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执法方法、装置、路侧单元、介质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29736407发布日期:2022-04-21 17:23阅读:105来源:国知局
非现场执法方法、装置、路侧单元、介质及系统与流程

1.本技术属于车联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非现场执法方法、装置、路侧单元、介质及系统。


背景技术:

2.目前非现场执法系统在行驶车辆高速且不停车状态下完成动态称重、测速,因此非现场执法系统无法将车辆重量、速度以及执法结果在第一时间与司机进行确认。
3.现行的办法是采取上网告示或邮寄违法通知书的方式,但如果违法行为人不上网或住址变更,就无法获知违法信息,往往会导致再次交通违法,等到年检时才发现自己有多次违法未处理。而如果司机没有在第一时间确认结果,后续执法时容易产生不服从判决的情况,发生争议。
4.可见,由于非现场违法信息的采集导入到告知当事人,必然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从而造成非现场执法处理存在时效的滞后性,特别是在对违法行为人的告知上存在难度。


技术实现要素:

5.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非现场执法方法、装置、路侧单元、介质及系统,可以解决非现场执法对违法行为人的告知上存在难度的问题。
6.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非现场执法方法,应用于路侧单元,所述方法包括:
7.接收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发送的执法结果信息;所述执法结果信息是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对驶过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的车辆的行驶参数进行合法检测得到的;
8.将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发送给所述车辆的车载单元,以使所述车载单元语音播报所述执法结果信息;
9.接收所述车载单元发送的结果确认信息;所述结果确认信息是所述车辆的驾驶员在接收到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后输入给所述车载单元的;
10.将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和所述结果确认信息发送给执法管理服务器。
11.其中,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和所述路侧单元沿所述车辆的行驶方向依次设置于车道上,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与所述路侧单元之间的距离大于或等于所述路侧单元的覆盖半径,且所述距离小于或等于所述覆盖半径的两倍。
12.其中,所述将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发送给所述车辆的车载单元的步骤,包括:
13.根据所述执法结果信息中携带的车牌号码,从车辆信息数据库中确定出所述车牌号码对应的车载单元的标识信息;所述车辆信息数据库中存储有需驶过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的所有车辆的车载单元的标识信息,以及每个标识信息对应的车牌号码;
14.生成包含有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和确定出的标识信息的广播消息;
15.在所述路侧单元的覆盖范围内,对所述广播消息进行定向广播。
16.其中,所述对所述广播消息进行定向广播的步骤,包括:
17.通过pc5空口协议对所述广播消息进行定向广播。
18.其中,所述车辆信息数据库中还存储有每个车牌号码对应的电话号码;
19.在所述接收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发送的执法结果信息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20.根据所述执法结果信息中携带的车牌号码,从所述车辆信息数据库中确定出该车牌号码对应的电话号码;
21.向确定出的电话号码所属的电子设备发送所述执法结果信息。
22.其中,在所述将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和所述结果确认信息发送给执法管理服务器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23.当所述结果确认信息指示所述驾驶员不认可所述执法结果信息时,接收所述执法管理服务器发送的指导信息;所述指导信息用于指导所述驾驶员驾驶所述车辆前往距离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最近的执法部门复核区;
24.将所述指导信息发送给所述车载单元,以使所述车载单元语音播报所述指导信息。
25.其中,所述指导信息是,执法人员在接收到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和所述结果确认信息后输入给所述执法管理服务器的。
26.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非现场执法装置,应用于路侧单元,所述装置包括:
27.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发送的执法结果信息;所述执法结果信息是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对驶过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的车辆的行驶参数进行合法检测得到的;
28.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发送给所述车辆的车载单元,以使所述车载单元语音播报所述执法结果信息;
29.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车载单元发送的结果确认信息;所述结果确认信息是所述车辆的驾驶员在接收到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后输入给所述车载单元的;
30.第二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和所述结果确认信息发送给执法管理服务器。
31.其中,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和所述路侧单元沿所述车辆的行驶方向依次设置于车道上,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与所述路侧单元之间的距离大于或等于所述路侧单元的覆盖半径,且所述距离小于或等于所述覆盖半径的两倍。
32.其中,所述第一发送模块包括:
33.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执法结果信息中携带的车牌号码,从车辆信息数据库中确定出所述车牌号码对应的车载单元的标识信息;所述车辆信息数据库中存储有需驶过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的所有车辆的车载单元的标识信息,以及每个标识信息对应的车牌号码;
34.生成单元,用于生成包含有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和确定出的标识信息的广播消息;
35.广播单元,用于在所述路侧单元的覆盖范围内,对所述广播消息进行定向广播。
36.其中,所述广播单元,具体用于通过pc5空口协议对所述广播消息进行定向广播。
37.其中,所述车辆信息数据库中还存储有每个车牌号码对应的电话号码;所述非现
场执法装置还包括:
38.执行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执法结果信息中携带的车牌号码,从所述车辆信息数据库中确定出该车牌号码对应的电话号码;
39.第三发送模块,用于向确定出的电话号码所属的电子设备发送所述执法结果信息。
40.其中,所述非现场执法装置还包括:
41.第三接收模块,用于当所述结果确认信息指示所述驾驶员不认可所述执法结果信息时,接收所述执法管理服务器发送的指导信息;所述指导信息用于指导所述驾驶员驾驶所述车辆前往距离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最近的执法部门复核区;
42.第四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指导信息发送给所述车载单元,以使所述车载单元语音播报所述指导信息。
43.其中,所述指导信息是,执法人员在接收到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和所述结果确认信息后输入给所述执法管理服务器的。
44.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路侧单元,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述的方法。
45.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方法。
46.第五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非现场执法系统,包括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车辆的车载单元以及上述的路侧单元,所述路侧单元分别与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和所述车载单元通讯连接。
47.第六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终端设备上运行时,使得终端设备执行上述第一方面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48.本技术实施例与现有技术相比存在的有益效果是:
49.在本技术的实施例中,当车辆驶过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时,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通过对车辆的行驶参数进行合法检测得到执法结果信息,并将该执法结果信息发送给路侧单元,然后由路侧单元将该执法结果信息发送给车辆的车载单元,使车载单元向驾驶员语音播报该执法结果信息,并通过车载单元接收驾驶员输入的结果确认信息,最终将执法结果信息和结果确认信息发送给执法管理服务器。其中由于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在得到执法结果信息后,便通过路侧单元将该执法结果信息发送给车辆的车载单元,使车载单元能实时向驾驶员语音播报该执法结果信息,从而实现将执法结果信息实时告知驾驶员的效果,解决非现场执法对违法行为人的告知上存在难度的问题,弥补非现场执法处理存在时效的滞后性。
附图说明
5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51.图1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非现场执法方法的流程图;
52.图2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步骤12的流程图;
53.图3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非现场执法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54.图4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路侧单元的结构示意图;
55.图5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非现场执法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56.以下描述中,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定,提出了诸如特定系统结构、技术之类的具体细节,以便透彻理解本技术实施例。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实现本技术。在其它情况中,省略对众所周知的系统、装置、电路以及方法的详细说明,以免不必要的细节妨碍本技术的描述。
57.应当理解,当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
58.还应当理解,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
59.如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术语“如果”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当...时”或“一旦”或“响应于确定”或“响应于检测到”。类似地,短语“如果确定”或“如果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意指“一旦确定”或“响应于确定”或“一旦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或“响应于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
[0060]
另外,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0061]
在本技术说明书中描述的参考“一个实施例”或“一些实施例”等意味着在本技术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包括结合该实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点。由此,在本说明书中的不同之处出现的语句“在一个实施例中”、“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在另外一些实施例中”等不是必然都参考相同的实施例,而是意味着“一个或多个但不是所有的实施例”,除非是以其他方式另外特别强调。术语“包括”、“包含”、“具有”及它们的变形都意味着“包括但不限于”,除非是以其他方式另外特别强调。
[0062]
目前,由于非现场违法信息的采集导入到告知当事人,必然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从而造成非现场执法处理存在时效的滞后性,特别是在对违法行为人的告知上存在难度。
[0063]
针对上述问题,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非现场执法方法,该方法可应用于路侧单元(rsu,road side unit),路侧单元在接收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发送的执法结果信息后,将该执法结果信息发送给车辆的车载单元(obu,on board unit),使车载单元向驾驶员实时语音播报该执法结果信息,并通过车载单元接收驾驶员在接收到该执法结果信息后输入的结果确认信息,最终将执法结果信息和结果确认信息发送给执法管理服务器。
[0064]
其中,由于路侧单元在得到执法结果信息后,便将该执法结果信息发送给车辆的车载单元,使车载单元能实时向驾驶员语音播报该执法结果信息,从而实现将执法结果信息实时告知驾驶员的效果,解决非现场执法对违法行为人的告知上存在难度的问题,弥补非现场执法处理存在时效的滞后性。
[0065]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技术提供的非现场执法方法进行示例性的说明。
[0066]
如图1所示,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非现场执法方法,应用于路侧单元,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67]
步骤11,接收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发送的执法结果信息。
[0068]
其中,上述执法结果信息是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对驶过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的车辆的行驶参数进行合法检测得到的。
[0069]
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行驶参数可以为行驶速度、重量、高度等参数。相应的,对车辆的行驶参数进行合法检测包括检测车辆的行驶速度是否超速、检测车辆的重量是否超重、检测车辆的高度是否满足限高要求等;上述执法结果信息主要用于指示驶过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的车辆的行驶参数是否合法,例如车辆超速驶过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
[0070]
其中,上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主要用于对驶过其的车辆的行驶参数进行合法检测,该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可设置于车辆行驶的车道上,且路侧单元设置于该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附近,以实时接收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发送的执法结果信息,进而确保后续能向驾驶员实时传输执法结果信息。
[0071]
作为一个优选的示例,上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可以为窄条式非现执法检测设备,以便准确、快速地对车辆的行驶参数进行合法检测。当然可以理解的是,在本技术的实施例中,并不限定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的具体形式。
[0072]
步骤12,将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发送给所述车辆的车载单元,以使所述车载单元语音播报所述执法结果信息。
[0073]
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路侧单元在接收到执法结果信息后,便会将该执法结果信息发送给车辆的车载单元。具体的,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为确保能将执法结果信息实时发送给车载单元,可以在车辆位于路侧单元的覆盖范围内时,向车辆的车载单元发送执法结果信息。
[0074]
步骤13,接收所述车载单元发送的结果确认信息。
[0075]
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结果确认信息是所述车辆的驾驶员在接收到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后输入给所述车载单元的。
[0076]
步骤14,将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和所述结果确认信息发送给执法管理服务器。
[0077]
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结果确认信息主要用于指示驾驶员是否认可执法结果信息,路侧单元在接收到该结果确认信息后,便会将该结果确认信息和对应的执法结果信息发送给执法管理服务器,以便执法管理服务器及时更新数据,同时还能使执法人员知道驾驶员已收到执法结果信息,以及驾驶员是否认可该执法结果信息,并在驾驶员不认可该执法结果信息时,采取相关措施与驾驶员协商处理争议。
[0078]
需要说明是,上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路侧单元和车载单元之间通过车用无线通信技术(v2x,vehicle to everything)实现数据的传输与交互。由于车用无线通信技术相对于移动通信技术速度更快,因此,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路侧单元和车载单元之间通过车用无线通信技术进行通信,能保证数据传输的实时性,减小数据传输的延迟。
[0079]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技术的实施例中,通过v2x将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检测到的执法结果信息发送给车辆的车载单元,并通过车载单元向驾驶员语音播报该执法结果信息,
从而实现将执法结果信息实时告知驾驶员的效果,解决非现场执法对违法行为人的告知上存在难度的问题,弥补非现场执法处理存在时效的滞后性。
[0080]
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和所述路侧单元沿所述车辆的行驶方向依次设置于车道上,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与所述路侧单元之间的距离大于或等于所述路侧单元的覆盖半径,且所述距离小于或等于所述覆盖半径的两倍。
[0081]
即,车辆在车道上行驶时,会先驶过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然后再驶过路侧单元,且车辆在驶过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后,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可进入了侧单元的覆盖范围,因此当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对车辆的行驶参数进行检测得到执法结果信息,并将该执法结果信息传输给路侧单元后,路侧单元能向车辆的车载单元实时传输执法结果信息,从而确保执法结果信息传输的实时性,进而确保将执法结果信息实时告知驾驶员,解决非现场执法对违法行为人的告知上存在难度的问题,弥补非现场执法处理存在时效的滞后性。
[0082]
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当所述结果确认信息指示所述驾驶员不认可所述执法结果信息时,在执行完上述步骤14之后,上述方法还包括如下处理指导信息步骤:接收所述执法管理服务器发送的指导信息,并将所述指导信息发送给所述车载单元,以使所述车载单元语音播报所述指导信息。
[0083]
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指导信息用于指导所述驾驶员驾驶所述车辆前往距离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最近的执法部门复核区。具体的,该指导信息是,执法人员在接收到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和所述结果确认信息后输入给所述执法管理服务器的。
[0084]
即,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当驾驶员不认可所述执法结果信息时,执法人员可通过执法管理服务器和路侧单元,向车载单元发送上述指导信息,以迅速通知驾驶员前往执法部门复核区进行人工检查和认定,从而有效解决非现场执法出现的判决争议,提高执法可信度,实现非现场执法与现场执法的有效结合,有利于提高交管工作效率。
[0085]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技术路侧单元与车载单元之间的数据传输进行示例性的说明。
[0086]
如图2所示,上述步骤12,将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发送给所述车辆的车载单元的具体实现方式包括如下步骤:
[0087]
步骤21,根据所述执法结果信息中携带的车牌号码,从车辆信息数据库中确定出所述车牌号码对应的车载单元的标识信息。
[0088]
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车辆信息数据库中存储有需驶过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的所有车辆的车载单元的标识信息,以及每个标识信息对应的车牌号码。
[0089]
步骤22,生成包含有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和确定出的标识信息的广播消息。
[0090]
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可根据车载单元和路侧单元均能识别的广播消息格式,生成上述广播消息。
[0091]
步骤23,在所述路侧单元的覆盖范围内,对所述广播消息进行定向广播。
[0092]
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具体可以通过pc5空口协议对所述广播消息进行定向广播,从而确保执法结果信息传输的实时性,减少执法结果信息传输的延迟,进而确保车载单元能向驾驶员实时语音播报执法结果信息。
[0093]
其中,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由于车辆信息数据库中除了存储有需驶过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的所有车辆的车载单元的标识信息,以及每个标识信息对应的车牌号
码外,还存储有每个车牌号码对应的电话号码,因此,在执行完上述步骤11之后,上述方法还包括如下发送执法结果信息的步骤:根据所述执法结果信息中携带的车牌号码,从所述车辆信息数据库中确定出该车牌号码对应的电话号码,并向确定出的电话号码所属的电子设备发送所述执法结果信息,从而确保车辆的驾驶员能接收到执法结果信息,解决非现场执法对违法行为人的告知上存在难度的问题,弥补非现场执法处理存在时效的滞后性。
[0094]
对应于上文实施例所述的非现场执法方法,如图3所示,本技术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非现场执法装置,应用于路侧单元,该非现场执法装置300包括:
[0095]
第一接收模块301,用于接收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发送的执法结果信息;所述执法结果信息是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对驶过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的车辆的行驶参数进行合法检测得到的;
[0096]
第一发送模块302,用于将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发送给所述车辆的车载单元,以使所述车载单元语音播报所述执法结果信息;
[0097]
第二接收模块303,用于接收所述车载单元发送的结果确认信息;所述结果确认信息是所述车辆的驾驶员在接收到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后输入给所述车载单元的;
[0098]
第二发送模块304,用于将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和所述结果确认信息发送给执法管理服务器。
[0099]
其中,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和所述路侧单元沿所述车辆的行驶方向依次设置于车道上,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与所述路侧单元之间的距离大于或等于所述路侧单元的覆盖半径,且所述距离小于或等于所述覆盖半径的两倍。
[0100]
其中,所述第一发送模块302包括:
[0101]
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执法结果信息中携带的车牌号码,从车辆信息数据库中确定出所述车牌号码对应的车载单元的标识信息;所述车辆信息数据库中存储有需驶过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的所有车辆的车载单元的标识信息,以及每个标识信息对应的车牌号码;
[0102]
生成单元,用于生成包含有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和确定出的标识信息的广播消息;
[0103]
广播单元,用于在所述路侧单元的覆盖范围内,对所述广播消息进行定向广播。
[0104]
其中,所述广播单元,具体用于通过pc5空口协议对所述广播消息进行定向广播。
[0105]
其中,所述车辆信息数据库中还存储有每个车牌号码对应的电话号码;所述非现场执法装置300还包括:
[0106]
执行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执法结果信息中携带的车牌号码,从所述车辆信息数据库中确定出该车牌号码对应的电话号码;
[0107]
第三发送模块,用于向确定出的电话号码所属的电子设备发送所述执法结果信息。
[0108]
其中,所述非现场执法装置300还包括:
[0109]
第三接收模块,用于当所述结果确认信息指示所述驾驶员不认可所述执法结果信息时,接收所述执法管理服务器发送的指导信息;所述指导信息用于指导所述驾驶员驾驶所述车辆前往距离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最近的执法部门复核区;
[0110]
第四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指导信息发送给所述车载单元,以使所述车载单元语音播报所述指导信息。
[0111]
其中,所述指导信息是,执法人员在接收到所述执法结果信息和所述结果确认信息后输入给所述执法管理服务器的。
[0112]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装置/单元之间的信息交互、执行过程等内容,由于与本技术方法实施例基于同一构思,其具体功能及带来的技术效果,具体可参见方法实施例部分,此处不再赘述。
[0113]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上述系统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0114]
如图4所示,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路侧单元,如图4所示,该实施例的路侧单元d10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d100(图4中仅示出一个处理器)、存储器d10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d101中并可在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d10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d102,所述处理器d10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d102时实现上述任意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0115]
所称处理器d10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该处理器d100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sp,digital signal processor)、专用集成电路(asic,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pga,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0116]
所述存储器d101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是所述路侧单元d10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路侧单元d10的硬盘或内存。所述存储器d101在另一些实施例中也可以是所述路侧单元d10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路侧单元d10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c,smart media card),安全数字(sd,secure digital)卡,闪存卡(flash card)等。进一步地,所述存储器d101还可以既包括所述路侧单元d10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d101用于存储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引导装载程序(bootloader)、数据以及其他程序等,例如所述计算机程序的程序代码等。所述存储器d10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0117]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装置/单元之间的信息交互、执行过程等内容,由于与本技术方法实施例基于同一构思,其具体功能及带来的技术效果,具体可参见方法实施例部分,此处不再赘述。
[0118]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
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上述系统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0119]
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0120]
如图5所示,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非现场执法系统,包括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501、车辆的车载单元502以及上述的路侧单元503,所述路侧单元503分别与所述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501和所述车载单元502通讯连接。
[0121]
其中,上述路侧单元503还与执法管理服务器504连接,实现车端、路端、云端的多方及时交互,保证数据传输的有效性、实时性。
[0122]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非现场执法系统的路侧单元为上述实施例中的路侧单元,因此上述实施例中路侧单元的功能和效果适用于该非现场执法系统。
[0123]
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终端设备上运行时,使得终端设备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0124]
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至少可以包括:能够将计算机程序代码携带到非现场执法装置/终端设备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例如u盘、移动硬盘、磁碟或者光盘等。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可以是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0125]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0126]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技术的范围。
[0127]
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网络设备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网络设备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0128]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0129]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技术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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