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货币回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09758阅读:25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子货币回收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货币回收系统,用于以电子方式回收一张贮有电子货币的遗失的IC卡。
作为一种使由银行机构发行的用于记录货币数据的IC卡能用作电子钱包(eletronic purse)的系统,迄今为止,已由序号为WO91/16691的国际申请公开文件(或序号为Hei.5-504643的日本专利公开文件)公开了“金额转移系统”。由IC卡每次处理的电子钱包与用于将货币载入电子钱包和控制精确的计算的帐目结算装置相结合组成了“电子钱包”系统。“电子钱包”系统按电子方式将来自银行账目上的货币数据存入在IC卡中的存储器中,像“电子钱包”一样处理IC卡。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IC卡中存储的货币(严格地说是货币数据)实际上既不是钞票也不是硬币。使用电子货币是为了将在IC卡中存储的货币与钞票或硬币相区别。货币可以由一张IC卡经过账目结算装置转移到另一IC卡。在转移货币时,对于使用人不必由银行机构核实转移的货币。因此,转移货币的处理过程可以按照与向另一个人转交现金一样的方式进行。此外,在银行机构,正像进行现金交易一样可以转移和提取电子货币。
总而言之,在很多情况下,利用按IC卡实现的“电子钱包”进行的交易过程不需要由银行来核实。因此,当一IC卡遗失时,在IC卡中存储的货币也被遗失了,并且除非该IC卡被拾取,否则不可能复还在遗失的IC卡中存储的货币。此外,即使该遗失的IC卡已由第三者拾取,在其中存储的金额也是不可见的,带来的一个问题是遗失的IC卡被返还原所有人或向发行IC卡的机构或警察站报告的几率是很低的。因此,存在的问题是,与现金相比较,在电子钱包中存储的货币被浪费。
此外,即使遗失的IC卡已向发行IC卡的机构报告,该机构需要继续进行找到所报告的IC卡的合法所有人以及将该IC卡返还给原所有人或在答复由IC卡的所有人的请求时重新发放新的IC卡,这样带来的问题是,带给该机构和遗失的IC卡的所有人本人的负担是很重的。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子货币回收系统,其能够将用作“电子货币”的IC卡返还给原所有人或发行该遗失的IC卡的机构,能高效进行,不会给遗失的IC卡拾取人或IC卡发行机构带来麻烦的负担。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子货币回收系统,其能够通过向遗失的IC卡的拾取人提供以预定数量的酬金,能够提高回收在遗失的IC卡中存储的货币的速度。
本发明的再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子货币回收系统,其能够防止遗失的IC卡的信誉不良的拾取人不当得到酬金。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子货币回收系统,在其中当将一拾取的记录有货币数据之类的IC卡输入到在例如为银行机构或公共设施的场所安装的终端装置时,在IC卡中存储的货币按电子方式被回收;由IC卡中读出的信息利用传输线路发送到中心装置;由中心装置利用关于IC卡的合法所有人的信息,例如该所有人的地址,以便自动地查索该所有人;并利用通信装置通知该所有人对IC卡进行回收处理。伴随着以电子方式回收货币,IC卡本身可以通过有形地或不通过有形地回收。
如上所述,为了提高回收速度,向遗失的IC卡的拾取人提供预定数量的酬金。通过将与酬金对应的货币数据增加到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IC卡上存储的数据上。例如,当一未知所有人的IC卡被拾取时,该遗失的IC卡拾取人可以到装有终端装置的一个机构,例如银行机构或公共设施,将拾取的IC卡输入到该终端装置中。然后,自动地由IC卡读出信息以及进行回收处理。同时,向遗失的IC卡拾取人提供酬金。当完全回收处理时,利用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通信装置通知IC卡的原所有人已完成回收处理。在收到通知之后,IC卡的原所有人继续进行返还在拾取的IC卡中存储的金额。在这种情况下,由原有的金额中减去向IC卡的拾取人提供的酬金。
按照这种方式,该电子货币回收系统能够高效地不会给IC卡的拾取人或发行该遗失的IC卡的机构增加很麻烦的负担的情况下将遗失的IC卡返还给原所有人或由该机构回收。此外,由于将预定数量的酬金增加到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IC卡中存储的货币数据上,回收的速度或返还速度可以提高。
应当指出,当将酬金付予遗失的IC卡拾取人时,一个信誉不良的人例如偷取另一个人的IC卡的人可能试图通过假装是遗失的IC卡的拾取人来得到某些酬金。为了避免这种信誉不良的行为,不正确密码的输入次数,由该信誉不良的人使用的设备的ID或其它信息被记录。当不正确密码已经输入的次数超过预定的基准值时,回收过程终止,信誉不良的人的IC卡被废除。


图1是表示实施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货币的回收系统的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的示意图;图2是表示IC卡30和与IC卡结合使用的便携刷卡器(wallet)20的外观示意图;图3是表示IC卡30的结构以及其中存储的数据结构的示意图;图4是表示便携刷卡器20的结构以及其中存储的数据结构的示意图;图5是表示在存储装置51中存储的IC卡信息表500的典型的详细结构的示意图;图6是表示在存储装置51中存储的IC卡的拾取记录表600的典型的详细结构的示意图;图7是表示在存储装置51中存储的酬金利率表700的细节的示意图;图8是表示在存储装置51中存储的IC卡回收条件表800的详细结构的示意图;图9是表示利用便携刷卡器和IC卡30的货币转移处理的程序流程图;图10是表示在一终端装置利用便携刷卡器和IC卡30的货币转移处理的程序的流程图;图11是表示在终端装置进行的回收-拾取的IC卡30的操作程序的流程图;图12是表示图11中所示部分接续的流程图;以及图13是表示用以将拾取的IC卡30中的货币数据转移到新的IC卡30的处理程序的流程图。
下面参照表示各实施例的附图介绍本发明的各优选实施例。
图1是表示实施由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货币回收系统的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的示意图。如图中所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货币回收系统包含多个终端装置1、2和3、中心装置5和用于将终端装置1、2和3与中心装置5相连的通信线路4。多个电话6a到6n用于从中心装置分别与所呼叫的IC卡所有人通信。
在这一实施例中,设有3种不同类型的终端装置终端装置1、2和3。在图1中对于每一种类型的终端装置仅装设了一个装置。然而,实际上对于每种类型可以装设多个终端装置。终端装置1通常为在一金融机构例如银行安装的专用终端装置。终端装置1包含用于与中心装置5进行通信的通信装置11、用于由IC卡中的存储器读出信息和向该存储器写入信息的IC卡读/写装置12、由用户使用的例如键盘的输入装置14,用于在各种数据之中输入关于所用终端装置类型的信息;用于向用户显示各种信息的显示装置15,用于回收一拾取的IC卡的IC卡回收装置16、现金支付机18,用于改变在为了兑付插入其中的IC卡中存储的电子货币以及付给用户现金;以及控制装置19,用于控制构成终端装置1的所有组成部分。
终端装置2安装在很多场所,像银行机构,警察站、公共设施例如市政厅、火车站、学校和百货商店。虽然在图中没有表示终端装置2的详细结构,但终端装置2基本上具有与终端装置1相同的结构。然而,根据终端装置2安装的场所,终端装置1中的现金支付机18在终端装置2的结构中被省去,使之不能进行现金交易。
终端装置3是安装在IC卡所有人家中的专用的终端装置。通常终端装置3是一台装有IC卡读/写装置13的个人计算机。在图中没有表示终端装置3的详细结构。然而,终端装置3具有与终端装置1基本相同的结构,除了由该结构略去IC卡回收装置16和现金支付机18之外。
中心装置5包含存储装置51,用于存储各种信息例如关于IC卡所有人的信息,货币交易记录信息,关于要向遗失的IC卡拾取人提供的酬金的酬金利率的信息以及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IC卡拾取记录信息;一计时器52,用于测定当前时间;通信装置53,用于通过通信线路4与终端装置1、2和3以及电话6a到6n进行通信;一打印机54,用于在通知遗失IC卡的原所有人该IC卡已被拾取时打印所需信息,以及控制装置55,用于控制构成中心装置5的所有组成部分。中心装置5通常安装在例如为银行的一种机构中,在该机构控制IC卡的发行。
IC卡30是存储货币数据的一种介质,IC卡30用于电子地存储货币数据以代替现金。存储在IC卡30的是指示货币量的数据。通过将IC卡输入终端装置1、2或3中的IC卡读/写装置12或13或输入到下文要介绍的便携刷卡器中,电子货币可以转移至IC卡和从IC卡转出。
图2是表示IC卡30与结合IC卡30使用的便携刷卡器20外观的示意图,该便携刷卡器20是由IC卡30的所有人所使用的。当将IC卡30插入便携刷卡器20中时,便携刷卡器20起中间装置的作用,例如核实在IC卡30中存储的电子货币的数量并且将电子货币由一IC卡转移到另一IC卡。便携刷卡器20述利用锁定功能控制对在IC卡30中存储的电子货币进行锁定和解除锁定的操作,这种锁定功能用于锁定在IC卡30中存储的电子货币,使得第三者不能按照他/她自己的意愿检查电子货币的数额或者由IC卡30中取出电子货币。便携刷卡器20的外表可以做得与小型便携式计算器相似。如图中所示,便携刷卡器20包含液晶显示装置21、功能键22、10个数字键23以及在图上没有表示的IC卡插入窗口。
在要插入到便携刷卡器20中的IC卡30的表面上,如果需要,可以印有各种不同的信息例如IC卡的ID号码31。
图3是表示由银行机构发行的IC卡30的结构以及在其中存储的数据结构的示意图。输入/输出装置34是利用两种方法中的一种方法向和从所插入的IC卡转移信息的接口。按照其中的一种方法,通过与在IC卡上设有的金属触点相接触以电的方式交换信息。另外一种方法是非接触法,借助将IC卡31插入便携刷卡器20,在IC卡和输入/输出装置34之间以无线方式交换信息。在采用非接触法的情况下,通过将由输入/输出装置34到IC卡读/写装置12的距离调整为约0.1到10毫米,可以加强对信息机密的保护。装置33用于记录电子货币的数额和货币交易记录。通常使用非易失性存储器用作存储装置33。微处理器32用于控制该输入/输出装置34和存储装置33之间的信息转移以及形成交易记录的操作。
如在图3中以放大形式所示,存储装置33用于在各种事物之中存储关于IC卡的合法所有人的信息。该信息包含所有人的姓名301、地址302、电话号码303、IC卡ID号码304以及由IC卡所有人所有的便携刷卡器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305。此外,使用密码306,用以由IC卡转移电子货币。金额307是关于进行货币转移或货币兑换的货币数据。金额307表示一余额状况,即通过使用IC卡30所能进行的现金结算。金额37是关于电子货币的核心信息。货币记录38用于记录关于在过去进行的交易的信息。个人信息309是由IC卡所有人个人写入和读出的信息。个人信息309可以用作使用人的备忘录。存储上述信息部分301到309用于电子货币交易,而下面介绍的信息用于防止IC卡被非法使用。
伪密码310用于早期检测出第三者试图非法由IC卡中提取电子货币。该伪密码310通常是一个数字,是根据未经允许的使用人的想法以似乎合适的方式提供的。这种数字的一个实例是IC卡合法所有人的生日或电话号码。假如这样一个数字由某一个人输入,这个人将作为一个未经许可的使用人而受检测,并且强制进行回收IC卡30的处理过程。未经允许使用便携刷卡器ID号码311是在由未经允许的使用人试图提取电子货币的过程中所需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即由未经允许的使用人所有的便携刷卡器的ID码。一个密码输入计数值312是不正确密码已经输入的次数。每次不正确密码输入,密码输入计数值312递增1,然而,当正确的密码输入时,该密码输入计数值310清零。密码输入时间313是密码最近输入的时间。不正确的的密码输入计数值的上限314是IC卡允许的顺序输入的不正确密码的次数的上限。在图3所示的实例中,IC卡允许不正确密码被输入高达3次。因此,当密码输入计数值312增到4时,由IC卡中提取货币的操作被终止。
图4是表示在图2中所示的便携刷卡器20的详细结构的示意图。显示控制装置42包括如在图2显示的液晶显示装置21。显示控制装置42用于向使用人显示各种信息,例如操作程序和指令/指南。IC卡读/写装置43用于由插入其中的IC卡30的存储装置33读出信息或写入信息。包含功能键22和十个数字键23的输入控制装置用于输入控制便携刷卡器20所需的信息。计时器45用于记录由便携刷卡器20输入拾取的IC卡30密码的时间。存储装置46是一个可从外部检索的存储装置。该存储装置用于存储各种信息部分,例如便携刷卡器20的所有人的姓名461,地址462,电话号码463、便携刷卡器ID号码464,金额465、密码输入计数值466,密码输入时间467,该时间即指当试图非法使用拾取的IC卡7时由输入控制装置44输入密码。在存储装置46中记录的金额465由IC卡暂时存储在便携刷卡器20中。控制装置41由其它组成部分取得数据并存储,以及根据内部存储的程序控制其它组成部分的工作。
下面,参照图5到图9解释在中心装置5的存储装置51中存储的信息的详细情况。存储装置51包括4个表IC卡信息表500、IC卡拾取记录表600、酬金利率表700以及IC卡废除条件表800。
图5是表示在存储装置51中存储的IC卡信息表的典型的详细结构。IC卡信息表500包含多个IC卡所有人的信息。如图所示,关于每个IC卡所有人的信息包含IC卡所有人的姓名501、地址502、电话号码503,用作IC卡所有人唯一识别标志的IC卡ID号码504,用作由IC卡所有人所有便携刷卡器20的ID号码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505、用于保护IC卡所有人的机密的密码506,在IC卡所有人的帐目上剩余的金额507,用于避免IC卡未经允许使用的伪密码509。这里,由于本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货币的转移的进行可以无需由银行机构核实,金额507不是在IC卡中存储的金额307。金额507而是在银行或类似机构帐目上的金额,即可以存储在IC卡中的金额。
图6是表示在中心装置5中采用的存储装置501中存储的IC卡拾取记录表600的典型的详细结构。IC卡拾取记录表600包含关于遗失的IC卡30的拾取人的信息,包括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姓名601、地址602,电话号码603,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IC卡ID号码604,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605。IC卡拾取记录表600还包含关于由遗失的IC卡拾取人发现的遗失IC卡的所有人的信息,包含姓名610、地址611、电话号码612、IC卡ID号码613、便携刷卡器ID号码614、密码615、货币数据616、货币记录617,个人信息618以及用于防止未经允许使用IC卡的伪密码619。这里,货币数据616对应于在IC卡30中存储的金额307。IC卡拾取记录表600还包括关于每个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附加信息,例如反映向中心报告拾取该遗失的IC卡的时间的中心发送时间620、在试图非法提取电子货币时所用的非法使用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630、指示在试图非法提取电子货币时已经输入的不正确密码的次数的非法输入密码计数值640以及密码输入时间650。在图中仅表示两个遗失的IC卡拾取人和两个IC卡遗失人。然而,实际上,存储装置51具有用于存储多个遗失的IC卡拾取人和IC卡遗失人的记录区。
图7是表示在中心装置5中采用的存储装置51中存储的酬金利率表700的细节的示意图。酬金利率表700包括用于根据在拾取的IC卡30中的金额307计算需提供给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酬金数额的标准。
在这个实例中,金额701分为多个级别。较大的金额701,较小的利率702。在酬金利率表700中还存储有用作改变利率所需的第一参数的第一乘数704。第一乘数704的数值取决于一指示在试图非法使用拾取的IC卡时已经向便携刷卡器20输入密码的次数的非法输入密码计数值703。此外,在酬金利率表700中还存储有用作改变利率所使用的第二参数的第二乘数。第二乘数的数值取决于已经输入的各密码的时间间隔。利率702通过将其乘以第一和第二乘数704和706来校正。
图8是表示在存储装置51中存储的IC卡废除条件表800的详细结构的示意图。如图所示,IC卡废除条件表800包括指示在一年之内可以报告拾取的IC卡的最大次数的年度非法使用IC卡计数统计上限801、拾取时间间隔802以及在拾取时间间隔802内可以报告的拾取IC卡的最大次数803。
IC卡废除条件表800的设置用于限制关于非法持有他的IC卡30和非法收纳该IC卡30酬金的处理不当行为的数量。例如,在遗失的IC卡拾取人在一年之内已经拾取IC卡30超过10次的情况下,除了回收该拾取的IC卡30以外,遗失的IC卡拾取人本人的IC卡30被废除。通过采取相同的方式,如果IC卡30被拾取的次数超过最大次数803,可以在拾取时间间隔802之内报告拾取的IC卡,除了回收拾取的IC卡30以外,该遗失的IC卡拾取人本人的IC卡30被废除。按照这种方式,目的在将回收酬金的不当行为可以与真正良好地处理拾取遗失的IC卡相区别,使得以不当行为非法取得酬金的数量能够被限制。
下面参照图9解释利用便携刷卡器20从一个IC卡30向另一个IC卡转移电子货币的过程。
如图所示,该过程由使用人将IC卡30插入便携刷卡器20的步骤901开始。通过按功能键22,过程然后到步骤902,在其中,请求进行将电子货币由一IC卡转移到另一IC卡的处理。随着按下功能键22,在便携刷卡器20的显示装置21上显示的信息为“输入密码”。根据该信息,使用人输入密码。在使用人输入密码之后,过程进行到步骤903,在其中,微处理器32将输入的密码与在IC卡30中记录的密码306相比较,以便确认前者是否与后者相一致。
如果前者与后者一致,过程继续进行到步骤907,在其中将记录在IC卡上的IC卡所有人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305与在便携刷卡器20中存储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404相比较,以确认前者是否与后者相一致。如果前者与后者不一致,恐怕就是IC卡30被非法使用。在这种情况下,过程进行到步骤908,在其中,在拾取的IC卡30的存储装置33中记录的货币数据以及其它数据被转移到一转移目标IC卡上之前,将例如为在便携刷卡器20中存储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464的信息补加到货币数据307上并将该信息记录在便携刷卡器20的货币数据465中。
如果在步骤907进行的比较的结果表明,便携刷卡器ID号码305与便携刷卡器ID号码464相一致,另一方面,则将I卡30插入便携刷卡器20中的使用人被看作IC卡30的合法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过程进行到步骤909。在这一步骤,IC卡30的未经允许使用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311被清除,同时,IC卡30的密码输入计数值312和密码输入时间313以及便携刷卡器20的密码输入计数值466和密码输入时间467被复位到零。然后,在显示装置21上显示的信息为“输入需转移的金额”。根据这一信息,使用人输入需转移的金额。然后,规定的金额由用作转移来源的IC卡30转移到便携刷卡器20的存储装置46上。随着规定的金额被转移,金额465暂时增加。然后将该转移来源IC卡由便携刷卡器20取出,将转移目的IC卡插入该便携刷卡器20中。然后暂时转移到便携刷卡器20上的电子货币再转移到转移目的IC卡30的存储装置33中,该过程结束。
如果在步骤903进行的比较的结果表明,经过10个数字键23输入的密码与密码306不一致,另一方面,则恐怕是该IC卡30被非法使用。在这种情况下,过程进行到步骤904,在其中,将输入的密码与最可能由试图从IC卡中非法提取电子货币的未经允许的人所使用伪密码310相比较,以便确认前者是否与后者一致。如果输入的密码与伪密码310一致,则使用人被检测为取代插入的IC卡的合法所有人的未经允许的使用人。在这种情况下,过程进行到步骤910,在其中,要从插入的IC卡30转移电子货币的请求被拒绝。
假如在步骤904进行的比较的结果表明,输入的密码与伪密码310不一致,另一方面,过程进行到步骤905,在其中将便携刷卡器20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464记录在未经允许使用便携刷卡器ID号码311中;利用10个数字键23已经输入的不正确密码的次数被计数;该计数值被记录在密码输入计数值312中;由便携刷卡器20的计时器45得到作为第一时间输入密码的时间并记录在密码输入时间313中。
然后,过程进行到步骤906,在其中,将由便携刷卡器20产生的密码输入计数值312与指示IC卡允许不正确密码顺序输入的次数的不正确密码输入计数上限314相比较,以便确认前者是否超过后者。假如前者已经超过后者,过程进行到步骤210,在其中由插入的IC卡30转移电子货币的请求被拒绝。另一方面,假如前者没有超过后者,过程返回的步骤902。
如上所述,在这一实施例中,在步骤905,密码输入计数值和密码输入时间存储在IC卡30的存储器33中。然而,应当指出,它们也可以分别存储在便携刷卡器20中采用的存储装置46的区域466和467中。
下面通过参照在图10中所示的流程图解释利用IC卡30进行提供各种服务的操作。这些服务通常包括利用终端装置1将在IC卡30中存储的电子货币变换为现金,向IC卡30和由IC卡30转移电子货币以及通过利用在IC卡30中存储的电子货币购买商品。
如图中所示,该流程图由步骤1001开始,在其中,使用人将IC卡30插入到由使用人使用的终端装置1中,IC卡读/写装置12由IC卡30的存储装置33读出信息。过程然后进行到步骤1002,在其中将由存储装置33读出的密码306与由输入装置14输入的密码相比较,以便确认前者是否与后者相一致。在这时,设定在IC卡30中的密码输入时间313和密码输入计数值312方面的数值。
假如前者与后者一致,过程进行到步骤1005,确认一未经允许使用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311是否记录在IC卡30中。假如没有记录未经允许使用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311,就没有该表明插入的IC卡已被非法使用的记录。在这种情况下,过程进行到步骤1007,在其中,IC卡30中的密码输入时间313被清除,以及IC卡30中的密码输入计数值312被复位到零,这些操作发生在由IC卡转移货币的操作之前。
另一方面,如果在步骤1005,发现未经允许使用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311已记录,该未经允许使用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表明该插入的IC卡30已被非法使用。因此,这次交易也是未经允许的情况确实在可能发生的范围内。在这种情况下,过程进行到步骤1006,在其中,交易信息被记录在关于转移电子货币的操作过程的过程记录中。例如,将例如为在IC卡30中存储的IC卡ID号码304的信息补充到在主机中记录的货币数据中。该信息还记录在拾取的IC卡30中的货币数据307中,使得该货币数据307包括关于过去已进行的交易的附加信息。
然后,过程进行到步骤1007,在其中,在如上所述IC卡30的密码输入时间313被清除和IC卡30的密码输入计数值312被复位到零之后,允许进行由IC卡30转移电子货币的操作过程。
另一方面,假如在步骤1002进行的比较表明,由存储装置33读出的密码306与由输入装置14输入的密码不一致,则恐怕是该IC卡已被非法使用。在这种情况下,过程进行到步骤1003,在其中,将输入的密码与用于防止未经允许使用IC卡的伪密码310相比较,以便确认前者是否与后者一致。
如果前者与后者一致,则认为使用该IC卡是非法的。在这种情况下,过程进行到步骤1010,在其中,利用IC卡回收装置16回收该IC卡30并投入终端装置1中。然后,过程进行到步骤1011,在其中,在显示装置15上显示解释为何回收IC卡的原因的信息以及该信息为“请到IC卡发行机构的窗口咨询”过程结束。
另一方面,如果在步骤1003进行的比较的结果表明,输入的密码与伪密码310不一致,过程进行到步骤1008,在其中,将在IC卡30中记录的密码输入计数值312增加1。然后,过程进行到步骤1009,在其中,将密码输入计数(值)312与年度非法使用IC卡计数值上限相比较,该上限表示迄今IC卡已被非法使用的次数,是存储在图8中所示的IC卡废除条件表800中的。此外,对在存储装置51中存储的IC卡拾取记录表600进行检查,以便确认在该拾取时间间隔802内已经拾取的IC卡的次数是否超过最大数值803。
如果用作标准的最大数值被超过,过程进行到步骤1010,在其中,将回收IC卡30的信号发送到终端装置1。然后由IC卡回收装置16回收IC卡30,并投入终端装置4。然后,过程进行到步骤1011,在其中,在显示装置15上显示解释为何回收该IC卡的原因的信息以及这样一个信息“请到IC卡发行机构的窗口咨询”。另一方面,如果在步骤1009发现该最大值没有被超过,过程继续进行到步骤1012,在其中返还IC卡。
下面,参在图11和12的流程图解释根据本实施例进行的回收拾取的IC卡的操作。该流程图表示在终端装置2回收拾取的IC卡的过程。
如图中所示,流程图首先由步骤1101开始,拾取一遗失的IC卡30的人到安装终装置2的场所,以便将IC卡返还给原所有人。在那里,正像终端装置1的使用人一样,该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输入操作,请求由输入装置14回收拾取的IC卡。控制装置19在显示装置15上显示信息,要求终端装置1的使用人(遗失的IC卡拾取人)首先将拾取的IC卡30输入到预定插入窗口,然后,将使用人本人(遗失的IC卡拾取人本人)的IC卡30输入预定插入窗口。响应于该信息,遗失的IC卡拾取人将遗失的IC卡拾取人本人的IC卡和拾取的IC卡30插入到IC卡读/写装置12。应当指出,IC卡30可能被锁定,以便防止另外的人未经允许提取或检查电子货币。为此,检查插入其中的拾取的IC卡30,以便确认该IC卡30是否被锁定。如果被锁定,控制装置19在对IC卡30回收处理之前自动地使IC卡30解除锁定。另一方面,如果IC卡30未被锁定,在步骤1102控制装置19利用通信装置11和通信线路4向中心装置5发送利用IC卡读/写装置12由2个IC卡读出的信息,即在图3中用标号301到314标注的信息部分。在使用遗失的IC卡拾取人本人的IC卡信息情况下,该信息对于识别遗失的IC卡拾取人是足够的。因此,向主机仅发送姓名301、地址302、电话号码303、IC卡ID号码304和金额307就足够了。应当指出,遗失的IC卡拾取人可能没有IC卡30。在这种情况下,遗失的IC卡拾取人可能请求银行机构的雇员进行对拾取的IC卡的回收操作。另外一种方式,遗失的IC卡拾取人可能要求向该遗失的IC卡拾取人发放一张新的IC卡30,并通过使用新发放的IC卡30进行回收拾取的IC卡30的操作处理。
在遗失IC卡的人和IC卡的拾取人的IC卡信息已由终端装置1接收之后,过程进行到步骤103,在其中,中心装置5中的控制装置55通过利用例如为姓名301、地址302、电话号码303、IC卡ID号码304以及作为关键的由终端装置1接收的在拾取的IC卡30中记录的密码306之类的信息对于存储装置51的IC卡信息表500进行查索,以便确认与这些部分一致的信息是否存储在存储装置51中。
如果在步骤1103进行查索的结果表明,在存储装置51中存储的信息与由终端装置1接收的信息不一致,该拾取的IC卡30被确定为没有被列入中心装置5中的IC卡,即为一无效的卡,例如为假的IC卡或失效使用的IC卡。在这种情况下,过程进行到步骤1109,在其中,一个为“这一IC卡不能使用”指明错误的信息被发送到终端装置1,以便在终端装置1的显示装置5显示,拾取的IC卡以及该遗失的IC卡拾取人本人的IC卡都被返还。
如果在步骤1103进行的查索的结果表明,在存储装置51中存储的信息与由终端装置1接收的信息一致,即另一方面,该拾取的IC卡30被记录在中心装置5中,过程进行到步骤1104,在其中中心装置5中的控制装置55记录在IC卡拾取记录表600中的IC卡拾取人和遗失IC卡的人的姓名601和610。同时,控制装置55还将在拾取的IC卡30中存储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305记录为便携刷卡器ID号码630,将在拾取的IC卡30中存储的未经允许使用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311记录为在试图非法提取电子货币时使用的该非法使用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630记录为表示在试图非法提取电子货币时已经输入的密码的次数的非法输入密码计数值640。此外,控制装置55由计时器52得到关于当前时间的信息,将作为向中心报告遗失的IC卡报告的时间的中心发送时间620的信息进行存储。
然后,过程继续进行到步骤1105,在其中,中心装置5中的控制装置55向终端装置2发送起始请求信号和回收请求信号,以便起始处理和回收拾取的IC卡。根据这些信号,被插入到IC卡读/写装置12中的拾取的IC卡30进行起始化处理然后利用IC卡回收装置16将拾取的IC卡30回收到终端装置2中。应当指出,由于回收的IC卡30已经起始化处理,其可以作为一个新的IC卡使用。
然后,过程进行到步骤1106,在其中,控制装置55查索在IC卡拾取记录表600中存储的遗失IC卡的人的信息,用以得到与遗失IC卡的人相关的信息,例如姓名610、地址611和电话号码612。
然后,过程进行到步骤1107,在其中,通知IC卡的合法所有人,遗失的IC卡已被拾取。如果该遗失的IC卡所有人具有专用的终端装置3,则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与遗失的IC卡的原所有人进行联系。否则,在打印机54上打印一封信,通过邮局或通过电话6a与原所有人联系发送到该所有人。应当指出,要确定是否利用电子邮件要根据在图6中所示的IC卡拾取记录表600中的遗失IC卡的人的电话号码612中的电子邮件的可用性。
然后,过程进行到步骤1108,在其中控制装置55查索IC卡拾取记录表600中的姓名601、地址602、电话号码603和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IC卡ID号码604,以便检查关于请求对拾取的IC卡进行回收处理的该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拾取IC卡的过去记录,即检查迄今为止对一遗失的IC卡回收处理的请求次数和拾取时间间隔。
然后,过程进行到步骤1201,在其中,将在步骤1108进行查索操作的结果与在图8中所示的IC卡废除条件表中规定的条件相比较,以便确认迄今为止对IC卡进行回收处理的请求的次数是否超过反映在一年之内可能拾取的IC卡的次数的年度非法使用IC卡计数值上限,以及在拾取时间间隔802之内可能拾取IC卡的次数是否超过最大数值803。迄今为止对IC卡进行回收处理的请求次数超过年度非法使用IC卡计数值上限801,或者在拾取时间间隔802内可能拾取IC卡的次数超过最大数值803被看作为,表明遗失的IC卡拾取人恐怕已经非法占用他人的IC卡。在这种情况下,过程进行到步骤1205,在其中,向终端装置2发送回收请求信号,以便利用IC卡回收装置16回收该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IC卡。然后,过程继续进行到步骤1206,在其中,在显示装置15上显示解释为何回收IC卡原因的信息以及这样一个信息“请到IC卡发行机构窗口咨询”。就是说,由于遗失的IC卡拾取人迄今为止拾取IC卡的次数超过在IC卡废除条件表800中规定的基准值,由遗失的IC卡拾取人本人所有的IC卡30也被回收,回收的原因也通知遗失的IC卡拾取人。
在步骤1201,另一方面,如果发现迄今为止对IC卡进行回收处理的请求次数少于在IC卡废除条件表800中设定的年度非法使用IC卡计数值上限801,或者发现在拾取时间间隔802内可能拾取IC卡的次数少于在同一IC卡废除条件表800中的最大数值803,过程进行到步骤1202,在其中,将在试图非法使用IC卡30时该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IC卡30中记录的非经允许使用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311与在拾取的IC卡中记录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305相比较,以确认前者是否与后者一致。如果前者与后者不一致,过程进行到步骤1207,在其中,拾取的IC卡30的密码输入计数值312和密码输入时间313被复位于零。
然后,过程进行到步骤1208,在其中控制装置55对于在试图非法使用IC卡30时在IC卡中记录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311查索IC卡拾取记录表600。然后,过程继续进行到步骤1209,在其中,将查索操作的结果与在存储装置51中存储的IC卡废除条件表的内容比较,以便确认迄今为止IC卡被非法使用的次数是否超过告警值。例如,迄今为止IC卡被非法使用的次数超过该表明每年IC卡可能被非法使用的次数的年度IC卡非法使用计数值上限801的二分之一,则表明遗失的IC卡拾取人或试图非法使用IC卡的人(或未经允许使用便携刷卡器ID号码311的所有人)没有立即请求进行回收IC卡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过程进行到步骤1210,对遗失的IC卡拾取人或未经允许使用便携刷卡器ID号码的所有人提出警告,不要为了其它目的使用IC卡或在DM或类似场合非法使用IC卡。这里,在先于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IC卡30废除的警告中,通过利用在IC卡废除条件表800中存储的基准值的二分之一作为一个判别标准,确定提出警告所需的状态。按照另一方式,也可以提供单独的告警状态表。
另一方面,在步骤1202,如果在试图非法利用IC卡30时在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IC卡30中记录的未经允许使用便携刷卡器ID号码311发现与在拾取的IC卡中记录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305相同,则过程进行到步骤1203,在其中,控制装置55对在试图非法使用IC卡30时在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IC卡30中记录的未经允许使用的便携刷卡器ID号码311查索IC卡拾取记录表600。
然后,过程进行到步骤1204,在其中,将查索操作的结果与IC卡废除条件表800的内容相比较,以便确认迄今为止IC卡被非法使用的次数是否超过该表示每年IC卡可能被非法使用的次数的年度非法使用IC卡计数值上限,或者在拾取时间间隔802内已拾取的IC卡的次数是否超过最大数值803。迄今为止IC卡被非法使用的次数超过年度非法使用IC卡计数值上限或者在拾取时间间隔802内拾取的IC卡的次数超过最大数值803表示,遗失的IC卡拾取人试图非法使用IC卡以及表示遗失的IC卡拾取人没有立即请求对IC卡回收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过程进行到步骤1205,在其中,控制装置55向IC卡回收装置16发出回收请求信号,以便回收插入到IC卡读/写装置12中的IC卡30。然后,过程进行到步骤1206,在其中,在显示装置15上显示解释为何回收IC卡的原因的信息并有这样的信息“请到IC卡发行机构窗口咨询”。
如果在步骤1209中将在步骤1208查索操作的结果与IC卡废除条件表515中的内容相比较表明,在IC卡废除条件表515中设定的回收条件没有满足,则另一方面,过程进行到步骤1211,在其中,由拾取的IC卡30中取出密码输入计数值312以及根据这一密码输入计数值312和在表示非法密码已经输入的次数的酬金利率表700中存储的非法密码输入计数值703确定第一乘数704。此外,计算发送到在中心装置5中采用的控制装置55的中心发射时间620的时间间隔以及根据该时间间隔计算第二乘数706。
然后,过程进行到步骤1212,在其中,控制装置提取由拾取的IC卡30读出的货币数据307并且将该货币数据乘以固定的利率、第一乘数704和第二乘数706。
然后,过程进行到步骤1213,在其中,将相乘的结果加到在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IC卡30中存储的金额(货币数据)307,以及将相加的结果发送到终端装置2。该终端的控制装置19利用IC卡读/写装置12利用相加的结果更新在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IC卡的存储装置33中存储的金额307。此外,由IC卡拾取记录表600读出IC卡遗失人的货币记录数据616以及由该货币记录数据中减去酬金。然后将相减的结果作为新的货币数据616记录起来。然后,过程进行到步骤1214,在其中,向终端装置4中的IC卡返还装置47发送IC卡返还请求信号,以便返还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IC卡30。在步骤1214,过程结束。
下面,通过参照在图13中表示的流程图,解释被通知遗失的IC卡已被拾取的遗失人为了将在拾取的IC卡30中存储的货币数据转移到一新的IC卡30上所采用的处理程序。
如图所示,流程图由步骤1301开始,在其中,被通知遗失的IC卡已被拾取的遗失人请求经过在终端装置3(或终端装置1或2)的输入装置14将在拾取的IC卡30中存储的货币数据转移到新的IC卡30上。根据这一请求,控制装置19在显示装置15上显示请求被通知遗失的IC卡已被拾取的遗失人的信息,该信息用于识别所输入的遗失人。该识别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和拾取的IC卡的原所有人的ID号码。
响应于该信息,被通知遗失的IC卡已被拾取的遗失人向输入装置14输入他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以及ID号码。然后,控制装置19利用传输线路4向中心装置5发送这些信息。
中心装置5按照发送到该处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ID号码查索IC卡拾取记录表600。如果发现该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以及ID号码已列入该IC卡拾取记录表600中,过程进行到步骤1302,在其中,将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ID号码以及这样的信息“遗失的IC卡已被回收”发达到终端装置3。终端3在显示装置15上显示信息和消息部分。
然后,过程进行到步骤1303,在其中,被通知遗失的IC卡已被拾取的遗失人向终端装置3输入一新的IC卡。在新的IC卡30中,作为识另信息记录姓名、地址、电话号码、ID号码和密码。这些信息可用于证明该人是遗失的IC卡的原所有人。
然后,过程继续到步骤1304,在其中,被通知遗失的IC卡30已被拾取的遗失人将其自己的密码输入到终端装置3的输入装置14中。在这种情况下,输入的密码一定会与在遗失的IC卡中设置的密码相同。
然后,过程进行到步骤1305,在其中,控制装置19检查经过输入装置14输入的密码是否与列入新的IC卡30中的密码一致。如果二密码不一致,过程进行到步骤1309,在其中,在显示装置15上显示“再操作一次”以及将IC卡返还到IC卡读/写装置12。
另一方面,如果经过输入装置14输入的密码与列入新的IC卡30中的密码一致,即在步骤1305发现经过输入装置14输入的密码是正确的,过程进行到步骤1306,在其中,控制装置19向IC卡读/写装置12发出读出指令,请求IC卡读/写装置12读出在新的IC卡中记录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ID号码和密码。然后将由新的IC卡30读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ID号码以及密码与较早由中心装置5接收的识别信息相比较。如果它们不一致,过程进行到步骤1309,在其中,在显示装置15上显示指明错误的信息“再操作一次”以及IC卡返还到IC卡读/写装置12。
另一方面,如果在步骤1306进行比较的结果表明,由新的IC卡30读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ID号码以及密码与较早由中心装置5接收的识别信息一致,过程进行到步骤1307,在其中控制装置19请求中心装置5发送根据由记录在拾取的IC卡中的金额减去酬金得到的金额,货币记录以及用于防止未经允许使用的密码到该终端装置3。当这些信息部分由中心装置5接收到时,过程进行到步骤1308,在其中,控制装置19可将它们利用IC卡读/写装置12写入新的IC卡30。
按照这种方式,在遗失的IC卡30中存储的信息被转移到新的IC卡中。然而,应当指出,酬金已由金额中减出。
还应当指出,由于由在拾取的IC卡30中记录的金额726中减去酬金形成的金额已经记录在IC卡拾取记录表600中,不要再相减。
最后,控制装置19排出该包含更新的信息的新的IC卡30,过程结束。
应当指出,利用电话6a到6n中之一或通过邮局的信件通知遗失的IC卡已被拾取的遗失人可以在安装在银行机构或公共设施处的终端1或终端2a到2n的其中之一进行同样的操作。
顺便指出,如果在回收由遗失的IC卡拾取人请求的IC卡30时必须考虑在IC卡废除条件表800中设定的条件,在学校或警察站拾取很多的IC卡的情况下可能出现一个问题。这是因为在这些情况下,要由一特定的人,即通常为一负责人例如校长或警察站的领导人来请求对拾取的IC卡进行回收处理。由于该负责人在短的时期内可能多次请求进行这样的处理,由该负责人所有的IC卡往往会满足废除条件,以及利用该用于请求处理的终端装置使该IC卡由于疏忽被废除。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倘若该负责人所在的设施或机构可能拾取很多的IC卡,要将一种特定的码加到该负责人的IC卡30上,使得即使在IC卡废除条件表800中记录的限值被超过,也不会使IC卡30被废除。按照另外一种方式,另外设立一种与IC卡废除条件表800不同的IC卡废除条件表,使得这一问题不会出现。按照这种方式,可能拾取很多IC卡的设施或机构的负责人可以成批回收在其负责的区域内拾取的IC卡。
如上所述,在本实施例的情况下,按照一根据在拾取的IC卡中记录的金额307变化的数值设定酬金的利率。然而应当指出,总是可以利用固定的利率计算酬金。在任何情况下,可以采用任何技术来计算酬金,只要该技术落入与银行机构相关的法律和协议所允许的范围内。
此外,可以对已经接受酬金的次数超过基准的人员不再支付酬金。
再有,可以使回收IC卡的次数超过基准的人员本人的IC卡无效和废除或者回收。
如上所述,根据本发明,在回收遗失的IC卡的作业过程中,可以在短的时期内,高效地并且不会给遗失的IC卡拾取人、遗失的IC卡所有人或IC卡发行机构带来任何麻烦,将遗失的作为电子货币的IC卡可以返还给IC卡的原所有人或发行IC卡的机构。
此外,由于不需要执行复杂的程序将酬金提供给对于回收遗失的IC卡的工作做出贡献的遗失的IC卡拾取人,可以提高IC卡回收速度。
此外,由于回收的IC卡被初始化处理和重复使用,IC卡可以作为一资源重复使用。
此外,请求回收处理目的仅在于可以避免另给酬金,使得能够避免由未经允许的人员的不当行为的次数增加。
权利要求
1.一种IC卡回收系统,用于回收包含内置微处理器和内置存储器的IC卡,通过所述微处理器可以由外部查索所述存储器,所述存储器用于至少存储分别识别所述IC卡的所有人和表示在所述IC卡中存储的金额的货币数据的识别信息,所述系统包含通过通信线路彼此连接的中心装置和终端装置,所述终端装置包含输入装置,用于输入所述终端装置本身的用途类别的信息;IC卡读/写装置,用于对内置在所述IC卡中的所述存储器进行读出和写入信息的进行处理;通信装置,用于向所述中心装置发送由在所述IC卡中内置的所述存储器读出的信息和由所述输入装置接收的输入信息,以及从所述中心装置接收要写入在所述IC卡中内置的所述存储器的信息;以及回收装置,用于根据通过所述通信装置从所述中心装置发送的指令,回收插入在所述IC卡读/写装置中的IC卡,所述中心装置包含存储装置,用于存储用于识别每个IC卡所有人的识别信息,指示怎样同每个IC卡所有人联系的联系信息以及关于每个IC卡所有人的货币交易记录的信息;通信装置,用于接收从所述IC卡中内置的所述存储器读出的信息以及由所述终端装置的所述输入装置接收的输入信息,并向所述终端装置发送要写入在所述IC卡中内置的所述存储器的信息;以及回收处理指令装置,用于解释从所述输入装置接收的用途类型的信息,如果所述用途类型表示为要回收一未知所有人的拾取的IC卡,进行下述步骤将由未知所有人的所述拾取的IC卡中内置的存储器读出的所有信息转移到所述存储装置中;从所述存储装置检索所述拾取的IC卡的遗失人的联系信息;利用所述联系信息通知所述遗失人完成回收所述拾取的IC卡的处理操作;以及请求在所述终端装置中采用的所述回收装置完成回收插入在所述IC卡读/写装置的未知所有人所述拾取的IC卡的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IC卡回收系统,其中所述的中心装置还具有一个装置,在回收未知所有人的所述拾取的IC卡的所述处理之后,用于进行下述步骤从插入在所述IC卡读/写装置的所述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IC卡中内置的存储器读出的信息中取出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识别信息;将所述识别信息和遗失的IC卡拾取日期和时间存入一遗失的IC卡拾取记录表中;以及如果发现遗失的IC卡拾取频率大于预定的基准值,请求所述终端装置的所述回收装置对插入在所述IC卡读/写装置中的所述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所述IC卡进行回收处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IC卡回收系统,其中所述的中心装置还包含有一个装置,在回收未知所有人的所述拾取的IC卡所述处理之后,用于进行下述步骤从在插入到所述IC卡读/写装置中的所述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IC卡中内置的存储器读出的信息中取出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识别信息;将所述识别信息和遗失的IC卡拾取日期和时间存入一遗失的IC卡拾取记录表中;以及如果遗失的IC卡拾取频率被发现大于一预定基准值,请求所述IC卡读/写装置执行使插入在所述IC卡读/写装置的所述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所述IC卡中存储的信息无效的处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IC卡回收系统,其中所述的中心装置还具有酬金增加装置,在回收未知所有人的所述拾取的IC卡的所述处理后,用于将预定数量的酬金加到在所述IC卡读/写装置中插入的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IC卡的存储器中存储的货币数据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IC卡回收系统,其中所述的酬金增加装置通过将遗失的IC卡所有人的货币数据与关于所述货币数据的利率相乘计算所述预定数量的酬金。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IC卡回收系统,其中所述的酬金增加装置从遗失的IC卡所有人的货币数据中减去已增加到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货币数据上的所述数量的酬金。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IC卡回收系统,其中所述的中心装置还具有一个装置,在回收知所有人的所述拾取的IC卡的一所述处理后,用以进行下述步骤从在所述IC卡读/写装置中插入的所述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IC卡中内置的存储器中读出的信息中取出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识别信息;将所述识别信息和遗失的IC卡拾取日期和时间存入一遗失的IC卡拾取记录表;以及如果发现遗失的IC卡拾取频率大于一预定基准值,禁止将所述数量的酬金加到所述遗失的IC卡拾取人的货币数据中。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IC卡回收系统,其中所述的中心装置还具有一个装置,用于进行下述步骤由于将被通知回收遗失的IC卡的遗失的IC卡所有人所有的另一IC卡到所述IC卡读/写装置,对于由所接收的识别信息指示的信息查索所述存储装置;将由所述识别信息指示的货币数据加到在所述另一IC卡中存储的货币数据中;以及请求所述IC卡读/写装置进行处理,将由所述识别信息指示的所述货币数据和在所述另一IC卡中存储的所述货币数据的和记录到所述另一IC卡中。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IC卡回收系统,其中所述中心装置还具有回收处理请求装置,用于进行下述步骤对关于从所述输入装置输入的用途类型的信息进行解释;如果所述用途类型表示进行回收拾取的IC卡处理的其他不同的处理,将由插入到所述IC卡读/写装置中的IC卡的存储器中读出的防止滥用的密码与由在所述终端装置中采用的所述输入装置输入的密码相比较,以及如果所述防止滥用的密码与由所述输入装置输入的所述密码一致,请求在所述终端装置中采用的所述回收装置对插入到所述IC卡读/写装置中的所述IC卡进行回收处理。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IC卡回收装置,其中所述的中心装置,在由所述IC卡读/写装置对所述IC卡的存储器中的内容已进行起始化处理之后,请求所述回收装置对由遗失的IC卡所有人所所有的拾取的IC卡进行回收处理。
11.一种电子货币回收方法,在一种用于利用IC卡进行货币交易的系统中,该IC卡用于存储至少用以识别所述IC卡的所有人的识别信息和表示在所述IC卡中存储的金额的货币数据,以及利用一终端装置,其中所述终端装置进行下述步骤将拾取的IC卡放入所述终端装置中;由放在所述终端装置中的所述拾取的IC卡读出原有的货币数据;根据所述原有的货币数据计算酬金的数量;进行将由所述原有的货币数据中减去所述酬金所得到的新的货币数据按电子方式存入所述拾取的IC卡的处理;进行将所述计算数量的酬金提供给拾取所述拾取IC卡的人;以及禁止进一步使用所述拾取的IC卡。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子货币回收方法,其中通过将由所述终端装置读出的所述原有货币数据乘以在存储装置中存储的用于计算所述数量酬金的预定参数来计算酬金的数量。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货币回收方法,另外包含下述步骤利用在其中提供的记录装置,记录对遗失的IC卡的回收处理过程;检查对于一个遗失的IC卡拾取人在预定的时期内对遗失的IC卡回收处理的次数;以及如果对遗失的IC卡回收处理的所述次数超过预定的基准值,禁止由所述遗失的IC卡拾取人对一遗失的IC卡进行新的回收处理。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子货币回收方法,其中,在向遗失的IC卡拾取人提供酬金的所述处理过程中,将所述数量的酬金加到由所述遗失的IC卡拾取人所有的IC卡中存储的货币数据中。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子货币回收方法,其中如果回收遗失的IC卡的所述处理次数超过所述预定基准值,所述遗失的IC卡拾取人所有的IC卡被回收。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货币回收方法,另外还包含下述步骤预先记录用于允许处理在所述IC卡中的所述货币数据的密码;在处理IC卡中的货币数据之前请求输入密码;将所述输入的密码与为用于允许处理所述IC卡的货币数据而设置的密码相比较;倘若所述输入的密码与为用于允许处理所述IC卡的货币数据而设置的密码不一致,记录在所述IC卡密码不一致的情况下形成的比较次数;以及根据所述比较的次数,增减酬金数量。
17.一种在用于回收遗失的IC卡的系统中采用的电子货币回收方法,该IC卡用于至少存储用于识别所述IC卡的所有人的识别信息以及表示在所述IC卡中存储的金额的货币数据,所述方法包含下述步骤将由遗失的IC卡拾取人拾取的IC卡和由所述遗失的IC卡拾取人所有的IC卡放入所述系统中;由所述拾取的IC卡读出货币数据;利用所述读出的货币数据和预定的基准值计算酬金的数量;将所述读出的货币数据的所述数量的酬金转移到由所述遗失的IC卡拾取人所有的所述IC卡;以及回收由所述读出的货币数据中减去所述数量的酬金得到的剩余的货币数据。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货币回收系统,能够将用作电子货币的一张遗失的IC卡返还给该遗失的IC卡的所有人或发行该遗失的IC卡的机构,能高效进行,不会给遗失的IC卡拾取人或发行IC卡的机构带来麻烦。
文档编号G06Q50/00GK1168732SQ9519657
公开日1997年12月24日 申请日期1995年8月23日 优先权日1994年12月2日
发明者伊地知亮, 伊藤滋行, 广谷政彰, 朝雄博, 佐藤直美, 米泽惠 申请人: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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