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节点式路侧微站不停车收费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5519384发布日期:2018-09-25 19:03阅读:13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智能节点式路侧微站不停车收费方法,属于公路收费领域。



背景技术:

我国现有的高速公路收费方式主要为半自动收费方式mtc和全自动收费方式etc,这两种收费方式在诸多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如,半自动收费方式普遍采用非接触式ic卡、人工收费的方式实现费用结算,车辆缴费等待时间较长、人员作业成本较高等;全自动收费方式虽采用电子标签的方式,实现全程基本自动化的操作程序来进行费用扣缴,但是车辆仍需减速慢行,存在较少的等待时间。同时,这两种收费方式均需要第三方统一收费及拆账和在多义性路径点设置路径识别装置的情况,这些都会额外增加人力物力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节点式路侧微站不停车收费方法,通过车联网技术结合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和车载设备单元,根据车载设备单元记录的车辆唯一标识码和车辆历经的上一个位置信息来实现不停车收费。

本发明为了实现上述目的,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智能节点式路侧微站不停车收费方法,该方法所采用的收费系统包括: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和车载设备单元,所述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它包括无线通信模块和结算功能模块;

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部署在高速公路上;

车载设备单元将车辆的基本信息与当前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进行交互,完成通行费结算后更新当前的位置信息,以供下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的费用结算;

当车辆驶入某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的通信区域内,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通过与车载设备单元进行无线通信获取这些车辆的基本信息,进而由结算功能模块完成费用的结算;

当费用结算完成后,该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将此处的位置信息发送给车载设备单元实现位置信息的更新,以供下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的费用结算。

进一步的,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还部署在各高速运营公司路段分界点和高速出口处;获取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的通信区域内车辆的基本信息,进而完成通行费结算的功能。

进一步的,所述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车辆唯一标识码、车辆历经的上一个位置信息;若是货运车辆的话,还应包括货车重量。

进一步的,车辆唯一标识码包含车辆车牌号、车辆类型信息。

进一步的,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覆盖的通信区域;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实现通信区域覆盖单向多个车道的信息处理,支持车辆处于自由行驶状态下变道、跨道的驾驶模式。

进一步的,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具有通信和费用结算的双重功能,实现路段节点收费,并将该费用直接结算给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所属运营公司,不再需要第三方来统一收费及拆账。

进一步的,车辆缴费可支持线上实时扣费或线下缴费,线下缴费可通过移动支付平台或高速公路缴费专用平台实现按月结算。

进一步的,收费系统无需设置出口收费站,实施入口处只需设置自动栏杆机,用于判断车辆是否安装车载设备单元,若是货运车辆的话,还应在入口处设置货车自动称重车道,自动称重处的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将货车重量计入系统并写入车载设备单元;

或者,进出口均无需设置收费站,车辆实现自由进出。

进一步的,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在高速公路全线每1到2公里均匀设置一个。

进一步的,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分为3类:智能微型收费结算路径站、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和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出口站;

所述智能微型收费结算路径站:部署在高速公路主线的两侧,除与分界站相邻两侧的路径站之外,各路径站间的部署距离相等;

所述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部署在不同运营收费主体的分界处,所述运营收费主体包含在省界的分界处;

所述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出口站:部署在高速公路的出口匝道上。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通过车联网技术可实现对车辆的高速不停车收费,不仅不存在多义性路径和费用拆分问题,而且也可以把现有收费方式下的收费出口集中收费工作量分散到行驶中完成,能有效减少高速公路收费口的拥堵,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同时也为分时段实施不同收费标准提供极大的技术便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的系统原理图;

图2为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的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的不停车收费结算示意图。

图中1.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1.无线通信模块,1-2.结算功能模块,2.车载设备单元,3.第一高速运营公司,4.第二高速运营公司,5.基站1通信区域,6.基站11通信区域,7.基站1n通信区域,8.基站21通信区域,11.第一高速运营公司第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1n.第一高速运营公司第n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21.第二高速运营公司第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2n.第二高速运营公司第n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2m.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出口站,12智能微型收费结算路径站。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以帮助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构思及技术方案有更完整、准确和深入的理解。

一种智能节点式路侧微站不停车收费方法,该方法所采用的收费系统包括: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和车载设备单元2,所述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它包括无线通信模块1-1和结算功能模块1-2;

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部署在高速公路上;

车载设备单元2将车辆的基本信息与当前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进行交互,完成通行费结算后更新当前的位置信息,以供下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的费用结算;

当车辆驶入某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的通信区域内,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通过与车载设备单元2进行无线通信获取这些车辆的基本信息,进而由结算功能模块完成费用的结算;

当费用结算完成后,该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将此处的位置信息发送给车载设备单元实现位置信息的更新,以供下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的费用结算。

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还部署在各高速运营公司路段分界点和高速出口处;获取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的通信区域5内车辆的基本信息,进而完成通行费结算的功能。

所述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车辆唯一标识码、车辆历经的上一个位置信息;若是货运车辆的话,还应包括货车重量。

车辆唯一标识码包含车辆车牌号、车辆类型信息。

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覆盖的通信区域;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实现通信区域覆盖单向多个车道的信息处理,支持车辆处于自由行驶状态下变道、跨道的驾驶模式。

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具有通信和费用结算的双重功能,实现路段节点收费,并将该费用直接结算给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所属运营公司,不再需要第三方来统一收费及拆账。

车辆缴费可支持线上实时扣费或线下缴费,线下缴费可通过移动支付平台或高速公路缴费专用平台实现按月结算。

收费系统无需设置出口收费站,实施入口处只需设置自动栏杆机,用于判断车辆是否安装车载设备单元,若是货运车辆的话,还应在入口处设置货车自动称重车道,自动称重处的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将货车重量计入系统并写入车载设备单元;

或者,进出口均无需设置收费站,车辆实现自由进出。

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在高速公路全线每1到2公里均匀设置一个。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智能节点式路侧微站不停车收费模式,其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包括无线通信模块1-1和结算功能模块1-2,无线通信模块1-1负责与车载设备单元进行通信,获取基站1通信区域5内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车辆唯一标识码和车辆历经的上一个位置信息,若是货运车辆的话,还应包括货车重量。结算功能模块1-2根据获取的车辆基本信息进行通行费的计算,并生成账单以供结算需要,结算方式可支持线上实时扣费,线下缴费可通过移动支付平台或高速公路缴费专用平台进行按月结算功能。

如图2所示,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与通信区域内车载设备单元2的工作流程为:当车载设备单元2进入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通信区域5内,由无线通信模块1-1与车载设备单元进行认证通信,认证通过后获取该车载设备单元中存储的车辆基本信息。然后由无线通信模块1-1将获取的车辆基本信息传递给结算功能模块1-2,车辆基本信息包括车辆唯一标识码和车辆历经的上一个位置信息。结算功能模块1-2根据车辆基本信息通过一定的计算后收取相应的通行费,通行费成功收缴后,将本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的位置信息传递给车载设备单元完成位置信息的更新。

如图3所示,示意图中显示车辆d基于本发明的内容在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的过程,车辆从出发地前往目的地的途中需依次经过第一高速运营公司3、第二高速运营公司4管理的路段,分别由第一高速运营公司3、第二高速运营公司4进行运营收费,第一高速运营公司3、第二高速运营公司4路段上分别均匀部署(如每公里或每两公里一个)了第一高速运营公司第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11至第一高速运营公司第n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1n、第二高速运营公司第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21至第二高速运营公司第n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2n,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还部署在各高速运营公司路段分界点和高速出口处;获取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的通信区域内车辆的基本信息,进而完成通行费结算的功能。

各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根据车辆的车型和行驶里程等信息进行费用结算后直接划分至所属运营公司,不再需要第三方来统一收费及拆账。

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覆盖一定半径内的通信区域,当车辆d进入基站11通信区域6内,安装于车辆d上的车载设备单元2与第一高速运营公司第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11进行通信,第一高速运营公司第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11获取车辆d的基本信息,包括车辆唯一标识码和车辆历经的上一个位置信息。由于车辆d是在紧邻第一高速运营公司第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11的高速入口驶入,初始位置信息为0,因而车辆d从驶入高速至第一高速运营公司第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11的距离为p11,根据车辆类型及货车重量计算应需缴纳的通行费,并生成账单以供结算需要,此时收缴的通行费划给第一高速运营公司第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11所属的第一高速运营公司3。同时第一高速运营公司第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11将当前位置信息发送给车辆d车载设备单元,使其更新当前位置为p11,供智能微型收费结算路径站12进行费用结算。类似地,当车辆d行驶至第二高速运营公司第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21通信区域8内,安装于车辆d上的车载设备单元与第二高速运营公司第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21进行通信,第二高速运营公司第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21获取车辆d的基本信息,包括车辆唯一标识码和车辆历经的上一个位置信息。此时由于车辆d是经过第一高速运营公司第n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1n进入第二高速运营公司第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21,用p21减去之前保留的位置信息p1n,即按p21-p1n的计算里程在第二高速运营公司第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21进行计费,并生成账单以供结算需要,此时收缴的通行费划给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21所属的第二高速运营公司4,同时更新车载设备单元位置信息为p21。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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