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视觉信息处理方法及其应用与流程

文档序号:26141115发布日期:2021-08-03 14:25阅读:190来源:国知局
一种视觉信息处理方法及其应用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近视预防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视觉信息处理方法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视觉信息,是指可通过人的视网膜接收后传递到大脑皮层进行加工处理,最终形成人们所意识到的画面的信息。视觉信息通常固定显示在有形媒体(如报纸、杂志、书籍、指示牌)上,也可以通过电子媒体显示,显示内容可以为文字、符号、图片或它们的结合。通常预防近视最有效的方式为改善用眼距离、缩短近距用眼时间等。

基于现有专利(申请号为201310245681.3)的技术手段可知,现有印刷体上可采用打断字体笔画的方式,令用眼者在合适距离外才可清晰获知字体表达,而改变用眼者的视物距离。但是,该技术方案只能应用在印刷体上,也即无法全面普及应用于电子设备和印刷体。

现有的近视预防手段通常采用外部设备、并通过外部设备进行语音提醒或强制外力干预调整坐姿的方式实现,但采用上述方式的主体都是客观因素,因此并不能有效预防近视,同时还会导致近视预防有效率低、预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发明内容在于提供一种视觉信息处理方法及其应用,主要解决了现有的预防近视方法中,只能通过佩戴工具并发出语音提醒或强制外力干预的方式进行调整,但由于发出提醒的均为客观因素,并不能有效预防近视,从而导致近视预防有效率低、预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视觉信息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获取当前单体上的所有待处理区域;

s2,对所有所述待处理区域进行穿插突变区域;

s3,生成穿插设计有所述突变区域的所述处理单体。

优选地,所述步骤s1具体包括:

s11,识别当前所述单体;

s12,获取所述单体上所有所述待处理区域;

s13,对所有所述待处理区域进行定点标识。

优选地,所述步骤s12中,获取所述单体上所有所述待处理区域,具体为,获取所述单体上符合预设形状与大小的所有所述待处理区域。

优选地,所述步骤s2中对所有所述待处理区域进行穿插突变区域,具体为,在各个所述待处理区域内穿插与当前所述待处理区域存在可视区别的突变区域。

优选地,穿插在各所述待处理区域内的所有所述突变区域形状一致,或不同的所述待处理区域内的所述突变区域形状不一致。

优选地,各所述待处理区域内的所有所述突变区域的大小一致,或不同的所述待处理区域内的所述突变区域大小不一致。

优选地,各所述待处理区域内的所有所述突变区域的图像一致,或不同的所述待处理区域内的所述突变区域的图像不一致。

本发明还提出了一种视觉信息,所述视觉信息应用了前述的视觉信息处理方法。

本发明还提出了一种载体,所述载体上搭载有前述的视觉信息。

本发明还提出了一种装置,所述装置可用于实现前述的视觉信息处理方法。

由上可知,应用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得到以下有益效果:

第一,本发明提出的预防方法中通过简单的对单体进行插入突变区域的方式,令用眼者在预设距离内对突变区域可视,有助于用眼者自主意识到是否处于安全用眼距离,从而自动调节用眼距离,预防近视,同时在距离调整后突变区域的存在并不影响单体的性质和含义表达;

第二,本发明提出的技术方案不仅可应用于印刷体,例如字体、图像等,还可应用于电子显示领域,例如视频等,其应用范围更广,从各方面防治不当用眼的可能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视觉信息处理方法的处理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中视觉信息处理方法的具体操作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应用视觉信息处理方法得出的字体笔画参照图;

图4为本发明实例中静态视觉信息(印刷体或非印刷体)应用视觉信息处理方法得出的处理结果的一种参照图;

图5为为本发明实例中动态视觉信息(视频、游戏、电影)应用视觉信息处理方法得出的处理结果的一种参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现有的预防近视方法中,只能通过佩戴工具并发出语音提醒或强制外力干预的方式进行调整,但由于发出提醒的均为客观因素,并不能有效预防近视,从而导致近视预防有效率低、预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应强调的是,待处理区域的形状和大小以及突变区域的形状、大小和图像可由设计者根据被处理单体的性质、视觉信息的性质、视觉信息载体的性质、观察者的特性、客观因素等进行定义,该突变区域的设置应保留原单体的性质和含义不变,其主要令用眼者在预设距离内对突变区域可视,同时用眼者在距离调整后突变区域的存在并不影响单体的性质和含义表达,从而达到自主调节用眼距离的效果。特别地,突变区域的大小可采用公式计算:

其中,y是单个突变区域的面积,x是眼睛视物距离,xm是最小安全阅读距离,k是安全阅读距离系数,α是视觉信息性质参数,β是视觉信息载体性质参数,γ是观察者特性参数,e是环境因素。

如图1至图4所示,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施例提出了一种视觉信息处理方法,其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s1,获取当前单体上的所有待处理区域;

s2,对所有待处理区域进行穿插突变区域;

s3,生成穿插设计有突变区域的处理单体。

其中,步骤s1具体包括:

s11,识别当前单体;

s12,获取单体上所有待处理区域;

s13,对所有待处理区域进行定点标识。

在步骤s12中,获取单体上所有待处理区域,具体为,获取单体上符合预设形状与大小的所有待处理区域。

优选但不限定的是,若单体为字体,则应在字体笔画上节选各待处理区域后进行穿插,且任一笔画应可分割成多个待处理区域,因此单一笔画内应穿插有多个突变区域。

优选但不限定的是,本实施例中若待处理区域内穿插有突变区域,则该突变区域可设置于当前待处理区域的中心位置,以单体为字为例,若字形上截取水平笔画并分割成多个待处理区域,则穿插后、位于该水平笔画上的所有突变区域同样位于同一水平线上,但也可令突变区域以切断上下边沿的位置设置,也可不设置于同一水平线上。具体地,突变区域可根据性质、需求设置在待处理区域的任意位置。应强调的是,若一个待处理区域内形成有多个突变区域,则该多个突变区域同样适合位置不限,也即可呈相同角度分布,也可设置于同一水平线上等。

更具体地,步骤s2中对所有待处理区域进行穿插突变区域,具体为,在各个待处理区域内穿插与当前待处理区域存在可视区别的突变区域。

应强调的是,本实施例中突变区域不仅仅包括形状、大小与图像的突变,还可适应视觉信息的载体而改变,例如在当前单体所在区域的纸张上形成有突起或凹陷的点,进而转化为纸张厚度等的改变。

优选但不限定的是,本实施例中若将各个待处理区域分离后逐一穿插突变区域,则需要在步骤s3中设置重新合成的步骤,令所有待处理区域形成与原单体性质和含义一致的处理单体;若本实施例中是对所有待处理区域在原位置同时进行处理,则无需在步骤s3中设置合成步骤。

在本实施例中,穿插在各待处理区域内的所有突变区域形状和大小不限,可令所有突变区域形状或大小一致,也可令不同的待处理区域内的突变区域形状或大小不一致。应强调的是,在本实施例中若在同一个待处理区域内穿插设置有多个突变区域,则该多个突变区域的形状或大小可以一致,也可以不一致。

在本实施例中,穿插在各待处理区域内的突变区域的图像一致,或不同的待处理区域内的突变区域的图像不一致。应强调的是,若同一待处理区域内存在多个突变区域,则多个突变区域的图像可以保持一致,也可以不一致。

应强调的是,根据现有知识可知,“图”是物体反射或透射光的分布,“像”是人的视觉系统所接受的图在人脑中所形成的印象或认识,因此本实施例中定义的图像可包括照片、绘画、剪贴画、地图、书法作品、手写汉学、传真、卫星云图、影视画面、x光片、脑电图、心电图等,而通常情况下图像还可以用于指代不同的结构,例如几何图形,因此在应用时为了节约成本,可直接选用纯色几何图形作为突变区域。

优选但不限定的是,穿插在各待处理区域内的所有突变区域颜色相同,或不同的待处理区域内的突变区域颜色不同,但必须保证任一突变区域的颜色与当前待处理区域的颜色存在可视区别。当待处理单体为图像时,任一图像上具有多种不同的颜色,因此难以保证单一颜色的突变区域可满足不同待处理区域内用于区分的效果,此时可直接根据识别到的当前待处理区域的颜色并选用与其存在可视区别的颜色作为突变区域的颜色,例如获取插入该突变区域的周边颜色,并就该单一颜色或多个颜色取特定值后进行颜色色相、饱和度、明度的处理最终选定突变区域的颜色。

上述实施例中以印刷体作为单体进行描述,且印刷体可包括字体、图形、图案等,若将本实施例应用于电子显示设备,则还可根据识别当前环境因素、电子显示设备性质等数据,实时调节待处理区域的形状和大小以及突变区域的形状、大小和图像,以令用眼者的最舒适用眼距离根据环境参数进行调节,特别地,针对电子显示设备上的动态视觉信息,例如视频等,还可通过在电子显示设备上挖设多个突变区域列,并在该突变区域列上形成突变区域,以在动画显示过程中持续显示该突变区域,例如图5。

应强调的是,应用有本实施例中的视觉信息处理方法的视觉信息同样属于本实施例的保护范围,搭载有上述视觉信息的载体也属于本实施例的保护范围,同样地用于实现本实施例视觉信息处理方法的装置也属于本实施例的保护范围。

以上所述的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该技术方案保护范围的限定。任何在上述实施方式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该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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