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IC卡智能燃气表调价费用自动补差计算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4250792阅读:2446来源:国知局
一种IC卡智能燃气表调价费用自动补差计算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计价核算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燃气价调价调整,ic卡燃气表对调价前后燃气费用差额的计算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燃气工业的迅速发展,燃气公司对ic卡预付费燃气表的需求也由原来的气量型计费更改为金额型计费。燃气表应用金额型计费方式是在表端实时结算费用,可满足燃气公司按用户燃气使用量阶梯计价的收费需求。对于当前的ic卡燃气表,燃气表和收费系统间的数据交互完全依赖于ic卡。对于应用金额型计费方式的燃气表,当燃气公司需要调节表端的价格时,则需要使用ic卡对所有相关的燃气表进行调价。实现调价的途径主要为两种:一是使用指定的工具卡,即专门制作工具卡来修改燃气表内价格。这种途径需要燃气公司统一组织工作人员上门为用户服务。虽然这种方式调价效果最佳,但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进入用户家中不便,且人力成本大,已被市场放弃。二是利用用户的充值卡,即在使用收费系统为用户充值时,将需要调价的信息写入充值卡中,通过用户上表充值来完成调价。这种方式是目前金额型燃气表通用的调价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存在以下缺陷,即用户上表充值存在不确定性。用户在营业厅购气后可能一直不上表充值,而在新价格系统生效日期一段时间后才上表,则上表前燃气表一直按照原价格系统进行结算,导致最终结算的费用存在偏差。中国专利申请公布号cn104318672a,申请公布日2015年1月28日,名称为“ic卡表气价换算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ic卡燃气表的气价换算方法。其方法包括:确定燃气价格、第一档月上限用气量、第二档月上限用气量、计价周期、计价周期内充值前累计充值金额及当日充值金额;根据燃气价格、第一档月上限用气量、第二档月上限用气量及计价周期,计算得到第一档上限购气额及第二档上限购气额;将计价周期内充值前累计充值金额与当日充值金额之和分别与第一档上限购气额、第二档上限购气额进行比较,计算得到购气额折减系数;将购气额折减系数与当日充值金额相乘,即得到当日实际折减充值金额。该方法主要在于“购气额折减系数”,当ic卡用户购买的燃气量等于或小于基本生活用气量的时候,同一金额在两种气价条件下购买的燃气量相等;当ic卡用户购买的燃气量高于基本生活用气量的时候,同一金额在阶梯气价条件下购买的燃气量,必然要小于在单一气价条件下购买的燃气量,即购气量发生折减,购气额作为商品的价值形态也必然发生折减。这种方法结算实时性不好,导致结算误差。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用户在营业厅用燃气表充值卡购气后,在新价格系统下上表用气结算,新、旧价格系统不同,导致最终结算的费用存在偏差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ic卡智能燃气表调价费用自动补差计算方法,对现有的金额型预付费ic卡燃气表进行补充,解决由于调价滞后而导致结算费用存在偏差的问题。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ic卡智能燃气表调价费用自动补差计算方法,它包括:燃气表主控mcu、存储芯片、ic充值卡,所述方法包括:用户将具有新价格系统信息的ic充值卡插入燃气表,燃气表主控mcu读取ic充值卡新价格系统信息并记录在存储芯片;燃气表主控mcu将新价格生效时刻到用户将ic充值卡插入燃气表时刻的这段时间定义为新价格生效滞后时间;燃气表主控mcu将新价格生效滞后时间内用户已经使用的累计气量生成旧价格系统下对应的各档累计气量和对应的旧价格系统下的价格信息、重新生成新价格系统的各档累计气量和对应的新价格系统下的价格信息写入ic充值卡,作为新、旧价格系统转换补差价的依据。

作为优选,ic充值卡再次充值购气,收费系统读取卡内记录信息,计算燃气表已经使用的燃气某一档累计气量与该档的新、旧价格乘积的差值即为该档结算的费用差值,每档结算的费用差值之和为ic充值卡再次充值购气时需要结算的费用,收费系统扣除或补偿需要结算的费用。

作为优选,存储芯片找不到新价格生效时刻的记录信息,新价格生效时刻为距离新价格生效时刻最晚的存储芯片记录有效信息的对应时刻。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在现有ic卡预付费金额型燃气表中增加各档累计气量的记录,加强了对燃气表各档累计使用气量的监控。ic充值卡上表过程中增加对燃气表内数据的收集,便于对燃气表运行情况的监控。结算实时性好,消除了结算误差。在收费系统为用户购气过程中,根据燃气收集的数据对充值量进行调整,消除燃气表结算的偏差,整个补差操作通过ic充值卡上表、购气完成,不影响原用户的操作。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发明燃气表将补差信息写入ic充值卡的流程示意图;

附图2为ic充值卡在燃气公司营业厅充值购气补差价费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和2所示,一种ic卡智能燃气表调价费用自动补差计算方法,它包括:燃气表主控mcu、存储芯片、ic充值卡。用户用ic充值卡在燃气公司营业厅充值购气后,插入表端使用。燃气表主控mcu读取ic充值卡信息。ic充值卡价格系统与原有的价格系统一样,燃气表每发生一次通气,燃气表主控mcu就执行一次结算操作。该结算操作包括:本次用气量与累计气量累加。将累计气量与各档阶梯气量进行比较,确定当前结算的气量所处的阶梯档位,得出相对应的价格,计算出这一次结算的气量所对应的金额。燃气表主控mcu再扣减ic充值卡的金额。例如,某次结算时,本次用气量与累计气量和大于第一档阶梯气量而小于第二档阶梯气量,则此次结算气量处于二档阶段,采用第二档阶梯价格进行计算,并实时扣减ic充值卡的金额。

燃气公司进行了调价,用户用ic充值卡在燃气公司营业厅充值购气同时,营业厅收费系统将新价格系统信息写入ic充值卡。用户将具有新价格系统信息的ic充值卡插入燃气表使用。燃气表主控mcu读取ic充值卡新价格系统信息并记录在存储芯片。燃气表主控mcu将新价格生效时刻到用户将ic充值卡插入燃气表时刻的这段时间定义为新价格生效滞后时间。例如新价格生效时刻为2017年2月1日,客户ic充值卡插入燃气表时刻为3月15日,则新价格生效滞后时间为2月1日—3月15日。

燃气表主控mcu将新价格生效滞后时间内用户已经使用的累计气量生成旧价格系统下对应的各档累计气量和对应的旧价格系统下的价格信息。例如在2月1日—3月15日这个新价格生效滞后时间内,在旧价格系统下,用户共用气25立方,其中:第一档用气20立方、第二档用气5立方。对应的第一档价格每立方1元、第二档价格每立方1.3元。

燃气表主控mcu将新价格生效滞后时间内用户已经使用的累计气量重新生成新价格系统的各档累计气量和对应的新价格系统下的价格信息。例如在2月1日—3月15日这个新价格生效滞后时间内,在新价格系统下,用户已经用气25立方,按新的阶梯用气规定,用户新的第一档用气15立方、第二档用气10立方,对应的新的第一档价格每立方1.2元、第二档价格每立方2元。

燃气表主控mcu将新、旧体系下的各档累计气量和对应的价格信息写入ic充值卡,作为新、旧价格系统转换补差价的依据。

在新价格生效滞后时间内,用户使用燃气的费用,已经用ic充值卡上次购气的充值金额支付完毕。该费用支付金额是以旧价格系统为依据结算的。例如:新价格生效滞后时间为2月1日—3月15日,在新价格生效滞后时间内,用户共用气25立方,其中:第一档用气20立方、第二档用气5立方。对应的第一档价格每立方1元、第二档价格每立方1.3元。则,旧价格系统第一档用气费用20元,旧价格系统第二档用气费用6.5元。旧价格系统共计用气费用26.5元,并在上次购气的ic充值卡中扣除。

本次ic充值卡充值使用完毕,用户将写入新、旧将体系下的各档累计气量和对应的价格信息的ic充值卡带到燃气公司营业厅再次充值购气。营业厅收费系统读取ic充值卡内记录信息。例如收费系统读取ic充值卡信息如下:在旧价格系统下,用户已经用气25立方,其中:第一档用气20立方、第二档用气5立方。对应的第一档价格每立方1元、第二档价格每立方1.3元。在新价格系统下,用户已经用气25立方,按新的阶梯用气规定,新的用户第一档用气15立方、第二档用气10立方,对应的新的第一档价格每立方1.2元、第二档价格每立方2元。

收费系统计算燃气表已经使用的燃气在新价格系统下某一档累计气量与该档的新价格乘积为该档新价格费用;计算燃气表已经使用的燃气在旧价格系统下某一档累计气量与该档的旧价格乘积为该档旧价格费用,同一档的新价格费用与旧价格费用之差即为该档结算的费用差值,每档结算的费用差值之和为ic充值卡再次购气时需要结算的费用。例如:

旧价格系统下第一档用气20立方,对应的第一档价格每立方1元。旧价格系统第一档用气费用为20×1=20元。

新价格系统下新的第一档用气15立方,对应新的第一档价格每立方1.2元。新价格系统第一档用气费用为15×1.2=18元。

第一档新、旧结算的费用差值为:18-20=﹣2元。

旧价格系统下第二档用气5立方,对应的第二档价格每立方1.3元。旧价格系统第二档用气费用为5×1.3=6.5元。

新价格系统下新的第二档用气10立方,对应新的第二档价格每立方2元。新价格系统第二档用气费用为10×2=20元。

第二档新、旧结算的费用差值为:20-6.5=13.5元。

每档结算的费用差值之和为:﹣2+13.5=11.5元。每档结算的费用差值之和是正值,用户对ic充值卡充值时还需要补缴11.5元。在用户对ic充值卡充值时,由收费系统扣除。

如果每档结算的费用差值之和为负值,在用户对ic充值卡充值时,由收费系统补偿用户。

如果每档结算的费用差值之和为负值,则收费系统需要补偿用户ic充值卡。

由于燃气表存储芯片记录空间有限,或新价格生效时刻相对过早,记录存储数据会被新的数据覆盖而丢失。还有燃气表长期不使用、人为修改时间等操作可能也会导致部分新价格生效时刻数据丢失。这样,当写有新价格系统信息的ic充值卡插入燃气表,燃气表主控mcu可能搜索不到价格生效时刻。出现此类情况时,为了将偏差降到最低,新价格生效时刻为距离新价格生效时刻最晚的存储芯片记录有效信息的对应时刻。该时刻对应的数据作为燃气表主控mcu搜索结果。例如用户将ic充值卡插入燃气表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ic充值卡提供的新价格生效时刻为2017年2月1日,但是,燃气表主控mcu搜索1月2日到2月1日均无数据,则取2017年1月1日为新价格生效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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