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展示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9638116发布日期:2022-04-13 17:41阅读:79来源:国知局
一种展示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1.本公开涉及虚拟现实以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展示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数字化物品包括无实体的物品,如视频、图像、车辆虚拟模型、瓷器虚拟模型等数字藏品或者数字商品。拥有数字化物品的用户,可以通过触发操作获取到数字化物品对应的展示内容信息,无法与数字化物品进行其他交互,存在交互性较差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公开实施例至少提供一种展示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4.第一方面,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展示方法,包括:响应于对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触发展示操作,基于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激活状态,确定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的权限信息;所述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对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展示内容信息的查看权限;基于所述权限信息,确定与所述权限信息对应的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在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ar)环境中展示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响应于触发对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拍摄操作,生成包括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以及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
5.这样,可以根据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激活状态,确定目标数字化物品的权限信息,基于权限信息,确定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并在ar环境中展示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响应于触发对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拍摄操作,生成包括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和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这样,可以通过响应于用户针对同一目标数字化物品的拍摄操作,获取到包含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以及不同现实场景和/或不同目标对象的ar影像数据,从而增强目标数字化物品在展示过程中的交互性。
6.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响应于对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触发展示操作之前,还包括:响应于对至少一种数字化物品的触发预览操作,确定至少一种数字化物品分别对应的激活状态;所述至少一种数字化物品中包括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基于所述至少一种数字化物品分别对应的激活状态,确定所述至少一种数字化物品分别对应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利用ar环境中展示的预设承载体模型,承载并展示所述第二展示内容信息。
7.这样,通过区分目标数字化物品在不同激活状态下对应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在激活目标数字化物品之前可以展示出目标数字化物品的基础信息以提升用户的兴趣度。
8.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激活状态包括下述任一种:未获得、未激活、激活中、已激活。
9.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权限信息,确定与所述权限信息对应的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包括:基于所述权限信息,确定与所述权限信息对应的至少一种第一备选展示内容;响应于对所述第一备选展示内容的触发,利用触发的第
一备选展示内容生成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
10.这样,可以通过响应用户的选择操作,在目标数字化产品对应的至少一种第一备选展示内容中,选择与自身查看需求匹配的第一备选展示内容,生成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从而能够满足不同用户针对目标数字化物品的查看需求。
11.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备选展示内容包括下述至少一种: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虚拟三维模型、介绍信息、历史影像数据、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在不同激活状态下的影像素材、以及在获取影像数据时的特效素材;针对所述激活状态包括未获得的情况,所述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具有查看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子介绍信息、和/或在未获得状态下的影像素材的权限;其中所述子介绍信息是基于所述介绍信息确定的;针对所述激活状态包括未激活的情况,所述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具有查看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在未激活状态下的影像素材的权限;针对所述激活状态包括激活中的情况,所述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具有查看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在激活中状态下的影像素材的权限;针对所述激活状态包括已激活的情况,所述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具有查看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下述至少一项的权限:虚拟三维模型、介绍信息、历史影像数据、以及特效素材。
12.这样,通过区分目标数字化物品在不同激活状态下具有查看权限的第一备选展示内容,在激活目标数字化物品之前可以展示出目标数字化物品的基础信息供用户选择查看,以提升用户的兴趣度,在激活目标数字化物品后可以展示完整描述目标数字化物品的展示内容信息供用户选择查看,以满足用户对目标数字化物品的查看需求。
13.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响应于触发对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拍摄操作,生成包括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以及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包括:响应于触发对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拍摄操作,展示至少一种第二备选展示内容;响应于对所述第二备选展示内容的触发,将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与触发的所述第二备选展示内容进行融合,生成第三展示内容信息;生成包括所述第三展示内容信息、以及所述现实场景中目标对象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
14.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生成包括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以及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响应于对所述ar影像数据的目标操作,执行与所述目标操作对应的处理;所述目标操作包括下述至少一种:分享操作、编辑操作、发布操作、赠送操作。
15.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在增强现实ar环境中展示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包括:采集现实场景图像并识别所述现实场景图像中的目标标识物;基于所述目标标识物在所述现实场景图像中的位置,确定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第一虚拟展示空间,以及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在所述第一虚拟展示空间中的第一展示位置;基于所述第一展示位置,在所述第一虚拟展示空间中展示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
16.这样,能够利用目标标识物在显示场景图像中的位置,确定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在第一虚拟展示空间中第一展示位置,并进行展示,展示位置的确定方式更加的灵活。
17.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在增强现实ar环境中展示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包括:采集现实场景图像并基于所述现实场景图像进行三维场景重建,生成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第二虚拟展示空间;基于所述现实场景图像中包括的物品在所述现实场景图像中的位置,确定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在所述第二虚拟展示空间中的第二展示位置;基
于所述第二展示位置,在所述第二虚拟展示空间中展示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
18.这样,由于现实场景中包含有真实存在的对象,因此可以将这些对象与数字化物品对应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进行融合展示,提升展示的多样性。
19.第二方面,本公开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展示装置,包括:第一确定模块,用于响应于对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触发展示操作,基于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激活状态,确定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的权限信息;所述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对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展示内容信息的查看权限;第二确定模块,用于基于所述权限信息,确定与所述权限信息对应的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在增强现实ar环境中展示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生成模块,响应于触发对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拍摄操作,生成包括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以及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
20.第三方面,本公开可选实现方式还提供一种计算机设备,处理器、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所述处理器可执行的机器可读指令,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中存储的机器可读指令,所述机器可读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所述机器可读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执行上述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中任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的步骤。
21.第四方面,本公开可选实现方式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运行时执行上述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中任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的步骤。
22.关于上述展示装置、计算机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效果描述参见上述展示方法的说明,这里不再赘述。
23.为使本公开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2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公开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中的一部分,这些附图示出了符合本公开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说明本公开的技术方案。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公开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25.图1示出了本公开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展示方法的流程图;
26.图2示出了本公开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目标标识物的示意图;
27.图3示出了本公开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已获取管理页面的示意图;
28.图4示出了本公开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展示有预设承载体模型、以及各数字化物品分别对应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的展示页面的示意图;
29.图5示出了本公开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展示有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展示页面的示意图;
30.图6示出了本公开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展示有ar影像数据的展示页面的示意图;
31.图7示出了本公开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展示装置的示意图;
32.图8示出了本公开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计算机设备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3.为使本公开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公开实施例中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公开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描述和示出的本公开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本公开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公开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公开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公开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公开保护的范围。
34.经研究发现,数字化物品包括无实体的物品,如视频、图像、车辆虚拟模型、瓷器虚拟模型等数字藏品或者数字商品。拥有数字化物品的用户,拥有数字化物品的用户,可以通过触发操作获取到数字化物品对应的展示内容信息,无法与数字化物品进行其他交互,存在交互性较差的问题。
35.基于上述研究,本公开提供了一种展示方法,通过在展示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后,响应于用户对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拍摄操作,获取到包含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以及不同现实场景和/或不同目标对象的ar影像数据,从而增强目标数字化物品在展示过程中的交互性。
36.针对现有方案所存在的缺陷以及本公开提供的解决方案,均是发明人在经过实践并仔细研究后得出的结果,因此,上述问题的发现过程以及文中本公开针对上述问题所提出的解决方案,都应该是发明人在本公开过程中对本公开做出的贡献。
37.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38.为便于对本实施例进行理解,首先对本公开实施例所公开的一种展示方法进行详细介绍,本公开实施例所提供的展示方法的执行主体一般为具有一定计算能力的计算机设备,该计算机设备例如包括: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ar)设备,例如可以包括头戴式设备、移动设备等。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展示方法可以通过处理器调用存储器中存储的计算机可读指令的方式来实现。
39.为了便于用户理解,下面首先对相关概念进行描述:
40.数字化物品包括无实体性、利用数字虚拟表达的物品。以数字藏品为例,在查看数字藏品时,由于数字藏品并非实体,并且数字藏品对应的数据,例如在区块链中的不可同质化代币(或者称为不可替代代币;non-fungible tokens,nft),或者返回的哈希值,均不能直观的表达数字藏品对应的图片、器物等的外形特征,因此借助于移动设备上的图形显示界面、或者ar眼镜等设备查看数字化藏品对应的虚拟特效,从而帮助用户对数字藏品进行查看、购买等操作。
41.nft是区块链的一个条目,区块链是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数字账本技术。因为nft在区块链上映射唯一序列号,其不可篡改、不可分割、以及不可替代的特质,适用于作为数字化物品在购买等交易行为中作为数字化物品的载体,因此nft可以用来代表独一无二的数字化物品。在用户购买并获取了数字化物品的拥有权限时,也即获取了对数字化物品对应的nft的所有权记录。
42.下面对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展示方法加以说明。
43.参见图1所示,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展示方法的流程图,所述方法包括步骤s101~s103,其中:
44.s101、响应于对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触发展示操作,基于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激活状态,确定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的权限信息。
45.其中,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对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展示内容信息的查看权限;该目标数字化物品为用户拥有的数字化物品中的任一数字化物品。
46.在本公开实施例中,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展示内容信息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中的至少一种:虚拟三维模型、介绍信息、历史影像数据、目标数字化物品在不同激活状态下的影像素材、以及特效素材;其中,介绍信息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介绍信息、图片介绍信息、视频介绍信息、音频介绍信息等中的至少一种;历史影像数据指示拥有过数字化物品的历史用户拍摄的影像数据,这里影像数据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图像、视频等中的至少一种;特效素材用来指示在获取影像数据时可使用的影音素材,其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贴纸素材、音频素材等中的至少一种。
47.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激活状态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任一种:未获得、未激活、激活中、已激活;目标数字化物品在不同激活状态下的影像素材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示例性的,目标数字化物品在不同激活状态下的影像素材可以包括但不限于a1~a4中的至少一种:
48.a1、目标数字化物品在未获得状态下的影像素材;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轮廓影像、目标数字化物品的剪影图像等中的至少一种。
49.a2、目标数字化物品在未激活状态下的影像素材;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目标数字化物品的剪影图像、目标数字化物品某一侧面的图像等中的至少一种。
50.a3、目标数字化物品在激活中状态下的影像素材;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目标数字化物品每个侧面分别对应的图像。
51.a4、目标数字化物品在已激活状态下的影像素材;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目标数字化物品每个侧面分别对应的图像、以及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虚拟三维模型等中的至少一种。
52.在本公开实施例中,用户对激活状态不同的目标数字化物品具有不同的权限信息;权限信息不同,向用户展示的展示内容信息也不同;示例性的,具体的用户针对不同激活状态的目标数字化物品具有的权限信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述b1~b4中的至少一种:
53.b1、针对激活状态包括未获得的情况,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具有查看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子介绍信息、和/或在未获得状态下的影像素材的权限。
54.其中,子介绍信息是基于介绍信息确定的,例如可以是部分介绍信息;这里针对在未获得状态下的影像素材的相关描述可以参见a1所示的具体实施方式中的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55.示例性的,在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状态包括未获得的情况下,用户具有查看目标数字化物品的部分介绍信息、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轮廓影像、以及目标数字化物品的剪影图像的权限。
56.b2、针对激活状态包括未激活的情况,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具有查看目标数字化物品在未激活状态下的影像素材的权限。
57.其中,这里针对在未激活状态下的影像素材的相关描述可以参见a2所示的具体实施方式中的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58.示例性的,在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状态包括未激活的情况下,用户具有查看目标数字化物品的剪影图像、以及目标数字化物品某一侧面的图像的权限。
59.b3、针对激活状态包括激活中的情况,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具有查看目标数字化物品在激活中状态下的影像素材的权限。
60.其中,这里针对在未激活状态下的影像素材的相关描述可以参见a3所示的具体实施方式中的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61.示例性的,在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状态包括激活中的情况下,用户具有查看目标数字化物品每个侧面分别对应的图像的权限。
62.b4、针对激活状态包括已激活的情况,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具有查看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下述至少一项的权限:虚拟三维模型、介绍信息、历史影像数据、以及特效素材。
63.除此之外,在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状态包括已激活的情况下,权限信息还可以用于指示目标数字化物品在已激活状态下的影像素材。
64.示例性的,在目标数字化物品是用户自己购买、并激活的情况下,一般用户具有查看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虚拟三维模型、介绍信息、特效素材、以及目标数字化物品每个侧面分别对应的图像的权限;此外,在目标数字化物品是其他用户转赠的、且该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状态包括已激活的情况下,用户具有查看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虚拟三维模型、介绍信息、特效素材、以及其他用户在拥有目标数字化物品时拍摄的历史影像数据、以及目标数字化物品每个侧面分别对应的图像的权限。
65.在具体实施中,在响应于对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触发展示操作之前,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展示方法还包括:响应于对至少一种数字化物品的触发预览操作,确定至少一种数字化物品分别对应的激活状态;基于至少一种数字化物品分别对应的激活状态,确定至少一种数字化物品分别对应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利用ar环境中展示的预设承载体模型,承载并展示第二展示内容信息。
66.其中,ar环境是在ar设备中的、利用现实场景生成的虚拟的三维展示空间。该虚拟的三维展示空间与现实场景的展示空间具有一定的空间转换关系;在ar环境中展示的虚拟模型、能够与ar设备拍摄到的现实场景进行叠加,并展示在ar设备的图形用户界面中;至少一种数字化物品中包括目标数字化物品;预设承载体模型用于承载并展示各数字化物品分别对应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其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立体展柜对应的虚拟模型、博古架对应的虚拟模型、展台对应的虚拟模型等中的至少一种,以预设承载体模型为立体展柜对应的虚拟模型为例,在立体展柜中可以包括多个展位,每个展位用于承载并展示一个数字化物品对应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其中,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中包括至少一种与第二展示内容信息不同部分,第二展示内容信息可以仅仅只包括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中的一部分,两者也可以完全不同;第二展示内容信息还可以与数字化物品对应的激活状态相关,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物品在当前激活状态下的影像素材、以及简单的文字介绍、以及以文字表征数字化物品的当前激活状态;其中,数字化物品对应的当前激活状态可以包括下述至少一种:未激活、激活中、已激活,此处数字化物品在当前激活状态下的影像素材可以参见本公开实施例a2~a4中的相关描述,此处不再赘述;简单的文字介绍例如可以包括但不
限于:生产时间、作者姓名、目标数字化物品的名称等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67.本公开实施例中对至少一种数字化物品的触发预览操作,用于获取各数字化物品分别对应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对用于获取各数字化物品分别对应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的功能入口的触发操作,比如对数字化物品的已获取管理页面中第二展示内容信息获取功能控件的触发操作;本公开实施例中针对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触发展示操作,用于获取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对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获取功能入口的触发操作,比如对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触发操作;上述触发操作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至少一种:单击、预设时间段内连击等点击操作、滑动操作。
68.在具体实施中,在利用ar环境中展示的预设承载体模型,承载并展示第二展示内容信息时,可以采用但不限于下述c1~c2中的至少一种方式,确定预设承载体模型的展示位置信息:
69.c1、采集现实场景图像并识别现实场景图像中的目标标识物;基于目标标识物在现实场景图像中的位置,确定预设承载体模型对应的第一虚拟展示空间,以及预设承载体模型在第三虚拟展示空间中的第三展示位置。
70.其中,目标标识物,包括在现实场景中存在的、且可以用于定位预设承载体模型在进行增强现实展示时的位置的标识物。具体地,目标标识物可以包括marker。在采集现实场景图像时,例如可以利用增强现实设备上携带的、或者关联的摄像头进行现实场景图像的采集,并从中识别出在现实场景中实际存在的目标标识物。
71.目标标识物在现实场景图像中的位置,也即目标标识物在现实场景图像中所在的具体区域。
72.第三虚拟展示空间,包括预设承载体模型在通过增强现实的形式进行展示时,所需的虚拟的三维展示空间。该第三虚拟展示空间与现实场景对应,通过在第三虚拟展示空间中渲染出预设承载体模型,并在采集到的现实场景图像中叠加展示,即可以显示出预设承载体模型在采集到的现实场景图像中实时展示出的效果,也即达到增强现实的效果。
73.这种实现方法需要一个事先制作好的marker(例如:绘制着一定规格形状的模板卡片或者二维码),然后把marker放到现实中的一个位置上,相当于确定了一个现实场景中的平面,然后通过摄像头对marker进行识别和姿态评估(pose estimation),并确定其位置,然后将该marker中心为原点的坐标系称为模板坐标系(marker coordinates),也即第三虚拟展示空间对应的坐标系,并得到一个变换从而使模板坐标系和屏幕坐标系建立映射关系,基于该映射关系、以及marker在现实场景图像中的位置,即可以确定虚拟承载物在第三虚拟展示空间中的第三展示位置。然后,利用该第三展示位置,以及上述描述的转换关系,可以在根据marker确定的三维展示空间中,放置虚拟承载物;然后根据ar设备中的相机对应的相机坐标系和基于marker确定的三维展示空间之间的投影关系,在ar设备(也即第一用户端)的图形用户界面中,渲染展示虚拟承载物。
74.在渲染展示虚拟承载物时,ar设备的相机拍摄到的画面中还存在marker对应的实物,若虚拟承载物的第一展示位置与marker对应的实物所在的位置一致,则在图形用户界面中展示的虚拟承载物,依附于marker对应的实物上方。示例性的,参见图2所示,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目标标识物的示意图。在一种可能的情况下,目标标识物例如可以印制
在门票、导览牌、展示画册上,例如图2中在博物馆入场券上印制有目标标识物21。
75.在采集到现实场景图像后,一方面可以确定目标标识物在现实场景图像中的位置,另一方面可以对目标标识物进行识别,以进行预设承载体模型的展示。
76.其中,在确定目标标识物在现实场景图像中的位置后,可以确定用于对预设承载体模型进行展示的第三虚拟展示空间。以marker为例,由于在利用marker进行预设承载体模型的展示时,会将预设承载体模型在marker的上方进行展示,因此在确定第三虚拟展示空间时,例如可以以印制marker的门票所在平面为x轴、y轴所在的平面,将垂直于marker所在平面的法向量作为z轴,建立三维空间。
77.另外,在一种可能的情况下,目标标识物可以跟随其依托的物体在现实场景中移动。例如,在marker印制在门票上的情况下,若手持门票移动,则印制在门票上的marker也会相应的移动。因此,上述在确定第三虚拟展示空间时,依据marker的位置进行确定,而并未依据现实场景图像进行确定。
78.c2、采集现实场景图像并基于现实场景图像进行三维场景重建,生成预设承载体模型对应的第四虚拟展示空间,并确定预设承载体模型在第四虚拟展示空间中的第四展示位置。
79.其中,第四虚拟展示空间与上述第三虚拟展示空间的用途相似,均包括预设承载体模型在通过增强现实的形式进行展示时,所需的虚拟的三维展示空间。
80.在具体实施中,通过采集现实场景图像并基于现实场景图像进行三维场景重建时,例如可以采用利用同时定位并建图(simultaneous localization and mapping,slam)的方式,确定一相机坐标系,基于该相机坐标系,建立第四虚拟展示空间,这样,可以无需事先确定三维空间的信息,而是从两张二维的图像中恢复三维结构,继而不断的跟踪并扩张地图,也即可以保证在展示预设承载体模型时,可以实时根据拍摄得到的现实场景图像构建第四虚拟展示空间。这样,虚拟承载物可以在第四虚拟展示空间中进行渲染,并叠加在采集得到的现实场景图像中进行显示,以达到增强现实的效果。
81.由于第四虚拟展示空间可以对应于现实场景图像显示出的空间,因此可以将第四展示位置确定为在第四虚拟展示空间中的任一位置。在一种可能的情况下,为了较为容易的确定相对固定的第四展示位置以进行预设承载体模型的展示,可以利用对象识别的方式确定现实场景图像中的预设平面,例如地面,并根据预设平面在现实场景图像中的位置,确定预设承载体模型在第四虚拟展示空间中的第四展示位置。
82.在基于上述b1~b2中的至少一种,确定预设承载体模型的展示位置信息后,可以在预设承载体模型包含的多个展位中,确定用来展示各数字化物品分别对应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的目标展位,并根据目标展位所在的展示位置信息,确定各数字化物品分别对应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的展示位置信息。
83.其中,目标展位可以包括预设承载体模型包含的多个展位中的任一展位。
84.在确定预设承载体模型与第二展示内容信息的展示位置信息之后,可以在ar环境中,基于展示位置信息,将预设承载体模型和第二展示内容信息进行融合展示。
85.示例性的,参见图3所示,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已获取管理页面的示意图。在已获取管理页面中,展示有用户已获取的多个数字化物品对应的图像、以及第二展示内容信息获取功能控件;响应于针对图3中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获取功能控件的触发操作,确
定用户已获取的各数字化物品对应的激活状态;假设用户已获取的“机械表”、“茶壶”、“青花瓷瓶”、这3个数字化物品,并确定“机械表”对应的激活状态包括未激活、“茶壶”对应的激活状态包括激活中、“青花瓷瓶”对应的激活状态包括已激活;基于“机械表”对应的未激活状态,确定“机械表”对应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包括:“机械表”某一侧面的图像、机械表、以及未激活;以及基于“茶壶”对应的激活中状态,确定“茶壶”对应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状态包括:“茶壶”的多个侧面分别对应的图像、茶壶、激活中;以及基于“青花瓷瓶”对应的已激活状态,确定“青花瓷瓶”对应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包括:“青花瓷瓶”的多个侧面分别对应的图像、青花瓷瓶、已激活。
86.在确定各数字化物品分别对应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之后,可以基于图4所示,展示预设承载体模型、以及各数字化物品分别对应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这里,为了节省展示空间,在展示时,针对处于激活中状态的“茶壶”可以仅展示“茶壶”某一侧面的图像、以及茶壶的名称、以及用文字表征的激活中状态;同理,针对处于已激活状态的“青花瓷瓶”可以仅展示“青花瓷瓶”某一侧面的图像、以及青花瓷瓶的名称、以及用文字表征的已激活状态。
87.在展示第二展示内容信息后,响应于针对图4中“青花瓷瓶”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的触发操作,确定将“青花瓷瓶”作为目标数字化物品;并基于“青花瓷瓶”对应的已激活状态,确定用户具有查看“青花瓷瓶”对应的虚拟三维模型、介绍信息、历史影像数据、以及特效素材的权限。
88.承接上述s101,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展示方法还包括:
89.s102、基于所述权限信息,确定与所述权限信息对应的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在增强现实ar环境中展示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
90.本公开实施例中,不同权限信息,对应的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可以至少部分相同,也可以完全不同。
91.在具体实施中,可以采用下述方式确定与权限信息对应的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基于权限信息,确定与权限信息对应的至少一种第一备选展示内容;响应于对第一备选展示内容的触发,利用触发的第一备选展示内容生成第一展示内容信息。
92.其中,第一备选展示内容与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展示内容信息相同,第一备选展示内容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至少一种: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虚拟三维模型、介绍信息、历史影像数据、目标数字化物品在不同激活状态下的影像素材、以及在获取影像数据时的特效素材。针对上述第一备选展示内容的相关描述可以参见本公开实施例中s101所示的具体实施方式中的描述,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93.示例性的,可以采用但不限于下述d1~d3中的至少一种,基于权限信息,确定与权限信息对应的至少一种第一备选展示内容:
94.d1、在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具有查看目标数字化物品在未激活状态下的影像素材的权限的情况下,确定与该权限信息对应的至少一种第一备选展示内容包括:目标数字化物品的剪影图像、以及目标数字化物品某一侧面的图像。
95.d2、在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具有查看目标数字化物品在激活中状态下的影像素材的权限的情况下,确定与该权限信息对应的至少一种第一备选展示内容包括:目标数字化物品每个侧面分别对应的图像。
96.d3、在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具有查看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下述至少一项的权限:
虚拟三维模型、介绍信息、历史影像数据、以及特效素材的情况下,确定与该权限信息对应的至少一种第一备选展示内容包括: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虚拟三维模型、介绍信息、特效素材、以及目标数字化物品每个侧面分别对应的图像、以及历史影像数据。
97.在基于上述d1~d3,确定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第一备选展示内容之后,为了节省展示空间,可以响应于用户对第一备选展示内容的选择操作,将用户在第一备选展示内容中选择的第一备选展示内容,作为第一展示内容信息。
98.在确定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之后,可以采用但不限于下述e1~e2中的至少一种,在增强现实ar环境中展示第一展示内容信息:
99.e1、采集现实场景图像并识别现实场景图像中的目标标识物;基于目标标识物在现实场景图像中的位置,确定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第一虚拟展示空间,以及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在第一虚拟展示空间中的第一展示位置;基于第一展示位置,在第一虚拟展示空间中展示第一展示内容信息。
100.其中,针对目标标识物的描述可以参见本公开实施例c1所示的具体实施方式中的相关描述,重复之处不再赘述。第一虚拟展示空间,包括数字化物品在通过增强现实的形式进行展示时,所需的虚拟的三维展示空间。该第一虚拟展示空间与现实场景对应,通过在第一虚拟展示空间中渲染出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并在采集到的现实场景图像中叠加展示,即可以显示出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在采集到的现实场景图像中实时展示出的效果,也即达到增强现实的效果。
101.具体的第一虚拟展示空间的确定、以及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在第一虚拟展示空间中的第一展示位置的确定可以参见本公开实施例c1所示的具体实施方式中第三虚拟展示空间、以及第二展示内容信息在第三虚拟展示空间中的第三展示位置的确定方式的相关描述,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102.以marker为例,由于在利用marker进行虚拟三维模型的展示时,会将虚拟三维模型在marker的上方进行展示,因此在确定第一虚拟展示空间时,例如可以以印制marker的物品所在平面为x轴、y轴所在的平面,将垂直于marker所在平面的法向量作为z轴,建立三维空间。在确定第一虚拟展示空间中展示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第一展示位置时,例如可以在z轴的正方向上选取一位置,例如z轴正方向上50厘米处,作为第一展示位置,也即将虚拟三维模型放置在marker上方50厘米处进行展示。这样,可以以人眼观看时较为舒适的角度进行展示。
103.e2、采集现实场景图像并基于现实场景图像进行三维场景重建,生成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第二虚拟展示空间;基于现实场景图像中包括的物品在现实场景图像中的位置,确定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在第二虚拟展示空间中的第二展示位置;基于第二展示位置,在第二虚拟展示空间中展示第一展示内容信息。
104.其中,第二虚拟展示空间与上述第四虚拟展示空间的用途相似,均包括目标数字化物品在通过增强现实的形式进行展示时,所需的虚拟的三维展示空间;现实场景图像中包括的物品,例如是对现实场景图像进行识别后,识别出的至少一种物品,比如和目标数字化物品具有某种关联关系的物品,例如,目标数字化物品为动漫人物模型,则物品例如包括:动漫场景的实体模型。物品在现实场景图像中的位置,也即物品在现实场景图像中所在的具体区域。
105.具体的第二虚拟展示空间的生成方式可以参见c2所示的具体实施方式中的相关描述,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106.在对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进行展示时,由于第二虚拟展示空间可以对应于现实场景图像显示出的空间,因此可以将第二展示位置确定为在第二虚拟展示空间中的任一位置。在一种可能的情况下,为了较为容易的确定相对固定的第二展示位置以进行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展示,可以利用对象识别的方式确定现实场景图像中包括的物品,例如与目标数字化物品相关的物品,并根据这些物品在现实场景图像中的位置,确定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在第二虚拟展示空间中的第二展示位置。这样,在对第一展示内容信息进行展示时,可以配合在现实场景中的其他对象进行搭配展示,可以更进一步的提高在展示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时的真实性。或者,也可以为并无虚拟三维模型的数字化物品提供实物化的表达。
107.示例性的,以用户触发展示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目标数字化物品包括音乐专辑为例,其对应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例如可以包括一段音频。在利用增强现实的方式对介绍信息进行展示时,由于音频也是数字化的数据信息,因此可能并不具备有特定的虚拟三维模型。在该种情况下,例如可以在现实场景图像中进行对象识别,以确定与数字化物品相关的其他物品的位置,这些物品例如可以包括唱片机、耳机等音乐播放设备。然后,可以将音乐专辑中的音源定位在这些物品对应的位置处进行播放,以更好地与这些物品匹配展示。
108.示例性的,基于用户具有查看图4中“青花瓷瓶”对应的虚拟三维模型、介绍信息、历史影像数据、以及特效素材的权限,确定与该权限信息对应的至少一种备选展示内容包括:青花瓷瓶的虚拟三维模型、拥有过该青花瓷瓶的历史用户对应的历史影像数据、贴纸特效、青花瓷瓶对应的文字介绍信息和视频介绍信息、以及青花瓷瓶多个侧面分别对应的图像;响应于用户对青花瓷瓶的虚拟三维模型、青花瓷瓶对应的文字介绍信息的选择操作,将青花瓷瓶的虚拟三维模型、青花瓷瓶对应的文字介绍信息,确定为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然后通过对现实场景图像的对象识别,确定现实场景中存在桌子,则可以根据桌子在现实场景中的位置,确定青花瓷瓶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展示位置,在ar环境中展示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具体的展示有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展示页面可以如图5所示,图5中示出桌子、以及位于桌子上展示的青花瓷瓶的虚拟三维模型、以及青花瓷瓶对应的文字介绍信息。
109.承接上述s102,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展示方法还包括:
110.s103、响应于触发对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拍摄操作,生成包括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以及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
111.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基于上述s102在ar环境中展示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之后,可以响应于接收到对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拍摄操作,以实现对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与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进行合照或录视频。
112.其中,对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拍摄操作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拍摄功能控件的触发操作,比如可以包括针对展示有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展示页面中展示的拍摄功能控件的触发操作,这里针对触发操作的描述可以参见本公开实施例s101所示的具体实施方式的相关描述,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113.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至少一种:现实场景中的物品、现实场景中的人、现实场景中植物、现实场景中的动物等;ar影像数据例如可以包括ar图像、
ar视频等中的至少一种。
114.在生成ar影像数据的过程中,由于在展示第一展示内容信息时,已经建立了现实空间和ar环境之间的关联关系,因此,相当于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在相机坐标系中的位置已经确定;当利用ar设备中的相机拍摄现实场景的影像时,根据第一展示内容信息能够确定其与相机拍摄的影像数据的图像坐标系之间的投影关系;同时,目标对象也位于现实场景中,其与相机拍摄的影像数据的图像坐标系之间的投影关系也能够确定,利用上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和图像坐标系之间的投影关系、以及目标对象和图像坐标系之间的投影关系,即能够将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和目标对象投影至相机拍摄的影像中,使得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和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均出现在影像中,得到包括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以及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
115.在具体实施中,可以采用下述方式响应于触发对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拍摄操作,生成包括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以及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响应于触发对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拍摄操作,展示至少一种第二备选展示内容;响应于对第二备选展示内容的触发,将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与触发的第二备选展示内容进行融合,生成第三展示内容信息;生成包括第三展示内容信息、以及现实场景中目标对象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
116.其中,第二备选展示内容可以与第一备选展示内容至少部分相同,也可以完全不同;第二备选展示内容例如可以仅包括特效素材,其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贴纸素材、音频素材等中的至少一种。
117.示例性的,在用户触发对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拍摄操作之后,可以展示多种供用户选择的特效素材,响应于用户对多种供用户选择的特效素材中贴纸素材的选择操作,将用户选择的贴纸素材、与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进行融合,生成第三展示内容信息;然后假设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包括用户a,则可以生成第三展示内容信息、与用户a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具体的展示有ar影像数据的展示页面可以如图6所示。
118.在具体实施中,生成包括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以及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之后,还可以响应于对ar影像数据的目标操作,执行与目标操作对应的处理。
119.其中,目标操作可以包括下述至少一种:分享操作、编辑操作、发布操作、赠送操作。
120.示例性的,可以采用但不限于f1~f4中的至少一种,响应于对ar影像数据的目标操作,执行与目标操作对应的处理:
121.f1、在目标操作包括分享操作的情况下,响应于对ar影像数据的分享操作,基于用户选择的分享用户,将ar影像数据分享给分享用户。
122.f2、在目标操作包括编辑操作的情况下,响应于对ar影像数据的编辑操作,执行与编辑操作对应的处理。
123.其中,编辑操作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至少一种:对ar影像数据中的第三展示内容信息和/或目标对象中的展示姿态进行调整、对ar影像数据中的第三展示内容信息和/或目标对象中的展示位置进行调整、对展示亮度进行调整、对光影特效的调整、在ar影像数据中添加特效素材、在ar影像数据中添加文字描述内容等。
124.f3、在目标操作包括发布操作的情况下,响应于对ar影像数据的发布操作,将ar影
像数据进行发布,例如可以发布到能够被多个用户查看的展示空间中。
125.f4、在目标操作包括赠送操作的情况下,响应于对ar影像数据的赠送操作,将其他用户作为ar影像数据的拥有者,并基于其他用户的用户信息,更新ar影像数据对应的拥有者信息,将ar影像数据赠送给其他用户。
126.在具体实施中,可以将生成的ar影像数据,作为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展示内容信息中的一种,响应于对目标数字化物品进行赠送操作或出售操作后,将其他用户作为目标数字化物品的拥有者,并基于其他用户的用户信息,更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拥有者信息,将包含ar影像数据的展示内容信息赠送或出售给其他用户,这样其他用户可以查看目标数字化物品的展示内容信息中的ar影像数据。
127.本公开实施例中,根据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激活状态,确定目标数字化物品的权限信息,基于权限信息,确定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并在ar环境中展示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响应于触发对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拍摄操作,生成包括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和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这样,可以通过响应于用户针对同一目标数字化物品的拍摄操作,获取到包含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以及不同现实场景和/或不同目标对象的ar影像数据,从而增强目标数字化物品在展示过程中的交互性。
128.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具体实施方式的上述方法中,各步骤的撰写顺序并不意味着严格的执行顺序而对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各步骤的具体执行顺序应当以其功能和可能的内在逻辑确定。
129.基于同一发明构思,本公开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与展示方法对应的展示装置,由于本公开实施例中的装置解决问题的原理与本公开实施例上述展示方法相似,因此装置的实施可以参见方法的实施,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130.参照图7所示,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展示装置的示意图,所述装置包括:第一确定模块701、第二确定模块702、生成模块703;其中,
131.第一确定模块701,用于响应于对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触发展示操作,基于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激活状态,确定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的权限信息;所述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对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展示内容信息的查看权限;第二确定模块702,用于基于所述权限信息,确定与所述权限信息对应的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在增强现实ar环境中展示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生成模块703,响应于触发对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拍摄操作,生成包括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以及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
132.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第一确定模块701,在执行所述响应于对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触发展示操作之前,还用于:响应于对至少一种数字化物品的触发预览操作,确定至少一种数字化物品分别对应的激活状态;所述至少一种数字化物品中包括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基于所述至少一种数字化物品分别对应的激活状态,确定所述至少一种数字化物品分别对应的第二展示内容信息;利用ar环境中展示的预设承载体模型,承载并展示所述第二展示内容信息。
133.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激活状态包括下述任一种:未获得、未激活、激活中、已激活。
134.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第二确定模块702,在执行所述基于所述权限信息,确定
与所述权限信息对应的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时,具体用于:基于所述权限信息,确定与所述权限信息对应的至少一种第一备选展示内容;响应于对所述第一备选展示内容的触发,利用触发的第一备选展示内容生成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
135.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备选展示内容包括下述至少一种: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虚拟三维模型、介绍信息、历史影像数据、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在不同激活状态下的影像素材、以及在获取影像数据时的特效素材;针对所述激活状态包括未获得的情况,所述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具有查看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子介绍信息、和/或在未获得状态下的影像素材的权限;其中所述子介绍信息是基于所述介绍信息确定的;针对所述激活状态包括未激活的情况,所述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具有查看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在未激活状态下的影像素材的权限;针对所述激活状态包括激活中的情况,所述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具有查看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在激活中状态下的影像素材的权限;针对所述激活状态包括已激活的情况,所述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具有查看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下述至少一项的权限:虚拟三维模型、介绍信息、历史影像数据、以及特效素材。
136.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生成模块703,在执行所述响应于触发对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拍摄操作,生成包括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以及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时,具体用于:响应于触发对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拍摄操作,展示至少一种第二备选展示内容;响应于对所述第二备选展示内容的触发,将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与触发的所述第二备选展示内容进行融合,生成第三展示内容信息;生成包括所述第三展示内容信息、以及所述现实场景中目标对象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
137.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生成模块703,在执行所述生成包括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以及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之后,还用于:响应于对所述ar影像数据的目标操作,执行与所述目标操作对应的处理;所述目标操作包括下述至少一种:分享操作、编辑操作、发布操作、赠送操作。
138.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第二确定模块702,在执行所述在增强现实ar环境中展示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时,具体用于:采集现实场景图像并识别所述现实场景图像中的目标标识物;基于所述目标标识物在所述现实场景图像中的位置,确定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第一虚拟展示空间,以及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在所述第一虚拟展示空间中的第一展示位置;基于所述第一展示位置,在所述第一虚拟展示空间中展示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
139.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第二确定模块702,在执行所述在增强现实ar环境中展示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时,具体用于:采集现实场景图像并基于所述现实场景图像进行三维场景重建,生成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第二虚拟展示空间;基于所述现实场景图像中包括的物品在所述现实场景图像中的位置,确定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在所述第二虚拟展示空间中的第二展示位置;基于所述第二展示位置,在所述第二虚拟展示空间中展示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
140.关于装置中的各模块的处理流程、以及各模块之间的交互流程的描述可以参照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相关说明,这里不再详述。
141.基于同一技术构思,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参照图8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计算机设备800的结构示意图,包括处理器801、存储器802、和总线803。
其中,存储器802用于存储执行指令,包括内存8021和外部存储器8022;这里的内存8021也称内存储器,用于暂时存放处理器801中的运算数据,以及与硬盘等外部存储器8022交换的数据,处理器801通过内存8021与外部存储器8022进行数据交换,当计算机设备800运行时,处理器801与存储器802之间通过总线803通信,使得处理器801执行以下指令:
142.响应于对目标数字化物品的触发展示操作,基于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激活状态,确定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的权限信息;所述权限信息用于指示对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对应的展示内容信息的查看权限;基于所述权限信息,确定与所述权限信息对应的所述目标数字化物品的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在增强现实ar环境中展示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响应于触发对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的拍摄操作,生成包括所述第一展示内容信息以及现实场景中的目标对象相融合的ar影像数据。
143.其中,处理器801的具体处理流程可以参照上述方法实施例的记载,这里不再赘述。
144.本公开涉及增强现实领域,通过获取现实环境中的目标对象的图像信息,进而借助各类视觉相关算法实现对目标对象的相关特征、状态及属性进行检测或识别处理,从而得到与具体应用匹配的虚拟与现实相结合的ar效果。示例性的,目标对象可涉及与人体相关的脸部、肢体、手势、动作等,或者与物体相关的标识物、标志物,或者与场馆或场所相关的沙盘、展示区域或展示物品等。视觉相关算法可涉及视觉定位、slam、三维重建、图像注册、背景分割、对象的关键点提取及跟踪、对象的位姿或深度检测等。具体应用不仅可以涉及跟真实场景或物品相关的导览、导航、讲解、重建、虚拟效果叠加展示等交互场景,还可以涉及与人相关的特效处理,比如妆容美化、肢体美化、特效展示、虚拟模型展示等交互场景。可通过卷积神经网络,实现对目标对象的相关特征、状态及属性进行检测或识别处理。上述卷积神经网络是基于深度学习框架进行模型训练而得到的网络模型。
145.本公开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运行时执行上述方法实施例中所述的展示方法的步骤。其中,该存储介质可以是易失性或非易失的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
146.本公开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该计算机程序产品承载有程序代码,所述程序代码包括的指令可用于执行上述方法实施例中所述的展示方法的步骤,具体可参见上述方法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147.其中,上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可以具体通过硬件、软件或其结合的方式实现。在一个可选实施例中,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具体体现为计算机存储介质,在另一个可选实施例中,计算机程序产品具体体现为软件产品,例如软件开发包(software development kit,sdk)等等。
148.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系统和装置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在本公开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统、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又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通信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
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149.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150.另外,在本公开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
151.所述功能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处理器可执行的非易失的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公开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公开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152.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实施例,仅为本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以说明本公开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本公开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公开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公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可轻易想到变化,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变化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公开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都应涵盖在本公开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公开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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