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牙转OTG移动收银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61319阅读:180来源:国知局
蓝牙转OTG移动收银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蓝牙转OTG移动收银设备。



背景技术:

现有收银台主机与移动设备通过特定的Y型OTG数据线连接,在收银的时候受限于线性连接,不可在收银时向更大空间移动位置,并且在收银时受外接环境影响,如震动,接口、拔插、氧化等阻抗变化导致与主机通讯受阻。且连接较为复杂,要区分OTG接口。在收银时,主机在一月工作周期中与底座通讯中断的次数为万分之一,若中断通常需要手动唤醒,即拔插一下数据线,受限于线性连接,使用不方便,因此Y型OTG线连接的不稳定性,Y型线设计工艺要求高,可控风险较低,又受使用环境等的影响及个人使用习惯等因素,给人们带来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产品中的不足,提供蓝牙转OTG移动收银设备。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蓝牙转OTG移动收银设备,包括移动设备,还括收银台主机、蓝牙模块、中间模块,所述收银台主机设有OTG接口,所述蓝牙模块通过中间模块连接OTG接口,所述OTG接口连接收银台主机,所述蓝牙模块无线连接移动设备,所述中间模块包括电容C273、电容C274、磁珠FB6,所述电容C273的一端连接电源VCC,所述电容C273的另一端连接地信号GND,所述磁珠FB6的一端连接电源VCC,所述磁珠FB6的另一端通过电容C274连接地信号GND,所述收银台主机设有拓展接口模块。

所述电源VCC为3.3V。

所述拓展接口模块包括USB打印模块、USB拓展模块、WLAN扫描枪模块。

所述移动设备为智能手机或收银平板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蓝牙转OTG移动收银设备是一款中间转换设备单元,也可以成为从设备,他可以和从设备通讯,如USB拓展模块,USB打印模块,扫描模块,其作用是使其收银主机通过蓝牙来控制从设备,而不是通过线性连接,既解决了在收银时主机的灵活移动性,又解决了线性连接时的不稳定因素,如震动、外界的EMI、EMC干扰的影响;移动主机收银设备是通过如蓝牙模块无线连接从设备,实现无线控制从设备,从设备为如USB拓展模块、USB打印模块、WLAN扫描枪模块;所述的OTG接口连接收银台主机,所述蓝牙模块无线连接移动设备。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蓝牙模块通过中间模块连接OTG接口,所述OTG接口连接收银台主机,所述蓝牙模块无线连接移动设备,从而实现移动设备无线控制收银台主机,不受限于线性连接,使传统的复杂线连接方式变得简单易用,也大大的降低了售后成本、生产成本、设计成本,解决了线性连接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系统框图;

图2为中间模块的电路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2所示,蓝牙转OTG移动收银设备,包括移动设备1,还括收银台主机5、蓝牙模块2、中间模块3,所述收银台主机5设有OTG接口4,所述蓝牙模块2通过中间模块3连接OTG接口4,所述OTG接口4连接收银台主机5,所述蓝牙模块2无线连接移动设备1,所述中间模块3包括电容C273、电容C274、磁珠FB6,所述电容C273的一端连接电源VCC,所述电容C273的另一端连接地信号GND,所述磁珠FB6的一端连接电源VCC,所述磁珠FB6的另一端通过电容C274连接地信号GND,所述收银台主机5设有拓展接口模块。所述电源VCC为3.3V。所述拓展接口模块包括USB打印模块6、USB拓展模块7、WLAN扫描枪模块8。所述移动设备1为智能手机或收银平板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蓝牙转OTG移动收银设备是一款中间转换设备单元,也可以成为从设备,他可以和从设备通讯,如USB拓展模块,USB打印模块,扫描模块,其作用是使其收银主机通过蓝牙来控制从设备,而不是通过线性连接,既解决了在收银时主机的灵活移动性,又解决了线性连接时的不稳定因素,如震动、外界的EMI、EMC干扰的影响;移动主机收银设备是通过如蓝牙模块无线连接从设备,实现无线控制从设备,从设备为如USB拓展模块、USB打印模块、WLAN扫描枪模块;所述的OTG接口连接收银台主机,所述蓝牙模块无线连接移动设备。

蓝牙模块通过中间模块连接OTG接口,所述OTG接口连接收银台主机,所述蓝牙模块无线连接移动设备,从而实现移动设备无线控制收银台主机,收银台主机控制拓展接口模块,从而实现无线控制,又最大程度上满足了客户的除收银外还可以移动娱乐的需求,同时提升了收银行业的硬件设备的科技感,不受限于线性连接,使传统的复杂线连接方式变得简单易用,也大大的降低了售后成本、生产成本、设计成本,解决了线性连接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例。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以上实施例,还可以有许多变形。总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从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内容直接导出或联想到的其有变形,均应认为是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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