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测算系统和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30727628发布日期:2022-07-13 02:01阅读:917来源:国知局
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测算系统和方法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医药大数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测算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2.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及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自开展医用耗材和药品集中采购以来,集采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在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负担的同时,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将部分节约资金用于激励公立医疗机构,是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优先使用集采产品的必要手段。完善医保结算,统一规范医保结算流程,确保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取得成效。通过对国家带量采购(vbp)降价后的药品费用与医保支付的预算基金差额,将作为奖励返还一部分给公立医疗机构。
3.现有计算预算基金差额的技术状况是依赖人工收集数据,手工计算。由于运算数据庞大,基础数据标准化程度极低,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因为多项数据元素存在多样算法,会导致数据结果差异较大,无法全面为用户提供合理性展示,导致结果的可靠性、可信性偏低,不能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发明提供一种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测算系统和方法,以克服上述技术问题。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
6.一种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测算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7.s1:获取医疗机构的基础业务数据;
8.s2:根据所述基础业务数据,获取集采前药品加权平均价格;所述集采前药品加权平均价格包括按医疗机构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医疗机构的药品平均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医疗机构取规格折算的加权平均价格和按统筹区规格折算的加权平均价格;
9.s3,根据所述集采前药品加权平均价格,建立结余留用数据计算模型,获取医保结余留用金额;所述医保结余留用金额包括:按医疗机构的加权平均价格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按医疗机构的药品平均价格加权平均价格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按医疗机构取规格折算的加权平均价格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和按统筹区规格折算的加权平均价格下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
10.s4:医保机构根据所述医保结余留用金额,获取最终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
11.进一步的,所述基础业务数据包括:
12.集采合约规定的集采周期、集采药品信息、集采药品价格、前一集采周期的同通用名下药品采购数据、集采周期内同通用名下非集采药品的采购价格、集采合约规定的集采周期内的集采药品采购量、集采周期内参保患者使用量占比、集采周期内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比例、集采周期内医保基金实际平均报销比例、和集采周期内约定采购量带量比例。
13.进一步的,所述前一集采周期的同通用名下药品采购数据包括集采合约起始日期
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总金额、集采合约起始日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量和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集采药品的单价、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规格、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集采药品规格。
14.进一步的,所述结余留用金额计算模型建立如下:
15.ya=m
×v×
lf
×
lu
ꢀꢀꢀ
(1)
16.式中:ya为集采药品医保资金预算额;m为约定采购量基数;v为集采前药品加权平均价格;lf为集采周期内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比例;lu为集采周期内参保患者使用量占比;
17.yb=ya-(n
×
lz+u)
×
lb
×
lu
ꢀꢀꢀ
(2)
18.式中:yb为结余测算基数;n为集采合约规定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集采采购量;lz为集采药品价格;u为集采周期内同通用名下非集采药品的采购价格;lb为集采周期内医保基金实际平均报销比例;
19.∑sy=(α-b)
×
yb
ꢀꢀꢀ
(3)
20.式中:∑sy为结余留用金额;α为结余留用比例;b为医保机构调整比例。
21.进一步的,所述按医疗机构的加权平均价格v1的计算如下:
[0022]v1
=∑a/∑l
ꢀꢀꢀ
(4)
[0023]
式中:a为当前医疗机构在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总金额;l为当前医疗机构集采合约起始日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量。
[0024]
进一步的,所述按医疗机构的药品平均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v2的计算如下:
[0025]v2
=∑pi/t
ꢀꢀꢀ
(5)
[0026]
式中:pi为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第i种集采药品单价;t 为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集采药品种类。
[0027]
进一步的,所述按医疗机构取规格折算的加权平均价格v3的计算如下:
[0028]v3
=[(∑a/∑l)*g/g`]
ꢀꢀꢀ
(6)
[0029]
式中:a为当前医疗机构在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总金额;l为当前医疗机构集采合约起始日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量;g为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规格;g`为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集采药品规格。
[0030]
进一步的,所述按统筹区规格折算的加权平均价格v4的计算如下:
[0031]v4
=[(∑a’/∑l’)*g/g`]
ꢀꢀꢀ
(7)
[0032]
式中:a’为统筹区在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总金额;l’为统筹区在集采合约起始日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量。
[0033]
进一步的,所述医保机构调整比例计算如下:
[0034]
b=b
×
50%+(1-b)
×
(c+d+e+f+g+h+i+j)/100
ꢀꢀꢀ
(8)
[0035]
式中:b为按时完成采购指标;c为医疗机构30天回款率;d为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费用增长率;e为非集采药品采购量占比;f为非集采药品采购金额占比;g为线下采购占比;h为执行集采政策的违规次数;i为价格违规次数; j为集采药品的规范流转系数。
[0036]
进一步的,所述约定采购量基数的计算如下:
[0037]
m=n/v
ꢀꢀꢀ
(9)
[0038]
式中:n为集采合约规定的集采周期内的集采药品采购量;v为集采周期内约定采
购量带量比例。
[0039]
进一步的,所述集采合约规定的集采周期内的集采药品采购量n计算如下:
[0040]
n=l0×
(1+k)
ꢀꢀꢀ
(10)
[0041]
式中:l0为集采合约起始日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量;k为集采合约规定的集采周期的药品采购量预计增长率。
[0042]
进一步的,所述s4中获取最终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方法为:医保机构根据前一集采周期的同通用名下药品的返点金额,与所述医保结余留用金额进行匹配,获取最终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
[0043]
进一步的,医保机构根据前一集采周期的同通用名下药品的返点金额,与集采后的所述医保结余留用金额进行匹配的方法为:
[0044]
定义目标函数minf(x),使得x∈s,其中,x是解空间,s是可行解空间;
[0045]
于是,
[0046][0047]
式中:y是所有同通用名药品的返点,y=k1,k2,

,k
p
,;k1是第1个同通用名药品的返点;k
p,
是p个同通用名药品的返点;
[0048]ci
代表第i项结余留用指标组合所计算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n为结余留用指标的个数;xm是指第m个医疗机构;m是指医疗机构的个数;p为同通用名药品的数量。
[0049]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s3前,还包括步骤:
[0050]
对所述集采药品信息进行标准化加工,以获取标准化后的基础业务数据作为基础业务数据。
[0051]
一种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测算方法所形成的测算系统,包括:数据采集系统、医保核心系统、数据处理系统、显示系统;
[0052]
所述数据采集系统与集采药品采购平台数据通信连接,通过集采药品采购平台获取集采药品信息、集采药品价格、前一集采周期的同通用名下药品采购数据、集采周期内同通用名下非集采药品的采购数据价格;
[0053]
所述医保核心系统与所述数据采集系统通信连接,以获取集采周期内参保患者使用量占比、集采周期内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比例、集采周期内医保基金实际平均报销比例、集采周期内约定集采药品采购量和集采周期内约定采购量带量比例;
[0054]
所述数据处理系统分别与所述数据采集系统和医保核心系统连接,以获取医保结余留用金额;
[0055]
所述显示系统与所述数据处理系统连接,以将所述医保结结余留用金额可视化。
[0056]
有益效果:本发明的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测算系统和方法,依据计算机系统,通过获取医保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基于业务数据,根据多种集采前要求加权平均价格,并且建立结余利用数据计算模型,通过计算机运算获取最终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所获得的最终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可靠性、可信性高,能够满足医疗机构、统筹区等不同用户的需求,够刺激公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能够优先使用集采产品,促进国家医保药品集中采购的顺利推行。
附图说明
[0057]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58]
图1为本发明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测算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59]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60]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测算系统和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如附图1所示:
[0061]
s1:获取医疗机构的基础业务数据;
[0062]
所述基础业务数据包括:集采合约规定的集采周期、集采药品信息、集采药品价格、前一集采周期的同通用名下药品采购数据、集采周期内同通用名下非集采药品的采购价格、集采合约规定的集采周期内的集采药品采购量、集采周期内参保患者使用量占比、集采周期内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比例、集采周期内医保基金实际平均报销比例、和集采周期内约定采购量带量比例。
[0063]
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集采合约规定的集采周期是一年;前一集采周期的同通用名下药品采购数据和集采周期内同通用名下非集采药品的采购数据由省药品采购平台提供的历史订单中获取,其中,前一集采周期的同通用名下药品采购数据作为集采前药品采购加权平均价格计算的依据;所述的集采周期内参保患者使用量占比、集采周期内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比例和集采周期内医保基金实际平均报销比例,由医保局通过核心系统提取并计算。其中的核心系统是指医保核心系统,主要记录参保人员、保费缴纳、医疗报销等医保业务的系统。
[0064]
本实施例中的同通用名下的药品例如:通用名为红霉素,同一通用名下可以有红霉素胶囊、红霉素缓释片、红霉素注射液等。同一通用名药品视同为同一药品。数据由医保局进行提供。
[0065]
所述前一集采周期的同通用名下药品采购数据包括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总金额、集采合约起始日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量和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集采药品的单价、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规格、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集采药品规格。
[0066]
具体的,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的集采合约规定的集采周期也可以是例如:每日、每周、定时等,所述基础业务数据的获取方式支持多种,例如:自动、人工、文件、服务、同步、异步、增量、全量等。
[0067]
s2:根据所述基础业务数据,获取集采前药品加权平均价格;
[0068]
所述集采前药品加权平均价格包括按医疗机构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医疗机构的药
品平均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医疗机构取规格折算的加权平均价格和按统筹区规格折算的加权平均价格;
[0069]
所述按医疗机构的加权平均价格v1的计算如下:
[0070]v1
=∑a/∑l
ꢀꢀꢀ
(4)
[0071]
式中:a为当前医疗机构在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总金额;l为当前医疗机构集采合约起始日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量。所述按医疗机构的加权平均价格,加权的权重为按照当前医疗机构的集采合约起始日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能够避免因其他医疗机构的价格差异导致的计算偏差,能够代表当前的医疗机构采购情况,其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平均化,对采购价格的分摊较为折中。
[0072]
所述按医疗机构的药品平均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v2的计算如下:
[0073]v2
=∑pi/t
ꢀꢀꢀ
(5)
[0074]
式中:pi为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第i种集采药品单价;t 为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集采药品种类。所述按医疗机构的药品平均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为根据当前医疗机构的所有集采药品的单价取平均价格,计算简单。
[0075]
所述按医疗机构取规格折算的加权平均价格v3的计算如下:
[0076]v3
=[(∑a/∑l)*g/g`]
ꢀꢀꢀ
(6)
[0077]
式中:a为当前医疗机构在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总金额;l为当前医疗机构集采合约起始日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量;g为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规格;g`为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集采药品规格;所述按医疗机构取规格折算的加权平均价格,为按照当前医疗机构药品规格来获取集采前药品加权平均价格,即折算为集采药品同规格进行加权平均,能够以统一计量标准计算药品采购价格,可参考性高,能充分体现出统一通用名药品同一规格单位价格。
[0078]
所述按统筹区规格折算的加权平均价格v4的计算如下:
[0079]v4
=[(∑a’/∑l’)*g/g`]
ꢀꢀꢀ
(7)
[0080]
式中:a’为统筹区在集采合约起始日期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总金额;l’为统筹区在集采合约起始日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量;所述按统筹区规格折算的加权平均价格,为根据统筹区内全部医疗机构,采用规格折算加权平均价格方式。规避了医疗机构不同而导致平均价格差异性,统筹区内采用统一标准进行计量。
[0081]
s3,根据所述集采前药品加权平均价格,建立结余留用数据计算模型,获取医保结余留用金额;所述医保结余留用金额包括:按医疗机构的加权平均价格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按医疗机构的药品平均价格加权平均价格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按医疗机构取规格折算的加权平均价格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和按统筹区规格折算的加权平均价格下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
[0082]
优选的,所述结余留用数据计算模型建立如下:
[0083]
ya=m
×v×
lf
×
lu
ꢀꢀꢀ
(1)
[0084]
式中:ya为集采药品医保资金预算额;m为约定采购量基数;v为集采前药品加权平均价格;lf为集采周期内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比例;lu为集采周期内参保患者使用量占比;
[0085]
yb=ya-(n
×
lz+u)
×
lb
×
lu
ꢀꢀꢀ
(2)
[0086]
式中:yb为结余测算基数;n为集采合约规定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总数量;lz为集
采药品价格;u为集采周期内同通用名下非集采药品的采购价格; lb为集采周期内医保基金实际平均报销比例;
[0087]
∑sy=(α-b)
×
yb
ꢀꢀꢀ
(3)
[0088]
式中:∑sy为结余留用金额;α为结余留用比例;b为医保机构调整比例;
[0089]
优选的,所述医保机构调整比例计算如下:
[0090]
b=b
×
50%+(1-b)
×
(c+d+e+f+g+h+i+j)/100
ꢀꢀꢀ
(8)
[0091]
式中:b为按时完成采购指标;c为医疗机构30天回款率;d为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费用增长率;e为非集采药品采购量占比;f为非集采药品采购金额占比;g为线下采购占比;h为执行集采政策(如报量等)的违规次数;i为价格违规次数;j为集采药品的规范流转系数。具体的,药品流转规范,即是否有转卖情况。
[0092]
优选的,所述约定采购量基数的计算如下:
[0093]
m=n/v
ꢀꢀꢀ
(9)
[0094]
式中:n为集采合约规定的集采周期内的集采药品采购量;v为集采周期内约定采购量带量比例。
[0095]
其中,所述约定采购量基数m,是指根据预约采购量和带量比例,推算出的结余留用采购量基数;n为集采合约规定的集采药品总数量,即医疗机构计划采购药品的数量;v为约定采购量带量比例,指的是为了不同集采药品设定带量比例,为根据上年采购量和带量比例进行计算得出当年药品预约采购数量用于报量使用;
[0096]
本实施例中的约定集采药品采购量和约定采购量带量比例均为由医保局根据医疗机构上年度采购量计算得出。
[0097]
所述集采合约规定的集采周期内的集采药品采购量n计算如下:
[0098]
n=l0×
(1+k)
ꢀꢀꢀ
(10)
[0099]
式中:l0为集采合约起始日之前的集采周期内的药品采购量;k为集采合约规定的集采周期的药品采购量预计增长率;
[0100]
具体的,若2021年人民医院采购红霉素10000支。根据用药人群、医疗条件等要素,预估2022年人民医院计划采购红霉素增长10%,即在2022年的红霉素采购量为11000支。
[0101]
在本实施例中,结余留用比例由国家规定上限为50%,地方根据本地情况可以进行向下调整。医疗机构调整比例为,根据医疗机构考核情况最终计算得出。本专利中各项医疗机构调整指标参数、权重为本专利特有。
[0102]
具体的,本实施例中的医疗集团考核指标原理如下:根据医疗机构完成情况,对医疗机构各项考核指标设定量化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0103][0104]
[0105]
具体的,集采药品结余留用的原理:
[0106]
通过集采药品医保资金预算额(ya)计算出结余测算基数(yb),之后再通过结余留用比例(α最高不超过50%)计算出结余留用资金。α小于或等于 0.5,其表示结余留用合理的程度,在不超过预算资金边界的情况下,α越大,结余留用的金额就越大。
[0107]
具体的,统筹区根据政策一般为一个地市,也可以根据需求调整为省、区县。全市进行统一药品加权平均价格计算,即全市所有医疗机构作为一个统筹区采用同一标准。医疗机构归属统筹区管理。例如:人民医院归属市医保局。金州人民医院归属金州区医保局。因为各个医疗机构采购发生情况不同、专业性不同,药品采购明细和侧重点也会不同。因此以医疗机构计算出的平均药价更符合医院利益。以统筹区计算的平均药价更利于管理。
[0108]
s4,医保机构根据所述医保结余留用金额,获取最终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
[0109]
优选的,获取最终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方法为:
[0110]
医保机构根据前一集采周期的同通用名下药品的返点金额,与所述医保结余留用金额进行匹配,获取最终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具体的,医保机构根据前一集采周期的同通用名下药品的返点金额,与集采后的所述医保结余留用金额进行匹配的方法为:
[0111]
定义目标函数minf(x),使得x∈s,其中,x是解空间,s是可行解空间;其中的s和x,是拥有有限个胡可数无限个解的离散集合。本实施例即为在离散的,有限的数学结构上,寻找一个(或一组)满足给定的约束条件并是所述目标函数值达到最小的解。
[0112]
为了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求解,本实施例采用指派问题算法来计算医保结余留用的最优解。通俗来讲,就是在n*n矩阵中,选取n个元素,每行每列各有1个元素,使得和最小,且和大于阈值(原医疗机构获得返点金额):使总支出结余留用金额最小;并且使每个医疗机构结余留用金额高于原医疗机构采购药品获得返点。于是,
[0113][0114]
式中:y是所有同通用名药品的返点,y=k1,k2,

,k
p,
;k1是第1个同通用名药品的返点;k
p,
是p个同通用名药品的返点;
[0115]ci
代表第i项结余留用指标组合所计算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 (i=1,2,..,n);n为结余留用指标的个数;xm是指第m个医疗机构;m是指医疗机构的个数;p为同通用名药品的数量。
[0116]
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返点金额指的是每个医疗机构,每个同通用名药品的返点金额。例如:人民医院红霉素胶囊返点3万,红霉素片返点1万。此时认为该医疗机构通用名红霉素药品返点值为4万。其他药品同理。一个医院可能有多个通用名药品返点。
[0117]
本实施例是根据医疗机构、药品、返点,求得最低结余留用支出额度。满足的是医疗机构资金增长且最少支出。
[0118]
由于医保局既要满足医疗机构返点资金需求,也要为国家省钱,因此min sy即求的是最少结余留用支出金额。
[0119]
在本实施例中的第i项结余留用指标组合所计算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ci,其中的结余留用指标组合为,根据参保比例的不同而产生的不同的指标组合,如一种药品,根据参保比率用50%,集采前价格用3.00等,计算出的结余留用金额。再根据参保比例49%,集采
前价格3.00计算第二个结余留用金额。
[0120]
具体的,本发明在实际管理决策过程中,根据决策偏好(前一集采周期采购的同通用名下药品所获得的返点金额),选取最终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最后将计算结果显示在显示设备的显示屏幕上。具体的,根据集采前医疗机构采购同通用名下药品获得医药公司返点情况,与集采后医疗机构获得结余留用资金情况进行匹配。以结余留用资金略高于原医疗机构获得返点情况为最佳方案。例如:原医疗机构未集采时采购集采通用名药品获取返点10万元,通过集采后,根据不同计算规则获取结余留用资金分别为:8万、9.4万、12万、 15万。系统以12万结余留用。
[0121]
优选的,所述步骤s3前,还包括步骤:对所述集采药品信息进行标准化加工,以获取标准化后的基础业务数据作为基础业务数据。
[0122]
具体的,所述集采药品信息包括医疗机构编码、药品编码、集采药品的包装单位、集采药品的剂型、集采药品的规格等。具体的,由于集采药品信息来源于多个系统,系统间均无共通性。因此将所述医疗机构编码、药品编码、包装、剂型、规格等信息的省平台采购订单数据信息与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测算系统内的数据标准进行统一,以规范医疗机构编码、药品编码、集采药品的包装单位、集采药品的剂型、集采药品的规格等,使得数据统一标准,以便于数据计算。
[0123]
例如:集采周期内同通用名下的包装有片、盒,将其统一为最小单位。具体的,每种药品的最小单位为医药行业的通用常识。集采药品的规格根据其含量不同,有毫克、克、微克,统一为毫克。医疗机构编码与药品编码根据各来源数据标准,统一转换为系统内标准。如果医疗机构编码、药品编码已经标准化,这一步骤也可以不进行。
[0124]
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测算系统,包括:数据采集系统、医保核心系统、数据处理系统、显示系统;
[0125]
所述数据采集系统与集采药品采购平台数据通信连接,通过集采药品采购平台获取集采药品信息、集采药品价格、前一集采周期的同通用名下药品采购数据、集采周期内同通用名下非集采药品的采购数据价格;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的数据采集系统为包括线下、线上的药品采购平台。
[0126]
所述医保核心系统与所述数据采集系统通信连接,以获取集采周期内参保患者使用量占比数据、集采周期内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比例数据、集采周期内医保基金实际平均报销比例数据、集采周期内约定集采药品采购量和集采周期内约定采购量带量比例数据;具体的,本实施例中的医保核心系统,为在各医保机构进行使用的主要记录参保人员、保费缴纳、医疗报销等医保业务的系统。
[0127]
所述数据处理系统分别与所述数据采集系统和医保核心系统连接,以获取医保结余留用金额;具体的,本实施例中的数据处理系统采用成熟的能够实现本实施例中的集采前药品加权平均价格的计算以及结余留用金额计算的功能的数据处理系统,这不是本发明的主要计算点,因此不进行详细描述。
[0128]
所述显示系统与所述数据处理系统连接,以将所述医保结结余留用金额可视化。具体的,本实施例中的显示系统为常用的显示器。当最终的医保结余留用金额选取后,将结果显示在显示器的显示屏幕上。
[0129]
有益效果:本发明的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测算系统和方法,建立一种医保资金
结余留用的数据加工方法,主要解决现有结余留用资金计算的数据标准化、计算方式多样化、计算准确性、多种结果可比性问题。
[0130]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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