

第二锁定单元A11,连接兑回单元A9,用于采用一第二密钥对真实法定货币换算程序进行锁定,以防止真实法定货币换算程序被篡改;

互联网支付平台A将第二密钥发送至预设的第三方监管端或者直接由银行服务端C进行保存,并于互联网支付平台A内删除第二密钥。

上述第二密钥的作用与上文中的第一密钥的作用相似,在此不再赘述。

同样地,上述真实法定货币换算程序也应当经过第三方鉴定和验证,以保证真实法定货币换算程序的绝对准确。

图3中示出了本发明的一个较佳的实施例中,支付系统的运行原理。

图3中,支付终端B1和支付终端B2之间可以进行正常交易,交易的中介为互联网支付平台A,支付终端B1和B2只能相互之间或者与互联网支付平台A之间建立数据传输和访问联系。

互联网支付平台A与外部的银行服务端C建立联系。此时银行服务端C就用来监管生成虚拟货币和虚拟货币提现相关的密钥。

在上述支付终端B1、B2以及支付终端与互联网支付平台A之间进行的交易过程中,上述支付终端B1、B2以及互联网支付平台A均实现每笔交易的记账功能,以便后续查验使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及保护范围,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应当能够意识到凡运用本发明说明书及图示内容所作出的等同替换和显而易见的变化所得到的方案,均应当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