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验证指纹信息的方法、装置和系统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9274838阅读:来源:国知局
文中将有更详细的描述。这些附图 和文字描述并不是为了通过任何方式限制本公开构思的范围,而是通过参考特定实施例为 本领域技术人员说明本公开的概念。
【具体实施方式】
[0075] 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 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 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公开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 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公开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
[0076] 实施例一
[0077]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验证指纹信息的方法,该方法可以由第一终端、第二终 端共同实现。
[0078] 如图1所示,该方法中第二终端的处理流程可以包括如下的步骤:
[0079] 在步骤101中,接收第一终端在检测到第一处理对应的验证触发事件时发送的指 纹验证请求。
[0080] 在步骤102中,通过本地的指纹检测部件,检测当前输入的第一指纹信息;
[0081] 在步骤103中,如果第一指纹信息与预先存储的基准指纹信息相匹配,则向第一 终端发送验证成功消息。
[0082] 如图2所示,该方法中第一终端的处理流程可以包括如下的步骤:
[0083] 在步骤201中,当检测到第一处理对应的验证触发事件时,向第二终端发送指纹 验证请求。
[0084] 在步骤202中,接收第二终端通过其指纹检测部件检测当前输入的第一指纹信 息、并在第一指纹信息与预先存储的基准指纹信息相匹配时反馈的验证成功消息。
[0085] 在步骤203中,执行第一处理。
[0086] 本公开实施例中,接收第一终端在检测到第一处理对应的验证触发事件时发送的 指纹验证请求,通过本地的指纹检测部件,检测当前输入的第一指纹信息,如果第一指纹信 息与预先存储的基准指纹信息相匹配,则向第一终端发送验证成功消息。这样,用户的家 人、朋友持有该用户的第一终端,并且想解锁并使用第一终端时,可以由该用户在第二终端 上操作对第一终端进行解锁,无需用户的朋友、家人持第一终端走到该用户的身边,就能对 第一终端进行解锁,以进行后续操作,从而,提高了对第一终端的操作效率。
[0087] 实施例二
[0088]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验证指纹信息的方法,该方法可以由第一终端、第二终 端共同实现,相应的应用场景图如图3所示。其中,第一终端可以是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 终端,第二终端可以是便携式智能设备,比如是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笔、智能项圈等, 也可以是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第一终端中可以设置有处理器、存储器、收发器,处 理器可以用于指纹信息验证请求和对用户对终端的操作进行相应的处理,存储器可以用于 存储上述处理过程中需要的数据以及产生的数据,收发器可以用于接收和发送数据,可以 是蓝牙部件。第二终端中可以设置有处理器、存储器、收发器,处理器可以用于对检测的指 纹信息进行指纹识别处理,存储器可以用于存储上述处理过程中需要的数据以及产生的数 据,收发器可以用于接收和发送数据,可以是蓝牙部件。第二终端还可以设置有指纹检测部 件,可以用于检测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本实施例中,以第一终端为手机、第二终端为智能 手环为例,进行方案的详细说明,其它情况与之类似,本实施例不再累述。
[0089] 如图4所示,该方法的处理流程可以包括如下的步骤:
[0090] 在步骤401中,第一终端当检测到第一处理对应的验证触发事件时,向第二终端 发送指纹验证请求。
[0091] 其中,第一处理可以是第一终端上能够执行的任意处理,可以是屏幕解锁处理,也 可以是应用解锁处理,还可以是某支付类应用程序的确认支付处理,等等。验证触发事件可 以是触发对应第一处理的指纹验证过程的事件,例如,验证触发事件可以是第一终端由屏 幕关闭状态切换至显示锁屏界面的事件,又例如,对于第一终端的锁屏界面上设置有指纹 识别按键的情况,验证触发事件可以是用户对识别按键进行点击的事件。
[0092] 在实施中,第一终端安装有多种应用程序,第一终端的拥有者(可以称为第一用 户)使用第一终端上的应用程序时,会保存有一些私密的个人信息,为保护第一终端中的 个人信息,可以在第一终端中的系统程序中设置指纹识别功能。第一终端可以绑定另一个 终端(可称为第二终端),可以通过第二终端获取第一用户的指纹信息。具体的绑定过程可 以是:第一用户可以点击系统程序设置页面中的指纹识别设置选项,将会触发第一终端弹 出指纹识别设置页面,其中显示有终端绑定按键,用于绑定辅助第一终端进行指纹识别的 第二终端,第一用户可以点击该终端绑定按键,将会触发第一终端弹出终端选择窗口,其中 可以显示有本地能够检测到蓝牙信号的所有终端的终端标识,第一用户可以在其中选择一 个想要进行绑定的第二终端的终端标识(可以是当前与第一终端建立蓝牙连接的终端,也 可以是其它未与第一终端建立蓝牙连接但能够检测到其蓝牙信号的终端),选择界面中还 可以显示有确定按键,选择后,第一用户可以点击确定按键,第一终端则会记录第二终端为 绑定终端,将第二终端的终端标识存储在本地中。另外,在网络侧可以设置有服务器,作为 指纹识别功能的后台服务器,第一终端可以通过其账号和密码登录该服务器,第一终端记 录第二终端为绑定终端后,还可以通过蓝牙连接,将第一终端登录该服务器的账号和密码 发送给第二终端,第二终端也可以通过该账号和密码登录该服务器。
[0093] 第一终端的屏幕处于关闭状态下,当第二用户(可以与第一用户是同一个用户, 也可以不是同一个用户)按下第一终端机身上用于显示锁屏界面的按键时,第一终端将会 显示锁屏界面。如图5所示,在第一终端的锁屏界面中,可以设置有进行指纹识别的按键, 第二用户可以点击第一终端解锁屏界面中的该按键,第一终端则会检测到第二用户的点击 指令(即检测到第一处理对应的验证触发事件),进而可以通过蓝牙连接与预先绑定的第 二终端进行通信,向第二终端发送指纹验证请求。或者,第一终端也可以在第二用户按下第 一终端机身上用于显示锁屏界面的按键,显示锁屏界面时,通过蓝牙连接与预先绑定的第 二终端进行通信,向第二终端发送指纹验证请求,这种情况下,显示锁屏界面即为第一处理 对应的验证触发事件。
[0094] 另外,当第一终端与第二终端距离较远,蓝牙无法连接时,第一终端还可以通过无 线网络向上述服务器发送指纹验证请求,服务器将会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指纹验证请求, 接收到指纹验证请求后,服务器再将指纹验证请求转发给与第一终端使用相同账户登录的 第二终端。
[0095] 在步骤402中,第二终端接收第一终端在检测到第一处理对应的验证触发事件时 发送的指纹验证请求。
[0096] 在实施中,第二终端接收到指纹验证请求后,可以开启本地的指纹检测部件,同 时,可以发出提示信号,如震动、发光或发声等,还可以在屏幕上显示提示信息,如"有人想 要使用您的终端XXX,请进行指纹输入"(其中"XXX"可以为终端标识),以提示第一用户在 第二终端进行指纹输入操作。
[0097] 在步骤403中,第二终端通过本地的指纹检测部件,检测当前输入的第一指纹信 息。
[0098] 其中,指纹信息可以是指纹图像。
[0099] 在实施中,可以预先在第二终端设置并存储基准指纹信息,用于对用户输入的指 纹信息进行验证,具体的设置方法将在后面进行详细的阐述。
[0100] 当第一用户感知到上述提示信号,或看到提示信息时,若第一用户允许正持有第 一终端的用户(即第二用户)操作第一终端,可以将设置基准指纹信息时的手指放在第二 终端的指纹检测部件上,若第一用户不允许正持有第一终端的用户操作第一终端,可以将 设置基准指纹信息时的手指以外的其它手指放在第二终端的指纹检测部件上,进而,第二 终端通过指纹检测部件可以获取相应的指纹信息(即第一指纹信息)。例如,若第一用户在 存储基准指纹信息时,输入的是左手食指的指纹信息,当第一用户允许第二用户操作第一 终端时,可以输入左手食指的指纹信息,当第一用户不允许第二用户操作第一终端时,可以 输入除左手食指外的任一手指的指纹信息。
[0101] 在步骤404中,如果第一指纹信息与预先存储的基准指纹信息相匹配,第二终端 则向第一终端发送验证成功消息。
[0102] 在实施中,第二终端在检测到第一用户输入的第一指纹信息后,可以计算第一指 纹信息中的指纹图像与基准指纹信息中的指纹图像的相似度,若计算出的相似度大于预 先设置的阈值,则可以认为第一指纹信息与预先存储的基准指纹信息相匹配,否则,不相匹 配。如果指纹检测部件检测的第一指纹信息与基准指纹信息相匹配,则第二终端可以通过 蓝牙连接或者通过上述服务器向第一终端发送验证成功消息。
[0103] 可选的,如果第一指纹信息与所述预先存储的基准指纹信息不匹配,则可以向第 一终端发送验证失败消息。
[0104] 在步骤405中,第一终端接收第二终端通过其指纹检测部件检测当前输入的第一 指纹信息、并在第一指纹信息与预先存储的基准指纹信息相匹配时反馈的验证成功消息。
[0105] 在步骤406中,第一终端执行第一处理。
[0106] 在实施中,第一终端如果接收到第二终端发送的验证成功消息,可以执行验证触 发事件对应的第一处理,针对第一处理是屏幕解锁处理的情况,当第一终端接收到第二终 端发送的验证成功消息时,可以对屏幕进行解锁。
[0107] 可选的,针对第二终端向第一终端发送验证失败消息的情况,相应的处理可以如 下:第一终端在接收到第二终端发送的验证失败消息后,执行屏幕解锁处理,并获取本地预 先存储的功能权限表;当接收到对应第一应用程序第一功能的第一操作指令时,根据功能 权限表,确定第一应用程序第一功能是否为限制使用的功能;如果第一应用程序第一功能 为限制使用的功能,则拒绝第一操作指令,否则,执行第一操作指令。
[0108] 其中,如表1所示,功能权限表可以是用来记录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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