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PLM系统的数据采集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10994发布日期:2019-10-19 02:46阅读:450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PLM系统的数据采集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生产管理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PLM系统的数据采集设备。



背景技术:

PLM是一种应用于在单一地点的企业内部、分散在多个地点的企业内部,以及在产品研发领域具有协作关系的企业之间的,支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的创建、管理、分发和应用的一系列应用解决方案,它能够集成与产品相关的人力资源、流程、应用系统和信息。

如何在生产管理中做好PLM是很多厂家关心的问题,电子标签又称射频标签、应答器、数据载体;阅读器又称为读出装置、扫描器、读头、通信器、读写器(取决于电子标签是否可以无线改写数据)。电子标签与阅读器之间通过耦合元件实现射频信号的空间(无接触)耦合;在耦合通道内,根据时序关系,实现能量的传递和数据交换。现有流水线管理中,对每个工序的监控不够全面,例如,在出现质量隐患时,无法快速确定问题点。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基于PLM系统的数据采集设备,包括产品信息采集单元、身份认证单元、图像采集单元、通信单元、处理器和存储单元;产品信息采集单元实时采集加工产品信息,并传输至存储单元进行存储;身份认证单元用于记录操作员身份信息,并传输至存储单元进行存储;图像采集单元记录加工过程图像信息,并传输至存储单元进行存储;处理器将存储单元中存储信息通过通信单元传输至PLM系统。

进一步的,所述产品信息采集单元包括RFID读写器,RFID读写器用于读取附于产品上的电子标签的信息,并写入本次加工信息。

进一步的,身所述份认证单元包括刷卡电路,刷卡电路用于读取身份卡存储操作人员身份信息,并将身份信息传输至处理器。

进一步的,所述身份认证单元还包括判断单元,用于判断读取的身份信息是否与预设相同。

进一步的,所述身份认证单元还包括报警电路,所述报警电路包括LED灯或蜂鸣器,当读取的身份信息与预设不同时进行报警。

进一步的,所述通信模块为无线通信模块或有线通信模块,所述无线通信模块为4G模块或wifi模块,所述有线通信模块为I/O接口电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对流水线工位加工数据、图像和操作员信息的收集,建立全面的生产数据库,实现对生产过程的全面监控,有助于管理。同时,产品出现问题时有利于及时确定定位问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种基于PLM系统的数据采集设备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PLM系统的数据采集设备,包括产品信息采集单元、身份认证单元、图像采集单元、通信单元、处理器和存储单元;产品信息采集单元实时采集加工产品信息,并传输至存储单元进行存储;身份认证单元用于记录操作员身份信息,并传输至存储单元进行存储;图像采集单元记录加工过程图像信息,并传输至存储单元进行存储,常见的,图像采集单元可使用摄像机,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图像资料;处理器将存储单元中存储信息通过通信单元传输至PLM系统。

进一步的,所述产品信息采集单元包括RFID读写器,RFID读写器用于读取附于产品上的电子标签的信息,并写入本次加工信息。产品每经过一道工序,通过RFID写入本道工序的加工信息,下道工序开始时,通过RFID读写器读取产品已有的信息,根据读取的信息,判断该产品的前序加工是否正常,同时,加工后写入本次加工信息。

进一步的,身所述份认证单元包括刷卡电路,刷卡电路用于读取身份卡存储操作人员身份信息,并将身份信息传输至处理器。为了保证加工质量,需要有操作员进行监控,操作员利用身份卡进行岗位。刷卡电路读取身份卡存储的操作员信息进行记录,将此操作员作为本次加工的责任人,身份卡为RFID卡。

进一步的,所述身份认证单元还包括判断单元,用于判断读取的身份信息是否与预设相同。为了加强岗位管理,可为每个岗位设定固定责任人,防止窜岗操作。判断单元将预存的身份信息与刷卡电路读取的身份信息进行对比,判断是否有窜岗行为。

进一步的,所述身份认证单元还包括报警电路,所述报警电路包括LED灯或蜂鸣器,当读取的身份信息与预设不同时进行报警。若判断模块发现信息不符合,启动报警电路采用LED灯或蜂鸣器进行示警,提示操作员此次操作不符合预设。

进一步的,所述通信模块为无线通信模块或有线通信模块,所述无线通信模块为4G模块或wifi模块,所述有线通信模块为I/O接口电路。 通信模块根据应用环境或需求,可采用有线或无线的方式进行通信,无线通信可采用4G或wifi形式,利用常见的通信电路进行通信;有线通信模块设置I/O接口电路,利用常见信号线连接并进行通信。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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