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208591发布日期:2020-12-08 13:42阅读:11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涉及货品输送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及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器人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之中。目前,餐饮行业中,特别是自助餐厅,自动送餐机器设备是必不可少的,有些餐厅为了吸引顾客,也会配置自动送餐机器人。为了实现货品的承载,底盘也是必不可少的。

现有商业民用送货送餐机器人多为固定式上层结构,货品大多无法通过机械和电力系统实现自动推送出机器人,均需要安排外界(人力或其他机械)协助将货品从机器人上取出或移出,亟需一种能实现定向定点将货品移出机器人承载面的技术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实现定向定点将货品移出,特别是能够将单层同平面上餐盘货品定点定向出货。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包括若干并列分布的输送滚筒,若干并列分布的输送滚筒配置有出货驱动组件,所述出货驱动组件包括出货驱动轮、出货主动带、出货从动轮、出货从动带和出货驱动电机,所述出货驱动轮通过出货主动带连接所述出货驱动电机,出货驱动轮连接在主动的输送滚筒端部,所述出货从动轮连接在从动的输送滚筒端部,相邻的两个出货从动轮之间连接所述出货从动带。

作为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的优选方案,所述输送滚筒的侧部设有储货台,所述储货台和输送滚筒的下方设有隔板,所述隔板形成有输送条孔,隔板的下方设有水平推送组件。

作为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的优选方案,所述水平推送组件包括推送板,所述推送板沿所述输送条孔移动将置于储货台上方的底盘转移到所述输送滚筒上方。

作为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的优选方案,所述水平推送组件还包括推送电机和推送丝杆,所述推送电机连接所述推送丝杆,所述推送丝杆连接所述推送板。

作为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的优选方案,所述推送板的顶部一侧连接有配合台,所述配合台与所述储货台同高,储货台的上表面与输送滚筒的上沿同高。

作为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的优选方案,所述推送板的顶部一侧连接有配合台,所述配合台与所述储货台同高,储货台的上表面低于输送滚筒的上沿最多2mm。

本实用新型包括若干并列分布的输送滚筒,若干并列分布的输送滚筒配置有出货驱动组件,出货驱动组件包括出货驱动轮、出货主动带、出货从动轮、出货从动带和出货驱动电机,出货驱动轮通过出货主动带连接出货驱动电机,出货驱动轮连接在主动的输送滚筒端部,出货从动轮连接在从动的输送滚筒端部,相邻的两个出货从动轮之间连接出货从动带。本技术方案可以整合到送餐机器人,实现单层同平面上餐盘货品的自动定点定向出货,无需外界协助即可将货品取出或移出。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示例性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引伸获得其它的实施附图。

本说明书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发明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发明所揭示的技术内容能涵盖的范围内。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的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立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的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俯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的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内部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的带有隔板的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示意图。

图中,1、输送滚筒;2、出货驱动组件;3、出货驱动轮;4、出货主动带;5、出货从动轮;6、出货从动带;7、出货驱动电机;8、储货台;9、隔板;10、输送条孔;11、水平推送组件;12、推送板;13、推送电机;14、推送丝杆;15、配合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图2、图3和图4,提供一种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包括若干并列分布的输送滚筒1,若干并列分布的输送滚筒1配置有出货驱动组件2,所述出货驱动组件2包括出货驱动轮3、出货主动带4、出货从动轮5、出货从动带6和出货驱动电机7,所述出货驱动轮3通过出货主动带4连接所述出货驱动电机7,出货驱动轮3连接在主动的输送滚筒1端部,所述出货从动轮5连接在从动的输送滚筒1端部,相邻的两个出货从动轮5之间连接所述出货从动带6。

具体的,所述输送滚筒1的侧部设有储货台8,所述储货台8和输送滚筒1的下方设有隔板9(非必要特征,可以去掉,不影响水平推送组件11的移动),所述隔板9形成有输送条孔10,隔板9的下方设有水平推送组件11。所述水平推送组件11包括推送板12,所述推送板12沿所述输送条孔10移动将置于储货台8上方的底盘转移到所述输送滚筒1上方。所述水平推送组件11还包括推送电机13和推送丝杆14,所述推送电机13连接所述推送丝杆14,所述推送丝杆14连接所述推送板12。

具体的,可以将在后送达的货品置于储货台8上,当输送滚筒1上空置时,通过水平推送组件11将货品转移到输送滚筒1上,进而将通过出货驱动组件2将货品推出。水平推送组件11工作时,推送电机13带动推送丝杆14运转,推送丝杆14带动推送板12沿输送条孔10移动,推送板12上的货品随底盘转移到输送滚筒1上。

具体的,出货驱动组件2工作时,出货驱动电机7带动出货主动带4,出货主动带4带动出货驱动轮3,出货驱动轮3通过出货从动带6带动出货从动轮5,进而实现底盘推送,根据出货驱动电机7的正反转控制可以改变输送滚筒1的输送方向。

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推送板12的顶部一侧连接有配合台15,所述配合台15与所述储货台8同高,储货台8的上表面与输送滚筒1的上沿同高。当储货台8的上表面与输送滚筒1的上沿同高时,水平推送组件11可以顺利的将底盘转移到输送滚筒1上,输送滚筒1外侧包裹橡胶防滑层,保证底盘转移的稳定性。

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的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推送板12的顶部一侧连接有配合台15,所述配合台15与所述储货台8同高,储货台8的上表面低于输送滚筒1的上沿最多2mm。当储货台8的上表面略低于输送滚筒1的上沿时,水平推送组件11也可以顺利的将底盘转移到输送滚筒1上,输送滚筒1外侧包裹橡胶防滑层,保证底盘转移的稳定性。

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的的一个实施例中,出货驱动电机7个数可根据输送滚筒1滚动驱动力大小需求及滚动方向需求进行调整。

用于送货送餐设备的同平面货品定点定向移出机构的的一个实施例中,水平推送组件11可采用电机驱动齿轮齿条、涡杆或电推杆作为驱动形式,水平推送组件11可选用铝及其合金、铁、不锈钢、木质等多种材质实现,主体原理结构保证不变即可。出货点位下部采用电驱动输送滚筒1提供移送动力,输送滚筒1的数量、直径大小、排布、表面材料可根据实际需求做不同设计。可根据需要将单个模块并排排布,组成同平面上可容纳更多货品的同功能自动出货系统总成。

本实用新型包括若干并列分布的输送滚筒1,若干并列分布的输送滚筒1配置有出货驱动组件2,出货驱动组件2包括出货驱动轮3、出货主动带4、出货从动轮5、出货从动带6和出货驱动电机7,出货驱动轮3通过出货主动带4连接出货驱动电机7,出货驱动轮3连接在主动的输送滚筒1端部,出货从动轮5连接在从动的输送滚筒1端部,相邻的两个出货从动轮5之间连接出货从动带6。采用本技术方案可以将在后送达的货品置于储货台8上,当输送滚筒1上空置时,通过水平推送组件11将货品转移到输送滚筒1上,进而将通过出货驱动组件2将货品推出。水平推送组件11工作时,推送电机13带动推送丝杆14运转,推送丝杆14带动推送板12沿输送条孔10移动,推送板12上的货品随底盘转移到输送滚筒1上。出货驱动组件2工作时,出货驱动电机7带动出货主动带4,出货主动带4带动出货驱动轮3,出货驱动轮3通过出货从动带6带动出货从动轮5,进而实现底盘推送,根据出货驱动电机7的正反转控制可以改变输送滚筒1的输送方向。本技术方案可以整合到送餐机器人,实现单层同平面上餐盘货品的自动定点定向出货,无需外界协助即可将货品取出或移出。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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