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智能头盔的助力车租赁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2680932发布日期:2020-10-28 12:42阅读:213来源:国知局
具有智能头盔的助力车租赁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智能出行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具有智能头盔的助力车租赁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交通方式及交通工具的快速发展,电动助力自行车受到了广泛使用,人们使用方便的同时,骑车速度也得到了提高,随之而来的是需要考虑骑车安全问题。因此,在共享助力车上,提出了一种可同时使用共享智能头盔的设计。

此类设计中,智能头盔独立于共享助力车租借,易出现租借后用户不再归还的偷盗行为。即便两者关联租借,也易出现通信链路上的问题,无法成功租借助力车或智能头盔。

因此需要一种新型的具有智能头盔的助力车租赁系统和方法,租借时可采用与租借助力车的相同方法和逻辑,归还时可智能地识别智能头盔是否已归还,防止智能头盔被偷盗。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技术缺陷,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智能头盔的助力车租赁系统及方法,可确保租借时助力车与智能头盔同时使用,归还时仅在智能头盔已归还的状态下才可归还助力车,防止智能头盔被偷盗。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具有智能头盔的助力车租赁系统,助力车租赁系统包括通信连接的助力车及远程服务器,其中助力车包括车锁、头盔锁,智能头盔可拆卸地安装在头盔锁上,车锁接收第一解锁指令并经远程服务器验证后解锁助力车,

车锁包括第一通信模块,头盔锁包括第二通信模块,车锁解锁后,第一通信模块向第二通信模块发送已解锁信号;

头盔锁接收一借盔操作,并验证已接收到已解锁信号后,远程服务器向第一通信模块发送借盔指令,后转发至第二通信模块以验证借盔指令,验证通过后向第二通信模块发送同意解锁指令,头盔锁基于同意解锁指令解锁智能头盔;

头盔锁接收一还盔指令,检测智能头盔是否位于头盔锁的归还位置,当所属智能头盔位于头盔锁的归还位置时,头盔锁经第二通信模块广播已归还信号,车锁基于接收到的已归还信号同意还车操作。

优选地,借盔操作为远程服务器基于一扫码操作形成的下发至第二通信模块的借盔信号、操作在头盔锁的按压信号、与第二通信模块近场通信信号中的任意一种;

头盔锁向远程服务器发送的借盔指令包括租赁助力车的通信密文,智能头盔的识别号。

优选地,远程服务器验证借盔指令中的租赁助力车的识别号和助力车的识别号,是否与已解锁助力车的租赁助力车的识别号和助力车的识别号一致;

当一致时,验证通过借盔指令,以向第二通信模块发送同意解锁指令;

头盔锁读取设于智能头盔内的身份识别芯片,并控制安装在头盔锁内的声光提示模块发出解锁指示信号。

优选地,还盔指令为智能头盔触发头盔锁内的到位装置所形成的到位信号;

头盔锁读取设于智能头盔内的身份识别芯片,并将读取的身份信号经第二通信模块发送至第一通信模块,车锁验证身份信号是否符合助力车的识别号,当身份信号不符合助力车的识别号时,车锁拒绝闭锁。

优选地,当身份信号符合助力车的识别号时,头盔锁控制安装在头盔锁内的声光提示模块发出闭锁指示信号;

头盔锁的第二通信模块向远程服务器发送已归还信号,远程服务器记录头盔锁的状态为已归还。

优选地,归还位置包括:设于头盔锁内的到位传感器的检测范围、设于头盔锁内的触发装置的触发范围、设于头盔锁内的红外传感器的检测范围;

当助力车处于闭锁停车状态时,基于一周期时间扫描头盔锁的开闭锁状态;

头盔锁通过一电连接线与助力车的动力电池电连接。

优选地,车锁解锁后,第一通信模块与第二通信模块建立主从通信关系,以代替原独立通信关系;

头盔锁接收一借盔操作,远程服务器向车锁的第一通信模块发送借盔指令,第一通信模块再转发至第二通信模块,验证借盔指令,验证通过后,头盔锁解锁智能头盔。

优选地,还盔指令为智能头盔触发头盔锁内的到位装置所形成的到位信号;

头盔锁读取设于智能头盔内的身份识别芯片,并验证智能头盔的识别号,是否与头盔锁的识别号一致,若一致,则闭锁智能头盔,若不一致,则解锁智能头盔,同时车锁拒绝闭锁;

当智能头盔的识别号符合头盔锁的识别号时,头盔锁控制安装在头盔锁内的声光提示模块发出闭锁指示信号;

第二控制模块更新头盔锁状态。

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具有智能头盔的助力车租赁方法,助力车租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助力车的车锁接收第一解锁指令并经一远程服务器验证后解锁助力车;

车锁解锁后,车锁包括的第一通信模块向锁定智能头盔的头盔锁的第二通信模块发送已解锁信号;

头盔锁接收一借盔操作,并验证已接收到已解锁信号后,通过第二通信模块向远程服务器发送借盔指令;

远程服务器验证借盔指令,验证通过后向第二通信模块发送同意解锁指令,头盔锁基于同意解锁指令解锁智能头盔;

头盔锁接收一还盔指令,检测智能头盔是否位于头盔锁的归还位置,当所属智能头盔位于头盔锁的归还位置时,头盔锁经第二通信模块广播已归还信号,车锁基于接收到的已归还信号同意还车操作。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车锁与头盔锁可同时解锁,对于用户而言,原解锁助力车的操作可同时解锁智能头盔,节省操作;

2.归还助力车与智能头盔时,若归还的智能头盔缺失,或者所归还的智能头盔不归属于应当归还的助力车时,无法对助力车上锁,对头盔起到一定的防偷盗效果。

3.当头盔锁发生故障,无法锁头盔,从而导致无法还车。本专利可有效避免此情况,方便用户还车。

附图说明

图1为符合本发明一优选实施例中助力车租赁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符合本发明有一优选实施例中助力车租赁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符合本发明一优选实施例中助力车租赁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发明的优点。

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公开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公开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

在本公开使用的术语是仅仅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公开。在本公开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的“一种”、“所述”和“该”也旨在包括多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义。还应当理解,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并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关联的列出项目的任何或所有可能组合。

应当理解,尽管在本公开可能采用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来描述各种信息,但这些信息不应限于这些术语。这些术语仅用来将同一类型的信息彼此区分开。例如,在不脱离本公开范围的情况下,第一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二信息,类似地,第二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一信息。取决于语境,如在此所使用的词语“如果”可以被解释成为“在……时”或“当……时”或“响应于确定”。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规定和限定,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机械连接或电连接,也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的具体含义。

在后续的描述中,使用用于表示元件的诸如“模块”、“部件”或“单元”的后缀仅为了有利于本发明的说明,其本身并没有特定的意义。因此,“模块”与“部件”可以混合地使用。

参阅图1及图2,为符合本发明一优选实施例中具有智能头盔的助力车租赁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在该实施例中,助力车租赁系统包括通信连接的助力车及远程服务器,助力车上具有用于锁定或可开锁的车锁,用于锁定智能头盔的头盔锁,智能头盔可拆卸地根据用户的需求安装在头盔锁上,或是自头盔锁上取下,。当用户需要使用助力车时,可如租借共享单车般的方式,用户使用智能终端扫描贴设在助力车上的二维码以形成第一解锁指令,在远程服务器接收第一解锁指令,并对其验证后(用户是否为合法用户、车锁是否为自身运营下处于上锁状态的车锁),验证通过后解锁助力车。在已对车锁解锁或正在对车锁解锁过程中,车锁内包括的第一通信模块将向头盔锁内的第二通信模块发送已解锁信号,从而告知头盔锁,车锁处于解锁状态,头盔锁也应当变更状态为解锁状态。因此,通过上述车锁分享的已解锁信号,头盔锁可获知车锁的状态。

继而,头盔锁接收一借盔操作,例如用户扫描贴设在头盔锁上的二维码,或是用户无操作(用户之前对车锁的扫描并发送至远程服务器的解锁请求,视为同时对车锁和头盔锁的借盔操作等),首先对第一通信模块发送来的已解锁信号进行识别,判断车锁是否处于已解锁信号,在确认已接收到已解锁信号后,远程服务器向车锁的第一通信模块发送借盔指令,可以理解的是,该借盔指令,可以是头盔锁的第二通信模块单独向远程服务器发送的,也可以是车锁与头盔锁通过第一通信模块和第二通信模块通信连接后,借助于第一通信模块发送解锁请求时一并发送等,远程服务器接收借盔指令(或也可称为借盔请求)后,向第一通信模块发送同意解锁指令,同意解锁指令将被第一通信模块转发至第二通信模块,再由头盔锁内的第二控制模块二次验证,验证通过后,头盔锁才将解锁智能头盔,或可替代地,远程服务器将同意解锁指令随同指向于车锁的同意解锁指令一并发送至车锁,再由车锁转发至头盔锁后,由头盔锁基于同意解锁指令解锁智能头盔,或者再如,远程服务器分发两同意解锁指令至车锁及头盔锁,供车锁和头盔锁分别解锁。

再而,在助力车使用完毕,需要归还助力车及智能头盔时,头盔锁将接受一还盔指令,例如在头盔锁上扫码、机械式将智能头盔闭锁在头盔锁上、按压头盔锁上的按键等,基于该还盔指令,头盔锁首先将检测智能头盔是否位于头盔锁的归还位置,当且仅当确认收到还盔指令,且智能头盔已处于头盔锁的归还位置下,头盔锁才将通过第二通信模块广播一已归还信号,该已归还信号可通过近场通信或蓝牙连接发送至车锁,或通过移动数据网络发送至远程服务器,在车锁接收到已归还信号下,车锁才将同意还车操作,完成闭锁。若车锁已上锁,且一定时间内未收到已归还信号,则车锁将回复至开锁状态,告知用户若需要归还助力车,防止租赁费用额外产生,需首先将智能头盔归还在归还位置,否则将持续计费,从而在控制逻辑上起到防止用户偷盗智能头盔的效果。

一优选实施例中,用户对于智能头盔的借盔操作可以是远程服务器基于一扫码操作(即用户对车锁上贴设的二维码、或是贴设在头盔锁上的二维码扫码后形成)形成的下发至所述第一通信模块的借盔信号(用户使用智能终端扫码后,借盔请求被智能终端发送至远程服务器,远程服务器对于借盔请求的反馈为借盔信号)、操作在所述头盔锁的按压信号(头盔锁上具有专用于归还的按键,该按键被按压触发后形成借盔信号)、与所述第一通信模块近场通信信号(车锁上具有一读卡区域,用户使用如rfid卡等近距离接触读卡区域后,该读卡区域读取rfid卡后形成的信号)中的任意一种。进一步地,头盔锁向远程服务器发送的借盔指令包括租赁所述助力车的通信密文,所述智能头盔的识别号,或可选地,也可根据实际工况,选择性地包括租赁助力车的识别号、助力车的识别号、租借智能头盔的租借信号,其中该租赁助力车的识别号可以是用户使用智能终端扫码租借助力车时,在应用程序内注册用户名、id号、手机串码等,助力车的识别号可以是助力车运营管理厂商在助力车出厂时对其预先配置的唯一识别号(该实施例中头盔锁具有与助力车相同的识别号,也就是说,头盔锁的识别方式,关联于车锁的识别方式,两者使用同一识别号,以节省远程服务器的计算负载),租借智能头盔的租借信号则为头盔锁本身或头盔锁借助于车锁(第二通信模块与第一通信模块通信后,将借盔请求转发至第一通信模块,由第一通信模块发送至远程服务器)向远程服务器发送的租借信号。通过上述配置,可保证在对助力车和智能头盔租借时,两者同时租借,甚至用户可仅使用一次操作完成两个设备的同步解锁,节省用户操作步骤的同时,可防止仅解锁助力车或仅解锁智能头盔的情况发生。

进一步优选或可选地,头盔锁为验证借盔指令是否合理合法时,将验证借盔指令中包含的智能头盔的识别号,是否与头盔锁的识别号一致,或可选地,也可根据实际工况,选择性地验证租赁助力车的识别号(如用户所使用的的智能终端的id、串码等)和租赁助力车的识别号(助力车本身具有的识别号,为助力车生产厂商在出厂时赋予助力车的唯一识别号),上述两识别号是否与解锁助力车时的租赁助力车的识别号和助力车的识别号一致(即借取的智能头盔是否属于所租赁的助力车,以及租借智能头盔的用户是否与租借助力车的用户一致),当两者一致时,才可验证通过借盔指令,远程服务器才会向第二通信模块,或第二控制模块才会形成发送同意解锁指令。通过上述配置,可防止用户通过某些手段或投机取巧的办法将智能头盔从助力车上取下并带走。或另一可选的方案中,智能头盔的监测采用读卡式,即头盔锁上具有一读卡模块,智能头盔内具有身份识别芯片,头盔锁的读卡模块读取智能头盔内的身份识别芯片,当在已接收同意解锁指令时对于身份识别芯片的读取状态自可读取到未读取时,表示用户已取走智能头盔,则头盔锁内的控制芯片(或控制单元)将控制同样安装在头盔锁内的声光提示模块发出解锁指示信号,例如灯光闪烁、声音提示,以告知用户其合法借取智能头盔的行为成立。

另一优选实施例中,还盔指令为智能头盔触发头盔锁内的到位装置所形成的的到位信号,例如到位装置可以是到位传感器,当智能头盔触发到位传感器产生接触到位信号时,该接触到位信号便为到位信号,而到位信号也可以是硬接触、软接触、速动开关、接触开关、红外对管等触发实现。头盔锁在读取智能头盔内的身份识别芯片后,所读取的身份信号经过第二通信模块发送至第一通信模块,交由车锁验证身份信号是否符合助力车的识别号,即该智能头盔内所包括的识别号(一般与所归属的助力车的识别号一致)是否与头盔锁的识别号一致,或可选地,也可根据实际工况,选择性地验证是否与助力车的识别号一致,一致时则认为身份信号符合助力车的识别号,而与助力车的识别号不一致时则认为身份信号不符合助力车的识别号,车锁将拒绝闭锁,智能头盔将被解锁,仅在一致时,才会闭锁智能头盔,从而防止用户仅将智能头盔上的身份识别芯片扣下后,冒充整个智能头盔与头盔锁通信,伪造智能头盔已正常归还的状态,或者用户使用其他智能头盔归还至头盔锁时,防止智能头盔不与助力车对应的情况发生时,智能头盔却可还入的非正常期望。可选地,当助力车已上锁的情况下,再归还智能头盔时,若对于智能头盔内的身份识别芯片所验证的结果为不属于该助力车时,将对助力车开锁,使得用户无法归还助力车,直至将与该助力车关联的智能头盔正常还入。

进一步地,智能头盔的识别号符合所述头盔锁的识别号时,头盔锁也将控制安装在头盔锁内的声光提示模块发出闭锁指示信号,通过灯光闪烁和/或声音通知告知用户智能头盔已正常还入,此时,头盔锁的第二通信模块将向远程服务器发送已归还信号,由远程服务器记录头盔锁的状态为已归还。

可以理解的是,头盔锁、智能头盔的信号可与助力车的租借、归还信号结合,一并由助力车外发和接收,一方面可保证所发出的信号中,助力车的识别号与头盔锁、智能头盔的识别号始终一致,不会出现助力车与智能头盔不对应一致的情况出现,另一方面可节省头盔锁的信号收发功耗,对于已有助力车的改造成本降低。

上述实施例中,归还位置包括设于头盔锁内的到位传感器的检测范围、设于头盔锁内的触发装置的触发范围、设于头盔锁内的红外传感器的检测范围,用户将智能头盔归还在上述任一头盔锁的归还位置后,均可触发到位信号,使得助力车可知晓智能头盔已正常归还。在助力车已经处于闭锁停车状态时,将基于一周琦时间扫描头盔锁的开闭锁状态,若发现头盔锁被非常规解锁时,例如助力车未解锁但头盔锁被解锁,或头盔锁无法读取到智能头盔内的身份识别芯片时,将上报非法状态至远程服务器,远程服务器记录车辆故障,以及验证该非常情况发生是否与最后一次闭锁助力车时的时间较劲,弱势的,则对最后一次助力车借还重新计费(一般认为用户在闭锁后非常规性取走智能头盔),以降低损失。此外,头盔锁通过一电连接线与助力车的动力电池电连接,从而保证始终处于工作状态。

又一优选实施例中,车锁解锁后,第一通信模块与第二通信模块建立主从通信关系,以代替原独立通信关系。具体地,头盔锁接收一借盔操作,远程服务器向车锁第一通信模块发送借盔指令,第一通信模块再转发至第二通信模块,第二控制模块验证借盔指令,验证通过后,头盔锁解锁智能头盔;头盔锁接收一还盔指令,检测智能头盔是否位于头盔锁的归还位置,当所属智能头盔位于头盔锁的归还位置时,头盔锁经第二通信模块广播已归还信号,车锁基于接收到的已归还信号同意还车操作。

一优选实施例中,远程服务器向车锁第一通信模块发送借盔指令,第一通信模块再转发至第二通信模块,第二控制模块验证借盔指令,验证通过后,头盔锁解锁智能头盔的步骤包括:第二控制模块验证借盔指令中的智能头盔的识别号,是否头盔锁的识别号一致;当一致时,验证通过借盔指令,以向第二通信模块发送同意解锁指令;头盔锁读取设于智能头盔内的身份识别芯片,并验证智能头盔的识别号,是否头盔锁的识别号一致,若一致,则闭锁智能头盔,若不一致,则解锁智能头盔,同时车锁拒绝闭锁。

另一优选实施例中,若头盔锁发生故障,用户无法归还头盔,从而导致无法归还助力车,对用户带来极大不便。为此,头盔锁或助力车上设有一紧急操作装置,如设置在头盔锁或助力车上的按键,按压后触发,或是用户持有的智能终端上的操作触发,其与头盔锁的锁体机械连接或电连接;当头盔锁故障时,紧急操作装置受控解锁智能头盔,并通过第一通信模块向远程服务器发送触发信号,以向远程服务器发送已归还信号。远程服务器记录头盔锁的状态为已归还,并修改助力车为可还车状态,由此,可将该车更新为可还车状态,同意用户可以进行还车操作,并标注该助力车为头盔锁故障状态,以待维修人员检查。从而不影响用户还车。

此外,还可对头盔锁配置为,助力车的控制模块每隔一段周期时间会巡检头盔锁状态,发现故障后会上报至远程服务器,远程服务器根据上报的报文判断故障情况以及智能头盔是否还存在,即是否存在被盗情况,以方便助力车管理厂商及时消除故障问题。

参阅图3,示出了一种具有智能头盔的助力车租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助力车的车锁接收第一解锁指令并经一远程服务器验证后解锁助力车;

车锁解锁后,车锁包括的第一通信模块向锁定智能头盔的头盔锁的第二通信模块发送已解锁信号;

头盔锁接收一借盔操作,并验证已接收到已解锁信号后,远程服务器向第一通信模块发送借盔指令,后转发至第二通信模块以验证借盔指令,验证通过后向第二通信模块发送同意解锁指令,头盔锁基于同意解锁指令解锁智能头盔;

头盔锁接收一还盔指令,检测智能头盔是否位于头盔锁的归还位置,当所属智能头盔位于头盔锁的归还位置时,头盔锁经第二通信模块广播已归还信号,车锁基于接收到的已归还信号同意还车操作。

智能终端可以以各种形式来实施。例如,本发明中描述的终端可以包括诸如移动电话、智能电话、笔记本电脑、pda(个人数字助理)、pad(平板电脑)、pmp(便携式多媒体播放器)、导航装置等等的智能终端以及诸如数字tv、台式计算机等等的固定终端。下面,假设终端是智能终端。然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将理解的是,除了特别用于移动目的的元件之外,根据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构造也能够应用于固定类型的终端。

应当注意的是,本发明的实施例有较佳的实施性,且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该领域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变更或修饰为等同的有效实施例,但凡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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