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触摸显示屏及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307828发布日期:2021-06-04 14:55阅读:109来源:国知局
一种触摸显示屏及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申请涉及显示技术领域,尤指一种触摸显示屏及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2.随着显示技术的飞速发展,触摸屏(touch screen panel)已经逐渐遍及人们的生活中。目前,触摸屏按照组成结构可以分为:外挂式触摸屏(add on mode touch panel)、覆盖表面式触摸屏(on cell touch panel)、以及内嵌式触摸屏(in cell touch panel)。其中,覆盖表面式触摸屏是目前有机发光(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oled)触控产品的主流趋势,可以减薄厚度,使机身更薄。受柔性折叠、窄边框等产品需求的限制,oled触控产品多采用柔性多层结构(flexible multi

layer on cell,fmloc)工艺设计触控结构,fmloc工艺是指在显示面板的封装层上制作金属网格电极层,从而进行触控(touch)控制,无需外挂触摸屏。该工艺可以减小屏幕厚度,进而有利于折叠;同时没有贴合公差,可减小边框宽度。
3.全面屏以其具有较大的屏占比、超窄的边框,与普通的显示屏相比,可以大大提高观看者的视觉效果,从而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目前,在采用全面屏的诸如手机的显示装置中,为了实现自拍、可视通话以及指纹识别的功能,通常都会在显示装置的正面设置前置摄像头、听筒、指纹识别区域或实体按键等。
4.参见图1,为了实现全屏显示,在oled触摸显示屏中,包括显示区域a1和边框区域b1,边框区域b1具有凸向显示区域a1的notch子区域b10,摄像头01、听筒02等器件设置在notch子区域b10,触控结构位于显示区域,但是由于触控结构中金属层的高反射性,oled触摸显示屏的防反偏光片无法满足全视角要求,尤其是斜方位角方向的防反效果一般,因此在某些视角下触控结构中的金属层在notch子区域b10边缘会引起显示亮度不均(mura),从而影响显示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5.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触摸显示屏及显示装置,用以改善现有触摸显示屏在notch子区域边缘处的mura。
6.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触摸显示屏,包括显示面板、形成在所述显示面板出光侧的触控电极结构以及位于所述触控电极结构背离所述显示面板一侧的边框盖板层;所述触摸显示屏包括显示区域和边框区域,所述边框区域具有凸向所述显示区域的凸出子区域;
7.所述边框盖板层位于所述边框区域;
8.所述触控电极结构包括多条触控电极和多条引线;所述多条触控电极位于所述显示区域,所述多条引线均沿所述显示区域的边缘设置于所述边框区域内;
9.所述多条引线中各引线中与所述凸出子区域相邻的部分为预设引线部,所述触控电极结构包括多条所述预设引线部;
10.所述边框盖板层至少与一条所述预设引线部存在重叠区域。
11.可选地,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中,所述边框盖板层与所有所述预设引线部均存在重叠区域。
12.可选地,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中,所述多条预设引线部的数量为n条,且n条所述预设引线部沿所述显示区域指向所述凸出子区域的方向依次排布设置;
13.n条所述预设引线部中,所述边框盖板层与x条所述预设引线部存在重叠区域,x为大于或等于1且小于n的整数;
14.与所述边框盖板层不重叠的n

x条所述预设引线部均为第一预设引线部,所述第一预设引线部的线宽小于所述第一预设引线部所属的引线中除了所述第一预设引线部之外的其它部分的线宽。
15.可选地,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中,所述多条引线包括一条接地引线和与所述多条触控电极对应连接的多条触控引线;
16.所述接地引线以及至少部分所述触控引线具有与所述凸出子区域相邻的所述预设引线部;
17.与所述边框盖板层存在重叠区域的所述x条所述预设引线部分别属于所述触控引线。
18.可选地,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中,所述边框盖板层与每一条所述触控引线的所述预设引线部均存在重叠区域。
19.可选地,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中,所述接地引线的所述预设引线部为所述第一预设引线部,所述第一预设引线部的线宽小于或等于30μm。
20.可选地,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中,所述显示面板包括oled显示基板以及位于所述oled显示基板出光侧的封装层;
21.所述显示面板在与所述凸出子区域对应的区域具有开槽;
22.所述封装层在靠近所述凸出子区域的一侧呈坡面,至少部分所述预设引线部位于所述坡面上。
23.可选地,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中,对于位于所述坡面上的、且与所述边框盖板层不重叠的所述预设引线部,所述预设引线部背离所述显示面板一侧的上表面与所述oled显示基板的衬底表面之间的夹角在预设范围内。
24.可选地,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中,对于位于所述坡面上的所述预设引线部,沿所述预设引线部的延伸方向,所述预设引线部与所述坡面接触的一面与所述oled显示基板的衬底表面的夹角在所述预设范围内。
25.相应地,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显示装置,包括电路板如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上述任一种触摸显示屏,所述电路板用于驱动所述触摸显示屏工作。本申请有益效果如下:
26.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触摸显示屏及显示装置,包括显示面板、形成在所述显示面板出光侧的触控电极结构以及位于所述触控电极结构背离所述显示面板一侧的边框盖板层;所述触摸显示屏包括显示区域和边框区域,所述边框区域具有凸向所述显示区域的凸出子区域;所述边框盖板层位于所述边框区域;所述触控电极结构包括多条触控电极和多条引线;所述多条触控电极位于所述显示区域,所述多条引线均沿所述显示区域的边
缘设置于所述边框区域内;所述多条引线中各引线中与所述凸出子区域相邻的部分为预设引线部,触控电极结构包括多条所述预设引线部;由于边框盖板层至少与一条预设引线部存在重叠区域,即利用边框盖板层覆盖至少一条所述预设引线部,从而通过利用边框盖板层遮挡的方式减少引线的反射面积,进而减轻notch子区域边缘处的mura不均现象。
附图说明
27.图1为现有触摸显示屏的结构示意图;
28.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的结构示意图之一;
29.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的局部结构示意图之一;
30.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中触控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31.图5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的局部结构示意图之二;
32.图6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中显示面板的结构示意图;
33.图7为图6所示显示面板沿aa’方向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34.图8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中位于封装层边缘坡面上的不同位置处预设引线部的上表面的倾斜角度示意图;
35.图9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中位于封装层边缘坡面上的不同位置处预设引线部的结构示意图;
36.图10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中位于封装层边缘坡面上的不同位置处预设引线部的位置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7.为使本申请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为明显易懂,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申请做进一步说明。然而,示例实施方式能够以多种形式实施,且不应被理解为限于在此阐述的实施方式;相反,提供这些实施方式使得本申请更全面和完整,并将示例实施方式的构思全面地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或类似的结构,因而将省略对它们的重复描述。本申请中所描述的表达位置与方向的词,均是以附图为例进行的说明,但根据需要也可以做出改变,所做改变均包含在本申请保护范围内。本申请的附图仅用于示意相对位置关系不代表真实比例。
38.需要说明的是,在以下描述中阐述了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申请。但是本申请能够以多种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申请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推广。因此本申请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的限制。说明书后续描述为实施本申请的较佳实施方式,然所述描述乃以说明本申请的一般原则为目的,并非用以限定本申请的范围。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当视所附权利要求所界定者为准。
39.下面结合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及显示装置进行具体说明。
40.参见图2和图3,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触摸显示屏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触摸显示屏的局部结构示意图。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触摸显示屏,包括显示面板(图2和图3中未视出)、形成在所述显示面板出光侧的触控电极结构以及位于触控电极结构背离显示面板一侧的边框盖板层30;所述触摸显示屏包括显示区域a1和边框区域b1,所述边框区域b1具有凸向所述显示区域a1的notch(凸出)子区域b10;所述
边框盖板层30位于所述边框区域b1;所述触控电极结构包括多条触控电极(tx和rx)和多条引线21;所述多条触控电极(tx和rx)位于所述显示区域a1,所述多条引线21均沿所述显示区域a1的边缘设置在所述边框区域b1内;所述引线21与所述notch子区域b10相邻的部分为预设引线部s1,所述触控电极结构包括多条所述预设引线部s1;所述边框盖板层30至少与一条所述预设引线部s1存在重叠区域。
41.其中,图3中以两条引线21为例,靠上边的引线21的预设引线部s1与边框盖板层30存在重叠区域,靠下边的引线21的预设引线部s1与边框盖板层30不重叠。
42.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边框盖板层至少与一条预设引线部存在重叠区域,即利用边框盖板层覆盖至少一条所述预设引线部,从而通过利用边框盖板层遮挡的方式减少引线的反射面积,进而减轻notch子区域边缘处的mura不均现象。
43.在具体实施时,为了保证不影响触摸显示屏的外观,可以不改变边框盖板层的面积,仅是将现有触摸显示屏中引线中的所述预设引线部移至边框盖板层下方。
44.在具体实施时,如图4所示,多条触控电极包括交叉设置的多条触控驱动电极tx和多条触控感应电极rx,其中多条触控驱动电极tx一般沿行方向延伸沿列方向排列,多条触控感应电极rx一般沿列方向延伸沿行方向排列。当然,也可以是多条触控驱动电极tx沿列方向延伸沿行方向排列,多条触控感应电极rx一般沿行方向延伸沿列方向排列,在此不作限定。多条引线包括与多条触控电极对应连接的触控引线21a以及接地引线21b,其中触控引线21a用于向对应的触控电极提供驱动信号或者接收对应的触控电极上的感应信号,接地引线21b用于防静电。
45.在具体实施时,notch子区域b10可以位于触摸显示屏的顶端,即notch子区域b10位于显示区域a1顶侧,当然,notch子区域也可以位于触摸显示屏的其它位置,本申请对notch子区域的位置不作限定。
46.示例性的,如图4所示,以子区域b10位于显示区域a1顶侧,多条触控驱动电极tx沿行方向延伸沿列方向排列,多条触控感应电极rx一般沿列方向延伸沿行方向排列为例,与触控驱动电极tx连接的触控引线21a沿显示区域a1的右侧边缘设置,与触控感应电极rx连接的触控引线21a沿显示区域的上侧边缘、左侧边缘和下侧边缘设置,接地引线21b围绕显示区域a1的边缘设置。由于引线采用金属材料制成,现有技术中,在notch子区域b10边缘处,由于金属引线反光从而导致mura不均现象。
47.为了方便描述,在本申请中,将引线中与所述notch子区域b10相邻的部分定义为预设引线部。即导致notch子区域边缘处发生mura不均现象的引线为预设引线部。例如在图4中,接地引线21b中存在与所述notch子区域b10相邻的部分,与触控感应电极rx连接的触控引线21a中存在与所述notch子区域b10相邻的部分,因此,在本申请中,所述接地引线21b以及至少部分所述触控引线21a具有与所述notch子区域b10相邻的所述预设引线部s1。例如图4中,多条预设引线部s1包括:接线引线21b中与所述notch子区域b10相邻的部分,与触控感应电极rx连接的触控引线21a中与所述notch子区域b10相邻的部分。
48.可以理解的是,并不是所有引线均存在预设引线部,只有与notch子区域相邻的引线中才存在预设引线部。
49.本申请中将引线中的预设引线部移至边框盖板层,不用增加边框盖板层的面积,利用现有的边框盖板层来遮挡至少一条预设引线部,从而减少notch子区域边缘处的可以
反光的金属面积,从而改善所述notch子区域边缘处的mura不均现象。
50.在具体实施时,所述边框盖板层与所有所述预设引线部均存在重叠区域。示例性的,所述边框盖板层覆盖所有所述预设引线部,从而尽可能减轻所述notch子区域边缘处的mura不均现象。
51.在具体实施时,notch子区域一般会设置有摄像头、听筒等器件,将预设引线部全部移至边框盖板层下方时,如果数量过多可能会影响notch子区域内原有器件的设置,因此可以根据实际产品设计位于边框盖板层下方的预设引线部的数量。
52.当边框盖板层不能覆盖所有的预设引线部时,可以将没被边框盖板层覆盖的预设引线部的线宽调细,从而尽可能的减少notch子区域边缘处的可以反光的金属面积。
53.示例性的,如图5所示,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中,所述多条预设引线部s1的数量为n条,且n条所述预设引线部s1沿所述显示区域a1指向所述notch子区域b10的方向x依次排布设置;
54.n条所述预设引线部s1中,所述边框盖板层30与x条所述预设引线部s1存在重叠区域,x为大于或等于1且小于n的整数;其中图5以n=4,x=3为例进行示意;
55.与所述边框盖板层30不重叠的n

x条所述预设引线部s1均为第一预设引线部s10,即第一预设引线部s10为未被所述边框盖板层30覆盖的所述预设引线部s1,所述第一预设引线部s10的线宽小于所述第一预设引线部s10所属的引线21中除了所述第一预设引线部s10之外的其它部分的线宽。即通过减小位于notch子区域内边缘处未被边框盖板层30覆盖的第一预设引线部s10的线宽来减小notch子区域边缘处的引线面积,从而降低所述notch子区域边缘处的mura不均现象。另外,由于仅是降低引线中的预设引线部s1的宽度,对引线21其它部分的线宽不做改变,因此可以尽可能的减小对引线21电阻的影响。
56.可以理解的是,所述第一预设引线部s10的线宽小于所述第一预设引线部s10所属的引线21中除了所述第一预设引线部s10之外的其它部分的线宽。示例性的,以一条引线为例,如图5所示,引线21中的仅有第一预设引线部s10的线宽调细,其它区域的线宽均大于第一预设引线部s10的线宽。
57.在具体实施时,本申请对第一预设引线部的线宽不做限定,在满足引线电阻要求的范围内可以尽可能的降低第一预设引线部的线宽。
58.示例性的,在具体实施时,触控引线的线宽一般为30μm,可以将触控引线的第一预设引线部的宽度设为小于或等于20μm,接地引线的线宽一般为100μm,可以将接地引线的第一预设引线部的宽度设为小于或等于30μm,具体可以根据实际产品进行设定。
59.在具体实施时,一般触控引线的线宽小于接地引线的线宽,降低接地引线部分区域的线宽对接地引线整体的电阻影响较小,因此可以将接地引线的预设引线部设置在触控引线的预设引线部与触控电极之间,即将接地引线的预设引线部设置在靠近显示区域一侧。
60.可选地,在本申请实施例中,与所述边框盖板层存在重叠区域的所述x条所述预设引线部分别属于所述触控引线。
61.进一步地,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多条预设引线部中,所述边框盖板层与每一条属于所述触控引线的所述预设引线部均存在重叠区域,即边框盖板层覆盖每一触控引线的预设引线部。
62.在具体实施时,参见图6和图7,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中,所述显示面板10包括oled显示基板11以及位于所述oled显示基板11出光侧的封装层12;所述显示面板10在与所述notch子区域b10对应的区域具有开槽,所述封装层12在靠近所述notch子区域b10的一侧呈坡面,至少部分所述预设引线部s1位于所述坡面上。将预设引线部s1设置在坡面上可以减小显示面板10的边框宽度。
63.在具体实施时,如图7所示,oled显示基板11包括衬底111以及位于衬底111上的显示功能层112,显示功能层112一般包括像素电路阵列以及位于像素电路阵列上的oled阵列,封装层12覆盖显示功能层112。封装层12在notch子区域边缘处具有一定的倾斜角,即封装层在notch子区域边缘处的侧面相对显示基板所在的平面呈坡面,触控结构中至少部分引线位于该坡面上,由于notch子区域的拐角存在,封装层在拐角处的坡面较其他位置处的坡面陡,因此封装层的坡面在不同位置处,坡面陡峭程度是不同的,导致引线在该坡面的不同位置处所在的坡面的坡度角不一致,从而同一引线的在不同位置处的金属反射面的倾斜角不同,例如图8所示,预设引线部s1在图6的n处坡面的金属反射面的倾斜角θ小于在m处坡面的金属反射面的倾斜角θ,进而导致在notch子区域边缘处存在mura不均现象。
64.可选地,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中,对于位于所述坡面上的、且与所述边框盖板层不重叠的所述预设引线部,所述预设引线部背离所述显示面板一侧的上表面与所述oled显示基板11的衬底表面之间的夹角在预设范围内,从而保证同一预设引线部在不同位置处反射面的角度尽量一致。为了保证同一预设引线部在不同位置处反射面的角度尽量一致,参见图9,可以通过使预设引线部s1的厚度不均匀实现,例如使m坡面处预设引线部s1的靠近封装层12顶端处的厚度减薄,或者使n坡面处预设引线部s1的靠近封装层12底端处的厚度减薄。
65.可选地,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中,对于位于所述坡面上的所述预设引线部,沿所述预设引线部的延伸方向,所述预设引线部与所述坡面接触的一面与所述oled显示基板的衬底表面的夹角在所述预设范围内。即同一预设引线部在该坡面的不同位置处所在的坡面的坡度角尽可能一致。如图10所示,为了同一预设引线部在该坡面的不同位置处所在的坡面的坡度角尽可能一致,如图10所示,可以将m坡面处的所述预设引线部s1由虚线位置(原来图8中的位置)向封装层12顶端方向移动一些,从而使n坡面处预设引线部s1与所述坡面接触的一面与所述oled显示基板的衬底表面的夹角与m坡面处预设引线部s1与所述坡面接触的一面与所述oled显示基板的衬底表面的夹角均在设定范围内,即尽可能一致。
66.基于同一发明构思,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显示装置,包括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上述任一种显示器件。该显示装置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电视机、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框、导航仪等任何具有显示功能的产品或部件。该显示装置的实施可以参见上述显示面板的实施例,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67.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触摸显示屏及显示装置,包括显示面板、形成在所述显示面板出光侧的触控电极结构以及位于所述触控电极结构背离所述显示面板一侧的边框盖板层;所述触摸显示屏包括显示区域和边框区域,所述边框区域具有凸向所述显示区域的notch子区域;所述边框盖板层位于所述边框区域;所述触控电极结构包括多条触控电极和多条引线;所述多条触控电极位于所述显示区域,所述多条引线均沿所述显示区域的边缘
设置于所述边框区域内;所述多条引线中各引线中与所述notch子区域相邻的部分为预设引线部,触控电极结构包括多条所述预设引线部;由于边框盖板层至少与一条预设引线部存在重叠区域,即利用边框盖板层覆盖至少一条所述预设引线部,从而通过利用边框盖板层遮挡的方式减少引线的反射面积,进而减轻notch子区域边缘处的mura不均现象。
68.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申请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申请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申请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申请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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