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脚垫拓展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21252发布日期:2019-01-15 23:45阅读:141来源:国知局
电脑脚垫拓展坞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脑配件领域,具体是指电脑脚垫拓展坞。



背景技术:

现代社会,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发展,各种各样的HUB被广泛地应用在笔记电脑周边。消费者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了。市面上的支架式HUB种类也很多,有很多个端口集合在一起的,顶部是斜面的,对电脑支撑起到的稳定性比较大,但是体积大,不好携带;有一两个端口集合的,顶部是平面的,对电脑的支撑起到的稳定性比较小,但是体积小,方便携带;但是这两种形式都是线跟HUB主体分离开来的,这样会造成线丢了,HUB的功能就无法使用,只能当做是支架来使用。

把这两类型的产品融合在一起,取其各自的优势,再加上带线的方式,这样一来就解决了体积小方便携带外出,不用担心线会丢失的问题,增加用户与产品之间的用户体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解决用户使用支架式HUB会担心线丢和稳定性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电脑脚垫拓展坞,包括支架和支架式HUB,所述支架式HUB包括上硅胶,所述上硅胶底部连接设有上塑胶片,所述上塑胶片的四角设有连接孔,所述上塑胶片底部连接设有铝壳一,所述铝壳一内部的四角处设有限位柱,铝壳一的侧面设有接口开孔,相邻的一侧设有接头开孔,所述铝壳一底部连接设有下塑胶片,所述下塑胶片靠近铝壳一的一侧设有PCB板一,所述下塑胶片远离PCB板一的一侧连接有下硅胶,所述支架结构与支架式HUB相似,所述支架上设有铝壳二和PCB板二,所述铝壳二侧面没有开孔,所述PCB板二上没有功能性接头。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在于:方便消费者使用时,可以将其拆分两部分变成支架的形式供电脑使用,可以拆分,能更加满足消费者的携带和使用,可以模块化拆分,使其产品的互动性更加多样化,增强用户与产品使用的互动性,颠覆式创新的设计,是解决你电脑高度不够高的优良产品,结构科学合理,能够有效的垫高电脑的同时还能提供外接的接口,增强实用性,提升用户体验。

作为改进,所述接头开孔上连接type-c接头,能够连接type-c接头,type-c接头连接电脑,将HUB与电脑进行连接。

作为改进,所述接口开孔1*USB 3.0开孔和1*HDMI开孔,这两个接口时常用接口,能够增加电脑的实用性,增加备用接口。

作为改进,所述PCB板一上根据铝壳一的开孔位置和型号配合设有接口,PCB板上的接口与外部开孔匹配,方便插接。

作为改进,所述支架式HUB,方便消费者使用时,可以将其拆分两部分变成支架的形式供电脑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电脑脚垫拓展坞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电脑脚垫拓展坞的爆炸图。

如图所示:1、上硅胶,2、上塑胶片,3、铝壳一,4、限位柱,5、接口开孔,6、接头开孔,7、下塑胶片,8、PCB板一,9、下硅胶,10、铝壳二,11、PCB板二。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电脑脚垫拓展坞,包括支架和支架式HUB,所述支架式HUB包括上硅胶1,所述上硅胶1底部连接设有上塑胶片2,所述上塑胶片2的四角设有连接孔,所述上塑胶片2底部连接设有铝壳一3,所述铝壳一3内部的四角处设有限位柱4,铝壳一3的侧面设有接口开孔5,相邻的一侧设有接头开孔6,所述铝壳一3底部连接设有下塑胶片7,所述下塑胶片7靠近铝壳一3的一侧设有PCB板一8,所述下塑胶片7远离PCB板一8的一侧连接有下硅胶9,所述支架结构与支架式HUB相似,所述支架上设有铝壳二10和PCB板二11,所述铝壳二10侧面没有开孔,所述PCB板二11上没有功能性接头。

所述接头开孔7上连接type-c接头,能够连接type-c接头,type-c接头连接电脑,将HUB与电脑进行连接。

所述接口开孔61*USB 3.0开孔和1*HDMI开孔,这两个接口时常用接口,能够增加电脑的实用性,增加备用接口。

所述PCB板一9上根据铝壳一4的开孔位置和型号配合设有接口,PCB板上的接口与外部开孔匹配,方便插接。

所述支架式HUB,方便消费者使用时,可以将其拆分两部分变成支架的形式供电脑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上塑胶片铝壳和下塑胶片的四角用过螺丝进行固定,螺丝穿过下塑胶片和限位柱最后在上塑胶片的连接孔固定住,下塑胶片与PCB板通过单个螺丝即可固定,上下的硅胶能够增加美感,增大摩擦力,使电脑能够更加稳固的安放在上面,通过HUB上面的type-c接头连接在笔记本电脑上,新生产的笔记本电脑上均采用type-c接口,上面的协议允许传输数据,HUB上的type-c接头连接在电脑啊的type-c接口上即完成了与电脑的对接,可使HUB正常工作。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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