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营销费用结算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7015033发布日期:2019-03-02 02:25阅读:202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营销费用结算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营销费用结算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很多商户已将把营销的重点放在线上,利用很多营销服务商提供的运营平台,对自己的品牌、商品和服务进行推广。

现有技术中,进行营销费用结算的过程如下:

营销服务商的运营平台根据商户的营销日志,以及签订的合同,计算得到商户的营销费用,把营销费用通过邮件或者web服务的方式发送给商户,商户运营平台收到费用清单后,和自己的业务数据进行比对,如果有疑问,再和营销服务商的运营平台进行协商对数;如果没有疑问就进行付款确认操作,并通知营销服务商的运营平台及时开发票。

由于现有营销费用计算流程很复杂,得经过双方运营进行结算,发送,验证等流程,一般来说,至少得一个月的时间,因此会影响营销费用结算的时效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营销费用结算系统及方法,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因营销费用结算周期较长,而导致营销费用结算的时效性较低的技术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依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营销费用计算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和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财务节点;

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用于针对每个商户,计算该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与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对应的账单信息,并将该商户的账单信息写入区块链,其中账单信息至少包括:针对该商户计算营销费用时的计费方式、计费单价以及根据所述计费方式和所述计费单价计算获取的营销费用,其中计费方式包括:根据推广时长进行计费,和/或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

所述商户运营节点,用于从区块链中获取所述商户运营节点对应商户的账单信息,对该商户的账单信息进行确认,并向所述营销平台财务节点发送确认消息;

所述营销平台财务节点,用于接收所述商户运营节点发送的确认消息,进行扣款操作。

具体地,所述计费方式和所述计费单价是由所述商户运营节点根据预先设置的计费方式以及与计费方式对应的计费单价写入到智能合约的;

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具体用于针对每个商户,根据智能合约中该商户对应的目标计费方式,获取该商户的推广时长和/或营销结果,并根据智能合约中对应所述目标计费方式的目标计费单价,以及获取到的推广时长和/或营销结果,计算获取该商户的营销费用。

具体地,所述商户运营节点,还用于根据预先设置的数据上报条件,在智能合约中写入所述数据上报条件;

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具体用于针对每个商户,在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时,计算该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与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对应的账单信息。

具体地,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具体用于如果智能合约中的上报条件为监测周期,则针对每个商户,当该商户的监测周期到来时,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上报条件;如果智能合约中的上报条件为触发事件,则针对每个商户,当该商户满足对应的触发事件时,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上报条件。

具体地,当所述计费方式为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时,所述系统还包括:区块链的终端业务节点,

所述商户运营节点,还用于根据预先设置的营销指标,在智能合约中写入所述营销指标;

所述终端业务节点,用于针对每个商户被访问的业务数据记录对应的日志信息,并将每个日志信息中包括的第一业务数据写入区块链中,其中所述第一业务数据至少包括:访问用户的标识信息、访问时间以及被访问的商户的标识信息;

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具体用于针对每个商户,在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时,根据区块链中保存的第一业务数据,获取该商户的目标业务数据,根据智能合约中的营销指标,对所述目标业务数据进行计算,获取所述营销指标对应的营销结果。

具体地,所述系统还包括:区块链的商户财务节点,

所述营销平台财务节点,还用于根据账单信息中的营销费用,生成相应金额的电子发票,并将该电子发票写入区块链;

所述商户财务节点,用于从区块链中获取所述商户财务节点对应商户的电子发票,使该商户对自身的电子发票进行确认。

具体地,所述商户运营节点,还用于根据预先设置的费用预警阈值、单次充值金额以及收款账户,在区块链中写入所述费用预警阈值、所述单次充值金额和所述收款账户;

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还用于针对每个商户,根据该商户的营销费用,计算获取该商户的账户余额,并当该商户的账户余额低于智能合约中的费用预警阈值时,向所述商户财务节点发送缴费提醒信息;

所述商户财务节点,还用于在接收到缴费提醒信息时,根据智能合约中的单次充值金额,将相应金额的费用自动转账给智能合约中的收款账户。

具体地,所述商户运营节点,还用于根据商户发起的验证请求,在智能合约中写入所述验证请求,其中,所述验证请求中包括该商户请求验证的时间段和目标营销指标;

所述终端业务节点,还用于根据所述验证请求,从每个日志信息中获取该商户在所述时间段内所述目标营销指标对应的第二业务数据,其中,所述第二业务数据至少包括:访问用户的标识信息、访问时间、被访问商户的商户号、访问方式以及用户的操作内容,并将所述第二业务数据写入到区块链中,并将所述第二业务数据写入到区块链中;

所述商户运营节点,还用于根据区块链中的所述第二业务数据和所述目标业务数据对所述目标营销指标进行验证。

具体地,区块链中保存有每个商户运营节点、商户财务节点以及终端业务节点是否在线的状态信息;

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还用于当监测到商户运营节点和/或商户财务节点和/或终端业务节点上线或者下线时,对区块链中该商户运营节点和/或该商户财务节点和/或该终端业务节点是否在线的状态信息进行更新。

依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营销费用结算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计算该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与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对应的账单信息,并将该商户的账单信息写入区块链,其中账单信息至少包括:针对该商户计算营销费用时的计费方式、计费单价以及根据所述计费方式和所述计费单价计算获取的营销费用,其中计费方式包括:根据推广时长进行计费,和/或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使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从区块链中获取所述商户运营节点对应商户的账单信息,并对该商户的账单信息进行确认后,由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财务节点进行扣款操作。

具体地,所述计费方式和所述计费单价是由所述商户运营节点根据预先设置的计费方式以及与计费方式对应的计费单价写入到智能合约的,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计算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包括:

针对每个商户,根据智能合约中该商户对应的目标计费方式,获取该商户的推广时长和/或营销结果,并根据智能合约中对应所述目标计费方式的目标计费单价,以及获取到的推广时长和/或营销结果,计算获取该商户的营销费用。

具体地,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计算该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与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对应的账单信息包括:

针对每个商户,在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时,计算该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与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对应的账单信息,其中,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是由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根据预先设置的数据上报条件写入的。

具体地,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包括:

如果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为监测周期,则针对每个商户,当该商户的监测周期到来时,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上报条件;或,

如果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为触发事件,则针对每个商户,当该商户满足对应的触发事件时,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上报条件。

具体地,当所述计费方式为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时,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在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时,根据区块链中保存的第一业务数据,获取该商户的目标业务数据,根据智能合约中的营销指标,对所述目标业务数据进行计算,获取所述营销指标对应的营销结果,其中所述第一业务数据是区块链的终端业务节点从该商户被访问的业务数据对应的日志信息中获取,并写入到区块链中的,且所述第一业务数据至少包括:访问用户的标识信息、访问时间以及被访问的商户的标识信息,智能合约中的营销指标是由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根据预先设置的营销指标写入的,且所述营销指标包括第一类营销指标和第二类营销指标,所述第一类营销指标为包括点击量、点击率、展现量、转化率的常规指标,所述第二类营销指标为根据商户需求设置的特殊指标。

具体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根据该商户的营销费用,计算获取该商户的账户余额,并当该商户的账户余额低于智能合约中的费用预警阈值时,向区块链的商户财务节点发送缴费提醒信息,使区块链的商户财务节点在接收到缴费提醒信息时,根据智能合约中的单次充值金额,将相应金额的费用自动转账给智能合约中的收款账户,其中智能合约中的费用预警阈值、单次充值金额以及收款账户是由所述商户运营节点根据预先设置的费用预警阈值、单次充值金额以及收款账户写入的。

具体地,区块链中保存有每个商户运营节点、商户财务节点以及终端业务节点是否在线的状态信息,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监测到商户运营节点和/或商户财务节点和/或终端业务节点上线或者下线时,对区块链中该商户运营节点和/或该商户财务节点和/或该终端业务节点是否在线的状态信息进行更新。

依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营销费用结算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从区块链中获取所述商户运营节点对应商户的账单信息,对该商户的账单信息进行确认,并向所述营销平台财务节点发送确认消息,使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财务节点在接收所述商户运营节点发送的确认消息后,进行扣款操作,其中账单信息至少包括:针对该商户计算营销费用时的计费方式、计费单价以及根据所述计费方式和所述计费单价计算获取的营销费用,其中计费方式包括:根据推广时长进行计费,和/或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且账单信息是由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的。

具体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商户运营节点根据预先设置的数据上报条件,在智能合约中写入所述数据上报条件,使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在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时,计算该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与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对应的账单信息。

具体地,当所述计费方式为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时,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商户运营节点根据预先设置的营销指标,在智能合约中写入所述营销指标,使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在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时,根据区块链中保存的第一业务数据,获取该商户的目标业务数据,根据智能合约中的营销指标,对所述目标业务数据进行计算,获取所述营销指标对应的营销结果,其中所述第一业务数据是区块链的终端业务节点从该商户被访问的业务数据对应的日志信息中获取,并写入到区块链中的,且所述第一业务数据至少包括:访问用户的标识信息、访问时间以及被访问的商户的标识信息,所述营销指标包括第一类营销指标和第二类营销指标,所述第一类营销指标为包括点击量、点击率、展现量、转化率的常规指标,所述第二类营销指标为根据商户需求设置的特殊指标。

具体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商户运营节点根据商户发起的验证请求,在智能合约中写入所述验证请求,其中,所述验证请求中包括该商户请求验证的时间段和目标营销指标,使区块链的终端业务节点根据所述验证请求,从每个日志信息中获取该商户在所述时间段内所述目标营销指标对应的第二业务数据,并将所述第二业务数据写入到区块链中,并将所述第二业务数据写入到区块链中,其中所述第二业务数据至少包括:访问用户的标识信息、访问时间、被访问商户的商户号、访问方式以及用户的操作内容;

根据区块链中的所述第二业务数据和所述目标业务数据对所述目标营销指标进行验证。

具体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商户运营节点根据预先设置的费用预警阈值、单次充值金额以及收款账户,在区块链中写入所述费用预警阈值、所述单次充值金额和所述收款账户,使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根据该商户的营销费用,计算获取该商户的账户余额后,当该商户的账户余额低于智能合约中的费用预警阈值时,向区块链的商户财务节点发送缴费提醒信息,使所述商户财务节点在接收到缴费提醒信息时,根据智能合约中的单次充值金额,将相应金额的费用自动转账给智能合约中的收款账户。

依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营销费用结算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财务节点接收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发送的确认消息,进行扣款操作,其中所述确认消息是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对所述商户运营节点对应商户的账单信息进行确认后发送的,且账单信息是由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的,其中账单信息至少包括:针对该商户计算营销费用时的计费方式、计费单价以及根据所述计费方式和所述计费单价计算获取的营销费用,其中计费方式包括:根据推广时长进行计费,和/或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

具体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营销平台财务节点从区块链中获取其对应商户的电子发票,使该商户对自身的电子发票进行确认,其中,该电子发票是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财务节点根据账单信息中的营销费用生成,并写入到区块链中的。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营销费用结算系统及方法,所述系统包括: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和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财务节点;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用于针对每个商户,计算该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与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对应的账单信息,并将该商户的账单信息写入区块链,其中账单信息至少包括:针对该商户计算营销费用时的计费方式、计费单价以及根据所述计费方式和所述计费单价计算获取的营销费用,其中计费方式包括:根据推广时长进行计费,和/或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所述商户运营节点,用于从区块链中获取所述商户运营节点对应商户的账单信息,对该商户的账单信息进行确认,并向所述营销平台财务节点发送确认消息;所述营销平台财务节点,用于接收所述商户运营节点发送的确认消息,进行扣款操作。因此在本发明中,通过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生成与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对应的账单信息,并将该商户的账单信息写入到区块链中,可以使商户运营节点直接对从区块中获取其对应商户的账单信息,并将该账单信息进行确认,并可以使营销平台财务节点在商户运营节点对账单信息进行确认后执行扣款操作,因此本发明提供的营销费用结算系统在进行营销费用的结算时,是基于区块链智能触发的,相较于现有技术,流程更加简单,因此可以缩短营销费用的结算周期,提高营销费用结算的时效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营销费用结算系统的示意图之一;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营销费用结算系统的示意图之二;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营销费用结算系统的示意图之三;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进行营销费用结算的流程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营销费用结算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本发明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由于在现有的营销费用计算的过程中,必须先由营销平台根据商户的营销日志,以及签订的合同,计算得到商户的营销费用,把营销费用通过邮件或者web服务的方式发送给商户,然后商户运营平台收到费用清单后,和自己的业务数据进行比对,如果有疑问,商户运营平台再和营销服务商的运营平台进行协商对数;如果没有疑问就进行付款确认操作,并通知营销服务商的运营平台及时开发票,因此现有营销费用计算流程相对复杂,导致营销费用结算的时效性较低。

因此为克服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营销费用计算系统,如图1所示,该系统包括: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和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财务节点。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运营节点用于针对每个商户,计算该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与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对应的账单信息,并将该商户的账单信息写入区块链,其中账单信息至少包括:针对该商户计算营销费用时的计费方式、计费单价以及根据所述计费方式和所述计费单价计算获取的营销费用,其中计费方式包括:根据推广时长进行计费,和/或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

其中,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可以是对应营销平台的运营终端服务器。具体可以为台式电脑,笔记本等其他终端服务器,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并不进行具体限定。

由于区块链的本质去中心化的数据库,而区块链中的每个节点都能够对区块链中的数据进行读取,因此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将商户的账单信息写入到区块链中之后,商户运营节点可以直接从区块链中获取到该商户运营节点对应商户的账单信息,并对该账单信息进行确认。

因此,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商户运营节点,用于从区块链中获取所述商户运营节点对应商户的账单信息,对该商户的账单信息进行确认,并向所述营销平台财务节点发送确认消息。

其中,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可以是对应商户的运营终端服务器。具体可以为台式电脑,笔记本等其他终端服务器,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并不进行具体限定。

所述营销平台财务节点,用于接收所述商户运营节点发送的确认消息,进行扣款操作。

其中,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财务节点可以是对应营销平台财务系统的终端服务器。具体可以为台式电脑,笔记本等其他终端服务器,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并不进行具体限定。

也就是说,商户运营节点在对其对应商户的账单信息进行确认之后,会向营销平台财务节点发送确认消息,所以此时营销平台财务节点会从商户打款的账户中扣除相应的营销费用。此时,本次的营销费用结算流程结束。

由上述可知,在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账单生成、账单确认以及扣款流程都是基于区块链自动触发的,因此相较于现有技术,流程更加简单,可以缩短营销费用的结算周期,提高营销费用结算的时效性。

实施例二:

区块链之所以被认为是一种颠覆性的技术,主要就是因为区块链上能够实现智能合约,并使得区块链中每个节点都能够按照智能合约中设定的逻辑自动运行。由于智能合约的不可篡改、满足条件后自动触发、高度定制化等特性,因此,在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在进行营销费用的计算时,可根据智能合约中写入的计费逻辑进行计算。

具体地,在发明实施例中,商户运营节点用于根据预先设置的计费方式以及与计费方式对应的计费单价,将所述计费方式和所述计费单价写入智能合约。

也就是说,所述计费方式和所述计费单价是由所述商户运营节点根据预先设置的计费方式以及与计费方式对应的计费单价写入到智能合约的,所以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可以从智能合约中获取对应每个商户的计费方式和计费单价,其中为便于商户运营节点对其对应商户的账单信息进行确认,因此在生成该商户的账单信息时,营销平台运营节点会将该商户对应的计费方式和计费单价写入到账单信息中,以实现营销费用的透明化,以进一步保证账单信息的准确性。

其中,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具体用于针对每个商户,根据智能合约中该商户对应的目标计费方式,获取该商户的推广时长和/或营销结果,并根据智能合约中对应所述目标计费方式的目标计费单价,以及获取到的推广时长和/或营销结果,计算获取该商户的营销费用。

也就是说,在进行营销费用的计算时,可以将营销平台进行推广的时长作为计算营销费用的一种考虑因素,也可以将营销平台进行营销活动后的营销结果作为计算营销费用的一种考虑因素,当然较优的是,将营销平台进行推广的时长和营销平台进行营销活动后的营销结果同时作为计算营销费用的一种考虑因素,因此在本发明实例中,所述计费方式包括:根据推广时长进行计费,和/或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当计费方式为根据推广时长进行计费时,则可以小时为单位,设置计费单价,那么商户的营销费用即为推广时长与设置的计费单价的乘积。假如营销平台进行推广的时长为10小时,每小时的计费单价为100元,那么商户的营销费用即为10*100=1000元。

而当计费方式为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时,则可以根据最终获取的营销结果,设置阶段性的计费单价,那么商户的营销费用即为与最终获取的营销结果对应的计费单价。假如营销结果对应的区间为a、b、c,而a区间对应的计费单价为800元,b区间对应的计费单价为1000元,c区间对应的计费单价为1200元,如果最终获取的营销结果对应区间b,那么商户的营销费用即为1000元。

而当计费方式为根据推广时长和营销结果共同计费时,那么商户可设置根据推广时长进行计费和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的比重,然后计算获取商户的营销费用。假如根据推广时长进行计费和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的比重为4:6,仍以上述列举的实施例为例,即如果营销平台进行推广的时长为10小时,每小时的计费单价为100元,最终获取的营销结果对应区间c,那么商户的营销费用即为10*100*0.4+1200*0.6=1120元。

其中,上述为根据计费方式以及与计费方式对应的计费单价确定营销费用时,所列举的可实行的具体实施例,当然可以理解的是,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计费方式以及与计费方式对应的计费单价的关系并不仅仅局限于上述列举的实施例。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可采用的计费方式包括并不局限于根据推广时长进行计费,和/或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商户可根据自身的特殊需求,进行相应的设置,并在智能合约中写入相应的计算逻辑。

由上述可知,由于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可根据智能合约中写入计费方式和计费单价,并根据设定的计算逻辑计算获取每个商户的营销费用,因此可缩短营销费用的计算周期,另由于商户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设定计费方式和计费单价,以及相应的计算逻辑,因此可以能够满足商户的不同需求,提升商户的用户体验。

实施例三: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为了使营销平台运营节点能够自动上报每个商户的营销费用,因此针对每个商户,商户可以在智能合约中写入对应该商户的数据上报条件,因此,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商户运营节点,还用于根据预先设置的数据上报条件,在智能合约中写入所述数据上报条件。

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具体用于针对每个商户,在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时,计算该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与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对应的账单信息。

也就是说,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在确定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时,会自动计算获取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其中,由于预先设置的数据上报条件可以由商户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设定,因此能够满足商户的不同需求,提升商户的用户体验。

具体地,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数据上报条件可以是商户设置的检测周期,也可以是商户设置的触发事件,比如该出发事件可以是接收到数据上报指示。

因此,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具体用于如果智能合约中的上报条件为监测周期,则针对每个商户,当该商户的监测周期到来时,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上报条件;如果智能合约中的上报条件为触发事件,则针对每个商户,当该商户满足对应的触发事件时,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上报条件。

也就是说,当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为监测周期时,那么针对每个商户,当营销平台运营节点监测到达到该商户的监测周期,则会对该商户的营销费用进行计算,并将对应该商户营销费用的账单信息写入到区块链中,以使得商户运营节点能够从区块链中获取到对应商户的账单信息,进而对其对应的账单信息进行确认。而当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为触发事件,那么针对每个商户,当营销平台运营节点监测到该触发事件发生,比如接收到数据上报指令,则会对该商户的营销费用进行计算,并将对应该商户营销费用的账单信息写入到区块链中,以使得商户运营节点能够从区块链中获取到对应商户的账单信息,进而对其对应的账单信息进行确认。

因此与现有技术中需要先跑定时计算任务,然后再提供给商户的方式相比,本发明实施例中上报账单信息的方式更加灵活,既可以根据商户需求对账单信息进行实时上报,保证账单信息的时效性,又能够周期性上报,以便于商户进行周期性地统计,从而可以满足商户的不同需求。

实施例四:

由上述实施例可知,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在计算营销费用时,可以将营销平台进行营销活动后的营销结果作为计算营销费用的一种考虑因素,所以,营销平台运营节点还需要获取每个商户的营销结果。而在获取每个商户的营销结果时,需获取每个商户的业务数据,因此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当所述计费方式为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时,所述系统还包括:区块链的终端业务节点。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区块链的终端业务节点可以是对应终端服务器。其中,当用户通过终端上的浏览器、桌面应用程序或者是手机app访问商户时,对应终端服务器即可记录用户本次访问的日志信息,比如访问用户的ip地址、登录账号、访问时间、被访问商户的商户号、访问方式、操作内容等相关信息,其中访问方式就是指用户通过浏览器进行访问,或通过桌面应用程序进行访问,或通过手机app进行访问等其他访问方式。

由于营销平台的运营终端服务器需要计算每个商户的营销结果,因此营销平台的运营终端服务器需要从每个终端服务器中获取相应的数据,而由上述可知,终端服务器中记录的日志信息比较详细,所以为减轻营销平台的运营终端服务器的处理压力,营销平台的运营终端服务器可以从每个日志信息中提取较为关键或者和营销结果相关的业务数据,比如访问用户的ip地址、登录账号、访问时间、被访问商户的商户号。

因此,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终端业务节点,用于针对每个商户被访问的业务数据记录对应的日志信息,并将每个日志信息中包括的第一业务数据写入区块链中。

由于每个终端业务节点已经将上述的第一业务数据写入到了区块链中,而区块链的本质去中心化的数据库,因此区块链中的每个节点都能够对区块链中的数据进行读取,所以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可以从区块链中获取到每个商户的第一业务数据,其中所述第一业务数据至少包括:访问用户的标识信息、访问时间以及被访问商户的标识信息,而访问用户的标识信息可以是访问用户的ip地址和/或登录账号,被访问商户的标识信息可以是每个商户的商户号,因此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可以根据每个商户的商户号从海量数据中获取到对应每个商户的目标数据,并根据获取到的目标数据计算得到对应每个商户的营销结果。

所以,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用于针对每个商户,根据区块链中保存的第一业务数据,获取该商户的目标业务数据,并对所述目标业务数据进行计算,获取该商户的营销结果,将该商户的营销结果写入区块链。

由于终端业务节点可以将每个商户的第一业务数据写入到了区块链,而营销平台运营节点也可以将每个商户的营销结果写入到区块链中,因此本发明实施例可以实现对每个商户的第一业务数据和其对应的营销结果进行展示,也就是实现对营销数据的透明化展示,因此可以使得商户根据区块链中展示的第一业务数据确定其获取到的营销结果是否正确,从而可以使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时,保证营销费用的准确性。

其中,由于现有技术中,营销平台只能提供常用的、共性的营销指标的营销结果,如果商户有自己的特殊需求,则需要向营销平台提出自己的需求,而这些需求很多都不能满足,或者即使满足也需要很长的排期才能实现。

因此,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营销指标包括第一类营销指标和第二类营销指标,所述第一类营销指标为包括点击量、点击率、展现量、转化率的常规指标,所述第二类营销指标为根据商户需求设置的特殊指标,比如用户的访问时长等其他指标。由于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需要针对智能合约中的营销指标,计算获取到每个营销指标对应的营销结果,因此还可以根据商户的自身需求,设定每个营销指标与目标业务数据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及对应的计算逻辑,并在智能合约中写入每个营销指标与目标业务数据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及对应的计算逻辑。比如,针对点击量来说,则可以对统计时间内记录访问用户的标识信息进行求和确定,而针对商户的特殊指标,则可以设置特定的计算逻辑。当然,可以理解的是,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对于智能合约中保存的营销指标及其对应的计算逻辑并不进行具体限定。

由上述可知,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商户可根据自身需求在智能合约中写入相应的营销指标,并对应不同的营销指标写入不同的计算逻辑,因此能够保证营销结果的适用性,从而提升商户的用户体验。

实施例五:

由上述实例可知,为使得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时,保证营销费用的准确性,因此商户可针对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写入到区块链中的营销结果进行验证,也就是说,如果商户对账单信息存有疑问,那么此时商户可发起验证请求,以使得终端业务节点将该时段内更加详细的业务数据写入到区块链,便于商户进行校验。

因此,在上述各实施例的基础上,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商户运营节点,还用于根据商户发起的验证请求,在智能合约中写入所述验证请求,其中,所述验证请求中包括该商户请求验证的时间段和目标营销指标。

所述终端业务节点,还用于根据所述验证请求,从每个日志信息中获取该商户在所述时间段内所述目标营销指标对应的第二业务数据,其中,所述第二业务数据至少包括:访问用户的标识信息、访问时间、被访问商户的商户号、访问方式以及用户的操作内容,并将所述第二业务数据写入到区块链中;

所述商户运营节点,还用于根据区块链中的所述第二业务数据和所述目标业务数据对所述目标营销指标进行验证。

也就是说,如果商户在从区块链中获取到营销结果后,如果对某个时段的营销结果有疑问,可以触发智能合约中的营销结果验证逻辑,其中触发智能合约中的营销结果验证逻辑的具体实施方法可以是由商户发起并提交验证请求,其中验证请求中主要包含商户想要查询的时间段,以及有疑问的营销指标两个要素。所有终端业务节点收到验证请求后,会将对应该时间段的所有与需要查询的营销指标相关的详细日志信息,例如访问用户的标识信息、访问时间、被访问商户的标识信息、访问方式、操作内容等详细日志信息,也就是第二业务数据,写入到区块链,进行业务数据的同步。所以商户运营节点可以根据后续写入的第二业务数据与之前第一业务数据进行对比,来判断营销平台运营节点提供的内容是否可信,营销结果是否正确。同样的,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访问用户的标识信息可以是访问用户的ip地址和/或登录账号,被访问商户的标识信息可以是每个商户的商户号。

由上述可知,在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营销数据获取系统还可以提供验证功能,以使得商户能够随时查看更加详细的日志信息,对存在疑问的营销数据进行验证,进一步保证营销费用的准确性。

实施例六:

由于营销平台财务节点在接收到商户运营节点发送的确认信息之后会从商户打款的账户中自动扣费,而当商户对存在疑问的营销数据进行验证,如果长时间未反馈确认信息,为了保证营销平台和商户的结算效率,此时营销平台财务节点也会从商户打款的账户中自动扣费。而商户的财务需要对每个营销费用进行统计,其中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因此营销平台财务节点需要将营销费用的发票发送给商户。因此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所述系统还包括:区块链的商户财务节点。

其中,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区块链的商户财务节点可以是对应商户的财务终端服务器。具体可以为台式电脑,笔记本等其他终端服务器,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并不进行具体限定。

所述营销平台财务节点,还用于根据账单信息中的营销费用,生成相应金额的电子发票,并将该电子发票写入区块链。

所述商户财务节点,用于从区块链中获取所述商户财务节点对应商户的电子发票,使该商户对自身的电子发票进行确认。

因此,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智能合约能够保证当商户运营节点确认费用后,营销平台财务节点会立刻开出电子发票,从而提高营销平台和商户的结算效率。

实施例七:

由于营销平台财务节点在接收到商户运营节点发送的确认信息之后会从商户打款的账户中自动扣费,因此商户打款账户中的费用会自动减少,而如果商户当天的营销费用超过商户的账户余额,就会停止营销服务,因此如果商户打款账户中的费用过少,则会导致当商户有促销时,因账户余额不足,影响商户的营销活动,也会间接影响营销平台的收入。

因此为克服现有技术中不能机进行费用提醒,或者费用提醒的延迟性,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商户运营节点,还用于根据预先设置的费用预警阈值、单次充值金额以及收款账户,在区块链中写入所述费用预警阈值、所述单次充值金额和所述收款账户。

也就是说,商户可根据自身需求,设置费用预警阈值,其中通过商户运营节点将该费用预警阈值写入到区块链中,可以使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在确定对应商户的账户余额低于智能合约中的费用预警阈值时,触发缴费提醒逻辑。

所以,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还用于针对每个商户,根据该商户的营销费用,计算获取该商户的账户余额,并当该商户的账户余额低于智能合约中的费用预警阈值时,向所述商户财务节点发送缴费提醒信息。

其中,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商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设置自动缴费功能,当商户未选择自动缴费功能时,营销平台运营节点触发缴费提醒逻辑后,商户运营节点可以决定是否继续缴费,如果不续费,则本次营销活动结束;如果决定续费,可以让商户财务节点进行下一次打款操作。而当商户选择自动缴费功能时,营销平台运营节点触发缴费提醒逻辑后,商户财务节点可自动执行打款操作。

因此,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商户财务节点,还用于在接收到缴费提醒信息时,根据智能合约中的单次充值金额,将相应金额的费用自动转账给智能合约中的收款账户。

也就是说,无论是商户财务节点可自动执行打款操作,还是商户运营节点让商户财务节点进行下一次打款操作,商户财务节点都可以根据智能合约中写入的单次充值金额和收款账户,将相应金额的费用自动转账给该收款账户,也就是上述实施例中商户的打款账户。

由于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可以在确认商户的账户余额低于费用预警阈值,触发区块链中的缴费提醒逻辑,因此可以让商户及时缴费,防止营销活动出现费用不足的情况,从而可以避免影响商户的营销活动。

实施例八:

在搭建上述的营销费用结算系统时,由于营销平台运营节点既需要从区块链中收集每个终端业务节点写入的业务数据,还需要计算获取对应商户的营销结果,同时还需要提醒对应商户进行缴费,因此在上述各实施例的基础上,在本发明实施例中,为便于营销平台运营节点进行数据统计和缴费提醒,因此区块链中保存有每个商户运营节点、商户财务节点以及终端业务节点是否在线的状态信息。

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还用于当监测到商户运营节点和/或商户财务节点和/或终端业务节点上线或者下线时,对区块链中该商户运营节点和/或该商户财务节点和/或该终端业务节点是否在线的状态信息进行更新。

其中,通过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对商户运营节点、该商户财务节点、终端业务节点是否在线的状态进行更新,既可以避免当存在新增节点时,造成数据遗漏,又可以避免当节点减少时,统计资源的浪费。

实施例九:

在上述各实施例的基础上,进行营销费用结算的流程如图4所示:

其中,在进行营销投放和结果监测之前,需要在营销平台和商户之间首先搭建一个完备的可以运行智能合约的区块链系统,构成本发明实施例中的营销费用结算系统,其中该营销数据获取系统主要包括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区块链的终端业务节点、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财务节点和区块链的商户财务节点。

具体地,系统搭建和成员加入过程如下所示:

营销平台搭建一套完整的区块链系统,成员包括营销平台的所有运营节点、所有的终端业务节点以及所有财务节点,具体可以为终端上的服务器,如果终端业务节点对应的服务器有增加或者下线,那么营销平台运营节点会及时的在区块链中更新相应节点的在线状态。

商户平台也搭建一套相同的区块链系统,成员包括商户运营节点和财务节点,具体可以为终端上的服务器,当新增一家商户,营销平台运营节点会及时的在区块链中更新相应节点的在线状态。

系统搭建之后,商户运营节点可以根据预先设置的数据上报条件和营销指标,在智能合约中写入数据上报条件和营销指标,并提交该智能合约,合约生效后,终端业务节点会记录每个商户被访问的业务数据记录对应的日志信息,当商户满足数据上报条件,也就相当于触发了营销费用计算条件,此时营销平台运营节点会针对对应商户,根据推广时长进行计费,和/或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营销费用结算,并生成与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对应的账单信息。

具体地,当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时,营销平台运营节点可以从区块链中立刻收集每个终端业务节点写入的实时业务数据,按照智能合约中约定的营销指标开始计算,获取该商户的营销结果。

商户运营节点在接收到该账单信息后,对接收到的账单信息进行确认。如果该商户对账单信息有疑问,则触发智能合约的验证模块,此时则可以发起的验证请求,也就是触发智能合约中的营销结果验证逻辑,此时商户可以提交验证请求,并在验证请求中主要携带想要查询的时间段,以及有疑问的营销指标,终端业务节点收到验证请求后,将对应时段的所有与需要查询的营销指标相关的详细日志信息写入到区块链,由商户运营节点根据后续写入的日志信息与之前写入的业务数据进行对比。然而如果商户运营节点长时间未反馈,为了保证营销平台和商户的结算效率,此时营销平台财务节点也会从商户打款的账户中自动扣费,也就是说,此时智能合约可以自动确定账单信息,并执行电子发票的发送功能,将商户电子发票写入到区块链,使商户对自身的电子发票进行确认。

然而,商户运营节点在接收到该账单信息后,如果没有疑问,那么营销平台财务节点也会从商户打款的账户中自动扣费,也就是说,此时智能合约可以自动确定账单信息,并执行电子发票的发送功能,将商户电子发票写入到区块链,使商户对自身的电子发票进行确认。

其中,由于当商户打款账户中的费用过少,则有可能导致商户有促销时,因账户余额不足,影响商户的营销活动,也会间接影响营销平台的收入。因此商户运营节点可以向商户运营节点发起缴费提醒。

此时,当商户未选择自动缴费功能时,那么当营销平台运营节点触发缴费提醒逻辑后,则由商户运营节点决定是否继续缴费,如果不续费,则本次营销活动结束;如果决定续费,则通知商户财务节点进行下一次打款操作。而当商户选择自动缴费功能时,那么当营销平台运营节点触发缴费提醒逻辑后,则由商户财务节点自动执行打款操作。因此可以让商户及时缴费,防止营销活动出现费用不足的情况,从而可以避免影响商户的营销活动。

由于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通过本发明提供的营销费用结算系统进行营销费用的结算时,是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自动触发的,也就是在满足智能合约中的条件后自动触发,因此相较于现有技术,流程更加简单,可以缩短营销费用的结算周期,提高营销费用结算的时效性。

其中,由于可以在区块链中实现对每个商户的业务数据和其对应的营销结果进行展示,实现营销数据的透明化,以使得商户能够根据区块链中展示的业务数据对其获取到的营销结果进行验证,因此可以进一步保证营销费用的准确性。

实施例十:

在上述各实施例的基础上,依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营销费用结算方法,如图5所示,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501:区块链的营销针对每个商户,计算该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与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对应的账单信息,并将该商户的账单信息写入区块链,其中账单信息至少包括:针对该商户计算营销费用时的计费方式、计费单价以及根据所述计费方式和所述计费单价计算获取的营销费用,其中计费方式包括:根据推广时长进行计费,和/或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

步骤s502: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从区块链中获取所述商户运营节点对应商户的账单信息,使商户对自身的账单信息进行确认,并向所述营销平台财务节点发送商户进行确认后的确认消息。

步骤s503: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财务节点,用于接收所述商户运营节点发送的确认消息,进行扣款操作。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通过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生成与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对应的账单信息,并将该商户的账单信息写入到区块链中,可以使商户运营节点直接对从区块中获取其对应商户的账单信息,并将该账单信息进行确认,并可以使营销平台财务节点在商户运营节点对账单信息进行确认后执行扣款操作,因此本发明提供的营销费用结算系统在进行营销费用的结算时,是基于区块链智能触发的,相较于现有技术,流程更加简单,因此可以缩短营销费用的结算周期,提高营销费用结算的时效性。

实施例十一: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营销费用结算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计算该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与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对应的账单信息,并将该商户的账单信息写入区块链,其中账单信息至少包括:针对该商户计算营销费用时的计费方式、计费单价以及根据所述计费方式和所述计费单价计算获取的营销费用,其中计费方式包括:根据推广时长进行计费,和/或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使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从区块链中获取所述商户运营节点对应商户的账单信息,由商户对自身的账单信息进行确认,并向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财务节点发送商户进行确认后的确认消息,使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财务节点进行扣款操作。

具体地,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运营节点,所述计费方式和所述计费单价是由所述商户运营节点根据预先设置的计费方式以及与计费方式对应的计费单价写入到智能合约的,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计算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包括:

针对每个商户,根据智能合约中该商户对应的目标计费方式,获取该商户的推广时长和/或营销结果,并根据智能合约中对应所述目标计费方式的目标计费单价,以及获取到的推广时长和/或营销结果,计算获取该商户的营销费用。

具体地,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计算该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与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对应的账单信息包括:

针对每个商户,在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时,计算该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与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对应的账单信息,其中,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是由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根据预先设置的数据上报条件写入的。

具体地,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包括:

如果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为监测周期,则针对每个商户,当该商户的监测周期到来时,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上报条件;或,

如果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为触发事件,则针对每个商户,当该商户满足对应的触发事件时,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上报条件。

具体地,当所述计费方式为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时,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在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时,根据区块链中保存的第一业务数据,获取该商户的目标业务数据,根据智能合约中的营销指标,对所述目标业务数据进行计算,获取所述营销指标对应的营销结果,其中所述第一业务数据是区块链的终端业务节点从该商户被访问的业务数据对应的日志信息中获取,并写入到区块链中的,且所述第一业务数据至少包括:访问用户的标识信息、访问时间以及被访问的商户的标识信息,智能合约中的营销指标是由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根据预先设置的营销指标写入的,且所述营销指标包括第一类营销指标和第二类营销指标,所述第一类营销指标为包括点击量、点击率、展现量、转化率的常规指标,所述第二类营销指标为根据商户需求设置的特殊指标。

具体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根据该商户的营销费用,计算获取该商户的账户余额,并当该商户的账户余额低于智能合约中的费用预警阈值时,向区块链的商户财务节点发送缴费提醒信息,使区块链的商户财务节点在接收到缴费提醒信息时,根据智能合约中的单次充值金额,将相应金额的费用自动转账给智能合约中的收款账户,其中智能合约中的费用预警阈值、单次充值金额以及收款账户是由所述商户运营节点根据预先设置的费用预警阈值、单次充值金额以及收款账户写入的。

具体地,区块链中保存有每个商户运营节点、商户财务节点以及终端业务节点是否在线的状态信息,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监测到商户运营节点和/或商户财务节点和/或终端业务节点上线或者下线时,对区块链中该商户运营节点和/或该商户财务节点和/或该终端业务节点是否在线的状态信息进行更新。

实施例十二: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营销费用结算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从区块链中获取所述商户运营节点对应商户的账单信息,使商户对自身的账单信息进行确认,并向所述营销平台财务节点发送商户进行确认后的确认消息,使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财务节点在接收所述商户运营节点发送的确认消息后,进行扣款操作,其中账单信息至少包括:针对该商户计算营销费用时的计费方式、计费单价以及根据所述计费方式和所述计费单价计算获取的营销费用,其中计费方式包括:根据推广时长进行计费,和/或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且账单信息是由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的。

所述商户运营节点根据预先设置的数据上报条件,在智能合约中写入所述数据上报条件,使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在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时,计算该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与该商户的营销费用对应的账单信息。

具体地,当所述计费方式为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时,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商户运营节点根据预先设置的营销指标,在智能合约中写入所述营销指标,使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在确定该商户满足智能合约中的数据上报条件时,根据区块链中保存的第一业务数据,获取该商户的目标业务数据,根据智能合约中的营销指标,对所述目标业务数据进行计算,获取所述营销指标对应的营销结果,其中所述第一业务数据是区块链的终端业务节点从该商户被访问的业务数据对应的日志信息中获取,并写入到区块链中的,且所述第一业务数据至少包括:访问用户的标识信息、访问时间以及被访问的商户的标识信息,所述营销指标包括第一类营销指标和第二类营销指标,所述第一类营销指标为包括点击量、点击率、展现量、转化率的常规指标,所述第二类营销指标为根据商户需求设置的特殊指标。

具体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商户运营节点根据商户发起的验证请求,在智能合约中写入所述验证请求,其中,所述验证请求中包括该商户请求验证的时间段和目标营销指标,使区块链的终端业务节点根据所述验证请求,从每个日志信息中获取该商户在所述时间段内所述目标营销指标对应的第二业务数据,并将所述第二业务数据写入到区块链中,并将所述第二业务数据写入到区块链中,其中所述第二业务数据至少包括:访问用户的标识信息、访问时间、被访问商户的商户号、访问方式以及用户的操作内容;

根据区块链中的所述第二业务数据和所述目标业务数据对所述目标营销指标进行验证。

具体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商户运营节点根据预先设置的费用预警阈值、单次充值金额以及收款账户,在区块链中写入所述费用预警阈值、所述单次充值金额和所述收款账户,使所述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根据该商户的营销费用,计算获取该商户的账户余额后,当该商户的账户余额低于智能合约中的费用预警阈值时,向区块链的商户财务节点发送缴费提醒信息,使所述商户财务节点在接收到缴费提醒信息时,根据智能合约中的单次充值金额,将相应金额的费用自动转账给智能合约中的收款账户。

实施例十三: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营销费用结算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财务节点接收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发送的确认消息,进行扣款操作,其中所述确认消息是商户对自身的账单信息进行确认后,区块链的商户运营节点发送的,且账单信息是由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运营节点针对每个商户的营销费用生成的,其中账单信息至少包括:针对该商户计算营销费用时的计费方式、计费单价以及根据所述计费方式和所述计费单价计算获取的营销费用,其中计费方式包括:根据推广时长进行计费,和/或根据营销结果进行计费。

具体地,所述营销平台财务节点从区块链中获取其对应商户的电子发票,使该商户对自身的电子发票进行确认,其中,该电子发票是区块链的营销平台财务节点根据账单信息中的营销费用生成,并写入到区块链中的。

对于系统/装置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申请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申请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申请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申请是参照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尽管已描述了本申请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申请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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