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单位公章使用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831372发布日期:2020-02-04 12:28阅读:299来源:国知局
一种单位公章使用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公章管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单位公章使用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在大型企业中,公章的使用是每个办公人员都需要接触的工作。依据传统的工作方式,员工需要向多个部门的人询问如何审批以及使用公章,而领导会经常遇到使用公章的员工突然进来询问。这种传统的工作方式效率较低,员工花费了大量时间而不得要领,领导的正常工作安排经常被打断。

经检索,中国专利申请号为201220222271.8的专利,公开了一种公章管理系统,包括个人办公终端,用于阅读、提交、发送或者处理收到的文件;数字签名服务器,用于管理文件的数字签名并根据公章审批者的决定在文件中添加数字签名。上述专利中的一种公章管理系统存在以下不足:该装置使用安全性能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如:管理系统存在公章滥用的漏洞导致公章使用安全性较低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单位公章使用管理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单位公章使用管理系统,包括主系统,所述主系统连接有申请客户端口、负责人端口、单位领导端口、公章管理员端口、扫描设备和公章保护机构。

优选地,所述扫描设备包括一号扫描仪和二号扫描仪,一号扫描仪为申请客户端口使用,二号扫描仪为公章管理员端口使用。

优选地,所述公章保护机构包括公章锁。

优选地,所述申请客户端与全单位办公系统相连接。

一种单位公章使用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申请客户端口将信息上传,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端口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递交于对应的单位领导端口;

s2:审核通过后由单位领导人下发审批单号,或生成二维码;同时,单位领导端口向主系统输入生成的审批单号或二维码;

s3:申请者打印审批单号或二维码,并通过一号扫描仪扫描识别,扫描仪审识别审核单号和二维码,当单号不正确时,主系统认定为单号错误,并发出结束命令,当单号正确,则开放公章锁,即可使用公章,同时盖章后随即自动锁定;

s4:公章管理员端口登录,对盖章文件进行审批,并通过二号扫描仪进行扫描,扫描信息存于主系统中的存储盘内,系统自动以审批号命名;同时公章管理员端口实时审核所有文件。

优选地,单个所述审批单号或单个二维码只可使用一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发明通过采用单次审批单次生效的方式,避免了一码多刷、一单多用的现象发生,提高了公章管理的安全性;同时公章使用后,随即自动锁定,避免公章滥用的现象发生。

(2)本发明通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领导人审核和公章管理员,三部审核,并通过主系统扫描识别,层层把关,大大提升了公章使用的安全效果,有效避免单位公章乱盖的风险。

(3)系统连接全单位办公系统,信息传输快捷,无需面聊审核,节省审核时间,提高了审核效率,从而提高了单位办事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管理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参照图1,一种单位公章使用管理系统,包括主系统,所述主系统连接有申请客户端口、负责人端口、单位领导端口、公章管理员端口、扫描设备和公章保护机构;所述扫描设备包括一号扫描仪和二号扫描仪,一号扫描仪为申请客户端口使用,二号扫描仪为公章管理员端口使用;所述公章保护机构包括公章锁。

所述申请客户端与全单位办公系统相连接,申请客户端口将信息上传,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端口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递交于对应的单位领导端口,单位领导端口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单位领导人下发审批单号,或生成二维码;同时,单位领导端口向主系统输入生成的审批单号或二维码;申请者打印审批单号或二维码,并通过一号扫描仪扫描识别,扫描仪审识别审核单号和二维码,当单号不正确时,主系统认定为单号错误,并发出结束命令,当单号正确,则开放公章锁,即可使用公章,同时盖章后随即自动锁定,本实施例中,优选的,一个审批单或一个二维码只可使用一次。

公章管理员端口登录,对盖章文件进行审批,并通过二号扫描仪进行扫描,扫描信息存于主系统中的存储盘内,系统自动以审批号命名;同时公章管理员端口实时审核所有文件。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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