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方法及其系统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8446161阅读:来源:国知局
r>[0035]实施例
[0036]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系统,至少包括信息输入模块,买家客户端、卖家客户端、网络模块、系统云平台及交易模块。
[0037]首先,用户需要在系统云平台上进行注册,成为该系统的注册用户,在成为该系统的注册用户后,系统下发载有用户信息的载体,例如卡片、或直接以用户的移动设备为载体,又或者可以是条码或二维码,在射频技术日渐发展的今天也可以是射频信号发射器等等。还可以是其他具体载有用户信息能力的载体,此处不再赘述。其中,用户信息至少包括用户信息至少包括用户身份信息、支付信息、地址信息及用户ID信息。
[0038]其次,当用户通过刷卡方式、移动设备触发方式、扫描二维码方式、扫描条码方式或者扫描射频标签方式向系统输入用户信息后,系统云平台触发卖家商品推介界面至买家客户端,触发虚拟购物车界面至买卖双方的客户端。卖家通过商品推介界面向买家推荐所售商品。
[0039]本例的买方可以下载买方客户端至用户移动设备上,卖方则可以根据需求下载卖方客户端,这适合处理量较小的商家,无需较强的处理能力。而对于大型超市等客户,则可以利用根据本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制造对应的卖家客户终端,同时可以制造对应的买家客户终端。
[0040]而本例中的卖家使用卖家客户终端,而买家则使用移动终端下载买方客户端软件更加方便用户使用,也节约了成本。
[0041]该卖家客户终端上设置有信息输入模块,且通过网络模块与系统云平台相连,该信息输入模块对应上述用户信息载体可以是刷卡终端、移动设备检测终端、二维码扫描终端、条码扫描终端和/或射频模块。
[0042]买家在购买商品时,通过移动终端扫描产品条码或二维码等方式向虚拟购物车内添加商品种类及数量信息,在用户添加完购物车后,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具体交易情况均可对虚拟购物车界面交易信息进行修改,例如:添加及删减虚拟购物车界面的商品种类及数量,修改商品价格等。直至买卖双方确认同意交易,系统验证交易信息后交易模块弹出交易界面,买家通过绑定的支付账户进行付款,或买家许可卖家按交易金额限额扣款,交易同时,加密模块对交易信息进行加密保护。系统云平台将交易信息下发至买卖双方客户端。
[0043]这样一来,首先,买家无需自行提取每一个物品,而只需根据展示的物品进行扫码放入虚拟购物车后,与卖家进行虚拟的“讨价还价”后,进行确认付款,最后卖家准备好商品用户通过用户信息匹配自行取货。卖家无需大型的展示商品,只需展示适量的样品,节约展示空间及人工。而买家可自主自助地购物,非常方便,更无需排队结账。
[0044]同时,卖家可以通过商品推荐界面向买家发送商品推荐信息。买家也可以通过买家客户端发放自己需求信息,卖家则可以根据买家需求信息将符合需求的商品放至购物车,或者通过商品推荐界面发送至买家,实现了一对多的推销,节约人工成本。
[0045]综上所述,本发明中,首先,注册用户只需要进行刷卡等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后,系统就可以直接触发卖家商品推介界面至买家客户端,触发虚拟购物车界面至买卖双方客服端,操作更加便捷简单,无需复杂的账号输入等;其次,买卖双方均可对虚拟购物车界面信息进行修改,直至双方都对购物车信息确认满意后,直接进行支付,这样卖家可以在卖家客户端核实客户购物信息后确认要求买家自行付款,或根据买家许可卖家按交易金额限额扣款,这样卖家可以同时在线处理多个订单,无需对买家进行一对一服务,减少排队结账带来的麻烦;同时,买家可以在购物时选定商品后可以通过扫描等方式记录下商品识别码,最后商家再根据商品订单整合商品提交给客户,这样一来商家无需进行商品大规模的展示,只需放出少量样品即可,节约了展示场地,节约成本;另一方面方便了卖家利用客户端同时向众多买家推荐产品,可以有效减人工推销,节约人工成本。
【主权项】
1.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系统检测到注册用户输入的用户信息后,触发虚拟购物车界面至买卖双方的客户端,为买卖双方创建在线交易关系;买卖双方分别对虚拟购物车界面的交易数据进行修改,直至买卖双方确认同意交易,系统验证交易信息后弹出交易界面,买家通过绑定的支付账户进行支付或许可卖家按确认交易金额限额扣款。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系统检测到注册用户输入的用户信息后,触发卖家商品推介界面至买家客户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买家通过买家客户端发放需求信息至卖家客户端,卖家根据买家需求信息将商品通过推介界面进行展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买家通过买家客户端发放需求信息至卖家客户端,卖家将符合需求信息的商品添加至虚拟购物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系统验证交易信息后弹出交易界面,买家通过绑定的支付账户进行支付或许可卖家按确认交易金额限额扣款后,将交易信息下发至买卖双方客户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注册用户通过刷卡、移动设备触发、扫描二维码、扫描条码、扫描射频标签或手动录入方式输入用户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信息至少包括用户身份信息、支付信息、地址信息及用户ID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买卖双方分别对虚拟购物车界面的交易数据进行修改,至少包括添加及删减虚拟购物车界面的商品种类及数量,还包括修改商品价格。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买卖双方分别通过扫描商品二维码、扫描商品条码、扫描商品射频标签或手动录入方式添加虚拟购物车界面的商品种类。
10.—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信息输入模块,买家客户端、卖家客户端、网络模块、系统云平台及交易模块; 所述信息输入模块,用于注册用户输入用户信息; 所述网络模块,用于将买家客户端及卖家客户端与系统云平台之间建立通讯; 所述系统云平台,至少用于检测用户信息后触发虚拟购物车界面至买家客户端及卖家客户端; 所述买家客户端,至少用于对虚拟购物车界面信息进行修改及对虚拟购物车界面信息进行确认; 所述卖家客户端,至少用于对虚拟购物车界面信息进行修改及对虚拟购物车界面信息进行确认; 所述交易模块,用于在验证了买家客户端及卖家客户端的确认信息后,买家通过绑定的支付账户进行支付或许可卖家按确认交易的金额限额扣款。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云平台还用于触发卖家商品推介界面至买家客户端。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买家客户端还用于发放需求信息至卖家客户端,卖家客户端还用于根据买家需求信息将商品通过推介界面进行展示。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卖家客户端还用于将符合买家需求信息的商品添加至虚拟购物车。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云平台还用于将交易信息下发至买家客户端及卖家客户端。
1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输入模块为刷卡终端、移动设备识别终端、二维码扫描终端、条码扫描终端和/或射频模块。
16.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信息至少包括用户身份信息、支付信息、地址信息及用户ID信息。
17.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加密模块,所述加密模块用于在交易模块进行交易时对交易信息进行加密保护。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交易系统。本发明提供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方法,系统检测到注册用户输入的用户信息后,触发虚拟购物车界面至买卖双方的客户端,为买卖双方创建在线交易关系;买卖双方分别对虚拟购物车界面的交易数据进行修改,直至买卖双方确认同意交易,系统验证交易信息后弹出交易界面,买家通过绑定的支付账户进行支付或许可卖家按确认交易金额限额扣款。一种即时触发买卖双方客户端的交易系统,包括信息输入模块,买家客户端、卖家客户端、网络模块、系统云平台及交易模块。注册用户进行身份验证后,系统就触发虚拟购物车界面,买卖双方对虚拟购物车界面进行修改,至满意后直接进行支付。适用于现场交易。
【IPC分类】G06Q20-42, G06F21-31, G06Q30-00
【公开号】CN104766214
【申请号】CN201510165480
【发明人】杨关金
【申请人】杨关金
【公开日】2015年7月8日
【申请日】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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