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及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5724673发布日期:2021-07-02 21:10阅读:95来源:国知局
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及介质与流程

本申请属于大数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及介质。



背景技术:

目前,各行各业的日常运营管理中存在着大量的工作事项或任务,这些工作事项或任务均需要被分配给各个执行人员进行处理。在现有的任务分配方式中,通常由分配人员依赖个人经验对任务进行分配处理。然而,若分配人员的工作经验不足,出现多批人或同一批人多次去同一个地方执行不同任务的情况。基于此,上述任务分配方式不仅影响执行人员的工作效率,且在对处于同一个地方的企业执行任务时,将造成多次打扰。因此,现有的任务分配方式存在任务分配不够合理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方法、装置、终端设备及介质,可以解决现有的任务分配系统中,任务分配不合理的问题。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方法,包括:

根据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目标因素,从多个待分配人员中确定目标分配人员;所述目标分配人员用于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所述目标因素至少包括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第一执行地址以及任务类型;

获取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第一执行期限;所述第一执行期限包括第一起始时间以及第一截止时间;

基于所述第一执行期限和所述第一执行地址,从所述目标分配人员已分配的多个待执行任务中,确定第二待执行任务;所述第二待执行任务包括第二执行地址和第二执行期限,所述第二执行期限包括第二起始时间和第二截止时间,所述第二执行地址与所述第一执行地址之间的间隔距离小于预设距离,且所述第一执行期限与所述第二执行期限具有重叠;

根据所述第一起始时间、第二起始时间以及对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进行分配的当前时间,确定同时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和所述第二待执行任务的起始时间;以及,

将所述第一截止时间与所述第二截止时间中,截止时间最早的时间确定为同时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和所述第二待执行任务的截止时间。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根据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目标因素,从多个待分配人员中确定目标分配人员,包括:

根据所述第一执行地址和所述任务类型,确定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机构,所述执行机构用于对属于预设任务类型,且所述第一执行地址处于对应执行区域的待执行任务进行处理;

针对所述执行机构中的任一待分配人员,获取所述待分配人员执行任务的专业领域;

根据所述任务类型和所述专业领域,从所述多个待分配人员中确定目标分配人员。

在一实施例中,在所述根据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目标因素,从多个待分配人员中确定目标分配人员之后,还包括:

获取所述目标分配人员的目标人物画像;

将所述目标人物画像和所述目标因素输入至预设的任务分配预测模型中,确定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分配至所述目标分配人员进行执行的目标适配度;

若所述目标适配度小于预设值,则分别将其余待分配人员的人物画像和所述目标因素,输入至所述预设的任务分配预测模型中,确定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分别分配给所述其余待分配人员进行执行的适配度;

将所述适配度的最大值对应的待分配人员,作为新的目标分配人员。

在一实施例中,根据所述第一起始时间、第二起始时间以及对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进行分配的当前时间,确定同时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和所述第二待执行任务的起始时间,包括:

若当前时间处于所述第一起始时间以及所述第二起始时间之前,则将所述第一起始时间与所述第二起始时间中,起始时间最晚的时间确定为所述起始时间。

若所述当前时间处于所述第一起始时间以及所述第二起始时间之后,则将所述当前时间确定为所述起始时间;或者,

若所述当前时间处于所述第一起始时间以及所述第二起始时间之间,则将所述第一起始时间与所述第二起始时间中,起始时间最晚的时间确定为所述起始时间。

在一实施例中,在将所述第一截止时间与所述第二截止时间中,截止时间最早的时间确定为同时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和所述第二待执行任务的截止时间之后,还包括:

确定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多个检查事项;

针对任一检查事项,确定在预设时间段内已完成的任务中是否包括所述检查事项;

若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已完成的任务中包括所述检查事项,则对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中的检查事项进行去重处理。

在一实施例中,在确定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多个检查事项之后,还包括:

针对任一检查事项,统计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所述检查事项的已检查频次;

若所述检查事项的已检查频次大于规定频次,则对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中的检查事项进行去重处理。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非目标分配人员的多个待执行任务,以及所述多个待执行任务一一对应的待执行地址;

针对任一非目标分配人员的任一待执行任务,若存在所述非目标分配人员的待执行任务的待执行地址,与所述目标分配人员的任一待执行任务的待执行地址一致,则将所述待执行地址一致的所述目标分配人员的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期限,与非目标分配人员的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期限进行规划,得到目标执行期限;所述目标执行期限为所述非目标分配人员和所述目标分配人员分别执行对应的待执行任务的期限。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装置,包括:

第一确定模块,用于根据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目标因素,从多个待分配人员中确定目标分配人员;所述目标分配人员用于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所述目标因素至少包括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第一执行地址以及任务类型;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第一执行期限;所述第一执行期限包括第一起始时间以及第一截止时间;

第二确定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第一执行期限和所述第一执行地址,从所述目标分配人员已分配的多个待执行任务中,确定第二待执行任务;所述第二待执行任务包括第二执行地址和第二执行期限,所述第二执行期限包括第二起始时间和第二截止时间,所述第二执行地址与上述第一执行地址之间的间隔距离小于预设距离,且所述第一执行期限与所述第二执行期限具有重叠;

第三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起始时间、第二起始时间以及对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进行分配的当前时间,确定同时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和所述第二待执行任务的起始时间;以及,

第四确定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截止时间与所述第二截止时间中,截止时间最早的时间确定为同时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和所述第二待执行任务的截止时间。

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第四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第五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终端设备上运行时,使得终端设备执行上述第一方面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本申请实施例与现有技术相比存在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根据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第一执行地址和任务类型,从多个待分配人员中确定最适合执行该第一待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以提高待分配人员对待执行任务进行执行的效率和质量。之后,基于第一执行期限和第一执行地址,从目标分配人员已有的多个待执行任务中,确定与第一执行地址的距离接近,且与第一执行期限具有重叠的第二待执行任务。最后,统一第一待执行任务和第二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期限,以减少目标分配人员执行多个待执行任务时的出行次数,进一步的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方法的实现流程图;

图2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方法的s101的一种实现方式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方法的实现流程图;

图4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方法的s104的一种实现方式示意图;

图5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方法中的一种应用场景示意图;

图6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又一种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方法的实现流程图;

图7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8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设备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中,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定,提出了诸如特定系统结构、技术之类的具体细节,以便透彻理解本申请实施例。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实现本申请。在其它情况中,省略对众所周知的系统、装置、电路以及方法的详细说明,以免不必要的细节妨碍本申请的描述。

应当理解,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

另外,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方法可以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超级移动个人计算机(ultra-mobilepersonalcomputer,umpc)、上网本等终端设备上,本申请实施例对终端设备的具体类型不作任何限制。为便于解释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以安装有任务分配系统的终端设备对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方法进行说明。其中,上述任务分配系统用于对工作人员建立的待执行任务进行分配。

请参阅图1,图1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方法的实现流程图,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01、根据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目标因素,从多个待分配人员中确定目标分配人员;所述目标分配人员用于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所述目标因素至少包括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第一执行地址以及任务类型。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可以理解为任务分配系统在当前时刻下接收到的任务,其可由工作人员输入至任务分配系统中,或由工作人员在任务分配系统中进行建立。

需要补充的是,上述待执行任务通常具有多个业务领域,且每种待执行任务中均至少有一种执行事项由执行人员执行。其中,上述待执行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管任务、物品分发任务等多种领域的任务,对此不作限定。

示例性的,本申请实施例中,以待执行任务为监管任务为例进行解释说明。其中,监管任务不仅包括质量检测、食品检测、物价检测,还包括各类市场巡查、专项整顿、消费投诉、执法检查、统计报表等检测任务。此外,对于任一待执行的监管任务,均有严格规定的检测规定及流程。例如,对于a公司的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测时,第一待执行任务可以理解为食堂的食品安全检测任务。基于此,对于该第一待执行任务,其包括了检测食堂的卫生安全事项、检测食堂的经营证书事项(检测经营证书是否合格或过期)等检查事项。

可以理解的是,对于每种监管类型的待执行任务,其均具有相应的实施机构进行检测管理。基于此,可认为该实施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均具有执行相应任务类型的待执行任务的专业能力。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目标因素至少包括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第一执行地址以及任务类型,在其他示例中,上述目标因素还包括但不限于第一待执行任务的任务类型、检查事项、每个检查事项的优先级等,对此不作限定。

在一实施例中,对于一项待执行任务,其通常均需包含所需被监管的监管主体。示例性的,对上述a公司的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的待执行任务,其a公司为所需被监管的监管主体,a公司的地址即为该待执行任务的位置信息,即监管人员执行待执行任务时的第一执行地址。

需要说明的是,在确定上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第一执行地址后,任务分配系统可根据第一执行地址,将第一待执行任务自动分配到市局(市)-区分局(区)-基层所(街道)具体实施机构。可以理解的是,若基层所(街道)具体实施机构未包含(或不具有)对该任务类型的第一待执行任务进行检测的资格,则任务分配系统可从基层所(街道)的上一执行单位(区分局)的多个实施机构中,确定执行该第一待执行任务的具体实施机构。其中,任务分配系统在确定执行第一待执行任务的具体实施机构后,可认为工作于该具体实施机构的工作人员均为待分配人员。此时,目标分配人员可以为多个待分配人员中的任一人员。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任务分配系统可根据第一执行地址和任务类型,优先考虑具有对该任务类型的待执行任务进行执行的资格,且与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第一执行地址接近的具体实施机构,以提高目标分配人员执行第一待执行任务工作效率与质量,且可降低目标分配人员前往第一执行地址的成本。

s102、获取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第一执行期限;所述第一执行期限包括第一起始时间以及第一截止时间。

在一实施例中,一个待分配人员通常会被分配多个待执行任务,且每个待执行任务都有相应的执行期限,只有在该执行期限内完成待执行任务时,才符合完成待执行任务的期限规定。基于此,可认为第一执行期限为目标分配人员正常完成第一待执行任务的工作期限。其中,第一待执行任务在上传至任务分配系统时,任务分配系统可同时记录工作人员输入的第一执行期限。其中,第一起始时间为执行第一待执行任务的开始时间,第一截止时间为执行第一待执行任务的截止时间。

s103、基于所述第一执行期限和所述第一执行地址,从所述目标分配人员已分配的多个待执行任务中,确定第二待执行任务;所述第二待执行任务包括第二执行地址和第二执行期限,所述第二执行期限包括第二起始时间和第二截止时间,所述第二执行地址与所述第一执行地址之间的间隔距离小于预设距离,且所述第一执行期限与所述第二执行期限具有重叠。

在一实施例中,一个待分配人员通常会被分配多个待执行任务,可认为第二待执行任务为多个待执行任务中的至少一个。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s101中已说明一项待执行任务包含了所需被监管的监管主体。基于此,可认为监管主体的所在地址即为该待执行任务的待执行地址。

在一实施例中,对于目标分配人员的多个待执行任务,任务分配系统可根据每个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期限以及执行地址,从多个待执行任务中,筛选执行地址与第一执行地址一致或接近,且执行期限具有重叠的待执行任务,作为第二待执行任务。可以理解的是,该待执行任务的数量可以为1个以及多个,胡或者0个,对此不作限定。

具体的,针对目标分配人员的多个待执行任务,终端设备可在确定目标分配人员每个待执行任务的待执行地址后,可计算第一待执行任务的待执行地址分别与其余待执行任务的待执行地址之间的间隔距离。之后,针对任一间隔聚类距离,任务分配系统可在确定该间隔距离小于预设距离,且第一执行期限与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期限具有重叠后,可将该待执行任务确定为第二待执行任务。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预设距离可以为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的距离值,对此不作限定。以此,可使待分配人员可在执行完第一待执行任务后,即可快速且方便的到达第二执行地址完成第二待执行任务,减少待分配人员的出行成本,以及提高其工作效率。

s104、根据所述第一起始时间、第二起始时间以及对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进行分配的当前时间,确定同时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和所述第二待执行任务的起始时间。以及,

s105、将所述第一截止时间与所述第二截止时间中,截止时间最早的时间确定为同时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和所述第二待执行任务的截止时间。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s103中已说明第二待执行任务的第二执行期限需与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第一执行期限具有重叠,其目的在于:可使目标分配人员能够在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同时执行第一待执行任务以及第二待执行任务。基于此,任务分配系统可将具有重叠的时间段作为执行目标分配人员执行第一待执行任务与第二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期限。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当前时间通常为任务分配系统接收到工作人员上传第一待执行任务的时间。其中,上述当前时间可以具体到接收第一待执行任务的具体时间点(时/分/秒),也可以为接收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日期(月/日),对此不做限定。通常的,上述当前时间可以为接收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日期。

在一具体实施例中,对于当前时间第一起始时间以及第二起始时间,通常将三种时间中,执行时间最晚的时间确定为起始时间。即若当前时间处于第一起始时间以及第二起始时间之后,则将当前时间确定为起始时间,对此不作限定。以及将第一截止时间与第二截止时间中,截止时间最早的时间确定为同时执行第一待执行任务和第二待执行任务的截止时间。

需要补充的是,对于起始时间至截止时间之间的时间段,其通常为包含多天的时间段。另外,基于上述s103中的解释说明,第二待执行任务的执行地址与执行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第一执行地址接近或相同。基于此,为了减少目标分配人员多次去相同或接近的地址执行相应的待执行任务,任务分配系统可从执行期限内确定具体的时间点(某一天),使目标分配人员在该时间点内完成第一待执行任务以及第二待执行任务。

示例性的,若执行期限为具有30天的时间段,任务分配系统可从30天的时间段内确定具体的一天,作为目标分配人员执行第一待执行任务以及第二待执行任务的时间期限。进而,可达到减少目标分配人员对同一企业的打扰次数,且达到一次出行可执行多个待执行任务目的。以此,提高目标分配人员的工作效率,以及降低目标分配人员的出行成本。

可以理解的是,在任务分配系统在确定第一待执行任务与第二待执行任务的起始时间至截止时间之间的时间段后,可将起始时间至截止时间之间的时间段发送至目标分配人员所使用的终端设备中。之后,由目标分配人员通过终端设备从该时间段内主动选择具体执行相应待执行任务的时间点,以使目标分配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合理的安排其余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时间。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根据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第一执行地址和任务类型,从多个待分配人员中确定最适合执行该第一待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以提高待分配人员对待执行任务进行执行的效率和质量。之后,基于第一执行期限和第一执行地址,从目标分配人员已有的多个待执行任务中,确定与第一执行地址的距离接近,且与第一执行期限具有重叠的第二待执行任务。最后,统一第一待执行任务和第二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期限,以减少目标分配人员执行多个待执行任务时的出行次数,进一步的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参照图2,在一实施例中,在s101根据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目标因素,从多个待分配人员中确定目标分配人员,具体包括如下子步骤s1011-s1013,详述如下:

s1011、根据所述第一执行地址和所述任务类型,确定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机构,所述执行机构用于对属于预设任务类型,且所述第一执行地址处于对应执行区域的待执行任务进行处理。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s101中已说明任务分配系统如何根据第一执行地址和任务类型,确定执行第一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机构,对此不再进行描述。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s101中已说明待执行任务(监管任务)可包括多种。基于此,可认为上述每种监管任务均对应于一种任务类型。即每个具体实施机构可用于对一种或多种相关任务类型的待执行任务进行处理。

s1012、针对所述执行机构中的任一待分配人员,获取所述待分配人员执行任务的专业领域。

s1013、根据所述任务类型和所述专业领域,从所述多个待分配人员中确定目标分配人员。

在一实施例中,任务分配系统可预先记录每个待分配人员执行任务的专业领域,即业务专长,以便分配待执行任务。其中,上述执行任务的专业领域(业务专长)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确定:具有从事检查该任务类型的多年工作经验的待分配人员、具有该任务类型的专业资格证书的待分配人员,以及毕业于与任务类型相同的待分配人员。基于此,根据任务类型和专业领域确定的目标分配人员,可保证待执行任务在被执行时的执行效率和质量。

可以理解的是,在确定待分配人员属于上述任意一种情况时,即可确定待分配人员的专业领域为擅长检查对应任务类型的待执行任务。另外,一个待分配人员可同时具有上述多种业务专长,或只具有一种业务专长,对此不做限定。

在一实施例中,在多个待分配人员均符合对该任务类型的待执行任务进行执行的情况时,任务分配系统可根据每个待分配人员专业领域的具体情况,选择最优的待分配人员。示例性的,可优先选择具有该任务类型的专业资格证书的待分配人员作为目标分配人员,其次选择具有从事检查该任务类型的多年工作经验的待分配人员作为目标分配人员,对此不作限定。

参照图3,在一实施例中,在s101根据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目标因素,从多个待分配人员中确定目标分配人员之后,还包括如下步骤s111-s114,详述如下:

s111、获取所述目标分配人员的目标人物画像。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目标人物画像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分配人员的任务饱和度、问题发现率、目标分配人员与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相关性(即目标分配人员的业务专长与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相关性)。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目标分配人员的任务饱和度为在一定时间段内,任务分配系统分配给目标分配人员的待执行任务数量与预定数量的比值,若比值大于等于1,则可认为目标分配人员的饱和度为过饱和。可以理解的是,一个待分配人员的工作量应处于合理的范围,基于此,可认为上述预定数量可由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对此不作限定。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问题发现率为目标分配人员之前所有已执行的待执行任务中,检测结果存在问题的待执行任务数量与所有已执行的待执行任务数量的比值。具体的,目标分配人员在上传对待执行任务的检测结果后,该待执行任务的执行结果中被发现有部分检测结果不准确,或未彻底完成该待执行任务的所有检查事项,即代表该待执行任务的检测结果存在问题。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目标分配人员与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相关性,具体可参照上述s1013中第一待执行任务的任务类型和待分配人员执行任务的专业领域的描述,对此不再进行说明。

s112、将所述目标人物画像和所述目标因素输入至预设的任务分配预测模型中,确定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分配至所述目标分配人员进行执行的目标适配度。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任务分配预测模型可以为工作人员预先训练的模型,其用于将目标分配人员的目标人物画像(饱和度、问题发现率、目标分配人员与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相关性)作为输入数据进行模型处理,而后输出该目标分配人员对第一待执行任务进行执行的合适程度(目标适配度)。可以理解的是,上述饱和度、问题发现率、上述目标分配人员与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相关性均可通过具体数值进行描述。示例性的,以目标分配人员与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相关性为例,对于上述每种业务专长的情形,工作人员均可设置不同的权重值表示其对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相关性程度。另外,对于具有多种业务专长的目标分配人员,其相关性程度可通过相互加和进行表示。基于此,任务分配系统可对上述三者输入数据进行模型处理,得到准确的目标适配度。

s113、若所述目标适配度小于预设值,则分别将其余待分配人员的人物画像和所述目标因素,输入至所述预设的任务分配预测模型中,确定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分别分配给所述其余待分配人员进行执行的适配度。

s114、将所述适配度的最大值对应的待分配人员,作为新的目标分配人员。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s1013中记载了可通过第一待执行任务的任务类型和每个待分配人员的专业领域,从多个待分配人员中初步确定目标分配人员。可以理解的是,该初步确定的目标分配人员相比于其余待分配人员更具有执行第一待执行任务的专业性。然而,上述s1013中只是基于执行第一待执行任务的专业性进行考虑,并未考虑实际情况下待分配人员的各个因素信息。因此,可认为上述目标分配人员并非是多个待分配人员中的最优选择。

因此,在初步确定目标分配人员后,可获取目标分配人员的目标人物画像,并将目标人物画像输入至任务分配预测模型中进行处理,得到目标分配人员的适配度。以此,可更为全面的考虑目标分配人员与第一待执行任务的适配度。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任务分配模型可根据其余待分配人员一一对应的人物画像,分别输出第一待执行任务分配给其余待分配人员进行执行的适配度。最后,将适配度最大值对应的待分配人员,替换原有的目标分配人员,以对其进行纠正。以此,达到综合多个因素对第一待执行任务进行合理分配的目的,提高待分配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需要补充的是,在将适配度最大值对应的待分配人员替换原有的目标分配人员的前提为:该适配度最大值应当大于上述预设值。

在实际情况中,原有分配的目标分配人员可能是任务分配系统根据单一因素或者随机进行选定的,也可能是任务分配系统根据工作人员的指令确定目标分配人员。然而,在上述清况下,根据单一因素或者随机进行选定的目标分配人员可能不是多个待分配人员中,执行第一待执行任务的最佳执行者,以及根据工作人员的指令确定目标分配人员掺杂了大量的主观因素。基于此,使用任务分配预测模型去预测原有的目标分配人员对第一待执行任务的适配度的目的在于:可综合待分配人员的多个因素对第一待执行任务进行进一步的合理分配,以提高待分配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步骤也可以为s101中的具体步骤,即直接由上述任务分配预测模型根据每个待分配人员的人物画像确定目标分配人员。

参照图4,在一实施例中,在s104根据所述第一起始时间、第二起始时间以及对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进行分配的当前时间,确定同时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和所述第二待执行任务的起始时间,具体包括如下子步骤s1041-s1043,详述如下:

s1041、若所述当前时间处于所述第一起始时间以及所述第二起始时间之前,则将所述第一起始时间与所述第二起始时间中,起始时间最晚的时间确定为所述起始时间。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s105中已说明将三种时间中,执行时间最晚的时间确定为起始时间。以及将第一截止时间与第二截止时间中,截止时间最早的时间确定为同时执行第一待执行任务和第二待执行任务的截止时间。

参照图5中的待执行任务1、待执行任务2以及当前时间。附图5中,水平横线表示为时间轴,待执行任务1、待执行任务2以及待执行任务3的弧线,分别表示为相对应的执行期限。其中,针对任一弧线对应的执行期限,均是以弧线的左端点为起始时间,以弧线的右端点为截止时间。

基于此,以待执行任务1为第一待执行任务,待执行任务2为第二待执行任务为例进行解释说明。从图5可得知图中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为:当前时间>待执行任务1起始时间>待执行任务2起始时间>待执行任务2截止时间>待执行任务1截止时间。其中,“a时间>b时间”表示为a时间点早于b时间点。此时,任务分配系统可确定起始时间最晚的时间点为待执行任务2起始时间。同时,任务分配系统可确定截止时间最早的时间点为待执行任务2截止时间。基于此,目标待分配人员可在待执行任务2的执行期限内同时执行待执行任务1以及待执行任务2。

s1042、若所述当前时间处于所述第一起始时间以及所述第二起始时间之后,则将所述当前时间确定为所述起始时间。

在一实施例中,对于当前时间接收到的第一待执行任务,其第一执行期限中的第一起始时间也可能早于当前时间。示例性的,对于图5中的待执行任务1以及待执行任务2,若当前时间为图5中的三角标记处,则可看出:待执行任务1起始时间>待执行任务2起始时间>当前时间>待执行任务2截止时间>待执行任务1截止时间。此时,任务分配系统可将当前时间作为所需的起始时间,以及将待执行任务2截止时间确定为所需的截止时间。在此时间段内,目标分配人员可同时执行第一待执行任务和第二待执行任务。

s1043、若所述当前时间处于所述第一起始时间以及所述第二起始时间之间,则将所述第一起始时间与所述第二起始时间中,起始时间最晚的时间确定为所述起始时间。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当前时间也可能处于第一起始时间与第二起始时间之间。示例性的,参照图5中的待执行任务2与待执行任务3,此时可将待执行任务3确定为第一待执行任务。即待执行任务2起始时间>当前时间>待执行任务3起始时间>待执行任务2截止时间>待执行任务3截止时间。此时,任务分配系统可将待执行任务3起始时间确定为所需的起始时间。

参照图6,在一实施例中,在s105将所述第一截止时间与所述第二截止时间中,截止时间最早的时间确定为同时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和所述第二待执行任务的截止时间之后,具体包括如下步骤,详述如下:

s151、确定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多个检查事项。

s152、针对任一检查事项,确定在预设时间段内已完成的任务中是否包括所述检查事项;

s153、若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已完成的任务中包括所述检查事项,则对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中的检查事项进行去重处理。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s101已说明一个待执行任务可包括多个所需进行检查的检查事项,对此不再进行解释。

在一实施例中,上述预设时间段可由工作人员预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和更改,对此不作限定。

在一实施例中,通常多个任务类型相近的待执行任务中,所包含的检查事项可能存在重叠。示例性的,对于食品安全检测任务,其包括了检测食堂的经营证书(检测经营证书是否合格或过期)的检查事项。然而,对于其他检测科目的具体实施机构而言,例如,对执照证书进行检测的实施机构,其检测该公司的各种执照证书时,可能也包含对食堂的经营证书进行检查的检查事项。

基于此,对于任一检查事项,任务分配系统可判断在预设时间段内已完成的任务中是否包括该检查事项,对第一待执行任务中的检查事项进行去重处理。

在一实施例中,在s151确定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多个检查事项之后,具体包括如下步骤,详述如下:

针对任一检查事项,统计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所述检查事项的已检查频次;

若所述检查事项的已检查频次大于规定频次,则对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中的检查事项进行去重处理。

在一实施例中,通常每个检查事项均具有固定的检查频次,该检查频次通常为国家规章制度上规定的频次。示例性的,对于检查各种证书有效期的检查事项,通常为1年检测一次。基于此,终端设备可预先获取每个检查事项在预设时间段内中被检测的已检查频次。之后,在已检查频次大于规定频次,则对第一待执行任务中的检查事项进行去重处理。其中,上述规定频次可以由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需要说明的是,在对检查事项进行去重处理后,目标分配人员在上传第一待执行任务的检测结果时,可复用该检查事项上一次被检测时的检测结果,以提高目标分配人员的工作效率。此外,在复用检查事项上一次被检测的检测结果时,任务分配系统还需记录目标分配人员对该检查事项上传的无需进行检查的原因。

在一实施例中,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方法还可包括如下步骤:

获取非目标分配人员的多个待执行任务,以及所述多个待执行任务一一对应的待执行地址;

针对任一非目标分配人员的任一待执行任务,若存在所述非目标分配人员的待执行任务的待执行地址,与所述目标分配人员的任一待执行任务的待执行地址一致,则将所述待执行地址一致的所述目标分配人员的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期限,与非目标分配人员的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期限进行规划,得到目标执行期限;所述目标执行期限为所述非目标分配人员和所述目标分配人员分别执行对应的待执行任务的期限。

在一实施例中,对于一个监管主体,通常具有多个待检查的待执行任务,且该多个待检查的待执行任务可能被分配到不同的具体实施机构的待分配人员中。此时,对于任意两个待分配人员,若两个待分配人员中的待执行任务中,存在相同待执行地址(即同一执行主体)的待执行任务,则任务分配系统可统一相同待执行地址的两个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期限(即生成目标执行期限)。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目标分配人员的任一待执行任务可以包括为第一待执行任务,也可以为其余未完成的第二待执行任务,对此不作限定。

需要补充的是,在统一上述待执行地址一致的两个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期限时,需要该待执行地址一致的两个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期限存在重叠。进而,可使不同具体实施机构的待分配人员可在相同的执行期限(同一天)对该监管主体执行上述多个待执行任务,以此可减少监管主体还需在不同时间接待执行不同待执行任务的待分配人员的次数,降低监管主体的人力成本。其中,将待执行地址一致的目标分配人员的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期限,与非目标分配人员的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期限进行规划,具体可参照上述s104-s105中的描述内容,对此不再进行说明。

请参阅图7,图7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装置的结构框图。本实施例中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装置包括的各模块用于执行图1至图4、图6对应的实施例中的各步骤。具体请参阅图1至图4、图6以及图1至图4、图6所对应的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实施例相关的部分。参见图7,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装置700包括:第一确定模块710、第一获取模块720、第二确定模块730、第三确定模块740以及第四确定模块750,其中:

第一确定模块710,用于根据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目标因素,从多个待分配人员中确定目标分配人员;所述目标分配人员用于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所述目标因素至少包括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第一执行地址以及任务类型。

第一获取模块720,用于获取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第一执行期限;所述第一执行期限包括第一起始时间以及第一截止时间。

第二确定模块730,用于基于所述第一执行期限和所述第一执行地址,从所述目标分配人员已分配的多个待执行任务中,确定第二待执行任务;所述第二待执行任务包括第二执行地址和第二执行期限,所述第二执行期限包括第二起始时间和第二截止时间,所述第二执行地址与上述第一执行地址之间的间隔距离小于预设距离,且所述第一执行期限与所述第二执行期限具有重叠。

第三确定模块740,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起始时间、第二起始时间以及对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进行分配的当前时间,确定同时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和所述第二待执行任务的起始时间。以及,

第四确定模块750,用于将所述第一截止时间与所述第二截止时间中,截止时间最早的时间确定为同时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和所述第二待执行任务的截止时间

在一实施例中,第一确定模块710还用于:

根据所述第一执行地址和所述任务类型,确定执行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机构,所述执行机构用于对属于预设任务类型,且所述第一执行地址处于对应执行区域的待执行任务进行处理;针对所述执行机构中的任一待分配人员,获取所述待分配人员执行任务的专业领域;根据所述任务类型和所述专业领域,从所述多个待分配人员中确定目标分配人员。

在一实施例中,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装置700还包括以下模块: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目标分配人员的目标人物画像。

第四确定模块,用于将所述目标人物画像和所述目标因素输入至预设的任务分配预测模型中,确定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分配至所述目标分配人员进行执行的目标适配度。

输入模块,用于若所述目标适配度小于预设值,则分别将其余待分配人员的人物画像和所述目标因素,输入至所述预设的任务分配预测模型中,确定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分别分配给所述其余待分配人员进行执行的适配度。

第五确定模块,用于将所述适配度的最大值对应的待分配人员,作为新的目标分配人员。

在一实施例中,第三确定模块740还用于:

若所述当前时间处于所述第一起始时间以及所述第二起始时间之前,则将所述第一起始时间与所述第二起始时间中,起始时间最晚的时间确定为所述起始时间;或者,若所述当前时间处于所述第一起始时间以及所述第二起始时间之后,则将所述当前时间确定为所述起始时间;或者,若所述当前时间处于所述第一起始时间以及所述第二起始时间之间,则将所述第一起始时间与所述第二起始时间中,起始时间最晚的时间确定为所述起始时间。

在一实施例中,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装置700还包括以下模块:

第六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的多个检查事项。

第七确定模块,用于针对任一检查事项,确定在预设时间段内已完成的任务中是否包括所述检查事项。

第一去重模块,用于若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已完成的任务中包括所述检查事项,和/或,所述检查事项的已检查频次大于规定频次,则对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中的检查事项进行去重处理。

在一实施例中,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装置700还包括以下模块:

统计模块,用于针对任一检查事项,统计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所述检查事项的已检查频次。

第二去重模块,用于若所述检查事项的已检查频次大于规定频次,则对所述第一待执行任务中的检查事项进行去重处理。

在一实施例中,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装置700还包括以下模块:

第三获取模块,用于获取非目标分配人员的多个待执行任务,以及所述多个待执行任务一一对应的待执行地址。

规划模块,用于针对任一非目标分配人员的任一待执行任务,若存在所述非目标分配人员的待执行任务的待执行地址,与所述目标分配人员的任一待执行任务的待执行地址一致,则将所述待执行地址一致的所述目标分配人员的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期限,与非目标分配人员的待执行任务的执行期限进行规划,得到目标执行期限;所述目标执行期限为所述非目标分配人员和所述目标分配人员分别执行对应的待执行任务的期限。

当理解的是,图7示出的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装置的结构框图中,各单元/模块用于执行图1至图4、图6对应的实施例中的各步骤,而对于图1至图4、图6对应的实施例中的各步骤已在上述实施例中进行详细解释,具体请参阅图1至图4、图6以及图1至图4、图6所对应的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图8是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设备的结构框图。如图8所示,该实施例的终端设备800包括:处理器810、存储器820以及存储在存储器820中并可在处理器810运行的计算机程序830,例如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方法的程序。处理器810执行计算机程序830时实现上述各个多任务的执行期限优化方法各实施例中的步骤,例如图1所示的s101至s105。或者,处理器810执行计算机程序830时实现上述图7对应的实施例中各模块的功能,例如,图7所示的模块710至750的功能,具体请参阅图7对应的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

示例性的,计算机程序830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单元,一个或者多个单元被存储在存储器820中,并由处理器810执行,以完成本申请。一个或多个单元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计算机程序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计算机程序830在终端设备800中的执行过程。

终端设备800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810、存储器820。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8仅仅是终端设备800的示例,并不构成对终端设备800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终端设备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总线等。

所称处理器81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专用集成电路、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存储器820可以是终端设备800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终端设备800的硬盘或内存。存储器820也可以是终端设备800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终端设备800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闪存卡等。进一步地,存储器820还可以既包括终端设备800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移动终端上运行时,使得移动终端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至少可以包括:能够将计算机程序代码携带到拍照装置/终端设备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例如u盘、移动硬盘、磁碟或者光盘等。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可以是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申请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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