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法院物件送达与收取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19836阅读:251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法院物件送达与收取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设备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智能法院物件送达与收取系统。



背景技术:

近年来,法院的文件下发是通过同城快递送达至当事人或者律师手上,由于同城快递配送的效率不高,收件人经常又不在快件送达地,经常造成文件不能及时送达,和文件安全性、内容隐私性等问题;目前“案多人少”是法院工作长期面临的难题,互联网+智慧法院的时代,法院不会耽误太多人力和时间消耗在文件查询和追踪的工作上。

利用“互联网+智能终端”,实现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的理念,促进法院文件下发的健康发展,优化文件服务网络布局,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成为趋势。法院的“互联网+智能终端”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完善法院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健全信息采集标准和共享机制,实现下发件信息溯源追查,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文件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智能法院物件送达与收取系统,其主要目的在于克服当前取文书的不便,且只能单向取文书而不能寄送物件的,每一环节都需要人工操作的缺陷。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智能法院物件送达与收取系统,包括服务器、短信网关、法院内网、公安内网、终端;所述终端包括:无线通信装置、监控装置、照明装置、扬声器、液晶触摸屏、身份读取装置、数字操作键盘、安检系统、安检扫描区和物件传送台和立体物件柜;所述终端机体正面靠近上端向内凹陷呈三角体,三角体上部设置有照明装置,该照明装置上端设置有监控系统,该照明装置左右两端各设有一扬声器,液晶触摸屏设置在照明装置下部,该液晶触摸屏下方并排位置设置有一身份读取装置与一数字操作键盘,安检扫描区设置于该身份读取装置与该数字操作键盘下方,安检扫描区内设置有物件传送台,终端左侧设置有立体物件柜。

所述无线通讯装置设置于终端内,该无线通讯装置连接服务器,服务器连接短信网关、法院内网和公安内网。

所述监控系统为高清监控摄像头。

所述数字操作键盘为加密键盘。

所述安检系统设置于安检扫描区内,扫描信息通过终端发送至服务器校验,服务器端的安检人员通过送达的扫描信息进行安全识别,扫描的安全与否结果通过服务器传送至终端。

所述立体物件柜外部为封闭式结构,内部设有物件传送轨道以及多个物件格,每个物件格内放置一个标准物件盒,物件传送台在物件传送轨道内进与出,使得物件进与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经过身份证校验、手机校验、法院内网校验、公安内网校验和安检校验更加准确安全可靠。

2.用户可以方便时间存取物件方便快捷安全,节约了时间的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用户人力物力的浪费,同时可实现24小时服务。

3.本实用新型实现既可取件又可存件的双向功能,方便用户的高效便捷的工作交流。

4.本实用新型可设置在法院内部以及外部等地,用户使用不受限制,无需专人指导,提升效率的同时节约了法院的人力物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系统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终端剖视立体示意图;

图1至图2中:1服务器,2短信网关,3法院内网,4公安内网,5终端,6监控装置,7照明装置,8扬声器,9液晶触摸屏,10身份读取装置,11加密键盘,12安检扫描区,13物件传送台,14立体物件柜,15物件传送轨道,16物件格,17标准物件盒。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1至图2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一:

某法官向原告送达物件:法官在液晶触摸屏9上点击存件,监控装置6开始录像拍照并送入服务器1保存,界面提示身份校验,法官在终端5的身份读取装置10上刷入身份信息,终端将身份信息传入服务器1,服务器1将身份信息与法院内网3和公安内网4信息比对校验,界面提示校验正确;法官通过加密键盘11(或液晶触摸屏9)输入手机号码,终端5通过服务器1经过短信网关2发送手机验证码至法官手机,法官通过加密键盘11(或液晶触摸屏9)输入手机验证码至终端5,终端5发送手机验证码至服务器1校验,界面提示校验正确;法官通过加密键盘11(或液晶触摸屏9)输入原告身份证号码与手机号码,物件传送台13通过物件传送轨道15至立体物件柜14内的物件格16位置取出一个标准物件盒17,再通过物件传送轨道15回到安检扫描区12;界面提示将物件放入安检扫描区12,法官将物件放入安检扫描区12内的物件传送台13上的标准物件盒17中,终端5将安检扫描信息发送至服务器1校验,在服务器1端的安检人员经过安全识别,确认为安全,通过服务器1发送合格指令至终端5,校验合格;物件传送台13将物件存入立体物件柜14的该物件格16内,服务器1发送取件手机验证码至原告手机,监控装置6结束录像拍照;

原告收取物件:原告在液晶触摸屏9上点击取件,监控装置6开始录像拍照并送入服务器1保存,界面提示身份校验,原告在终端5的身份读取装置10上刷入身份信息,终端将身份信息传入服务器1,服务器1将身份信息与法院内网3和公安内网4信息比对校验,界面提示校验正确;原告通过加密键盘11(或液晶触摸屏9)输入手机号码与手机验证码,终端5发送手机号码与手机验证码至服务器1校验,界面提示校验正确;物件传送台13通过物件传送轨道15至立体物件柜14内的物件格16位置取出一个标准物件盒17,再通过物件传送轨道15回到安检扫描区12,原告取出物件;物件传送台13将标准物件盒17送回立体物件柜14的该物件格16内,服务器1发送已取件短信至法官手机,监控装置6结束录像拍照。

实施例二:

某法官向原告送达物件:法官在液晶触摸屏9上点击存件,监控装置6开始录像拍照并送入服务器1保存,界面提示身份校验,法官在终端5的身份读取装置10上刷入身份信息,终端将身份信息传入服务器1,服务器1将身份信息与法院内网3和公安内网4信息比对校验,界面提示校验正确;法官通过加密键盘11(或液晶触摸屏9)输入手机号码,终端5通过服务器1经过短信网关2发送手机验证码至法官手机,法官通过加密键盘11(或液晶触摸屏9)输入手机验证码至终端5,终端5发送手机验证码至服务器1校验,界面提示校验正确;法官通过加密键盘11(或液晶触摸屏9)输入原告身份证号码与手机号码,物件传送台13通过物件传送轨道15至立体物件柜14内的物件格16位置取出一个标准物件盒17,再通过物件传送轨道15回到安检扫描区12;界面提示将物件放入安检扫描区12,法官将物件放入安检扫描区12内的物件传送台13上的标准物件盒17中,终端5将安检扫描信息发送至服务器1校验,在服务器1端的安检人员经过安全识别,确认为不安全,通过服务器1发送不合格指令至终端5,校验不合格;界面提示违禁物品,存件失败;监控装置6结束录像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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