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屏控制方法、装置和电子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24170248发布日期:2021-03-05 19:09阅读:101来源:国知局
显示屏控制方法、装置和电子设备与流程

1.本申请属于终端显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显示屏控制方法、装置和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2.随着屏幕显示技术的不断发展,显示屏的显示功能也越来越强大。由于显示屏都有一定范围的屏幕可视角度,当用户在观看显示屏中显示画面时,需要保持视线在屏幕可视角度范围内,才能正常进行观看,而用户实际所处的使用场景是复杂多变的,因此,如何提高用户在不同使用场景下显示屏显示方式的适用性,成为提高用户体验的关键问题。
3.现有技术中,用户在通过显示屏观看显示画面时,需要手动调节显示屏的显示角度,或者不断改变自身的观看姿势,以保证能够正常观看到显示屏中显示的画面。
4.在实现本申请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如下问题:由于需要用户主动迎合显示屏的显示角度来进行观看,使得用户观看体验不佳。


技术实现要素:

5.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显示屏控制方法、装置和电子设备,能够解决需要用户主动迎合显示屏的显示角度来进行观看,而导致的用户观看体验不佳的问题。
6.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是这样实现的:
7.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显示屏控制方法,应用于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设备主体、显示屏以及转动轴,其中,所述显示屏为柔性显示屏,所述显示屏的目标区域能够沿所述转动轴转动,该方法包括:
8.获取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所述显示屏的偏移信息;
9.根据所述偏移信息,控制所述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对应的转动轴转动,以使所述用户的面部在所述目标区域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内;其中,所述目标区域为根据所述显示屏的位姿信息确定。
10.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显示屏控制装置,集成于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设备主体、显示屏以及转动轴,其中,所述显示屏为柔性显示屏,所述显示屏的目标区域能够沿所述转动轴转动,该装置包括:
11.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所述显示屏的偏移信息;
12.转动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偏移信息,控制所述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对应的转动轴转动,以使所述用户的面部在所述目标区域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内;其中,所述目标区域为根据所述显示屏的位姿信息确定。
13.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14.第四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15.第五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芯片,所述芯片包括处理器和通信接口,所述通信接口和所述处理器耦合,所述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或指令,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
16.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根据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信息,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对应的转动轴转动,使得用户的面部保持在目标区域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内,如此,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发生偏移时,显示屏中目标区域就会跟随该用户面部自动调整显示角度,实现了显示屏中目标区域对用户面部的自动跟随,从而无需用户主动迎合显示屏的显示角度,就能够以最佳观看角度观看显示屏中的显示画面,提升了用户的观看体验。
附图说明
17.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硬件结构图;
18.图2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电子设备的硬件结构图;
19.图3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又一种电子设备的硬件结构图;
20.图4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显示屏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21.图5a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显示屏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22.图5b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用户视线方向的示意图;
23.图5c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用户视线方向的示意图;
24.图6a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显示屏转动方式的示意图;
25.图6b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显示屏转动方式的示意图;
26.图6c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又一种显示屏转动方式的示意图;
27.图6d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再一种显示屏转动方式的示意图;
28.图6e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再一种显示屏转动方式的示意图;
29.图6f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还一种显示屏转动方式的示意图;
30.图7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显示屏控制装置的结构框图;
31.图8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框图;
32.图9为实现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硬件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3.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34.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本申请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且“第一”、“第二”等所区分的对象通常为一类,并不限定对象的个数,例如第一对象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此外,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中“和/或”表示所连接对象的至少其中之一,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35.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及其应用场景对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显示屏控制方法和电子设备进行详细地说明。
36.本公开所提供的显示屏控制方法,可应用于电子设备中,该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主体、显示屏以及转动轴。其中,显示屏可以为柔性显示屏,显示屏的目标区域能够沿转动轴转动。
37.这里,显示屏例如可以是柔性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light-emitting diode,oled)屏,其可进行任意角度的弯曲和翻折。转动轴的数量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且可分别设置在设备主体与显示屏之间,和/或显示屏内。如此,显示屏的部分显示子区域和/或整个显示区域可沿着对应的转动轴进行转动。另外,该电子设备还可包括至少一个摄像头,该摄像头例如可以是前置的屏下摄像头,并分布于该显示屏的不同显示子区域内,以用于采集用户的面部图像,从中获取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信息。下面具体结合图1至图3对电子设备的结构进行举例说明。
38.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硬件结构图。
39.如图1所示,在其中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电子设备可以包括设备主体11、显示屏12以及第一转动轴13。其中,第一转动轴13可以为设置在显示屏12内的横向转动轴。也即,显示屏12中第一显示子区域121与第二显示子区域122能够沿第一转动轴13进行任意角度的翻折转动。
40.基于上述结构,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显示屏控制方法,也即,在用户使用竖屏模式观看显示屏12的情况下,首先获取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12的偏移信息。如果根据该偏移信息判断出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12的位置偏低,则控制第一显示子区域121跟随用户面部,沿第一转动轴13翻折转动,如此,可保证用户的视线维持在第一显示子区域121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内,在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12的位置偏低的情况下,用户也至少可看见第一显示子区域121中显示的内容;反之,如果根据该偏移信息判断出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12的位置偏高,则控制第二显示子区域122跟随用户面部,沿第一转动轴13翻折转动,如此,可保证用户的视线维持在第二显示子区域122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内,在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12的位置偏高的情况下,用户也至少可看见第二显示子区域122中显示的内容。其中,显示区域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可以是用户可以从不同的方向清晰地观察到屏幕显示区域内所有内容的角度范围。
41.另外,上述涉及的电子设备还可以包括第一摄像头123和第二摄像头124,其中,第一摄像头123可设置于显示屏12的第一显示子区域121内,第二摄像头124可设置于显示屏12的第二显示子区域122内。如此,在控制显示屏12上的不同显示子区域转动时,可以使用对应显示子区域内的摄像头所采集的图像为参考标准,确定该显示子区域需要转动的方向和角度。
42.需要指明的是,第一转动轴13可以设置在显示屏12内的任意位置处,包括但不限于中间位置。另外,第一转动轴13的数量也可以是多个,例如两个平行设置于显示屏内的横向转动轴。如此,显示屏可相应划分为三个或三个以上显示子区域,当用户发生偏移时,可控制其中至少一个显示子区域沿对应的横向转动轴进行转动,其过程与上述情况类似,在此不再赘述。
43.图2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电子设备的硬件结构图。
44.如图2所示,在其中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电子设备可以包括设备主体21、显示屏22以及第二转动轴23。其中,第二转动轴23可以为设置在显示屏22与设备主体21之间的纵向转动轴。也即,显示屏22能够沿第二转动轴23进行任意角度的翻折转动。
45.基于上述结构,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另一种显示屏控制方法,也即,在用户使用横屏模式观看显示屏22的情况下,首先获取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22的偏移信息。如果根据该偏移信息判断出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22的位置偏低,且第二转动轴23位于显示屏的下侧,则控制显示屏22的整个显示区域跟随用户面部,沿第二转动轴23翻折转动,如此,可保证用户的视线维持在显示屏22显示区域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内,在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22的位置偏低的情况下,用户也可看见显示屏22中显示的内容;反之,如果根据该偏移信息判断出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22的位置偏高,且第二转动轴23位于显示屏的上侧,则控制显示屏22的整个显示区域跟随用户面部,沿第二转动轴23翻折转动,如此,也可保证用户的视线维持在显示屏22显示区域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内,在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22的位置偏高的情况下,用户也可看见显示屏22中显示的内容。
46.另外,上述涉及的电子设备也可以包括至少一个摄像头24,用于在控制显示屏22的显示区域转动时,可以使用该摄像头24所采集的图像为参考标准,确定显示屏22需要转动的方向和角度。
47.图3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又一种电子设备的硬件结构图。
48.如图3所示,在其中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电子设备可以包括设备主体31、显示屏32、第一转动轴33以及第二转动轴34。其中,第一转动轴33可以为设置在显示屏32内的横向转动轴,第二转动轴34可以为设置在显示屏32与设备主体31之间的纵向转动轴。也即,显示屏32中第一显示子区域321与第二显示子区域322能够沿第一转动轴33进行任意角度的翻折转动,与此同时,显示屏32能够沿第二转动轴34进行任意角度的翻折转动。由于上述结构是整个显示屏32贴合在一根转动轴上,因此,显示屏排线可从传统的屏幕下方延长或移动至第一转动轴33和第二转动轴34相接的位置,使显示屏的翻折转动更加灵活和自由。
49.基于上述结构,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显示屏控制方法,也即,既可以在用户使用竖屏模式观看显示屏32的情况下,控制第一显示子区域321或第二显示子区域322跟随用户面部,沿第一转动轴33翻折转动,以保证用户的视线维持在第一显示子区域321或第二显示子区域322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内,又可以在用户使用横屏模式观看显示屏32的情况下,控制显示屏32的整个显示区域跟随用户面部,沿第二转动轴34翻折转动,以保证用户的视线维持在显示屏32整个显示区域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内。
50.另外,上述涉及的电子设备还可以包括第一摄像头323和第二摄像头324,其中,第一摄像头323可设置于显示屏32的第一显示子区域321内,第二摄像头324可设置于显示屏32的第二显示子区域322内。如此,在控制显示屏32上的不同显示子区域转动时,可以使用对应显示子区域内的摄像头所采集的图像为参考标准,确定该显示子区域需要转动的方向和角度。
51.这样,基于上述各电子设备的结构,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显示屏控制方法可应用于用户在不同角度进行拍摄的场景。以电子设备为手机为例,现有技术中用户在利用手机后置摄像头进行拍摄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取景需求,举起手机进行俯拍,或者低角度仰拍,此时,用户无法再与显示屏保持垂直角度,而在显示屏的可视角度范围外观看取景内容时,
其显示效果可能会偏色失真,无法观看到取景画面的真实显示效果,如此,使得用户不得不趴在地上、爬上高处,或者在不看显示屏中显示的取景效果的情况下进行盲拍,导致出现用户拍摄体验差,拍摄难度高的问题。
52.本申请实施例可通过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自动检测跟随用户面部,沿对应的转动轴进行转动,从而可以保持用户面部处于目标区域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内,使得用户使用手机在不同角度进行拍照时均可以看到目标区域中取景内容的真实显示效果,提高拍摄质量和拍摄成功率,提升拍摄体验。再者,用户也无需更换自身的姿势去迎合拍摄角度,减轻了拍摄难度。另外,由于显示屏目标区域的翻转过程是自动完成的,因此,无需用户手动调节显示屏的显示角度,这样也可降低设备的使用难度。
53.当然,上述电子设备不仅可以是手机,还可以是相机、手机配件、平板电脑等设备。另外,上述显示屏控制方法不仅可应用于多角度拍摄场景,还可应用于需要观看显示屏画面的其他场景中,在此不做限定。
54.根据上述各电子设备的结构以及应用场景,下面结合图4至图6f对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显示屏控制方法进行详细说明。
55.图4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显示屏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56.如图4所示,该显示屏控制方法具体可以包括如下步骤:
57.首先,步骤410,获取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信息;
58.然后,步骤420,根据偏移信息,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对应的转动轴转动,以使用户的面部在目标区域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内;其中,目标区域为根据显示屏的位姿信息确定。
59.由此,通过根据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信息,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对应的转动轴转动,使得用户的面部保持在目标区域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内,如此,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发生偏移时,显示屏中目标区域就会跟随该用户面部自动调整显示角度,实现了显示屏中目标区域对用户面部的自动跟随,从而无需用户主动迎合显示屏的显示角度,就能够以最佳观看角度观看显示屏中的显示画面,提升了用户的观看体验。
60.下面对上述步骤进行详细说明,具体如下所示:
61.首先,涉及步骤410,本申请实施例中的偏移信息具体可以是表征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偏移量的指标值,包括但不限于偏移方向、偏移角度等。当检测到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发生偏移时,可获取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信息。
62.其中,本申请实施例中的用户可以是显示屏所属电子设备的使用者,也即能检测到的观看者中距离显示屏最近的观看者。具体的,可通过设备自带的摄像头或外接摄像头采集包含用户面部的环境图像,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对该环境图像进行人脸识别,在识别出包含至少一个人脸时,将图像中占比最大的人脸图像,作为本设备的使用者也即用户的面部图像。
63.另外,上述涉及的发生偏移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位置偏高,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位置偏低等。具体可通过根据采集的包含用户面部的图像,来确定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位置是否发生偏移。
64.其次,涉及步骤420,本申请实施例中需要沿转动轴转动的是显示屏的目标区域。其中,显示屏的目标区域可以是显示屏的部分显示区域,也即显示子区域,也可以是显示屏
的整个显示区域,具体可根据显示屏的位姿信息确定。
65.这里,位姿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竖屏、横屏、有转动、无转动等。其中,竖屏可以是指显示屏与设备主体相接处所在的那条边为竖直状态时,显示屏所处的位姿;横屏则可以是显示屏与设备主体相接处所在的那条边为水平状态时,显示屏所处的位姿;而有转动可以是显示屏的目标区域相较于原始位姿存在转动角度的情况;无转动则可以是显示屏的目标区域处于原始位姿的情况,其并不存在转动角度。本申请实施例中,可根据显示屏位姿信息的不同,将显示屏中不同的区域作为目标区域,并控制其沿对应转动轴进行转动。
66.除了上述步骤410-420之外,在一种可能的实施例中,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显示屏控制方法还可以包括:在目标区域中显示该显示屏显示的目标内容。
67.其中,上述涉及的目标内容可以是显示屏中目标应用程序的显示界面,也可以是该显示屏的整个显示画面等,在此不作限定。具体的,目标应用程序例如可以是用户指定的应用程序,或者前台运行的应用程序。
68.由于目标内容是用户所关注的或者用户可能关注的显示内容,而目标区域是随着用户面部的偏移而转动的,因此,通过将当前显示屏显示的目标内容压缩显示在目标区域范围内,可以方便用户以最佳视角观看显示屏中其所关注的内容,进而能够提升用户的观看体验。
69.另外,在一种可能的实施例中,在电子设备还包括摄像头的情况下,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显示屏控制方法,如图5a所示,上述步骤410具体可以包括:步骤4101至步骤4103,具体如下所示:
70.步骤4101,获取摄像头采集的至少一张第一图像;
71.步骤4102,从第一图像中提取用户的视线特征信息;
72.步骤4103,根据视线特征信息,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和偏移角度。
73.由此,通过摄像头采集的至少一张第一图像,可以提取到用户的视线特征信息,且由于用户的视线特征信息可以表征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位置关系,因而可以根据该视线特征信息,来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和偏移角度,从而为目标区域的转动提供可靠依据,保证显示屏的目标区域能够跟随用户面部的移动而转动,进而提升用户的观看体验。
74.下面对上述步骤进行详细说明,具体如下所示:
75.首先,涉及步骤4101,本申请实施例中摄像头可以是电子设备自带的摄像头,例如设置在显示屏中的前置摄像头。可选的,摄像头可按照预设频率连续采集至少一张第一图像,当然,也可以是从摄像头录制的视屏中连续采集的至少一张第一图像,在此不做限定。其中,第一图像可以是摄像头采集的显示屏前方拍摄范围内的环境图像,且该环境图像中至少包含一个人脸信息,以根据该人脸信息获取用户的视线特征信息。
76.基于此,为了进一步提高第一图像的准确性,进而提高显示屏目标区域转动的可靠性,电子设备自带的摄像头的数量可以为至少两个,并分布于显示屏的不同显示子区域内;相应的,步骤4103,具体可以包括:
77.将与目标区域对应的摄像头采集的第一图像,确定为目标图像;根据至少一张目标图像对应的视线特征信息,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和偏移角度。
78.接着,涉及步骤4102,本申请实施例中的视线特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眼部位置、鼻子位置、嘴巴位置、视线方向等能够表征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位置方向的特征信息。具体的,可采用人脸识别技术,从第一图像中获取用户的人脸图像,再从人脸图像中提取相应的视线特征信息。
79.然后,涉及步骤4103,本申请实施例中的偏移方向可以是第一图像中用户面部相对于图像中心位置的方向,偏移角度可以是图像中心位置与用户面部的连线方向,与图像拍摄平面的法向方向之间的夹角。这里,图像中心位置例如可以是图像的水平中线,也可以是图像的几何中心点。
80.具体的,可根据不同的视线特征信息,采用不同的方式,计算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和偏移角度。具体如下所示:
81.在一种可选实施方式中,在视线特征信息为眼部位置的情况下,相应的,步骤4103,具体可以包括:
82.确定用户的眼部位置与第一图像的中心位置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
83.根据相对位置关系,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和偏移角度。
84.其中,相对位置关系可以包括方位和距离。由于本申请实施例主要考虑用户面部与显示屏在竖直方向上的偏移情况,因此,用户的眼部位置与第一图像的中心位置之间方位关系,具体可以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用户的眼部位置在第一图像的中心位置的上方,也即用户的眼部区域位于第一图像的上半部分区域内;二是用户的眼部位置在第一图像的中心位置的下方,也即用户的眼部图像位于第一图像的下半部分区域内。由此,可根据用户眼部在第一图像中所处的区域,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例如,若用户的眼部区域位于第一图像的上半部分区域内,则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为向上;若用户的眼部区域位于第一图像的下半部分区域内,则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为向下。
85.另外,可根据第一图像中用户的眼部位置与图像中心位置之间的距离,按照距离与角度之间的计算公式,来计算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水平中线的偏移角度,在此不再详细说明计算过程。
86.需要指出的是,上述也可将眼部位置替换为其他五官的位置,计算方法类似,在此不再赘述。
87.如此,由于用户用眼睛观看显示屏,因此,使用眼部位置作为用户面部的参考特征信息,计算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和偏移角度,可以使用户面部偏移检测结果更加准确,提高了显示屏转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88.为了进一步提高用户面部偏移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在另一种可选实施方式中,视线特征信息可以为视线方向,相应的,步骤4103,具体可以包括:
89.根据用户的视线方向,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
90.确定用户的视线方向与显示屏对应的显示平面之间的夹角;
91.根据夹角,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角度。
92.其中,上述用户的视线方向,可采用人眼视线跟踪技术来确定,在此不再详细阐述。为了便于理解,在此结合图5b和图5c来说明具体如何根据用户的视线方向,来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如图5b所示,当用户的视线方向为向上看时,可确定用户
的面部51相对于显示屏52向下偏移。如图5c所示,当用户的视线方向为向下看时,可确定用户的面部51相对于显示屏52向上偏移。
93.另外,显示屏对应的显示平面,具体可以是显示屏中目标区域的显示平面,也即图像拍摄平面。根据用户的视线方向与显示屏对应的显示平面之间的夹角,即可计算得到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角度。
94.在上述各实施例的基础上,在位姿信息为竖屏无转动的情况下,目标区域还根据偏移方向确定;在位姿信息为竖屏有转动的情况下,目标区域为显示屏中已转动的显示子区域;在位姿信息为横屏的情况下,目标区域为显示屏的整个显示区域。
95.这里,显示屏中已转动的显示子区域,可以是相较于原始位姿存在转动角度的显示子区域。其中,原始位姿可以是未发生任何转动前所处的位姿状态。
96.如此,根据显示屏的不同位姿信息,确定不同的区域为待转动的目标区域,可以使显示屏无论处于何种位姿状态,都能够自动跟随用户面部,增强了对不同使用环境的适应性。
97.具体的,在一种可选实施方式中,转动轴可以包括第一转动轴,其中,第一转动轴为设置在显示屏内的横向转动轴,相应的,在位姿信息为竖屏无转动,且偏移方向为向第一方向偏移的情况下,目标区域可以为显示屏中位于第一转动轴的第二方向侧的显示子区域;其中,第二方向与第一方向相反。
98.这里,第一方向可以是向上,相应的,第二方向可以是向下;第一方向还可以是向下,相应的,第二方向可以是向上。
99.举例说明,如图1所示,在显示屏12当前的位姿状态为竖屏无转动的情况下,若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12的偏移方向为向上偏移,则目标区域可以为显示屏12中位于第一转动轴13向下方向一侧的显示子区域,也即第二显示子区域122;若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12的偏移方向为向下偏移,则目标区域可以为显示屏12中位于第一转动轴13向上方向一侧的显示子区域,也即第一显示子区域121。
100.如此,在显示屏处于竖屏无转动状态下,通过确定与用户面部偏移方向相反方向侧的显示子区域,为目标区域,进而控制其沿第一转动轴进行转动,可以使用户在竖屏观看显示屏时,无论将显示屏放置何种高度,均可以观看到显示屏目标区域中显示的内容,从而提高了显示屏对不同高度环境的适应性,提升了用户观看体验。
101.基于此,在一种可选实施方式中,上述涉及的转动轴还可以包括第二转动轴,其中,第二转动轴可以为设置在显示屏与设备主体之间的纵向转动轴;相应的,上述步骤420,具体可以包括:
102.在位姿信息为竖屏的情况下,按照偏移角度,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第一转动轴向偏移方向转动;在位姿信息为横屏的情况下,按照偏移角度,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第二转动轴向偏移方向转动。
103.下面结合如图6a-6d所示的电子设备结构图,进行举例说明。
104.在显示屏61的当前位姿为竖屏无转动状态的情况下,如图6a所示,若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方向为向下偏移,则控制显示屏61的第一显示子区域611沿第一转动轴62向下转动,直至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角度为0;如图6b所示,若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方向为向上偏移,则控制显示屏61的第二显示子区域612沿第
一转动轴62向上转动,直至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角度为0。
105.在显示屏61的当前位姿为竖屏有转动的情况下,如图6c所示,若当前有转动的是第一显示子区域611,则在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方向为向下偏移时,控制显示屏61的第一显示子区域611沿第一转动轴62继续向下转动,并在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方向为向上偏移时,控制显示屏61的第一显示子区域611沿第一转动轴62向上转动,直至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角度为0;如图6d所示,若当前有转动的是第二显示子区域612,则在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方向为向下偏移时,控制显示屏61的第二显示子区域612沿第一转动轴62向下转动,并在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方向为向上偏移时,控制显示屏61的第二显示子区域612沿第一转动轴62继续向上转动,直至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角度为0。
106.如图6e所示,在显示屏61当前的位姿状态为横屏,且第二转动轴63位于显示屏61上侧的情况下,若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方向为向下偏移,则控制显示屏61的整个显示区域沿第二转动轴63向下转动,直至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角度为0,或者显示屏61的整个显示区域已完全与设备主体64贴合;若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方向为向上偏移,则控制显示屏61的整个显示区域沿第二转动轴63向上转动,直至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角度为0,或者显示屏61的整个显示区域与设备主体64之间的夹角呈180
°

107.如图6f所示,在显示屏61当前的位姿状态为横屏,且第二转动轴63位于显示屏61下侧的情况下,若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方向为向下偏移,则控制显示屏61的整个显示区域沿第二转动轴63向下转动,直至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角度为0,或者显示屏61的整个显示区域与设备主体64之间的夹角呈180
°
;若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方向为向上偏移,则控制显示屏61的整个显示区域沿第二转动轴63向上转动,直至用户面部60相对于显示屏61的偏移角度为0,或者显示屏61的整个显示区域已完全与设备主体64贴合。
108.由此,电子设备中的显示屏可根据实际的位姿情况,以及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和偏移角度,控制显示屏中对应的目标区域沿对应的转动轴转动,使得用户面部始终保持在目标区域的可视角度范围内,进而可以保证显示内容的观看效果,提升用户的观看体验。
109.另外,在一种可选实施方式中,在步骤420之前,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显示屏控制方法具体还可以包括:确定偏移角度大于预设角度阈值。
110.这里,预设角度阈值可以根据目标显示区域的可视角度来确定,例如,可以是30
°
或45
°
。由于小角度偏移并不会对显示屏的观看效果产生太大的影响,因此,在确定偏移角度大于一定角度后,再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进行转动的好处在于,可以在保证用户能以较佳效果观看到显示屏目标区域中的显示内容的同时,还能保证显示屏的稳定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111.特殊地,在一种可选实施方式中,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显示屏控制方法还可以包括:
112.接收所述用户针对目标应用程序的第一输入;响应于所述第一输入,将所述显示屏沿对应转动轴转动至预设角度。
113.其中,第一输入可以是用户针对电子设备中安装的目标应用程序的开启操作,或针对目标应用程序中特定功能的开启操作,例如在电子设备显示屏中显示的主界面上,点击目标应用程序的图标,开启并进入目标应用程序,或者进一步点击进入目标应用程序中的目标功能。在利用电子设备后置摄像头进行多角度拍摄的应用场景中,目标应用程序可以是具有拍摄功能的程序,例如相机软件、可视聊天软件等。
114.这样,由于电子设备的后置摄像头一般都会比前置摄像头的配置更好,因此,在上述应用场景中,无论显示屏处于何种位姿,只要用户需要进行自拍或者开启视频聊天时,即可将显示屏沿第二转动轴转动至与设备主体呈180
°
夹角的位置,以方便用户利用电子设备的后置摄像头进行自拍或视频聊天,使得拍摄效果更好,从而可以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
115.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显示屏控制方法,执行主体可以为显示屏控制装置,或者该显示屏控制装置中的用于执行显示屏控制方法的控制模块。本申请实施例中以显示屏控制装置执行显示屏控制方法为例,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显示屏控制装置。
116.图7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显示屏控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显示屏控制装置700可集成于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可以包括设备主体、显示屏以及转动轴,其中,显示屏可以为柔性显示屏,显示屏的目标区域能够沿该转动轴转动。
117.如图7所示,显示屏控制装置700具体可以包括:
118.信息获取模块701,用于获取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信息;
119.转动控制模块702,用于根据偏移信息,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对应的转动轴转动,以使用户的面部在目标区域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内;其中,目标区域为根据显示屏的位姿信息确定。
120.下面对上述显示屏控制装置700进行详细说明,具体如下所示:
12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上述涉及的显示屏控制装置700还可以包括:
122.内容显示模块703,用于在根据偏移信息,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对应的转动轴转动之后,在目标区域中显示显示屏显示的目标内容。
12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上述涉及的电子设备还可以包括摄像头;
124.相应的,信息获取模块701具体可以包括:图像获取子模块、特征提取子模块和偏移确定子模块;其中,
125.图像获取子模块,用于获取摄像头采集的至少一张第一图像;
126.特征提取子模块,用于从第一图像中提取用户的视线特征信息;
127.偏移确定子模块,用于根据视线特征信息,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和偏移角度。
12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上述涉及的视线特征信息具体可以包括眼部位置;
129.相应的,上述涉及的偏移确定子模块,具体可以包括:位置确定单元和第一偏移单元;其中,
130.位置确定单元,用于确定用户的眼部位置与第一图像的中心位置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
131.第一偏移单元,用于根据相对位置关系,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和偏移角度。
132.在其中另一个实施例中,上述涉及的视线特征信息具体可以包括视线方向;
133.相应的,上述涉及的偏移确定子模块,具体可以包括:方向确定单元、夹角确定单元和偏角确定单元;其中,
134.方向确定单元,用于根据用户的视线方向,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
135.夹角确定单元,用于确定用户的视线方向与显示屏对应的显示平面之间的夹角;
136.偏角确定单元,用于根据夹角,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角度。
13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在位姿信息为竖屏无转动的情况下,上述涉及的目标区域还可以根据偏移方向确定;在所述位姿信息为竖屏有转动的情况下,上述涉及的目标区域可以为显示屏中已转动的显示子区域;在位姿信息为横屏的情况下,上述涉及的目标区域可以为显示屏的整个显示区域。
13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上述涉及的转动轴可以包括第一转动轴,其中,该第一转动轴可以为设置在显示屏内的横向转动轴;
139.相应的,在位姿信息为竖屏无转动,且偏移方向为向第一方向偏移的情况下,目标区域为显示屏中位于第一转动轴的第二方向侧的显示子区域;其中,第二方向与第一方向相反。
14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上述涉及的转动轴还可以包括第二转动轴,其中,该第二转动轴可以为设置在显示屏与设备主体之间的纵向转动轴;
141.相应的,转动控制模块702具体可以包括:第一控制子模块和第二控制子模块;其中,
142.第一控制子模块,用于在位姿信息为竖屏的情况下,按照偏移角度,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第一转动轴向偏移方向转动;
143.第二控制子模块,用于在位姿信息为横屏的情况下,按照偏移角度,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第二转动轴向偏移方向转动。
14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上述涉及的显示屏控制装置700还可以包括:
145.偏角确定模块704,用于在根据偏移信息,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对应的转动轴转动之前,确定偏移角度大于预设角度阈值。
14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上述涉及的摄像头的数量可以为至少两个,并分布于显示屏的不同显示子区域内;
147.相应的,上述涉及的偏移确定子模块,具体可以包括:目标图像确定单元和方向角度确定单元;其中,
148.目标图像确定单元,用于将与目标区域对应的摄像头采集的第一图像,确定为目标图像;
149.方向角度确定单元,用于根据至少一张目标图像对应的视线特征信息,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和偏移角度。
15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上述涉及的显示屏控制装置700还可以包括:
151.输入接收模块705,用于接收用户针对目标应用程序的第一输入;
152.屏幕转动模块706,用于响应于第一输入,将显示屏沿对应转动轴转动至预设角度。
153.由此,通过根据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信息,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对应的转动轴转动,使得用户的面部保持在目标区域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内,如此,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发生偏移时,显示屏中目标区域就会跟随该用户面部自动调整显示角度,实现了显示屏中目标区域对用户面部的自动跟随,从而无需用户主动迎合显示屏的显示角度,就能够以最佳观看角度观看显示屏中的显示画面,提升了用户的观看体验。
154.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显示屏控制装置可以是装置,也可以是终端中的部件、集成电路、或芯片。该装置可以是移动电子设备,也可以为非移动电子设备。示例性的,移动电子设备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车载电子设备、可穿戴设备、超级移动个人计算机(ultra-mobile personal computer,umpc)、上网本或者个人数字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等,非移动电子设备可以为个人计算机(personal computer,pc)、电视机(television,tv)、柜员机或者自助机等,本申请实施例不作具体限定。
155.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显示屏控制装置可以为具有操作系统的装置。该操作系统可以为安卓(android)操作系统,可以为ios操作系统,还可以为其他可能的操作系统,本申请实施例不作具体限定。
156.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显示屏控制装置能够实现图4至图6f的方法实施例实现的各个过程,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157.可选的,如图8所示,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800,包括处理器801,存储器802,存储在存储器802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801上运行的程序或指令,该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801执行时实现上述显示屏控制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158.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中的电子设备包括上述所述的移动电子设备和非移动电子设备。
159.图9为实现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硬件结构示意图。
160.该电子设备900包括但不限于:处理器901、显示单元902、输入单元903、用户输入单元904,存储器905以及转动单元906等部件。
16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电子设备900还可以包括给各个部件供电的电源(比如电池),电源可以通过电源管理系统与处理器901逻辑相连,从而通过电源管理系统实现管理充电、放电、以及功耗管理等功能。图9中示出的电子设备结构并不构成对电子设备的限定,电子设备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布置,在此不再赘述。
162.其中,处理器901,用于获取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信息;根据偏移信息,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对应的转动轴转动,以使用户的面部在目标区域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内;其中,目标区域为根据显示屏的位姿信息确定。
163.由此,通过根据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信息,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对应的转动轴转动,使得用户的面部保持在目标区域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内,如此,用户面部相对于显示屏发生偏移时,显示屏中目标区域就会跟随该用户面部自动调整显示角度,实现了显示屏中目标区域对用户面部的自动跟随,从而无需用户主动迎合显示屏的显示角度,就能够以最佳观看角度观看显示屏中的显示画面,提升了用户的观看体验。
164.可选的,显示单元902,用于在目标区域中显示显示屏显示的目标内容。
165.可选的,输入单元903,用于采集至少一张第一图像;
166.处理器901,还用于从第一图像中提取用户的视线特征信息;根据视线特征信息,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和偏移角度。
167.在一种可能的实施例中,处理器901,还用于确定用户的眼部位置与第一图像的中心位置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根据相对位置关系,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和偏移角度。
168.在另一种可能的实施例中,处理器901,还用于根据用户的视线方向,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确定用户的视线方向与显示屏对应的显示平面之间的夹角;根据夹角,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角度。
169.可选的,处理器901,还用于在位姿信息为竖屏的情况下,按照偏移角度,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第一转动轴向偏移方向转动;在位姿信息为横屏的情况下,按照偏移角度,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第二转动轴向偏移方向转动。
170.可选的,处理器901,还用于在根据偏移信息,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沿对应的转动轴转动之前,确定偏移角度大于预设角度阈值。
171.可选的,处理器901,还用于将与目标区域对应的摄像头采集的第一图像,确定为目标图像;根据至少一张目标图像对应的视线特征信息,确定用户的面部相对于显示屏的偏移方向和偏移角度。
172.可选的,用户输入单元904,用于接收用户针对目标应用程序的第一输入;
173.处理器901,还用于响应于第一输入,将显示屏沿对应转动轴转动至预设角度。
174.由此,通过控制显示屏的目标区域自动检测跟随用户面部,沿对应的转动轴进行转动,从而可以保持用户面部处于目标区域对应的可视角度范围内,使得用户使用手机在不同角度进行拍照时均可以看到目标区域中取景内容的真实显示效果,提高拍摄质量和拍摄成功率,提升拍摄体验。再者,用户也无需更换自身的姿势去迎合拍摄角度,减轻了拍摄难度。另外,由于显示屏目标区域的翻转过程是自动完成的,因此,无需用户手动调节显示屏的显示角度,这样也可降低设备的使用难度。
175.可以理解的是,本申请实施例中,输入单元903可以包括图形处理器(graphics processing unit,gpu)9031和摄像头9032,图形处理器1041对在视频捕获模式或图像捕获模式中由摄像头9032获得的静态图片或视频的图像数据进行处理。显示单元902可包括柔性显示屏9021,可以采用液晶显示器、有机发光二极管等形式来配置柔性显示屏9021。用户输入单元904包括触控面板9041以及其他输入设备9042。触控面板9041,也称为触摸屏。触控面板9041可包括触摸检测装置和触摸控制器两个部分。其他输入设备9042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物理键盘、功能键(比如音量控制按键、开关按键等)、轨迹球、鼠标、操作杆,在此不再赘述。存储器905可用于存储软件程序以及各种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应用程序和操作系统。处理器901可集成应用处理器、调制解调处理器以及转动轴控制器,其中,应用处理器主要处理操作系统、用户界面和应用程序等,调制解调处理器主要处理无线通信,转动轴控制器主要控制转动轴的转动。可以理解的是,上述调制解调处理器也可以不集成到处理器901中。转动单元906可以包括至少一个转动轴,其中,转动轴可用于带动显示屏相应的显示区域进行翻折转动。
176.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程序或指
令,该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显示屏控制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177.其中,所述处理器为上述实施例中所述的电子设备中的处理器。所述可读存储介质,包括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如计算机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磁碟或者光盘等。
178.本申请实施例另提供了一种芯片,所述芯片包括处理器和通信接口,所述通信接口和所述处理器耦合,所述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或指令,实现上述显示屏控制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179.应理解,本申请实施例提到的芯片还可以称为系统级芯片、系统芯片、芯片系统或片上系统芯片等。
180.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该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此外,需要指出的是,本申请实施方式中的方法和装置的范围不限按示出或讨论的顺序来执行功能,还可包括根据所涉及的功能按基本同时的方式或按相反的顺序来执行功能,例如,可以按不同于所描述的次序来执行所描述的方法,并且还可以添加、省去、或组合各种步骤。另外,参照某些示例所描述的特征可在其他示例中被组合。
181.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上述实施例方法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但很多情况下前者是更佳的实施方式。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如rom/ram、磁碟、光盘)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终端(可以是手机,计算机,服务器,空调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申请各个实施例所述的方法。
182.上面结合附图对本申请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申请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申请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申请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做出很多形式,均属于本申请的保护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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