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读取装置及物品信息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76009发布日期:2019-02-26 19:00阅读:167来源:国知局
物品读取装置及物品信息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的实施例涉及一种物品读取装置及物品信息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有集中收纳附加有rfid标签的物品,从其rfid标签总括地读取物品的信息,并向管理该物品的信息的信息处理装置进行发送的物品读取装置。这样的物品读取装置,在仓库内的物品管理、医疗现场中的物品管理、在店铺中的商品管理等各种各样的场合中可以利用。

不过,在现有的物品读取装置中,为了防止向外部泄漏电波,周围用不透明的金属壁包围着。因此,看不到内部,而不能容易识别在物品读取装置内是否存在有物品。此外,在确认了在物品读取装置内有什么样的物品之后,往往有不能实施rfid标签的读取这样的情况。

因此,期望有用于防止忘取商品或收纳了商品的商品筐的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问题,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物品读取装置及物品信息处理装置,其能够确认物品读取装置内所载置的物品。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的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物品读取装置,包括:收纳室及读取装置。收纳室由电波屏蔽部件形成。读取装置从收纳室所收纳的带无线标签的物品读取该无线标签的信息。这样的物品读取装置收纳室的至少一部分由透光性部件形成。

根据这样的构成,能够确认物品读取装置内所载置的物品。

对于物品读取装置,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收纳室通过所述电波屏蔽部件形成为具有六面的六面体状,在所述六面中,至少其一面由所述透光性部件形成。

根据这样的构成,用户能够容易看到收纳室所收纳的物品。

对于物品读取装置,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在所述六面中,插入所述物品的插入面由透光性部件形成。

根据这样的构成,用户能够更容易看到收纳室所收纳的物品。

对于物品读取装置,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透光性部件是使透明导电膜层压在透明材料上的部件。

根据这样的构成,由于可见光透过率高,因此,用户容易识别收纳室所收纳的物品。

对于物品读取装置,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透明导电膜是ito膜。

根据这样的构成,由于高的可见光透过率、高的机械硬度,能够使透光性部件透光性能高,膜层牢固。

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物品信息处理装置,包括:读取装置,从由电波屏蔽部件形成的收纳室所收纳的带无线标签的物品读取该无线标签的信息;以及数据处理装置,进行通过所述读取装置读取了所述无线标签的所述物品的登记,其中,所述收纳室的至少一部分由透光性部件形成。

根据这样的构成,能够确认读取装置内所载置的物品。

对于物品信息处理装置,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收纳室通过所述电波屏蔽部件形成为具有六面的六面体状,在所述六面中,至少其一面由所述透光性部件形成。

根据这样的构成,用户能够容易看到收纳室所收纳的物品。

对于物品信息处理装置,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在所述六面中,插入所述物品的插入面由透光性部件形成。

根据这样的构成,用户能够更容易看到收纳室所收纳的物品。

对于物品信息处理装置,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透光性部件是使透明导电膜层压在透明材料上的部件。

根据这样的构成,由于可见光透过率高,因此,用户容易识别收纳室所收纳的物品。

对于物品信息处理装置,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透明导电膜是ito膜。

根据这样的构成,由于具有高的可见光透过率、高的机械硬度,能够使透光性部件透光性能高,膜层牢固。

附图说明

下面,参照附图对实施例所涉及的物品读取装置及物品信息处理装置进行说明。当结合附图考虑时,通过参照下面的详细描述,能够更完整更好地理解本发明以及容易得知其中许多伴随的优点,但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其中:

图1是表示实施例所涉及的物品信息处理装置的构成的外观立体图;以及

图2是表示物品读取装置的概略构成的外观立体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0物品信息处理装置102主体

110物品读取装置120收纳室

121底板122内壁部件

123左壁部件124右壁部件

125开闭盖126顶板

130载置台131天线

133读写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实施例进行说明。图1是表示本实施例所涉及的在商品的销售登记、仓库等检查物品业务中进行利用的物品信息处理装置100的构成的外观立体图、图2是一部分断裂(剖面)地示出本实施例中的物品信息处理装置100所组装的物品读取装置的立体图。另外,图1及图2中的m示出商品、t示出安装在各商品上的作为无线标签的rfid标签(radiofrequencyidentifier:射频识别)。rfid标签t在树脂制的壳体上设置具有可存储标签id等标签识别信息的存储部的芯片和天线。

物品信息处理装置100被设置诸如超市、服装销售店等店铺、仓库中而使用。物品信息处理装置100具有柜台101。物品信息处理装置100的主体102设置有显示部、输入部。

主体102的左侧具有用于读取安装在商品m上的rfid标签t的物品读取装置110。

物品读取装置110与物品信息处理装置100连接,并将从各种商品所附加的rfid标签读取到的各种信息输出(发送)给物品信息处理装置100。

图2是一部分断裂地示出物品读取装置110的立体图。物品读取装置110具有构成物品读取装置110的主要的外壳的长方体状的收纳室120、载置在该收纳室120的后述的底板121上,用于载置商品筐s的载置台130。

收纳室120具有固定在主体102上的底板121、竖直设置在该底板121的各边上的内壁(里壁)部件122、左壁部件123、右壁部件124及开闭盖125、以及配置在顶部的顶板126。这些底板121、内壁部件122、左壁部件123、右壁部件124、开闭盖125以及顶板126各自分别由平板形成为矩形形状(长方形形状),整体形成为长方体状。开闭盖125通过顾客进行开闭能够进行放进拿出商品筐。

底板121、内壁部件122、左壁部件123及右壁部件124由作为不透明的电波遮蔽(屏蔽)材料的金属板等的电波反射部件或吸收电波的电波吸收材料形成。另一方面,开闭盖125及顶板126由屏蔽电波的透光部件形成。通过这样,用户能够更容易看到收纳室120所收纳的商品m(物品)或商品筐s。作为屏蔽电波的透光部件,诸如是在表面上附加了ito膜(铟锡氧化物半导体透明导电薄膜(铟锡氧化物))、银纳米线膜等透明导电膜的薄膜(胶片)、玻璃、将纳米银墨等进行了图案形成的薄膜(胶片)、玻璃等。也就是说,通过透光部件使用ito膜,由于ito膜(透明导电膜)具有高的可见光透过率、高的机械硬度,能够使透光部件透光性能高,膜层牢固。

载置台130由木制、玻璃等绝缘性(电波透过性)的板状部件构成,并与收纳室120具有规定间隙地被支撑。

载置台130内部设置有用于rfid标签t的信息的读取及写入的rfid天线131。在这里,作为rfid天线131,使用有在长方体形状的机箱中收纳了平面贴片天线的发送接收兼用的天线装置。rfid天线131与rfid标签t相互通讯,并与进行该rfid标签t的存储部所存储的信息的读取及向存储部的信息的写入的读写装置133处于连接。另外,通过rfid天线131及读写装置133构成读取装置。

这样构成的上述的物品信息处理装置100如下那样使用。也就是说,从工厂等出厂时或者在店铺等中摆放商品之前,在商品m上安装rfid标签t。在将rfid标签t安装到商品m上后,商品m由用户挑选而被收纳在商品筐s中。用户在验货(检查物品)的阶段的时候,向物品信息处理装置100的物品读取装置110载置商品筐s。顾客(用户)关闭开闭盖125后从液晶显示面板103指示检查物品动作。

通过物品读取装置110进行的rfid标签t的读取动作被开始。基于来自读写装置133的信号,从rfid天线131输出电波,与商品筐s内的各rfid标签t之间进行相互通信(读取、写入)。在进行了所有的rfid标签t的读取后,通过显示部显示读取完成,并进行检查物品完成的显示。

在检查物品结束后,用户打开开闭盖125从物品读取装置110取出商品筐s,从而结束检查物品。这时,收纳室120的开闭盖125及顶板126是透明的,因此,顾客能看到物品读取装置110所载置的商品筐s,很难发生忘取商品筐s。此外,在进行检查物品时,能够确认进行检查物品的对象的商品是什么样的商品。当一开始不是进行检查物品的对象的商品时,能够去除。

根据本实施例所涉及的物品信息处理装置100,由于收纳室120的一部分是透明的,因此,能够防止顾客在结算后忘记取出商品、商品筐s的情况发生。

另外,虽然上述的收纳室120为长方体,但是并不限于该形状。此外,对构成收纳室120的底板121、内壁部件122、左壁部件123、右壁部件124、开闭盖125及顶板126中的哪个部件由不透明电波屏蔽体形成,还是由屏蔽电波的透光部件形成,可以根据与物品信息处理装置100的主体102的位置关系来适当变更。例如,当多个物品信息处理装置100邻接配置在两侧时,可以仅左壁部件123及右壁部件124由不透明的电波屏蔽体形成,此外,当在物品信息处理装置100的里侧有用户时,为了便于用户发现忘记取出商品筐s,可以由屏蔽电波的透光部件形成内壁部件122。

此外,也可以不设开闭盖125,而为开口。

此外,在本实施例中虽然以在检查物品中利用的物品信息处理装置为例进行了说明,但是诸如除应用于物流仓库外,也可以应用于在店铺中的货品(商品)的销售时的结账装置。

虽然对本发明的几个实施例进行了说明,但是这些实施例是作为例子提出的,并不意图限定发明的范围。这些新颖的实施例可以用其他的各种形式来实施,在不脱离发明要旨的范围内可以进行各种省略、替换、变更。这些实施例及其变形均被包含在发明的范围或要旨中,而且,包含在权利要求的范围所记载的发明和其均等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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