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及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6670870阅读:169来源:国知局
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及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及装置。该方法包括: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按照所述套餐结算模式,确定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参数;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用参数;判断所述本次用电参数是否大于所述可用参数,如果是,将超出所述可用参数的部分按照相应的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否则,从所述可用参数中减去所述本次用电参数。可见,通过利用本方案,可以实现对电动交通工具进行智能化地用电计费。
【专利说明】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及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电动交通工具【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0002]随着油价的不断上涨和城市环境压力的增大,寻求新能源来替代传统能源的浪潮逐渐显现。在这一趋势下,电动交通工具走入了人们的视野,成为人们选择出行交通工具的又一新尝试,例如: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已逐步走进人们的生活。其中,电动交通工具以电能作为动力能源,而当电动交通工具的电能将要用尽时,需要补充电能。
[0003]现有技术中,发电源、大型电能补给站、中型电能补给站和服务站形成一个新型的电力网络。其中,大型电能补给站、中型电能补给站和服务站之间可以通过电池传输电能,而使用电动交通工具的用户可以在作为电能补给站的大型电能补给站、中型电能补给站和服务站中的任意一场所为电动交通工具充电和/或换电,保证了使用电动交通工具的用户可以方便、快捷的为电动交通工具补充电能。
[0004]那么,当用户利用上述电能补给站为电动交通工具进行充电和/或换电时,如何实现对电动交通工具进行智能化地用电计费,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发明内容】

[000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及装置,以实现对电动交通工具进行智能化地用电计费,技术方案如下:
[0006]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0007]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
[0008]按照所述套餐结算模式,确定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参数;
[0009]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用参数;
[0010]判断所述本次用电参数是否大于所述可用参数,如果是,将超出所述可用参数的部分按照相应的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否则,从所述可用参数中减去所述本次用电参数。
[0011]另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装置,包括:
[0012]套餐结算模式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
[0013]当前用电参数获取模块,用于按照所述套餐结算模式,确定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参数;
[0014]可用参数值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用参数;
[0015]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本次用电参数是否大于所述可用参数,如果是,触发单次计费模块;否则,触发可用参数处理模块;
[0016]所述单次计费模块,用于将超出所述可用参数的部分按照相应的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
[0017]所述可用参数处理模块,用于从所述可用参数中减去所述本次用电参数。
[0018]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按照所述套餐结算模式,确定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参数;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用参数;判断所述本次用电参数是否大于所述可用参数,如果是,将超出所述可用参数的部分按照相应的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否则,从所述可用参数中减去所述本次用电参数,以此实现了对电动交通工具进行智能化地用电计费。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20]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的第一种流程图;
[0021]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的第二种流程图;
[0022]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的第二种流程图;
[0023]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的第四种流程图;
[0024]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的第五种流程图;
[0025]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6]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27]为了实现对电动交通工具进行智能化地用电计费,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及装置。
[0028]下面首先对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进行介绍。
[0029]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适用于一终端,该终端设置于电能补给站,其至少用于识别并处理电动交通工具对应电卡中的相关信息、协助电动交通工具完成充电和/或换电以及用电计费。在实际应用中,该终端可以为刷卡机、充电桩或其他自助刷卡终端,而该电动交通工具可以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利用电能的交通工具。
[0030]同时,用户需要预先为电动交通工具办理购电所需的电卡,该电卡中记录相应的账户信息,其中,该账户信息至少可以包括:可用参数、用户所属区域、所选择的套餐结算模式等。
[0031]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可以包括:
[0032]S101,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
[0033]当用户需要对电动交通工具进行充电和/或换电时,需要将相应电卡放置于该终端的电卡识别处,以使该电卡处于被识别状态;而该终端将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进而根据所确定的套餐结算模式执行相应的后续操作。
[0034]其中,在实际应用中,该套餐结算模式至少可以包括:里程计费模式、用电量计费模式、充换电量计费模式及次数计费模式,当然并不局限于此。
[0035]可以理解的是,每一种套餐结算模式唯一对应一种用电计费方法;同时,不同的电动交通工具(即账户)可以对应不同的套餐结算模式,而在不同的时间段,同一电动交通工具(即账户)也可以对应不同的套餐结算模式。
[0036]S102,按照该套餐结算模式,确定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参数;
[0037]S103,获取该账户信息中的可用参数;
[0038]S104,判断该本次用电参数是否大于该可用参数,如果是,执行步骤S105 ;否则,执行步骤S106 ;
[0039]在确定出套餐结算模式后,可以按照该套餐结算模式,确定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参数,获取该账户信息中的可用参数,并判断该本次用电参数是否大于该可用参数,进而根据不同的判断结果执行不同的操作。
[0040]需要说明的是,不同的套餐结算模式所对应的用电参数不同,例如:里程计费模式对应的用电参数为里程值,用电量计费模式对应的用电参数为用电量,充换电量计费模式对应的用电参数为充电量和/或换电量,而次数计费模式对应的用电参数为充电次数和/或换电次数。
[0041]S105,将超出该可用参数的部分按照相应的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
[0042]当判断出该本次用电参数大于该可用参数,表明该电动交通工具已经消费完毕相应套餐,此时,需要将超出该可用参数的部分按照相应的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其中,套餐结算模式为里程计费模式时,相应的单次计费模式为里程单次计费模式;套餐结算模式为用电量计费模式时,相应的单次计费模式为用电量单次计费模式;套餐结算模式为充换电量计费模式时,相应的单次计费模式为充换电量单次计费模式;套餐结算模式为次数计费模式时,相应的单次计费模式为次数单次计费模式。
[0043]S106,从该可用参数中减去该本次用电参数。
[0044]当判断出该本次用电参数不大于该可用参数,表明该电动交通工具未消费完毕相应套餐,此时,从该可用参数中减去该本次用电参数即可。
[0045]可以理解的是,对于套餐结算模式而言,用户需要预先至少支付相应套餐所需的费用,才能够进行充换电服务。
[0046]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按照所述套餐结算模式,确定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参数;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用参数;判断所述本次用电参数是否大于所述可用参数,如果是,将超出所述可用参数的部分按照相应的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否则,从所述可用参数中减去所述本次用电参数,以此实现了对电动交通工具进行智能化地用电计费。
[0047]下面以周期结算模式为里程计费模式为例,对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进行介绍。
[0048]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适用于一终端,该终端设置于电能补给站,其至少用于识别并处理电动交通工具对应电卡中的相关信息、协助电动交通工具完成充电和/或换电以及用电计费。在实际应用中,该终端可以为刷卡机、充电桩或其他自助刷卡终端,而该电动交通工具可以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利用电能的交通工具。
[0049]同时,用户需要预先为电动交通工具办理购电所需的电卡,该电卡中记录相应的账户信息,其中,该账户信息至少可以包括:可用参数、用户所属区域、所选择的套餐结算模式为里程计费模式等。
[0050]如图2所示,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可以包括:
[0051]S201,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为里程计费模式;
[0052]当用户需要对电动交通工具进行充电和/或换电时,需要将相应电卡放置于该终端的电卡识别处,以使该电卡处于被识别状态;而该终端将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为里程计费模式,进而根据所确定的里程计费模式执行相应的后续操作。
[0053]S202,获取设置于当前账户所对应电动交通工具中的里程计价器所显示的当前里程值;
[0054]S203,获取该账户信息中所记录的上次里程值;
[0055]S204,将所述当前里程值与上次里程值的差值作为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里程值;
[0056]其中,在获取到该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为里程计费模式时,需要获取设置于该当前电卡所对应电动交通工具中的里程计价器所显示的当前里程值,以及获取该账户信息中所记录的上次里程值,并将该当前里程值与上次里程值的差值作为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里程值。需要说明的是,该当前里程值将作为下次用电计费时的上次里程值。
[0057]可以理解的是,该终端与该当前电卡所对应电动交通工具中的里程计价器可以通过无线技术进行数据的传输;并且,该终端可以主动向该里程计价器发出里程值请求,而该里程计价器在接收到该里程值请求后,将所显示的当前里程值发送给该终端。
[0058]S205,获取该账户信息中的可用里程值;
[0059]S206,判断该本次里程值是否大于该可用里程值,如果是,执行步骤S207 ;否则,执行步骤S208 ;
[0060]在确定出本次里程值和该可用里程值后,可以判断该本次里程值是否大于该可用里程值,并根据不同的判断结果执行不同的操作。当判断出该本次里程值大于该可用里程值,表明相应套餐的可用参数不足,此时,执行步骤S207即可;而当判断出该本次里程值不大于该可用里程值后,表明相应套餐的可用参数充足,此时,执行步骤S208即可。
[0061]S207,将超出该可用里程值的部分按照里程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0062]在判断出该本次里程值大于该可用里程值时,可以将超出该可用里程值的部分按照里程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其中,该里程单次计费模式所依据的公式可以为:超出部分用电费用=超出里程值X里程单价,当然并不局限于此。
[0063]S208,从该可用里程值中减去该本次里程值。
[0064]在判断出该本次里程值不大于该可用里程值时,可以直接从该可用里程值中减去该本次里程值。
[0065]可见,通过利用本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案,可以实现里程计费模式下的电动交通工具的智能化地用电计费。
[0066]下面以周期结算模式为用电量计费模式为例,对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进行介绍。
[0067]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适用于一终端,该终端设置于电能补给站,其至少用于识别并处理电动交通工具对应电卡中的相关信息、协助电动交通工具完成充电和/或换电以及用电计费。在实际应用中,该终端可以为刷卡机、充电桩或其他自助刷卡终端,而该电动交通工具可以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利用电能的交通工具。
[0068]同时,用户需要预先为电动交通工具办理购电所需的电卡,该电卡中记录相应的账户信息,其中,该账户信息至少可以包括:可用参数、用户所属区域、所选择的套餐结算模式为用电量计费模式等。
[0069]如图3所示,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可以包括:
[0070]S301,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为用电量计费模式;
[0071]当用户需要对电动交通工具进行充电和/或换电时,需要将相应电卡放置于该终端的电卡识别处,以使该电卡处于被识别状态;而该终端将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为用电量计费模式,进而根据所确定的用电量计费模式执行相应的后续操作。
[0072]S302,获取设置于该当前电卡所对应电动交通工具中的车载电能表所显示的当前用电量;
[0073]S303,获取该账户信息中所记录的上次用电量;
[0074]S304,将该用电量与上次用电量的差值作为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量;
[0075]其中,在获取到该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为用电量计费模式时,需要获取设置于该当前电卡所对应电动交通工具中的车载电能表所显示的当前用电量,以及该账户信息中所记录的上次用电量,并将该用电量与上次用电量的差值作为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量。
[0076]可以理解的是,该终端与该当前电卡所对应电动交通工具中的车载电能表可以通过无线技术进行数据的传输;并且,该终端可以主动向该车载电能表发出用电量请求,而该终端在接收到该用电量请求后,将所显示的当前用电量发送给该终端。
[0077]S305,获取该账户信息中的可用电量;
[0078]S306,判断该本次用电量是否大于该可用电量,如果是,执行步骤S307 ;否则,执行步骤S308 ;
[0079]在确定出本次用电量和该可用电量后,可以判断该本次用电量是否大于该可用电量,并根据不同的判断结果执行不同的操作。当判断出该本次用电量大于该可用电量,表明相应套餐的用电参数不足,此时,执行步骤S307即可;而当判断出该本次用电量不大于该可用电量,表明相应套餐的用电参数充足,此时,执行步骤S308即可。
[0080]S307,将超出该可用电量的部分按照用电量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
[0081]在判断出该本次用电量大于该可用电量时,可以将超出该可用电量的部分按照用电量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其中,该用电量单次计费模式所依据的公式可以为:超出部分用电费用=超出用电量X电量单价,当然并不局限于此。
[0082]S308,从该可用电量中减去该本次用电量。
[0083]在判断出该本次用电量不大于该可用电量时,可以直接从该可用电量中减去该本次用电量。
[0084]可见,通过利用本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案,可以实现用电量计费模式下的电动交通工具的智能化地用电计费。
[0085]下面以周期结算模式为充换电量计费模式为例,对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进行介绍。
[0086]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适用于一终端,该终端设置于电能补给站,其至少用于识别并处理电动交通工具对应电卡中的相关信息、协助电动交通工具完成充电和/或换电以及用电计费。在实际应用中,该终端可以为刷卡机、充电桩或其他自助刷卡终端,而该电动交通工具可以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利用电能的交通工具。
[0087]同时,用户需要预先为电动交通工具办理购电所需的电卡,该电卡中记录相应的账户信息,其中,该账户信息至少可以包括:可用参数、用户所属区域、所选择的套餐结算模式为充换电量计费模式等。
[0088]如图4所示,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可以包括:
[0089]S401,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为充换电量计费模式;
[0090]当用户需要对电动交通工具进行充电和/或换电时,需要将相应电卡放置于该终端的电卡识别处,以使该电卡处于被识别状态;而该终端将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为充换电量计费模式,进而根据所确定的充换电量计费模式执行相应的后续操作。
[0091]S402,获取当前充电量和/或当前换电量;
[0092]S403,将该当前充电量作为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充电量;
[0093]S404,将该当前换电量作为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换电量;
[0094]需要说明的是,在对电动交通工具充电和/或换电完毕后,该终端可以从充电处获取本次充电的相关信息,而从换电处获取本次换电相关信息。其中,该本次充电的相关信息可以包括:当前充电量、当前充电时段等;而该本次换电的相关信息可以包括:当前换电量、当前换电时段等。
[0095]S405,获取该账户信息中的可充电量;
[0096]S406,获取该账户信息中的可换电量;
[0097]S407,判断该本次充电量是否大于该可充电量,如果是,执行步骤S408 ;否则,执行步骤S409 ;[0098]在获取到该本次充电量和可充电量后,可以判断该本次充电量是否大于该可充电量,并根据不同的判断结果执行不同的操作。当判断出该本次充电量大于该可充电量,表明相应套餐的用电参数不足,此时,执行步骤S408即可;而当判断出该本次充电量不大于该可充电量,表明相应套餐的用电参数充足,此时,执行步骤S409即可。
[0099]S408,将超出该可充电量的部分按照充换电量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
[0100]在判断出该本次充电量大于该可充电量时,可以将超出该可充电量的部分按照充换电量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其中,该充换电量单次计费模式所依据的公式可以为:超出部分充电费用=超出充电量X充电单价,当然并不局限于此。
[0101]S409,从该可充电量中减去该本次充电量;
[0102]在判断出该本次充电量不大于该可充电量时,可以直接从该可充电量中减去该本次充电量。
[0103]S410,判断该本次换电量是否大于该可换电量,如果是,执行步骤S411 ;否则,执行步骤S412 ;
[0104]在获取到该本次换电量和可换电量后,可以判断该本次换电量是否大于该可换电量,并根据不同的判断结果执行不同的操作。当判断出该本次换电量大于该可换电量,表明相应套餐的用电参数不足,此时,执行步骤S411即可;而当判断出该本次换电量不大于该可换电量,表明相应套餐的用电参数充足,此时,执行步骤S412即可。
[0105]S411,将超出该可换电量的部分按照充换电量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
[0106]在判断出该本次换电量大于该可换电量时,可以将超出该可换电量的部分按照充换电量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其中,该充换电量单次计费模式所依据的公式可以为:超出部分换电费用=超出换电量X换电单价,当然并不局限于此。
[0107]S412,从该可换电量余额中减去该本次换电量。
[0108]在判断出该本次换电量不大于该可换电量时,可以直接从该可换电量中减去该本次换电量。
[0109]可见,通过利用本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案,可以实现充换电量计费模式下的电动交通工具的智能化地用电计费。
[0110]下面以周期结算模式为次数计费模式为例,对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进行介绍。
[0111]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适用于一终端,该终端设置于电能补给站,其至少用于识别并处理电动交通工具对应电卡中的相关信息、协助电动交通工具完成充电和/或换电以及用电计费。在实际应用中,该终端可以为刷卡机、充电桩或其他自助刷卡终端,而该电动交通工具可以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利用电能的交通工具。
[0112]同时,用户需要预先为电动交通工具办理购电所需的电卡,该电卡中记录相应的账户信息,其中,该账户信息至少可以包括:可用参数值、用户所属区域、所选择的套餐结算模式为次数计费模式等。
[0113]如图5所示,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可以包括:
[0114]S501,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为次数计费模式;
[0115]当用户需要对电动交通工具进行充电和/或换电时,需要将相应电卡放置于该终端的电卡识别处,以使该电卡处于被识别状态;而该终端将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为次数计费模式,进而根据所确定的次数计费模式执行相应的后续操作。
[0116]S502,当本次发生充电服务时,将充电I次确定为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充电次数;
[0117]S503,当本次发生换电服务时,将换电I次确定为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换电次数;
[0118]S504,获取该账户信息中的可充电次数;
[0119]S505,获取该账户信息中的可换电次数;
[0120]S506,判断该本次充电次数是否大于该可充电次数,如果是,执行步骤S507 ;否贝U,执行步骤S508 ;
[0121]其中,判断该本次充电次数是否大于该可充电次数(即判断该可充电次数是否为O)后,可以根据不同的结果执行不同的操作。当判断出该当前本次充电次数大于该可充电次数,表明相应套餐的用电参数不足,此时,执行步骤S507即可;而当判断出该本次充电次数不大于该可充电次数,表明相应套餐的用电参数充足,此时,执行步骤S508即可。
[0122]S507,按照次数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
[0123]在判断出该本次充电次数大于该可充电次数时,可以按照次数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其中,该次数单次计费模式所依据的公式可以为:超出部分充电费用=按次充电单价,当然并不局限于此。
[0124]S508,从该可充电次数中减去I ;
[0125]在判断出该本次充电次数不大于该可充电次数时,直接从该可充电次数中减去I次即可。
[0126]S509,判断该本次换电次数是否大于该可换电次数,如果是,执行步骤S510 ;否贝IJ,执行步骤S511 ;
[0127]其中,判断该本次换电次数是否大于该可换电次数(即判断该可换电次数是否为O)后,可以根据不同的结果执行不同的操作。当判断出该本次换电次数大于该可换电次数,表明相应套餐的用电参数不足,此时,执行步骤S510即可;而当判断出该本次换电次数不大于该可换电次数,表明相应套餐的用电参数充足,此时,执行步骤S511即可。
[0128]S510,按照次数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
[0129]在判断出该本次换电次数大于该可换电次数时,可以按照次数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其中,该次数单次计费模式所依据的公式可以为:超出部分换电费用=按次换电单价,当然并不局限于此。
[0130]S511,从该可换电次数中减去I。
[0131]在判断出该本次换电次数不大于该可换电次数时,直接从该可换电次数中减去I即可。
[0132]可见,通过利用本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案,可以实现次数计费模式下的电动交通工具的智能化地用电计费。
[0133]通过以上的方法实施例的描述,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本发明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但很多情况下前者是更佳的实施方式。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只读存储器(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M)、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0134]相应于上面的方法实施例,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装置,如图6所示,可以包括:
[0135]套餐结算模式获取模块610,用于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
[0136]当前用电参数获取模块620,用于按照所述套餐结算模式,确定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参数;
[0137]可用参数值获取模块630,用于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用参数;
[0138]判断模块640,用于判断所述本次用电参数是否大于所述可用参数,如果是,触发单次计费模块650 ;否则,触发可用参数处理模块660 ;
[0139]单次计费模块650,用于将超出所述可用参数的部分按照相应的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
[0140]可用参数处理模块660,用于从所述可用参数中减去所述本次用电参数。
[0141]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按照所述套餐结算模式,确定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参数;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用参数;判断所述本次用电参数是否大于所述可用参数,如果是,将超出所述可用参数的部分按照相应的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否则,从所述可用参数中减去所述本次用电参数,以此实现了对电动交通工具进行智能化地用电计费。
[0142]对于装置或系统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应于方法实施例,所以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以上所描述的装置或系统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0143]在本发明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统,装置和方法,在没有超过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内,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实现。当前的实施例只是一种示范性的例子,不应该作为限制,所给出的具体内容不应该限制本申请的目的。例如,所述单元或子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多个子单元结合一起。另外,多个单元可以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
[0144]另外,所描述系统,装置和方法以及不同实施例的示意图,在不超出本申请的范围内,可以与其它系统,模块,技术或方法结合或集成。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0145]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 按照所述套餐结算模式,确定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参数; 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用参数; 判断所述本次用电参数是否大于所述可用参数,如果是,将超出所述可用参数的部分按照相应的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否则,从所述可用参数中减去所述本次用电参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套餐结算模式包括: 里程计费模式、用电量计费模式、充换电量计费模式及次数计费模型。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获取的套餐结算模式为里程计费模式时,按照所述套餐结算模式,确定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参数,包括: 获取设置于当前账户所对应电动交通工具中的里程计价器所显示的当前里程值; 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所记录的上次里程值; 将所述当前里程值与上次里程值的差值作为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里程值; 相应的,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用参数,包括: 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用里程值。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获取的套餐结算模式为用电量计费模式时,按照所述套餐结算模式,确定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参数,包括: 获取设置于所述当前电卡所对应电动交通工具中的车载电能表所显示的当前用电量; 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所记录的上次用电量; 将所述当前用电量与上次电量的差值作为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量; 相应的,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用参数,包括: 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用电量。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获取的套餐结算模式为充换电计费模式时,按照所述套餐结算模式,确定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参数,包括: 获取当前充电量和/或当前换电量; 将所述当前充电量作为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充电量; 将所述当前换电量作为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换电量; 相应的,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用参数,包括: 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充电量; 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换电量。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获取的套餐结算模式为次数计费模式时,按照所述套餐结算模式,确定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参数,包括: 当本次发生充电服务时,将充电I次确定为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充电次数; 当本次发生换电服务时,将换电I次确定为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换电次数; 相应的,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用参数,包括: 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充电次数; 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换电次数。
7.一种基于套餐结算模式的电动交通工具用电计费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套餐结算模式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当前电卡对应账户信息中的套餐结算模式; 当前用电参数获取模块,用于按照所述套餐结算模式,确定本次用电后对应的本次用电参数; 可用参数值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账户信息中的可用参数; 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本次用电参数是否大于所述可用参数,如果是,触发单次计费模块;否则,触发可用参数处理模块; 所述单次计费模块,用于将超出所述可用参数的部分按照相应的单次计费模式进行计费; 所述可用参数处理模块,·用于从所述可用参数中减去所述本次用电参数。
【文档编号】G07F15/06GK103854373SQ201210510658
【公开日】2014年6月11日 申请日期:2012年11月30日 优先权日:2012年11月30日
【发明者】张帆, 林晓斌, 郑正仙, 祝科峰 申请人:杭州市电力局, 杭州大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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