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财务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建立财务数据处理平台;所述处理平台至少包括银行、监管方、企业和供应商;
获取所述银行、所述企业或者所述供应商中任一者发送的财务数据;
验证所述财务数据的发送者的身份,并对所述财务数据进行一致性验证;
若所述财务数据的发送者的身份及所述财务数据验证通过,对所述财务数据进行入账,并将入账结果记录到区块中;
对所述入账结果进行公示,当所述处理平台中的全部参与方确认无误后完成入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财务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验证所述财务数据的发送者的身份,包括:
获取所述财务数据的发送者的第一身份信息;
根据预存的第二身份信息对所述第一身份信息进行一致性验证,当所述第一身份信息与任一所述第二身份信息相同时,确定所述发送者的身份验证通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财务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所述财务数据进行一致性验证,包括:
获取发送者发送的数字签名;所述数字签名通过对原始摘要加密得到,所述原始摘要通过哈希算法对所述财务数据计算得到;
将所述财务数据和所述数字签名发送给所述处理平台中除所述发送者外的接收方,以使所述接收方通过公钥对所述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得到原始摘要,并对所述财务数据通过同样的哈希算法计算摘要值;
对比解密得到的原始摘要值与重新计算得到的摘要值是否相等,若相等则确定所述财务数据通过一致性验证。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财务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以下步骤:
当所述财务数据的一致性验证不通过时,重新获取所述银行、所述企业或者所述供应商中任一者发送的财务数据。
5.一种财务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建立模块,用于建立财务数据处理平台;所述处理平台至少包括银行、监管方、企业和供应商;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银行、所述企业或者所述供应商中任一者发送的财务数据;
验证模块,用于验证所述财务数据的发送者的身份,并对所述财务数据进行一致性验证;
入账模块,用于若所述财务数据的发送者的身份及所述财务数据验证通过,对所述财务数据进行入账,并将入账结果记录到区块中;
公示模块,用于对所述入账结果进行公示,当所述处理平台中的全部参与方确认无误后完成入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财务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验证模块具体用于:
获取所述财务数据的发送者的第一身份信息;
根据预存的第二身份信息对所述第一身份信息进行一致性验证,当所述第一身份信息与任一所述第二身份信息相同时,确定所述发送者的身份验证通过。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财务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验证模块具体用于:
获取发送者发送的数字签名;所述数字签名通过对原始摘要加密得到,所述原始摘要通过哈希算法对所述财务数据计算得到;
将所述财务数据和所述数字签名发送给所述处理平台中除所述发送者外的接收方,以使所述接收方通过公钥对所述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得到原始摘要,并对所述财务数据通过同样的哈希算法计算摘要值;
对比解密得到的原始摘要值与重新计算得到的摘要值是否相等,若相等则确定所述财务数据通过一致性验证。
8.根据权利要求5-7中任一项所述的财务数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
更新模块,用于当所述财务数据的一致性验证不通过时,重新获取所述银行、所述企业或者所述供应商中任一者发送的财务数据。
9.一种财务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
至少一个存储器,用于存储至少一个程序;
当所述至少一个程序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使得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实现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财务数据处理方法。
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存储有处理器可执行的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可执行的程序在由处理器执行时用于实现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