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业务和财务一体化的终端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549543发布日期:2021-09-08 00:06阅读:160来源:国知局
一种业务和财务一体化的终端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终端机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业务和财务一体化的终端机。


背景技术:

2.目前,财务自助终端机的使用越来越广泛,财务自助终端机能对票据进行处理从而能够减少人工处理工作量。但现有的财务自助终端机的功能单一,无法实现一站式业务办理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业务和财务一体化的终端机,该终端机能实现纸质票据扫描、ocr智能识别、票据自动分拣、票据收纳、视频监控于一体,实现一站式业务办理功能,大幅提高纸质票据管理效率及准确性,减少人工处理工作量,将重塑财务报销业务办理流程,为用户提供“一站式、自助化、智能化”的服务模式。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业务和财务一体化的终端机,包括壳体,壳体上设置有交互模块、打印端口和扫描端口。交互模块包括触摸显示屏和视频摄像头。
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业务和财务一体化的终端机,该终端机内置智能ocr系统,本技术中所记载的智能ocr系统采用现有技术中所公开的应用于票据自助终端机的ocr系统。操作人员通过扫描端口向终端机内投入票据,借助内置的智能ocr系统自动识别票面文字,实现自动填单。操作人员通过触摸显示屏进行业务处理,终端机能完成业务单据与票据的匹配对应,并完成票据自动分拣和收纳工作。当触摸显示屏启动时,视频摄像头自动启动,终端机可通过视频来根据用户填报的状态显示帮助信息设备通过摄像图对用户的关键操作动作进行监控,记录当前操作人动作,作为后期系统改进的数据支撑。
6.交互模块还包括输入键盘、读卡器、二维码扫描仪和条形码扫描仪。
7.在一实施例中,交互模块、打印端口和扫描端口均设置在壳体的前端面,打印端口和扫描端口均设置在交互模块的下方,打印端口位于最底部。壳体的前端面设置有一凹槽,交互模块设置在凹槽内。触摸显示屏和视频摄像头均设置在凹槽的槽底面,视频摄像头设置在触摸显示屏上方,输入键盘、读卡器、二维码扫描仪和条形码扫描仪均设置在触摸显示屏下方。
8.壳体内部设置有工控主机、控制板、电源模块和分拣收纳模块。电源模块与工控主机电性连接,电源模块用于连接市电给终端机供电。工控主机分别和触摸显示屏、视频摄像头电性连接,分拣收纳模块通过控制板与工控主机电性连接。输入键盘、读卡器、二维码扫描仪和条形码扫描仪均与工控主机电性连接。分拣收纳模块包括收纳柜。
9.壳体内还设置有扫描仪和打印机,扫描仪和打印机均与工控主机电性连接,票据由扫描端口向终端机内投入时,扫描仪会对经过扫描端口的票据进行扫描,从而识别票面文字。票据经过扫描端口进入收纳柜。打印机用于打印凭条,操作人员在终端机上完成业务
后,打印机打印凭条,凭条通过打印端口输出。
10.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业务和财务一体化的终端机,该终端机具有以下功能:
11.1.通过设置扫描端口和扫描仪实现票据扫描和智能识别;
12.2.通过设置控制板和分拣收纳模块实现单据的智能分拣;
13.3.通过设置输入键盘、读卡器、二维码扫描仪和条形码扫描仪分别实现了用户名密码认证、人脸识别认证、员工卡识别认证、条形码扫描认证、二维码认证,通过多种识别方法提高终端机的适用性和安全性;
14.4.通过设置触摸显示屏实现业务办理,并通过设置打印机和打印端口实现打印业务凭条。
1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操作人员通过控制工控主机使终端机的视频摄像头具有人脸识别功能。
16.现结合具体实施例进行说明。
附图说明
17.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附图中的实施例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限制。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业务和财务一体化的终端机的正视图。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业务和财务一体化的终端机的结构示意图。
20.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业务和财务一体化的终端机内部电路示意图。
21.其中,附图标注为:壳体1;打印端口11;扫描端口12;触摸显示屏21;视频摄像头22;输入键盘23;读卡器24;二维码扫描仪25;条形码扫描仪26;工控主机31;控制板32;电源模块33;分拣收纳模块34;收纳柜341;扫描仪35;打印机36。
具体实施方式
22.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23.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所述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地限定。
2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
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5.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26.如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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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所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业务和财务一体化的终端机,包括壳体1,壳体1上设置有交互模块、打印端口11和扫描端口12。交互模块包括触摸显示屏21、视频摄像头22、输入键盘23、读卡器24、二维码扫描仪25和条形码扫描仪26。交互模块、打印端口11和扫描端口12均设置在壳体1的前端面,打印端口11和扫描端口12均设置在交互模块的下方,打印端口11位于最底部。壳体1的前端面设置有一凹槽13,交互模块设置在凹槽13内。触摸显示屏21和视频摄像头22均设置在凹槽13的槽底面,视频摄像头22设置在触摸显示屏21上方,输入键盘23、读卡器24、二维码扫描仪25和条形码扫描仪26均设置在触摸显示屏21下方。
27.如图3所示,壳体1内部设置有工控主机31、控制板32、电源模块33和分拣收纳模块34。电源模块33与工控主机31电性连接,电源模块33用于连接市电给终端机供电。工控主机31分别和触摸显示屏21、视频摄像头22电性连接,分拣收纳模块34通过控制板32与工控主机31电性连接。输入键盘23、读卡器24、二维码扫描仪25和条形码扫描仪26均与工控主机31电性连接。壳体1内还设置有扫描仪35和打印机56,扫描仪35和打印机36均与工控主机31电性连接,票据由扫描端口12向终端机内投入时,扫描仪35会对经过扫描端口12的票据进行扫描,从而识别票面文字。打印机36用于打印凭条,操作人员在终端机上完成业务后,打印机36打印凭条,凭条通过打印端口11输出。
28.分拣收纳模块34包括收纳柜341,票据通过扫描端口12进入壳体1内部的收纳柜341,票据通过扫描端口12时扫描仪35对票据进行颜色识别探头、大小识别和文字识别,扫描仪35将识别后的数据发送到工控主机31,工控主机31对数据进行处理,根据预先设定好的分类信息,工控主机31向控制板32发送指令,控制板32控制分拣收纳模块34进行分类处理。本实施例中所记载的分拣收纳模块34的具体结构与专利cn201710829740.x(一种票据识别分拣装置)中所公开的分拣票据盒的具体结构一致,工作原理一致,故在此不多赘述。
29.本实施例中,读卡器24符合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符合iso14443(typeb)标准,采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与计算机或其它设备连接可用于读取居民身份证专用芯片内相关信息,读卡器24内置二代证读卡器安全模块,由公安部认证许可,符合中国第二代身份证阅读设备标准。
30.本实施例中,工控主机31、控制板32、电源模块33均采用现有技术所公开的应用于终端装置的工控主机、控制板和电源装置,故在此不多赘述。工控主机31采用控汇eipipc

2010型号工控主机,控制板32采用飞思卡尔半导体公司的mc33886型号电机驱动控制板,触摸显示屏21采用三菱gt1575型的触摸显示屏。
3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施例的所提供的一种业务和财务一体化的终端机能达到以下技术效果:
32.1.终端机支持用户名密码认证、人脸识别认证、员工卡识别认证、条形码扫描认证和二维码识别认证等多种认证方式;
33.2.用户首次登陆时,系统将采集用户头像信息、身份证信息,在系统内为该用户编号,用户设定密码后,热敏打印机打印条形码给用户。
34.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35.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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