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调整作品版权收益的分成比例的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31602572发布日期:2022-09-21 09:22阅读:456来源:国知局
一种调整作品版权收益的分成比例的方法与流程

1.本说明书实施例涉及信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调整作品版权收益的分成比例的方法。


背景技术:

2.随着市场中版权保护意识的增强,基于作品版权获得收益的模式逐渐成熟。有时,作品的版权收益不会仅由作品的创作方获得,而是会在包括作品的创作方在内的至少两个收益权利方之间进行分成。
3.例如,某个音乐作品的版权收益需要在创作方与发行方这两个收益权利方之间进行分成,假设创作方与发行方之间的分成比例是4:6,该音乐作品被付费收听一次所取得的收益为1元,那么,创作方应获得0.4元的收益,发行方应获得0.6元的收益。如果该音乐作品被付费收听100次,那么创作方应获得40元的收益,发行方应获得60元的版权收益。
4.然而在实践中,有的收益权利方由于并不了解实际的版权收益情况,因此有时并不能获得足额的版权收益分成。


技术实现要素:

5.为了确保作品的每个收益权利方都可以依据约定好的分成比例获得足额的版权收益分成,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一种调整作品版权收益的分成比例的方法,技术方案如下:
6.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第1方面,提供一种调整作品版权收益的分成比例的方法,其中,区块链网络的第一智能合约中记载有分成比例调整逻辑,所述分成比例调整逻辑用于对作品版权收益的不同收益权利方之间的分成比例进行调整;所述方法包括:
7.区块链客户端响应于用户对任一作品的关注操作时,构建包含该作品的作品标识的作品关注交易并提交给所述区块链网络;
8.所述区块链网络执行第二智能合约,统计所述区块链网络受理的包含该作品的作品标识的作品关注交易的数量;
9.所述区块链网络执行第二智能合约,当统计量大于该作品对应的指定量时,调用所述第一智能合约中记载的分成比例调整逻辑,调整所述第一智能合约所记载的分成比例。
10.本说明书实施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由区块链客户端向用户提供需付费的作品使用服务,用户进行一次版权付费实际上就产生一次作品的版权收益,这会触发区块链网络中的智能合约进行一次分成计算,本次版权收益记录以及相应的分成结果都会被写入区块链进行存证。
11.作品的任一收益权利方都可以从区块链中查阅作品的版权收益情况以及作品的版权收益分成情况,从而可以验证自己是否已经依据约定好的分成比例获得了足额的版权收益分成。
12.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
能限制本说明书实施例。
13.此外,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的任一实施例并不需要达到上述的全部效果。
附图说明
1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说明书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通过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说明书实施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5.图1是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业务执行结果获取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16.图2是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业务执行结果获取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17.图3是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间接业务方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18.图4是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直接业务方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19.图5是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区块链网络的节点的结构示意图;
20.图6是用于配置本说明书实施例装置的一种计算机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1.在需要将作品产生的版权收益向至少两个收益权利方分成的场景下,有的收益权利方难以了解版权收益情况。
22.例如,作品的创作方将作品交由发行方进行发行,双方约定就作品产生的版权收益进行4:6的分成,创作方为4,发行方为6。发行方直接负责作品的发行,可以掌握作品的版权收益数据,因此,通常由发行方获得作品的版权收益后,再向创作方进行分成,而创作方并不掌握作品的版权收益数据。因此,在实践中容易出现发行方向创作方隐瞒版权收益,向创作方少分成的情况。
23.又如,汇编作品是由汇编方将多个原创作方分别创作的作品汇编而成的。汇编方与多个原创作方约定了汇编作品产生的版权收益的分成比例。汇编方拥有汇编作品的版权,其通常会直接获得汇编作品的版权收益,然后才会向各原创作方进行分成。因此,在实践中也容易出现汇编方向各原创作方隐瞒版权收益,少分成的情况。
24.为此,在本说明书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由区块链客户端向用户提供需付费的作品使用服务,用户进行一次版权付费实际上就产生一次作品的版权收益,这会触发区块链网络中的智能合约进行一次分成计算,本次版权收益记录以及相应的分成结果都会被写入区块链进行存证。
25.如此,其一,每产生一次版权收益都会自动触发智能合约根据预先约定的分成比例进行一次版权分成计算,不会出现某个收益权利方未获得版权收益分成的情况;其二,每次产生的版权收益记录以及相应的版权收益分成记录都会被写入区块链进行存证。
26.也就是说,作品的每个收益权利方都可以依据区块链中存储的可信的版权收益记录以及版权收益分成记录,核对自己获得的版权收益分成的金额。
27.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
说明书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说明书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说明书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保护的范围。
28.以下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说明书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
29.图1是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对版权收益分成进行区块链存证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包括如下步骤:
30.s100:目标客户端监测目标用户的版权付费操作。
31.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的区块链网络具体可以是联盟链网络。
32.在本说明书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由区块链网络对应的区块链客户端向用户提供作品使用服务,用户可通过版权付费操作从区块链客户端获取作品使用服务。
33.具体地,可以预先开发区块链客户端。在区块链技术层面,区块链客户端内嵌有区块链功能模块,或称区块链软件开发工具包(software development kit,sdk)。而在业务层面,区块链客户端可以与业务服务商的业务服务器进行数据交互,从而为用户提供作品使用服务。
34.例如,业务服务商可以是某个音乐平台,区块链客户端可以是该音乐平台开发并提供给用户使用的,具有在线音乐应用功能。用户可以在自己的手机、电脑等设备上安装区块链客户端,然后登录区块链客户端,以付费方式收听、下载业务服务器上存储的音乐作品。实际上,区块链客户端可以认为是基于区块链开发的分布式应用(dapp)。
35.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作品使用服务是指与作品使用有关的服务,例如作品浏览、作品下载、作品改编授权、作品表演授权等等。作品使用服务是有偿服务,用户获取作品使用服务之前,需要为作品的版权进行付费。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的作品可以是音乐作品、文字作品、绘画作品等。此外,作品还可以具体是汇编作品。
36.例如,用户想要收听某个音乐作品,该音乐作品的收听服务标价1元1次,用户可以进行针对该音乐作品的版权付费操作,例如,用户点击区块链客户端展示的界面中的“收听”按钮,触发支付界面,用户可以通过支付界面进行支付。
37.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需要预先在区块链网络中部署第一智能合约,用于根据至少两个收益权利方之间的分成比例,确定每个收益权利方的分成金额。所述分成比例一般是作品的各收益权利方之间预先约定好的,所述分成比例记载于第一智能合约中。
38.需要说明的是,理论上,区块链客户端可以向用户提供某个指定作品的作品使用服务(例如,用户只能通过区块链客户端付费收听音乐作品a),也可以向用户提供至少两个作品的作品使用服务(例如,用户可以通过区块链客户端付费收听音乐作品a~z)。
39.如果区块链客户端仅向用户提供某个指定作品的作品使用服务,则第一智能合约中记载的分成比例即是该指定作品的各收益权利方之间的分成比例。
40.如果区块链客户端向用户提供至少两个作品的作品使用服务时,则第一智能合约中可以记载有至少两个不同的分成比例,各作品与各分成比例一一对应。针对每个作品而言,该作品对应的分成比例是该作品的至少两个收益权利方之间的分成比例。
41.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为了描述的方便,将在区块链网络中注册的任一用户称为目标用户,将目标用户登录的区块链客户端称为目标客户端。
42.下文以区块链客户端仅向用户提供某个指定作品的作品使用服务为例说明。在本
说明书实施例中,目标客户端当监测到目标用户的版权付费操作时,意味着指定作品产生了一次版权收益,该次产生的版权收益需要在指定作品的各收益权利方之间进行分成。
43.s102:所述目标客户端根据所述版权付费操作,构建版权付费交易。
44.s104:所述目标客户端将所述版权付费交易提交给所述区块链网络。
45.s106:所述区块链网络基于所述第一智能合约与所述版权付费交易,针对每个收益权利方,确定该收益权利方的分成金额。
46.需要说明的是,在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交易(transfer),是指用户通过区块链客户端创建,并需要最终发布至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中的一笔数据。
47.其中,区块链中的交易,存在狭义的交易以及广义的交易之分。狭义的交易是指用户向区块链发布的一笔价值转移;例如,在传统的比特币区块链网络中,交易可以是用户在区块链中发起的一笔转账。而广义的交易是指用户向区块链发布的一笔具有业务意图的业务数据;例如,运营方可以基于实际的业务需求搭建一个联盟链,依托于联盟链部署一些与价值转移无关的其它类型的在线业务(比如,租房业务、车辆调度业务、保险理赔业务、信用服务、医疗服务等),而在这类联盟链中,交易可以是用户在联盟链中发布的一笔具有业务意图的业务消息或者业务请求。
48.在本说明书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版权付费交易可以包含目标用户进行版权付费操作的时间、目标用户的用户标识等信息。版权付费交易也可以包含目标用户本次付费所支付的金额,该金额实际上就是指定作品本次产生的版权收益,是待分成的对象。
49.当然,如果用户通过版权付费操作所支付的金额总是固定的,那么,可以在第一智能合约中预设一个固定金额,而无需将该固定金额包含于版权付费交易中。
50.实际上,所述版权付费交易实际上是指定作品产生的一次版权收益记录。将版权付费交易提交给区块链网络进行处理,实际上是一方面将本次版权收益记录存证于区块链,另一方面,利用区块链中智能合约的可信执行机制,对本次版权收益进行分成,得到可信的分成结果,将分成结果也存证于区块链。
51.举例来说,假设张三对李四创作的散文作品与王五创作的散文作品进行汇编,得到汇编作品。对于该汇编作品产生的版权收益,张三、李四、王五之间约定的分成比例为5:2:3。用户可以通过区块链客户端,以付费方式下载该汇编作品。当目标用户付费下载该汇编作品时(假设下载一次付费10元),会触发目标客户端构建版权付费交易并提交给区块链网络。区块链网络基于第一智能合约与版权付费交易,可以确定张三的分成金额为5元,李四的分成金额为2元,王五的分成金额为3元。
52.s108:所述区块链网络将该收益权利方的权利方标识与该收益权利方的分成金额建立对应关系后写入所述版权付费交易的交易执行结果。
53.在步骤s108中,沿用上例,实际上就是将(张三,5元)、(李四,2元)、(王五,3元)这三组信息写入版权付费交易的交易执行结果。版权付费交易实际上是指定作品的一次版权收益记录,而版权付费交易的交易执行结果实际上是相应的版权收益分成记录。
54.s110:所述区块链网络将所述版权付费交易与所述版权付费交易的交易执行结果写入区块链进行存证。
55.将版权付费交易与版权付费交易的交易执行结果写入区块链,就意味着将指定作品的一次版权收益记录与相应的一次版权收益分成记录进行存证,方便指定作品的任一收
益权利方进行查阅。
56.通过图1所示的方法,由区块链客户端向用户提供需付费的作品使用服务,用户进行一次版权付费实际上就产生一次作品的版权收益,这会触发区块链网络中的智能合约进行一次分成计算,本次版权收益记录以及相应的分成结果都会被写入区块链进行存证。
57.其一,每产生一次版权收益都会自动触发智能合约根据预先约定的分成比例进行一次版权分成计算,不会出现某个收益权利方未获得版权收益分成的情况;其二,每次产生的版权收益记录以及相应的版权收益分成记录都会被写入区块链进行存证。
58.作品的任一收益权利方都可以从区块链中查阅作品的版权收益情况以及作品的版权收益分成情况,从而确保自己可以验证自己是否已经依据预先约定好的分成比例获得了每笔版权收益的版权收益分成。
59.此外,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如果区块链网络对应的区块链客户端向用户提供不止一个作品的作品使用服务,则用户可通过版权付费方式从区块链客户端获取任一作品的作品使用服务。相应的,第一智能合约具体用于针对每个作品,根据记载的该作品的至少两个收益权利方之间的分成比例,确定该作品的每个收益权利方的分成金额。
60.如此,在步骤s100中,目标客户端可以监测目标用户针对任一作品的版权付费操作。在步骤s102中,目标客户端可以根据所述版权付费操作,构建包含该作品的作品标识的版权付费交易。如此,区块链网络才能区分版权付费交易实际上是哪个作品的版权收益记录。
61.另外,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可以存在至少两个操作类别的版权付费操作,例如,付费浏览作品是一种操作类别的版权付费操作,下载作品是另一种操作类别的版权付费操作。可以为不同的操作类别设置相应的付费金额。
62.具体地,可以预设n个操作类别与n个版权付费金额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n大于1。如此,在步骤s102中,目标客户端可以根据所述版权付费操作,确定所述版权付费操作所归属的操作类别,并获取确定的操作类别对应的版权付费金额,然后构建包含获取的版权付费金额的版权付费交易。第一智能合约会以版权付费交易中的付费金额为分成对象,根据分成比例进行分成。
63.此处有必要强调,对于指定作品,有时存在不止一个业务服务商与指定作品的创作方进行合作,通过开发的区块链客户端向用户提供指定作品的作品使用服务。例如,音乐平台a与音乐平台b可以分别开发自己的区块链客户端提供给用户使用。对于同一个音乐作品,用户既可以使用音乐平台a开发的区块链客户端进行付费下载,也可以使用音乐平台b开发的区块链客户端进行付费下载。
64.并且,针对每个业务服务商,创作方与该业务服务商需要约定分成比例,二者实际上是指定作品的两个收益权利方。
65.显然,上述情况中,指定作品对应有不止一组收益权利方。用户通过哪个业务服务商开发的区块链客户端进行版权付费操作,决定了这次版权收益在哪组收益权利方中进行分成。因此,在第一智能合约中,通常需要预先设置每组收益权利方对应的分成比例。并且,目标客户端构建的版权付费交易中还需要包括所述目标客户端所属的业务服务商的服务商标识,以便第一智能合约根据版权付费交易中的服务商标识确定应当向哪个业务服务商分成。
66.图2是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分成比例调整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67.s200:所述区块链网络基于所述第二智能合约,当确定统计量大于指定量时,调用所述第一智能合约中记载的分成比例调整逻辑。
68.s202:根据所述分成比例调整逻辑,调整所述第一智能合约所记载的分成比例。
69.被调整的分成比例实际上是图1所示方法中的第一智能合约记载的分成比例。当存在n个作品时(n大于1),第一智能合约可以记载n个不同的分成比例,n个分成比例与n个作品一一对应。
70.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用户不仅可以通过区块链客户端对作品进行版权付费操作,也可以通过区块链客户端对作品进行作品关注操作。
71.作品关注操作不需要付费,也不会获取作品使用服务,但是,作品关注操作往往表征了用户对作品有一定的关注,也能反映出作品受用户偏好的程度。一般而言,针对作品的作品关注操作的次数越多,表征作品越流行,越受用户喜爱。
72.作品关注操作具体可以是针对作品的点击操作、转载操作、收藏操作、标记操作等等。总之,作品关注操作是用户以无须付费的方式,对作品执行的表达关注认可的操作。
73.在业务实践中,作品的受关注程度往往会影响作品的版权收益在各收益权利方之间的分成比例。在有的场景下,作品的受关注程度高,说明作品的创作方的创作能力强,会导致作品的创作方的分成份额提升;在有的场景下,作品的受关注程度越高,说明作品的发行方的营销能力强,会导致作品的发行方的分成份额提升。
74.图2所示的方法实际上给出了一种动态调整第一智能合约中的分成比例的方法。当用户通过区块链客户端进行作品关注操作时,区块链客户端根据监测到的所述作品关注操作,构建作品关注交易并提交给所述区块链网络。并且,所述区块链网络中还部署有第二智能合约,用于统计所述区块链网络受理的作品关注交易的数量,以及,当统计量大于指定量时,触发对所述第一智能合约中记载的分成比例的调整。所述第一智能合约中还记载有分成比例调整逻辑。
75.也就是说,第一方面,针对作品的每次作品关注操作产生的作品关注记录都会被提交给区块链网络进行存证;第二方面,区块链网络中部署的第二智能合约也会对针对作品的作品关注操作的次数进行统计,将统计结果也写入区块链;第三方面,如果统计结果表征作品足够流行,则第二智能合约会触发调用第一智能合约中的分成比例调整逻辑,以便对第一智能合约中的分成比例进行调整。
76.例如,第一智能合约中记载的分成比例为3:7,所述分成比例调整逻辑可以是:当被调用时,将第一智能合约中记载的分成比例替换成4:6。
77.进一步地,如果存在不止一个作品,那么,当用户通过区块链客户端针对至少两个作品中的任一作品进行作品关注操作时,区块链客户端可以根据监测到的所述作品关注操作,构建包含该作品的作品标识的作品关注交易。所述第二智能合约,具体用于:针对每个作品,统计所述区块链网络受理的包含该作品的作品标识的作品关注交易的数量,并当统计量大于该作品对应的指定量时,触发对所述第一智能合约中记载的该作品对应的分成比例的调整。
78.更进一步地,对于指定作品,有时存在不止一个业务服务商与指定作品的创作方进行合作,通过开发的区块链客户端向用户提供指定作品的作品使用服务,并且,针对每个
业务服务商,创作方与该业务服务商需要约定分成比例,二者实际上是指定作品的两个收益权利方。
79.上述情况下,当目标用户通过目标区块链客户端进行作品关注操作时,目标区块链客户端根据监测到的所述作品关注操作,构建开发所述目标客户端的业务服务商的服务商标识的作品关注交易并提交给所述区块链网络。
80.第二智能合约可以具体用于:针对每个业务服务商,统计所述区块链网络受理的包含该业务服务商的服务商标识的作品关注交易的数量,并当统计量大于该业务服务商对应的指定量时,触发对所述第一智能合约中记载的该业务服务商对应的分成比例的调整。其中,该业务服务商对应的分成比例,即是该业务服务商为收益权利方之一时所采用的分成比例。
81.图3是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对版权收益分成进行区块链存证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区块链网络对应的区块链客户端向用户提供作品使用服务,用户可通过版权付费操作从区块链客户端获取作品使用服务;所述区块链网络中部署有第一智能合约,用于根据至少两个收益权利方之间的分成比例,确定每个收益权利方的分成金额;
82.所述装置是目标用户登录的区块链客户端,所述目标用户是在区块链网络中注册的任一用户;
83.所述装置包括:
84.监测模块301,监测目标用户的版权付费操作;
85.构建提交模块302,根据所述版权付费操作,构建版权付费交易,并将所述版权付费交易提交给所述区块链网络,以使所述区块链网络基于所述第一智能合约与所述版权付费交易,针对每个收益权利方,确定该收益权利方的分成金额,并将该收益权利方的权利方标识与该收益权利方的分成金额建立对应关系后写入所述版权付费交易的交易执行结果,进而使所述区块链网络将所述版权付费交易与所述版权付费交易的交易执行结果写入区块链进行存证。
86.图4是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对版权收益分成进行区块链存证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区块链网络对应的区块链客户端向用户提供作品使用服务,用户可通过版权付费操作从区块链客户端获取作品使用服务;所述区块链网络中部署有第一智能合约,用于根据至少两个收益权利方之间的分成比例,确定每个收益权利方的分成金额;
87.所述装置是所述区块链网络的节点,所述装置包括:
88.分成处理模块401,基于所述第一智能合约与版权付费交易,针对每个收益权利方,确定该收益权利方的分成金额,并将该收益权利方的权利方标识与该收益权利方的分成金额建立对应关系后写入所述版权付费交易的交易执行结果;
89.写入模块402,将所述版权付费交易与所述版权付费交易的交易执行结果写入区块链进行存证;
90.其中,所述版权付费交易是目标客户端根据监测到的目标用户的版权付费操作构建并提交给所述区块链网络的;所述目标用户是在区块链网络中注册的任一用户,所述目标客户端是所述目标用户登录的区块链客户端。
91.图5是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分成比例调整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当用户通过区块链客户端进行作品关注操作时,区块链客户端根据监测到的所述作品关注操作,构建
作品关注交易并提交给所述区块链网络;
92.所述区块链网络中还部署有第二智能合约,用于统计所述区块链网络受理的作品关注交易的数量,并当统计量大于指定量时,触发对所述第一智能合约中记载的分成比例的调整;
93.所述第一智能合约中记载有分成比例调整逻辑;
94.所述装置是所述区块链网络中的节点,所述装置包括:
95.调用模块501,基于所述第二智能合约,当确定统计量大于指定量时,调用所述第一智能合约中记载的分成比例调整逻辑;
96.调整模块502,根据所述分成比例调整逻辑,调整所述第一智能合约所记载的分成比例。
97.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设备,其至少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中,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图1或2所示方法的功能。
98.图6示出了本说明书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更为具体的计算设备硬件结构示意图,该设备可以包括:处理器1410、存储器1420、输入/输出接口1430、通信接口1440和总线1450。其中处理器1410、存储器1420、输入/输出接口1430和通信接口1440通过总线1450实现彼此之间在设备内部的通信连接。
99.处理器1410可以采用通用的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中央处理器)、微处理器、应用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或者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等方式实现,用于执行相关程序,以实现本说明书实施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
100.存储器1420可以采用rom(read only memory,只读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静态存储设备,动态存储设备等形式实现。存储器1420可以存储操作系统和其他应用程序,在通过软件或者固件来实现本说明书实施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时,相关的程序代码保存在存储器1420中,并由处理器1410来调用执行。
101.输入/输出接口1430用于连接输入/输出模块,以实现信息输入及输出。输入输出/模块可以作为组件配置在设备中(图中未示出),也可以外接于设备以提供相应功能。其中输入设备可以包括键盘、鼠标、触摸屏、麦克风、各类传感器等,输出设备可以包括显示器、扬声器、振动器、指示灯等。
102.通信接口1440用于连接通信模块(图中未示出),以实现本设备与其他设备的通信交互。其中通信模块可以通过有线方式(例如usb、网线等)实现通信,也可以通过无线方式(例如移动网络、wifi、蓝牙等)实现通信。
103.总线1450包括一通路,在设备的各个组件(例如处理器1410、存储器1420、输入/输出接口1430和通信接口1440)之间传输信息。
104.需要说明的是,尽管上述设备仅示出了处理器1410、存储器1420、输入/输出接口1430、通信接口1440以及总线1450,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该设备还可以包括实现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其他组件。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上述设备中也可以仅包含实现本说明书实施例方案所必需的组件,而不必包含图中所示的全部组件。
105.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
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图1或2所示方法的功能。
106.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 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107.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可知,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本说明书实施例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基于这样的理解,本说明书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可以存储在存储介质中,如rom/ram、磁碟、光盘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说明书实施例各个实施例或者实施例的某些部分所述的方法。
108.上述实施例阐明的系统、方法、模块或单元,具体可以由计算机芯片或实体实现,或者由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来实现。一种典型的实现设备为计算机,计算机的具体形式可以是个人计算机、膝上型计算机、蜂窝电话、相机电话、智能电话、个人数字助理、媒体播放器、导航设备、电子邮件收发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或者这些设备中的任意几种设备的组合。
109.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方法和设备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得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以上所描述的方法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模块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在实施本说明书实施例方案时可以把各模块的功能在同一个或多个软件和/或硬件中实现。也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110.以上所述仅是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具体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说明书实施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说明书实施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