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提示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31637068发布日期:2022-09-24 04:52阅读:68来源:国知局
信息提示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货运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信息提示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在货运领域,由于定价并非标准化,经常需要货主与司机之间进行协商议价。在网络货运平台上,货主在发布一票货运订单时,会填写相关的货运信息,包括货运价格,虽然网络平台可以给出一个参考价,但是由于货主的发货迫切度不同,经常会出现高于或低于参考价的情况,如果低于参考价,则司机接单意愿低,此时货主的货运订单会因为长时间未被接单而下沉,这种情况下为了提高订单成交率,一般在某个时长后若还未被接单,则向后台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以提示运营人员与货主联系。但是由于货运平台上的订单较多,如果这些订单在某个时长后均没有被接单,则都需要运营人员来参与处理,造成运营成本增加。


技术实现要素:

3.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信息提示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用以改善现有的方式运营成本较高的问题。
4.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信息提示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5.获取货主发布货运订单的发布时长;
6.检测所述发布时长在设定时长内所述货主或司机对所述货运订单的相关操作信息;
7.根据所述相关操作信息确定是否向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
8.在上述实现过程中,该方法通过检测货主发布货运订单的发布时长在设定时长内货主或司机对货运订单的相关操作信息,然后可根据相关操作信息来确定是否向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如此可基于货主或司机的操作来决定是否需要运营人员介入,从而可降低运营人员对于长时间未接单货源的介入频次,降低运营成本。
9.可选地,所述检测所述发布时长在设定时长内所述货主或司机对所述货运订单的相关操作信息,包括:
10.检测所述发布时长在第一设定时长内所述货主对所述货运订单的加价操作,或者,检测所述发布时长在第二设定时长内司机对所述货运订单的报价操作;
11.所述根据所述相关操作信息确定是否向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包括:
12.若没有检测到所述货主的所述加价操作或所述司机的所述报价操作、或者检测到所述货主的所述加价操作且所述货主加价后的运输价格小于或等于设定价格,则向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
13.在上述实现过程中,在没有检测到货主的加价操作或者司机的报价操作时,表示此时该货运订单的成交概率较低,此时再通知运营人员人工介入,而不是一到设定时长没
有成交就通知运营人员介入,如此可在提高订单成交率的同时也减少运营人员的介入频次。
14.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15.在检测到所述发布时长到达第三设定时长时,若所述货运订单还未成交,则向所述货主发送加价提示信息。如此可提升订单的成交概率。
16.可选地,所述第三设定时长为根据所述货主的历史成交记录所预估获得的。如此可根据货主的历史成交记录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时长。
17.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18.若检测到所述司机的报价操作后的第四设定时长内所述货运订单还未成交,且所述司机的报价金额与所述货主的期望金额的差值在设定范围内,则向所述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在检测到报价操作后,如果司机和货主的出价在一定范围内时,通知运营人员介入可促进订单的快速成交,提高订单成交的效率。
19.可选地,向所述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包括:
20.若检测到所述司机的报价操作后的第四设定时长内所述货运订单还未成交,且所述司机的报价金额与所述货主的期望金额的差值在设定范围内,向所述货主和/或所述司机发送协商提示信息;
21.若检测到发送所述协商提示信息后的第五设定时长内所述货运订单还未成交,则向所述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
22.在上述实现过程中,先由司机和货主进行自主协商,协商不成再通知运营人员介入,可减少运营人员的介入频次,降低运营成本。
23.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24.若检测到所述货主的所述加价操作且所述货主加价后的运输价格小于或等于设定价格,则延长向所述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的时间。检测到加价操作后,可延长提示时间,这样可不用运营人员第一时间就介入,降低运营成本。
25.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信息提示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26.时长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货主发布货运订单的发布时长;
27.操作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发布时长在设定时长内所述货主或司机对所述货运订单的相关操作信息;
28.提示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相关操作信息确定是否向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
29.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以及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计算机可读取指令,当所述计算机可读取指令由所述处理器执行时,运行如上述第一方面提供的所述方法中的步骤。
30.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运行如上述第一方面提供的所述方法中的步骤。
31.本技术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技术实施例了解。本技术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可通过在所写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附图说明
32.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技术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技术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33.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提示方法的流程图;
34.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提示装置的结构框图;
35.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于执行信息提示方法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6.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37.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术语“系统”和“网络”可被互换使用。“多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中也可以将“多个”理解为“至少两个”。“和/或”,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这三种情况。另外,字符“/”,如无特殊说明,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38.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信息提示方法,该方法通过检测货主发布货运订单的发布时长在设定时长内货主或司机对货运订单的相关操作信息,然后可根据相关操作信息来确定是否向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如此可基于货主或司机的操作来决定是否需要运营人员介入,从而可降低运营人员对于长时间未接单货源的介入频次,降低运营成本。
39.请参照图1,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提示方法的流程图,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40.步骤s110:获取货主发布货运订单的发布时长。
41.货主可以在货运平台上进行发货操作,比如货主可以在货运平台上填写相关的货运信息后,货运平台为该货运信息生成相应的货运订单后发布出去,以供司机在货运平台上进行接单。货运信息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名称、货物类别、货物体积、货物重量、运输价格、起始地、目的地等信息。
42.为了提高货主的发货体验,服务器可对货主的货运订单的接单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比如在货主的货运订单长时间未接单时,可由货运平台的运营人员人为介入分析其长时间未接单的原因,并与货主进行沟通,以提高其接单效率。本技术实施例中,服务器可实时获取货主发布货运订单的发布时长,如在货主点击发布货运信息后,货运平台将货主的货运信息以货运订单的形式发布在货运平台上,此时服务器可记录货运订单的发布时刻,并定时或实时统计其发布时长。
43.步骤s120:检测发布时长在设定时长内货主或司机对货运订单的相关操作信息。
44.服务器可检测在货运订单发布之后,货主是否有对货运订单进行进一步的操作,比如增加运输价格、与司机主动联系、调整货运信息等操作,以及服务器可检测是否有司机对该货运订单进行相关操作,如是否有司机查看、浏览该货运订单,或者是否有司机针对该
货运订单进行报价、与货主沟通等操作,若在货运订单的发布时长在设定时长内,检测到这些操作,则可认为当前货运订单有较大概率被接单,而不会造成长时间不接单的情况。
45.可以理解地,货主或司机对货运订单的相关操作信息可以是指能够增加货运订单的成交概率的一些操作信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货主或司机的相关操作信息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设置,相关操作信息的类别以及次数均可灵活设置。
46.而这里的设定时长的具体数值也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设置,如设定时长为30分钟,即服务器可检测货运订单在发布之后的30分钟内,货主或司机对该货运订单的相关操作信息。
47.步骤s130:根据相关操作信息确定是否向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
48.若服务器在设定时长内没有检测到司机或货主对货运订单的相关操作信息,可能表示没有司机对该货运订单感兴趣,该货运订单可能会长时间不被接单,此时则可向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以提示运营人员来对货运订单进行干预,比如运营人员可主动与货主协商,是否是价格太高而导致久久没有司机接单,运营人员可人工查看货主的货物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是否有遗漏的地方等。
49.若服务器在设定时长内检测到司机或货主对货运订单有相关操作信息,此时可表明该货运订单有较大概率被接单,可不用马上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即不用运营人员来人工干预,而服务器可以继续监测该货运订单的成交情况,若检测到有相关操作信息后的一定时长内该货运订单还没有成交,此时再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此时再提示运营人员来人工干预,这样可不需要运营人员一开始就进行干预,可降低运营成本。
50.另外,这里根据相关操作信息来确定是否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还可以理解为是在检测到相关操作信息包含设定操作(比如货主的加价操作或者司机的报价操作、查看操作等)时,不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而在没有检测到相关操作信息包含这些设定操作时,才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
51.在上述实现过程中,通过检测货主发布货运订单的发布时长在设定时长内货主或司机对货运订单的相关操作信息,然后可根据相关操作信息来确定是否向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如此可基于货主或司机的操作来决定是否需要运营人员介入,从而可降低运营人员对于长时间未接单货源的介入频次,降低运营成本。
52.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检测货主或司机的相关操作信息可以是指:检测发布时长在第一设定时长内货主对货运订单的加价操作,或者,检测发布时长在第二设定时长内司机对货运订单的报价操作,此时若没有检测到货主的加价操作或司机的报价操作,则向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
53.比如第一设定时长为货运订单发布后的20分钟的时长内,若检测到在该时长内货主有加价操作,则表明该货主期望增加该货运订单的成交概率,所以此时可不用通知运营人员参与。
54.这里的第二设定时长也可以是20分钟,或者也可以跟第一设定时长不一样,如第二设定时长大于第一设定时长,第二设定时长为25分钟,也就是说,对于司机的相关操作信息的检测时长可以更长一点。当然,第一设定时长和第二设定时长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设置。
55.然后可在第二设定时长内检测是否有司机对货运订单进行报价操作,如司机可在
货运订单的相关页面输入想要的运输价格,并提交给货运平台,如果在20分钟内既没有检测到货主的加价操作,或者,在25分钟内也没有检测到司机的报价操作,则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反之,如果在20分钟内检测到货主的加价操作,或者在25分钟内检测到司机的报价操作,则均不用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
56.或者,若检测到货主有加价操作但是货主加价后的运输价格小于或等于设定价格,则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比如若检测到货主在20分钟内有加价操作,在发布时长到达20分钟时,依然未成交,此时不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但是若货主加价后的运输价格小于或等于设定价格,此时表明即使货主加价了,但是其价格不合理,成交概率也不大,则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以提示运营人员人工介入,与货主联系。反之,如果货主加价后的运输价格大于设定价格,则不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
57.这里的设定价格可以是指货运平台根据该货运订单的货运信息而预估的建议价运费,或者是货运平台根据该货运订单的相似货物的成交情况所预估的建议价运费。
58.可以理解地,上述检测的也可以不是加价操作或报价操作,还可以是货主或司机的其他操作,例如货主的修改订单操作、司机的查看操作、与货主的联系操作等,如果在设定时长内,检测到这些操作,则也可以不用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而如果没有检测到这些操作或者没有检测到司机以及货主的任何操作,才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
59.在上述实现过程中,在没有检测到货主的加价操作或者司机的报价操作时,表示此时该货运订单的成交概率较低,此时再通知运营人员人工介入,而不是一到设定时长没有成交就通知运营人员介入,如此可在提高订单成交率的同时也减少运营人员的介入频次。
60.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而为了增加货运订单的成交概率,还可以在检测到发布时长到达第三设定时长时,若货运订单还未成交,则向货主发送加价提示信息。
61.这里的第三设定时长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设置,比如第三设定时长为20分钟,即从货运订单的发布时刻之后的20分钟内,若货运订单还没有成交,则向货主发送加价提示信息,以提示货主进行加价,进而增加该订单的成交概率。
62.可以理解地,上述的第一设定时长和第二设定时长还可以是以第三设定时长来设置的,比如第三设定时长为0-x1分钟,则第一设定时长可以是x1-x2分钟的时长,第二设定时长可以是x1-x3分钟的时长。若服务器检测到货运订单发布后的x1分钟内还未成交,则向货主发送加价提示信息,而若在x1-x2分钟内未检测到货主的加价操作,或者货主的加价后的价格小于或等于设定价格,或者在x1-x3分钟内未检测到司机的报价操作,则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
63.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为了减少运营人员的参与,还可以在检测到司机的报价操作后的第四设定时长内,若货运订单还未成交,且司机的报价金额与货主的期望金额的差值在设定范围内,则向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
64.比如,第四设定时长为司机报价后的x4分钟内,即在这个时长内若检测到该货运订单还未成交,且司机的报价金额与货主的期望金额(期望金额可以为货主的报价)的差值在设定范围内(设定范围比如可以为正负y元,如正负500元),如果在这个设定范围内,则可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提示运营人员人工介入,与货主和司机联系,进行撮合。
65.下面举一个具体的例子进行说明,若上述示例中的x1=20分钟,x2=22分钟,x3=
25分钟,x4=5分钟。服务器从货运订单发布之后,若检测到20分钟后,货运订单还未成交,则向货主发送加价提示信息,如果在20分钟-22分钟内,检测到货主有加价操作,且在22分钟内未成交,且此时货主加价后的运输价格小于或等于设定价格,则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
66.若服务器监测在20分钟-25分钟内,有司机的报价操作,且司机报价后的5分钟内货运订单未成交,且司机的报价金额与货主的期望金额的差值在设定范围内,则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
67.这样服务器能够根据货主是否主动加价、司机是否主动报价以及价格区间,来判断是否需要给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而不是仅仅看订单有无成交为依据来给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本技术的方案可有效降低运营人员人工介入的概率。
68.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为了避免运营人员直接介入联系司机和货主,还可以在运营人员参与之前,由司机和货主自行协商,比如若检测到司机的报价操作后的第四设定时长内货运订单还未成交,且司机的报价金额与货主的期望金额的差值在设定范围内,则向货主和/或司机发送协商提示信息,若检测到发送协商提示信息后的第五设定时长内该货运订单还未成交,则向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
69.比如,在检测到司机的报价操作后的5分钟内,若货运订单还没有成交,而且司机的报价金额与货主的期望金额的差值在设定范围内,此时可向货主和/或司机发送协商提示信息,以提示货主和/或司机自行对价格进行协商,以尽快促进订单的成交。但是若发送协商提示信息后的10分钟内(比如第五设定时长为10分钟),该货运订单还是没有成交,可能表示司机和货主未协商一致,则可通知运营人员人工介入。
70.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若检测到货主在第一设定时长内的加价操作且货主加价后的运输价格小于或等于设定价格,则延长向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的时间。
71.比如在发布时长在20分钟-22分钟之间,检测到货主有加价操作,但是到达22分钟后订单还未成交,且货主加价后的运输价格小于或等于设定价格,此时可相应延长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的时间,比如本来应该在22分钟时就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而在这种情况下,可延长在24分钟时再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并且,可在延长发送提示信息的时间内继续检测货主的加价操作,比如每加价一次,则延长相应的时间,如在23分钟时又检测到了货主的加价操作,则延长到25分钟才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当然这里是指在延长时间内该订单还未成交才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如果在延长时间内检测到该订单已成交,则就不用发送了。类似的,如果发布时长还没有到20分钟,如果检测到货主的加价操作,向货主发送加价提示信息的时间也可以动态改变,即货主的加价操作会自动延长给运营人员或货主发送提示信息的时长,当然,还可以设置货主的其他相关操作也可以触发自动延长给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的时长。
72.同理,司机相关操作也可以触发自动延长给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的时长,比如如果在第二设定时长内检测到司机有多次报价操作,则每次报价操作可延长给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的时长,这样可不用第一时间就由运营人员介入,减少运营成本。
73.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上述的第三设定时长可以是根据货主的历史成交记录所预估获得的,第三设定时长是指提醒货主进行加价的时刻,这里服务器可以获取该货主的历史成交记录,并根据历史成交记录来预估需要加价提示的时长。
74.比如可以获取货主的历史成交记录中其订单成交的平均时长,然后将平均时长的1/2作为第三设定时长;或者,也可以获取货主的历史成交记录中货主主动加价的时长,然后根据货主主动加价的时长来确定的,比如主动加价时长的平均时长作为第三设定时长等。
75.当然,上述的第一设定时长和第二设定时长、第四设定时长也可以不是固定的,也可以根据货主的历史成交记录来灵活设置,即分析货主的历史成交记录中的成交规律,进而设置更合理的第一设定时长、第二设定时长、第三设定时长以及第四设定时长。
76.或者,各个设定时长也可以是根据货主当前的货运订单的相似货物的成交情况、货主的行为习惯等信息来预估,比如可以通过预先训练获得的神经网络模型来预估,神经网络模型预先经过大量的数据进行训练,可以更合理的预测出各个检测时长,所以服务器在检测时,可以先将相似货物的成交情况、货主的行为习惯等信息输入神经网络模型,通过神经网络模型来输出各个检测时长,即上述的第一设定时长、第二设定时长、第三设定时长和第四设定时长等。
77.另外,为了便于提醒货主,还可以在货主的显示界面上显示各个时长的倒计时以及预计成交概率等信息,比如可以在货主的显示界面上显示第三设定时长的倒计时,在倒计时为0后,若订单还未成交,此时可向货主发送相应的加价提示信息,比如发送短信提示信息、邮件提示信息等。或者,也可以在倒计时未结束时,比如到达一半时间后,向货主给出相应的加价建议,比如加价金额、预计成交概率提升多少等建议信息。
78.货主也可以在看到倒计时后,自己来设置相应的规则进行自动加价,直至加价达到设定的上限,比如倒计时剩余5分钟后,每分钟自动加价一定的金额。或者在检测到有司机自动报价时停止加价,或者直至成交时才停止加价。
79.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在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之前,还可以先向货主发送相应的信息,比如提醒货主是否需要运营人员介入,货主有权拒绝运营人员介入,如果货主拒绝介入,则不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如果货主希望运营人员介入,则向运营人员发送提示信息,如此可由货主来决定是否需要运营人员介入,以节省运营时间。
80.请参照图2,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提示装置200的结构框图,该装置200可以是电子设备上的模块、程序段或代码。应理解,该装置200与上述图1方法实施例对应,能够执行图1方法实施例涉及的各个步骤,该装置200具体的功能可以参见上文中的描述,为避免重复,此处适当省略详细描述。
81.可选地,所述装置200包括:
82.时长获取模块210,用于获取货主发布货运订单的发布时长;
83.操作检测模块220,用于检测所述发布时长在设定时长内所述货主或司机对所述货运订单的相关操作信息;
84.提示模块230,用于根据所述相关操作信息确定是否向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
85.可选地,所述操作检测模块220,用于检测所述发布时长在第一设定时长内所述货主对所述货运订单的加价操作,或者,检测所述发布时长在第二设定时长内司机对所述货运订单的报价操作;
86.所述提示模块230,用于若没有检测到所述货主的所述加价操作或所述司机的所
述报价操作、或者检测到所述货主的所述加价操作且所述货主加价后的运输价格小于或等于设定价格,则向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
87.可选地,所述提示模块230,用于在检测到所述发布时长到达第三设定时长时,若所述货运订单还未成交,则向所述货主发送加价提示信息。
88.可选地,所述第三设定时长为根据所述货主的历史成交记录所预估获得的。
89.可选地,所述提示模块230,用于若检测到所述司机的报价操作后的第四设定时长内所述货运订单还未成交,且所述司机的报价金额与所述货主的期望金额的差值在设定范围内,则向所述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
90.可选地,所述提示模块230,用于若检测到所述司机的报价操作后的第四设定时长内所述货运订单还未成交,且所述司机的报价金额与所述货主的期望金额的差值在设定范围内,向所述货主和/或所述司机发送协商提示信息;若检测到发送所述协商提示信息后的第五设定时长内所述货运订单还未成交,则向所述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
91.可选地,所述提示模块230,用于若检测到所述货主的所述加价操作且所述货主加价后的运输价格小于或等于设定价格,则延长向所述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的时间。
92.需要说明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装置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重复描述。
93.请参照图3,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于执行信息提示方法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所述电子设备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310,例如cpu,至少一个通信接口320,至少一个存储器330和至少一个通信总线340。其中,通信总线340用于实现这些组件直接的连接通信。其中,本技术实施例中设备的通信接口320用于与其他节点设备进行信令或数据的通信。存储器330可以是高速ram存储器,也可以是非易失性的存储器(non-volatile memory),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存储器330可选的还可以是至少一个位于远离前述处理器的存储装置。存储器330中存储有计算机可读取指令,当所述计算机可读取指令由所述处理器310执行时,电子设备执行上述图1所示方法过程。
94.可以理解,图3所示的结构仅为示意,所述电子设备还可包括比图3中所示更多或者更少的组件,或者具有与图3所示不同的配置。图3中所示的各组件可以采用硬件、软件或其组合实现。
95.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执行如图1所示方法实施例中电子设备所执行的方法过程。
96.本实施例公开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存储在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程序指令,当所述程序指令被计算机执行时,计算机能够执行上述各方法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法,例如,包括:获取货主发布货运订单的发布时长;检测所述发布时长在设定时长内所述货主或司机对所述货运订单的相关操作信息;根据所述相关操作信息确定是否向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
97.综上所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信息提示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该方法通过检测货主发布货运订单的发布时长在设定时长内货主或司机对货运订单的相关操作信息,然后可根据相关操作信息来确定是否向运营人员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如此可基于货主或司机的操作来决定是否需要运营人员介入,从而可降低运营人员对于长时间未
接单货源的介入频次,降低运营成本。
98.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又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通信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99.另外,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100.再者,在本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模块可以集成在一起形成一个独立的部分,也可以是各个模块单独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模块集成形成一个独立的部分。
101.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
102.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技术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技术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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