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折叠屏触控方法、终端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6852492发布日期:2021-10-09 02:26阅读:80来源:国知局
一种折叠屏触控方法、终端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折叠屏触控方法、终端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折叠屏包括主屏区、辅屏区和侧曲区三个部分,侧曲区用于连接主屏区和辅屏区且可以柔性弯曲。当折叠屏设备处于折叠状态,侧曲区会因为边缘抑制的缘故,导致点击范围比较小。但用户在玩游戏、来电或者接收通知时,可能需要对侧曲区进行点击操作,此时会导致侧曲区点击接听和挂断等按钮响应很难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3.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折叠屏触控方法、终端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具体方案如下:
4.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折叠屏触控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5.在折叠屏处于折叠状态时,获取所述折叠屏所属终端设备的工作场景,其中,所述折叠屏在折叠状态下包括平面区和侧曲区,所述工作场景包括第一场景和第二场景;
6.根据所述工作场景将所述侧曲区的预设受控区域切换为目标受控区域,所述目标受控区域为第一受控区域或第二受控区域,其中,所述第一场景对应所述侧曲区的第一受控区域,所述第二场景对应所述侧曲区的第二受控区域,所述第一受控区域大于所述第二受控区域,所述第二受控区域不为空;
7.若监听到作用于所述目标受控区域的触控动作,所述折叠屏所属终端设备基于所述触控动作进行响应。
8.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终端设备,所述终端设备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在所述处理器上执行时实现第一方面中任一项实施例所述的折叠屏触控方法。
9.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在处理器上执行时实现第一方面中任一项实施例所述的折叠屏触控方法。
10.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本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1.本技术首先获取折叠状态下折叠屏所属终端设备的工作场景,然后根据工作场景将侧曲区的预设受控区域切换为目标受控区域,目标受控区域为第一受控区域或第二受控区域,其中,第一场景和第二场景分别对应侧曲区的第一受控区域和第二受控区域,第一受控区域大于第二受控区域,第二受控区域不为空。若监听到作用于目标受控区域的触控动作,折叠屏所属终端设备基于触控动作进行响应。本技术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景将侧曲区的预设受控区域切换为不同的目标受控区域,基于使用需求改变侧曲区的受控范围,使得终端设备能够准确地响应作用于侧曲区的触控动作,也能有效地减少误触概率。
附图说明
12.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技术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本技术保护范围的限定。在各个附图中,类似的构成部分采用类似的编号。
13.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折叠屏触控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14.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折叠屏组成示意图;
15.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侧曲区的握持区域的划分示意图之一;
16.图4本为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侧曲区的握持区域的划分示意图之二;
17.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一受控区域的示意图;
18.图6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一受控区域的示意图;
19.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21.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技术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技术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技术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技术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技术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22.在下文中,可在本技术的各种实施例中使用的术语“包括”、“具有”及其同源词仅意在表示特定特征、数字、步骤、操作、元件、组件或前述项的组合,并且不应被理解为首先排除一个或更多个其它特征、数字、步骤、操作、元件、组件或前述项的组合的存在或增加一个或更多个特征、数字、步骤、操作、元件、组件或前述项的组合的可能性。
23.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4.除非另有限定,否则在这里使用的所有术语(包括技术术语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技术的各种实施例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的含义。所述术语(诸如在一般使用的词典中限定的术语)将被解释为具有与在相关技术领域中的语境含义相同的含义并且将不被解释为具有理想化的含义或过于正式的含义,除非在本技术的各种实施例中被清楚地限定。
25.下面结合附图,对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作详细说明。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下述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结合。
26.参见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折叠屏触控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所述方法主要包括:
27.步骤s101,在折叠屏处于折叠状态时,获取所述折叠屏所属终端设备的工作场景,其中,所述折叠屏在折叠状态下包括平面区和侧曲区,所述工作场景包括第一场景和第二场景。
28.参见图2,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折叠屏组成示意图。折叠屏包括平面区
和侧曲区两个部分,平面区包括分别位于侧曲区两侧的主屏区和辅屏区,侧曲区用于连接主屏区和辅屏区且可以柔性弯曲。折叠状态下的折叠屏,若不对侧曲区的受控区域进行缩限,当折叠屏处于握持状态,即折叠屏被手握住时,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点击事件失效的问题。点击事件失效是指当手握住侧曲区时,触发了响应事件,此时,系统会误以为当前同时有两个需要响应的事件,一个响应事件是终端设备需要响应侧曲屏接收到的触控操作,另一个响应事件是终端设备需要响应作用于平面区的触控操作,从而对这两个事件都不做处理。若将侧曲区的受控区域缩限过小,那么在用户需要对侧曲区进行点击或其他操作时,会因受控区域太小而难以响应相应的操作。
29.本技术可以在折叠屏处于折叠状态时,获取折叠屏所属终端设备的工作场景,以使服务器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景对侧曲区的受控区域进行切换,避免对触控动作响应不准确的问题。其中,工作场景包括第一场景和第二场景。第一场景为接收到目标应用的通知消息,例如,折叠状态下,通过折叠屏所属终端设备观看视频时接收到电话或者短信等。此类场景下,可以通过侧曲区对目标应用的通知消息进行全部显示或者部分显示,进一步地,可以通过用户作用于侧曲区的触控动作,以使折叠屏所属终端设备完成对应于目标应用的通知消息的响应,如:在看视频时,通过点击显示在侧曲区的“电话挂断”按钮挂断电话,同时不影响在平面区显示或运行的软件任务。第二场景为未接收到目标应用的通知消息。在第二场景下,不需要对侧曲区进行额外的触控操作。因此,第二场景下不需要扩大侧曲区的触控范围或者不要求大面积的侧曲区触控范围。所以,两种场景下侧曲区的受控区域的面积是不一样的。
30.步骤s102,根据所述工作场景将所述侧曲区的预设受控区域切换为目标受控区域,所述目标受控区域为第一受控区域或第二受控区域,其中,所述第一场景对应所述侧曲区的第一受控区域,所述第二场景对应所述侧曲区的第二受控区域,所述第一受控区域大于所述第二受控区域,所述第二受控区域不为空。
31.在用户对折叠屏所属终端设备进行折叠使用前,可以预先设置不同工作场景对应的侧曲区目标受控区域的大小,目标受控区域为第一受控区域或第二受控区域。然后根据获取到的折叠屏所属终端设备的工作场景,将侧曲区的受控区域由预设受控区域切换为第一受控区域或第二受控区域。其中,预设受控区域是折叠状态下,侧曲区的初始受控区域范围,第一场景和第二场景分别对应侧曲区的第一受控区域和第二受控区域。
32.具体实施时,第一受控区域包括预设受控区域且预设受控区域小于第一受控区域,预设受控区域大于第二受控区域,即第一场景下,将侧曲区的触控面积由预设受控区域切换为范围更大的第一受控区域;第二场景下,将侧曲区的触控面积由预设受控区域切换为范围更小的第二受控区域,其中,第二受控区域不为零。
33.在获取所述折叠屏所属终端设备的工作场景之前,预设受控区域的设定可以根据用户手握设备的习惯来确定。首先,根据握持动作确定折叠状态下侧曲区的握持区域,然后将侧曲区中除了握持区域之外的部分触控区定义为侧曲区的预设受控区域。例如,将整个侧曲区划分为大小相等的10个部分,分别为a1

a10,而握持区域对应的触控区域为a1

a5。那么,侧曲区中除了握持区域之外的触控区为a6

a10,可以将a6

a10中的任意一个部分定义为预设受控区域,如将a7定义为预设受控区域。
34.参见图3和图4,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侧曲区的握持区域的划分示意图
之一,图4本为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侧曲区的握持区域的划分示意图之二。可以把主屏区和辅屏区按照预设方向和长度,如100dp区分成大小相等的子区域。然后选取侧曲区中,用户多次握持动作所接触的最高的子区域的上边界对应的位置为握持区域的初始生效位置。可以进一步判断握持动作对应触控区域的大小,根据不同的握持动作对应触控区域的大小确定握持区域。具体地,根据不同的握持动作对应触控区域的大小确定握持区域分为两类方法。不同的分类方法对应用户不同的握持习惯。其中,第一类方法对应拇指握住侧曲区的场景,那么,需要将整个拇指覆盖的区域定义为对应的握持区域;第二类方法对应两个手指配合抓住侧曲区的场景,那么,将两个手指抓住的区域设定为对应的握持区域即可。
35.具体实施时,若握持动作对应触控区域处于预设范围值,可以将初始生效位置以下的全部侧曲区定义为握持区域,此类情况对应前述第一类方法,其中,前述预设范围值可以是根据用户多次握持动作确定的整个拇指在侧曲区对应的触控范围;若握持动作对应触控区域不处于预设的范围值,可以将初始生效位置以下的部分侧曲区定义为握持区域,此类情况对应前述第二类方法。
36.对于握持区域的范围会在预设时间内进行更新,如设置每隔24小时更新一次。也可以根据任意时间用户输入的握持区域更新请求对握持区域进行更新。
37.根据用户的握持动作确定握持区域之后,将侧曲区中除了握持区域之外的部分触控区定义为侧曲区的预设受控区域,折叠屏在折叠状态时,侧曲区的初始受控范围即为预设受控区。
38.具体实施时,同一个握持动作在主屏区和辅屏区对应的触控区域是不一样的。因此,需要先判断当前折叠状态下显示的平面区是否为主屏区。可以将侧曲区分为靠近主屏区的第一侧屏区和靠近辅屏区的第二侧屏区。在折叠状态下显示的屏幕为主屏区时,第一侧屏区与主屏区在使用时面向用户,而第二侧屏区与辅屏区在使用时背向用户。例如,通过左手握持折叠屏时,用户通常会将拇指置于侧曲区的第一侧屏区,而手掌部分则会触摸到第二侧屏区,同一个握持动作在第一侧屏区和第二侧屏区对应的触控面积是不同的。其中,第一侧屏区和第二侧屏区的面积可以相同,即各为整个侧曲区面积的一半,也可以是用户根据使用习惯自行设置,这里不作进一步限定。
39.判断当前折叠状态下显示的平面区是否为主屏区,若为主屏区,将所述第一侧屏区中握持动作对应的区域确定为握持区域,以及,将所述第一侧屏区中除了所述握持区域之外的部分触控区确定为预设受控区域;若为辅屏区,将所述第二侧屏区中握持动作对应的区域确定为握持区域,以及,将所述第二侧屏区中除了所述握持区域之外的部分触控区确定为预设受控区域。
40.具体实施时,可以在确定侧曲区的预设受控区域之后,在预设受控区域的基础上,进一步设定第一受控区和第二受控区。判断当前折叠状态下显示的平面区是否为主屏区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41.若为主屏区,将所述预设受控区域及靠近所述主屏区的第一备用区域确定为所述第一受控区域,以及将所述预设受控区域中靠近所述主屏区的部分区域确定为所述第二受控区域,其中,所述第一备用区域为第一侧屏区中除了所述预设受控区域和所述握持区域之外的触控区;
42.若为辅屏区,将所述预设受控区域及靠近所述辅屏区的第二备用区域确定为所述
第二受控区域,以及将所述预设受控区域中靠近所述辅屏区的部分区域确定为所述第二受控区域,其中,所述第二备用区域为第二侧屏区中除了所述预设受控区域和所述握持区域之外的触控区。
43.具体实施时,第一备用区可以是第一侧屏区中,除预设受控区域和握持区域之外的任何部分触控区。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用户可以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自行设定第一备用区的范围。参见图5,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一受控区域的示意图。优选地,可以将第一侧屏区中除预设受控区域和握持区域之外的全部触控区定义为第一备用区。那么,第一受控区域即为第一侧屏区中除握持区域之外的全部触控区。此时,若获取到折叠屏所属终端设备的工作场景为第一场景,将侧曲区的预设受控区域切换为第一侧屏区中除握持区域之外的全部触控区,可以最大程度地对侧曲区进行触控操作,使得折叠屏所属终端设备基于所述触控动作进行准确响应。同理,也可以将第二侧屏区中除了所述握持区域之外的部分或全部触控区确定为对应辅屏区的第一受控区域,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44.具体实施时,可以将预设受控区域中靠近所述主屏区的部分区域确定为第二受控区域。此外,第二受控区域也可以是第一侧屏区中除握持区域外,靠近主屏区的任意部分的区域。其中,预设受控区域大于第二受控区域。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用户可以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自行设定第二受控区域的范围。参见图6,图6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二受控区域的示意图。优选地,可以将第一侧屏区中除预设受控区域和握持区域之外的全部触控区中的一半触控区定义为第二受控区域。此时,若获取到折叠屏所属终端设备的工作场景为第二场景,将侧曲区的预设受控区域切换为第一侧屏区中除握持区域之外的一半触控区。可以在侧曲区显示部分内容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减少握持动作对侧曲区的误触。同理,也可以将第二侧屏区中除预设受控区域和握持区域之外的全部触控区中的一半触控区定义为对应辅屏区的第二受控区域,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45.步骤s103,若监听到作用于所述目标受控区域的触控动作,所述折叠屏所属终端设备基于所述触控动作进行响应。
46.本技术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景对侧曲区的受控区域进行切换,因此,任何情况下作用于侧曲区的触控动作可以认定为非误触动作,进而需要对该触控动作进行响应。进一步地,若监听到同时作用于目标受控区域和/或平面区的触控动作,折叠屏所属终端设备基于触控动作进行响应,能够有效地解决在使用过程中侧曲区的点击失效问题。
47.具体实施时,可以在目标受控区域显示对应目标应用的通知消息的至少一个操作控件。然后监听操作控件是否接收到触控操作,若操作控件接收到触控操作,控制目标应用响应触控操作,执行接收到触控操作的操作控件相对应的功能。例如,在折叠状态下观看视频时,若此时接收到呼入的电话,可以在平面区显示来电号码和/或来电号码对应的名字,并在目标受控区域显示对应“通话”这一目标应用的通知消息的至少一个操作控件,如“接听”或“挂断”。因此,对目标应用的通知消息的进一步操作可以在侧曲区进行,而平面区显示的仅仅是相应的信息,不会中断当前平面区正在执行的动作。例如,不会因为对来电进行挂断这一触控动作而暂停视频的播放。
48.本技术根据折叠屏所属终端设备的不同工作场景对侧曲区的预设受控区域切换为不同大小的目标受控区域,能够减少折叠设备侧曲区在使用过程中的点击失效问题,也能够有效地提高对作用于侧曲区的触控动作的响应准确度。
49.此外,还提供一种终端设备,参照图7,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设备的结构示意图,终端设备700包括存储器710和处理器720,存储器710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在处理器720上执行时实现上述折叠屏触控方法。终端设备700可以为具有数据处理能的电子设备,例如,个人电脑、服务器等。存储器710及处理器720相互之间直接或间接地电性连接,以实现数据的传输或交互。例如,存储器710及处理器720可通过一条或多条通讯总线或信号线实现电性连接。
50.其中,所述存储器710可以是,但不限于,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只读存储器(read only memory,ro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grammable read

only memory,prom),可擦除只读存储器(erasable programmable read

only memory,eprom),电可擦除只读存储器(electric erasable programmable read

only memory,简称eeprom)等。其中,存储器710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存储器710在接收到执行指令后,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
51.所述处理器720可能是一种集成电路芯片,具有信号的处理能力。上述的处理器可以是通用处理器,包括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网络处理器(network processor,np)等;还可以是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可以实现或者执行本技术实施例中的公开的各方法、步骤及逻辑框图。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52.此外,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在处理器上执行时实现上述折叠屏触控方法。
53.所提供的终端设备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具体实施过程,可以参见上述实施例提供的折叠屏触控方法的具体实施过程,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54.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和方法,也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附图中的流程图和结构图显示了根据本技术的多个实施例的装置、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可能实现的体系架构、功能和操作。在这点上,流程图或框图中的每个方框可以代表一个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所述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包含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规定的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也应当注意,在作为替换的实现方式中,方框中所标注的功能也可以以不同于附图中所标注的顺序发生。例如,两个连续的方框实际上可以基本并行地执行,它们有时也可以按相反的顺序执行,这依所涉及的功能而定。也要注意的是,结构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每个方框、以及结构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方框的组合,可以用执行规定的功能或动作的专用的基于硬件的系统来实现,或者可以用专用硬件与计算机指令的组合来实现。
55.另外,在本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模块或单元可以集成在一起形成一个独立的部分,也可以是各个模块单独存在,也可以两个或更多个模块集成形成一个独立的部分。
56.所述功能如果以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智
能手机、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

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57.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技术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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