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方法及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598359阅读:246来源:国知局
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方法及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申请涉及个人信用信息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在工作以及生活节奏都不断加快的今天,人们对各行各业的办事效率产生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毫无疑问,互联网及其各种应用的出现,在提高效率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例如,有些应用可以将各种商家的信息进行整合,人们可以通过这些应用,与酒店进行房间预订,与租车行进行租车预约,等等,大大降低了人们的时间成本,相应的,也使得商家更快速、便捷地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
[0003]但是,在现有技术中,仍然存在一些现象,阻碍了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例如,某用户甲在通过某应用预订了某酒店了某房型,并在线进行付款操作,但是,在该用户甲正式入住时,酒店通常还需要收取一部分费用作为押金,在用户甲退房时,再将押金退还。又如,某用户乙需要到租车行进行租车时,即使该用户乙已经通过在线应用完成了其他的手续,包括身份认证等,租车行往往还需要另外收取一部分费用作为租车的押金,待该用户乙还车时,再将押金退还给用户乙,等等。类似的情况还有多种,这种收取押金等行为显然会占用一些时间成本,对于押金的管理等,还会占用商家的管理成本,另外,对于租车等应用场景,收取的押金金额通常会比较高,这也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交易门槛,影响交易的达成。
[0004]商家的收取押金等行为往往是出于对用户的不信任。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可能大部分用户具有良好的信用,这些用户的押金最后都是会如数退还给用户,当然,还是会有少部分用户确实会出现损坏酒店物品、租车不还或者损坏车辆等现象。由于在具体的行为未发生之前,商家对用户的信用信息是未知的,因此,为了避免受到财产等方面的损失,只能选择对所有用户都采取不信任的态度。
[0005]可见,如果能够通过某种方式获取到用户的信用信息,则对于提高办事效率、节省资源等多方面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现有技术中,存在一些征信系统,例如,银行等部门设立了征信系统,这种征信系统通常是通过信用卡用户是否按时还款等行为来进行征集,对于信用良好的用户,在申请新的信用卡、办理各种贷款等业务时,都可以使得一些程序得到简化。另外,一些交易平台系统,也使用了用户的信用机制,这种系统通常是利用用户在线交易中产生的行为数据进行统计的,例如,是否及时付款,买卖用户双方的好评率,是否被投诉,订单被取消时是否及时退款等等,通过这种方式统计出的信用好的用户,可以享受“快速退换货”、“快速退款”等待遇。再者,一些即时通信系统中,还可以利用用户的通信数据进行统计,获取用户的信用信息,等等。
[0006]但是,上述各种现有技术在统计用户的信用信息时,都是基于某个领域的数据进行的,具有片面性,无法全面、立体地体现一个人的信用程度,因此,征信的结果往往不够准确,也很难在不同的系统之间复用。
[0007]因此,如何建立一种更准确更全面的征信机制,成为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解决的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0008]本申请提供了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方法及装置,可以更加全面、立体的体现出用户的信用情况。
[0009]本申请提供了如下方案:
[0010]一种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0011]接收第一用户对指定第二用户进行信任背书的操作请求,其中,所述第一用户为至少一个;
[0012]确定所述指定第二用户的信用信息,其中,用于确定所述指定第二用户信用信息的因素包括所述接收到的信任背书信息;
[0013]保存所述指定第二用户的标识与所述信用信息之间的对应关系,建立所述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0014]—种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0015]请求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第一用户对指定第二用户进行信任背书的操作请求,其中,所述第一用户为至少一个;
[0016]信用信息确定单元,用于确定所述指定第二用户的信用信息,其中,用于确定所述指定第二用户信用信息的因素包括所述接收到的信任背书信息;
[0017]信用信息保存单元,用于保存所述指定第二用户的标识与所述信用信息之间的对应关系,建立所述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0018]根据本申请提供的具体实施例,本申请公开了以下技术效果:
[0019]通过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人与人之间进行信任背书的平台,这样可以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背书行为汇聚到一起进行管理和计算,得到用户的信用信息。由于这种信用信息并不依赖于片面的数据,而是根据用户真实社会中,其他人对他的信任背书而得出的,因此,可以更加全面、立体的体现出用户的信用情况。进而,这种信用信息可以应用到多种具体的应用场景,具有良好的通用性,便于信用好的用户可以获取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另外,即使一个用户没有信用卡使用记录、互联网应用中的行为记录等等,但只要有其他用户为其进行信任背书,该用户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到信用信息,进而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都可以享受到良好的信用为其带来的便利。
[0020]当然,实施本申请的任一产品并不一定需要同时达到以上所述的所有优点。
【附图说明】
[0021]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22]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方法的流程图;
[0023]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装置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4]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0025]本申请发明人在实现本申请的过程中发现,在现实世界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背书”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所谓的信任背书也可以称为信任担保,意思是指,在陌生的环境下,如果成员甲对成员乙的真实身份信息等是未知的,但是,如果成员丙告诉成员甲,成员乙是可信的,那么就可以将这种信任传递下去,使得成员乙获得成员甲的信任。通常,成员丙对成员乙的信任背书,并不是一个很随便的行为,因为成员乙具体是否可信实际上是可验证的,如果成员乙最终被验证为不可信,则也会影响到成员甲对成员丙的信任。换言之,如果成员丙对成员乙做了信任背书,则通常是在对成员乙具有很全面很深刻的认识的情况下做出的,并且,至少在成员丙看来,成员乙确实是可信的。另外,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信任背书,是来源于两个人之间的实际的社交往来,对被背书者的认识会比较全面、立体。因此,这种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背书具有很高的可利用性。然而,具体在各种互联网应用中,这种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背书却往往只是一些散落的行为,例如,前述例子中群聊时的背书,或者,微博等系统中被认证用户的推荐,等等,但都无法汇聚到一起进行管理和计算。为此,本申请实施例就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背书,提供一种建立个人信用机制的实现方案,下面进行详细介绍。
[0026]参见图1,本申请实施例首先提供了一种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方法,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027]S101:接收第一用户对指定第二用户进行信任背书的操作请求,其中,所述第一用户为至少一个;
[0028]在本申请实施例中,为了建立个人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可以提供一种应用,该应用可以分为客户端以及服务器端两部分。其中,客户端可以安装于用户的终端设备中,用户可以通过客户端进行注册,然后就可以对其他用户进行信任背书,服务器利用信任背书情况确定信用信息,并建立数据库。也即,本申请实施例中的各个步骤的执行主体可以为服务器。
[0029]在优选实现方式中,在用户注册时,可以对用户进行实名制认证,例如,用户可以输入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等。当然,用户也可以注册对应的虚拟化用户名。
[0030]其中,本申请实施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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