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交易方法、电子交易装置、电子设备及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9854559发布日期:2022-04-30 08:57阅读:104来源:国知局
电子交易方法、电子交易装置、电子设备及介质与流程

1.本技术属于车联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子交易方法、电子交易装置、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目前,车联网技术中的车到任意物(vehicle to everything,v2x)通信,被认为是物联网体系中最有产业潜力、市场需求最为明确的领域之一。在长期演进(long term evolution,lte)技术中v2x支持广播业务,使得基于v2x构建的道路收费端,能够向车载终端广播收费消息,车载终端通过对该收费消息进行应答操作,实现与道路收费端握手。然后,道路收费端通过查询车载终端记录的行驶路径信息,对车辆行驶路径进行还原,进而实现对车载终端所在车辆的过路收费。
3.然而,车辆在行驶过收费路段时,由于车载终端是将gps定位信息作为行驶路径信息进行记录,因此在gps定位信息与车辆实际位置不相符时,如出现gps定位偏移或者gps定位延迟等,则容易导致车载终端记录的行驶路径信息出现错误,进而导致道路收费端无法通过查询车载终端记录的行驶路径信息对车辆行驶路径进行准确还原。


技术实现要素:

4.有鉴于此,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交易方法、电子交易装置、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解决现有的道路收费端与车载终端之间的电子交易方案无法对车辆行驶路径进行准确还原的问题。
5.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收费方法,包括:
6.当车辆行驶通过目标取证区域时,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车辆在所述目标取证区域中的多个位置点,得到与所述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位置点集合;其中,收费路段上预设多个取证区域,所述目标取证区域为车辆当前行驶通过的取证区域;每一取证区域对应一组位置点集合;每组位置点集合用于表征车辆行驶通过对应区域的轨迹特征;
7.将所述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与目标交易绑定,以将所述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作为所述目标交易的取证信息;其中,所述目标交易为车辆行驶在收费路段上与目标路侧设备进行的交易,所述目标路侧设备为与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路侧设备。
8.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收费装置,包括:
9.获取单元,用于当车辆行驶通过目标取证区域时,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车辆在所述目标取证区域中的多个位置点,得到与所述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位置点集合;其中,收费路段上预设多个取证区域,所述目标取证区域为车辆当前行驶通过的取证区域;每一取证区域对应一组位置点集合;每组位置点集合用于表征车辆行驶通过对应区域的轨迹特征;
10.绑定单元,用于将所述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与目标交易绑定,以
将所述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作为所述目标交易的取证信息;其中,所述目标交易为车辆行驶在收费路段上与目标路侧设备进行的交易,所述目标路侧设备为与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路侧设备。
11.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支付装置,包括:
12.本技术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电子设备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第一方面提供的电子交易方法的各步骤。
13.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五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第一方面提供的电子交易方法的各步骤。
14.实施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交易方法、电子交易装置、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5.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交易方法,通过在收费路段上预设多个取证区域,将目标取证区域作为车辆当前行驶通过的取证区域,在车辆行驶通过目标取证区域时,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车辆在目标取证区域中的多个位置点,得到与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位置点集合,由于每一取证区域对应一组位置点集合,因此每组位置点集合能够用于表征车辆行驶通过对应区域的轨迹特征,通过将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与目标交易绑定,使得车辆行驶在收费路段上与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路侧设备进行目标交易时,能够以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作为对应的取证信息,实现在路侧设备与车载终端的电子交易过程中,对车辆行驶路径进行准确还原,为电子交易的路径追溯提供了取证途径。
16.此外,通过在路侧设备与车载终端的电子交易过程中,对车辆行驶路径进行准确还原,能够避免出现电子交易与车辆行驶路径不符的现象,提高了电子交易的准确程度。
附图说明
1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8.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子交易方法的实现环境示意图;
19.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交易方法的实现流程图;
20.图3是本技术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交易方法的实现流程图;
21.图4是本技术再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交易方法的实现流程图;
22.图5是本技术又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交易方法的实现流程图;
23.图6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交易装置的结构框图;
24.图7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5.为了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
本技术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技术,并不用于限定本技术。
26.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子交易方法的实现环境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电子交易方法,应用于车载终端,车载终端通过执行本实施例提供的电子交易方法,完成与路侧设备10之间的电子交易。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技术的所有实施例中,车载终端可以是车辆本身配置的电子设备,如车辆控制系统等,该电子设备被配置为,与路侧设备10进行无线通信。车载终端还可以是在车辆上使用的移动终端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等,此处不作限制。由于用户在车辆上使用移动终端作为车载终端,可以通过经常通信方式与车辆实现连接,因此用户使用的移动终端也可以作为车载终端进行复用。
27.另外,由于在具体应用中,车载终端必然是配置在车辆20上,因此车载终端所在位置和/或行驶路径,同车辆20所在位置和/或行驶路径完全相同,也即图1中的车辆20能够完全等同于车载终端。
28.在图1中,通过在收费路段上预设多个取证区域100,每个取证区域100对应设有路侧设备10,将车辆20当前行驶通过的取证区域100作为目标取证区域101,目标取证区域101对应的路侧设备为目标路侧设备11,在车辆20行驶通过目标取证区域101时,基于车辆20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车辆20在目标取证区域101中的多个位置点,如图1中的位置点p1至位置点pn,得到与目标取证区域101对应的位置点集合,由于每一取证区域100对应一组位置点集合,因此每组位置点集合能够用于表征车辆20行驶通过对应区域的轨迹特征,通过将目标取证区域101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与目标交易绑定,使得车辆20行驶在收费路段上与目标取证区域101对应的目标路侧设备11进行目标交易时,能够以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作为对应的取证信息,实现在路侧设备10与车辆20的电子交易过程中,对车辆行驶路径进行准确还原,为电子交易的路径追溯提供了取证途径。
29.应当理解是,图1示出的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子交易方法的实现环境示意图中,在具体实现时,路侧设备10与车辆20实现通信的具体方式,可以是基于一种或多种制式的无线通信技术实现。例如,etc(dsrc短程通信)的方式、车到任意物体(vehicle to everything,v2x)通信、第4代(4th generation,4g)移动通信技术,如长期演进(long term evolution,lte)、第5代(5th generation,5g)移动通信技术,如(new radio,nr),以及未来的移动通信技术,如第6代(6th generation,6g)移动通信技术等。由于本实施例提供的电子交易方法,并不涉及对两个设备或多设备之间如何实现通信内容或改进,故此处不再对如何实现设备间的无线通信内容进行赘述。
30.下面将结合图2至图5对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子交易方法进行具体阐述。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车载终端可以是车辆本身配置的电子设备,还可以是在车辆上使用的移动终端设备,因此在本技术的所有实施例中,“车辆”与“车载终端”可视为同一执行主体。
31.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交易方法的实现流程图。如图2所示,电子交易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32.s11:当车辆行驶通过目标取证区域时,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车辆在所述目标取证区域中的多个位置点,得到与所述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位置点集合。
33.在步骤s11中,收费路段上预设多个取证区域,目标取证区域为车辆当前行驶通过的取证区域。每一取证区域对应一组位置点集合。每组位置点集合用于表征车辆行驶通过
对应区域的轨迹特征。这里,由于位置点集合与目标取证区域对应,因此位置点集合还能够用于描述车辆行驶通过了的取证区域。
34.在本技术的所有实施例中,收费路段指的是提供车辆收费通行服务的路段,例如,需要收费的高速路段,或者特定区域内的通行路段,如自驾游园区内允许车辆付费通行的路段。
35.在本实施例中,由于收费路段上预设有多个取证区域,且目标取证区域特指车辆当前行驶通过的取证区域,因此每当车辆行驶通过一个取证区域时,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车辆在取证区域中的多个位置点,当车辆行驶通过所有取证区域后,则获取到车辆在所有取证区域中的多个位置点集合。收费路段上预设的多个取证区域,具体可以是根据收费路段的路段特征或特殊节点设置或选定。例如,取证区域可以收费路段的入口区域、收费路段的出口区域、收费路段的拐弯区域、收费路段的上/下坡区域等。
36.以车辆从高速路的入口驶入,从高速路的出口驶出高速路,且高速路的入口驶入处与高速路的出口处均为取证区域为例。假设高速路的入口驶入处与高速路的出口处,均设有路侧设备。在车辆抵达高速路的入口时,高速路的入口处即为目标取证区域,高速路的入口处设置的路侧设备为目标路侧设备,车载终端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车辆在经过高速路的入口处的多个位置点,得到与高速路的入口处对应的位置点集合。在车辆抵达高速路的出口时,高速路的出口处即为目标取证区域,高速路的出口处设置的路侧设备为目标路侧设备,车载终端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车辆在经过高速路的出口处的多个位置点,得到与高速路的出口处对应的位置点集合。
37.容易理解的是,在上述示例中,除了高速路的入口处与高速路的出口处可以作为取证区域外,高速路段中的拐弯处、上下坡处等均可作为取证区域,故当车辆经过高速路段中的任一取证区域时,都能够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车辆在该目标取证区域中的多个位置点,得到与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位置点集合。
38.在一些已有技术中,在车辆途径路侧设备所在的路段或区域时,车载终端通过与路侧设备进行交互,能够获取到该路侧设备对应的标识信息或者坐标信息等,用于标定车辆行驶过程中途径过的站点。但是,该方式是对单个路侧设备进行唯一标识或唯一坐标信息的获取,如果在后续获取到的其他路侧设备的标识或指标信息与本次获取内容无法连续或关联,不仅无法对车辆的行驶路径进行还原,还容易影响车载终端与路侧设备之间的电子交易。此外,目标取证区域设置的路侧设备与车载终端进行交互时,由路侧设备向车载终端广播信息,车载终端通过响应该广播信息与路侧设备进行握手,然后进一步获取路侧设备的标识信息或坐标信息,由于路侧设备的广播范围覆盖较广,因此当车辆行驶在目标取证区域附近的非收费路段时,也能够接收并响应路侧设备的广播信息,进而记录了路侧设备的标识或指标信息,同样会导致记录的所有标识或指标信息存在无法连续或关联的现象。
39.本实施例中,当车辆行驶通过目标取证区域时,车载终端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车辆在目标区域中的多个位置点,也即并非是车载终端与目标取证区域中的目标路侧设备进行交互确定目标路侧设备的标识或位置信息。另外,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车辆在目标区域中的多个位置点,得到位置点集合,在位置点集合中包含有目标区域内连续的多个位置点,又因为收费路段上预设多个取证区域,因此以该位置点集合描述车辆
经过了的取证区域更为合理,也能够保证后续所有位置点集合能够在收费路段上保持连贯,为实现车辆行驶路径的还原提供实现基础。
40.具体实现时,车载定位信息可以是基于车辆上搭载的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gps)测得的gps定位信息,由于车辆行驶通过目标取证区域时,可以获得多组gps定位信息,进而可以将多组gps定位信息作为目标取证区域中的多个位置点,进而得到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位置点集合。或者,当车载终端是车辆上搭载的控制终端时,车载定位信息还可以是车辆上搭载的控制终端,通过获取地图应用中的多组经纬度坐标信息,进而将多组经纬度坐标信息作为目标取证区域中的多个位置点,进而得到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位置点集合。
41.在具体实现时,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还可以是根据车辆自带或者适用的定位方案确定。例如,车辆搭载有gps定位功能之外,还同时搭载有北斗定位系统,该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还是由北斗定位系统在车辆行驶通过目标取证区域时测得。
42.s12:将所述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与目标交易绑定,以将所述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作为所述目标交易的取证信息。
43.在步骤s12中,目标交易为车辆行驶在收费路段上与目标路侧设备进行的交易,所述目标路侧设备为与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路侧设备。
44.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车辆行驶通过每个取证区域时,对应地获得每个取证区域对应的一组位置点集合,且每组位置点集合能够用于表征车辆行驶通过对应区域的轨迹特征,进而在车载终端与目标路侧设备进行目标交易时,能够以所有位置点集合作为该目标交易的取证信息。
45.在本实施例中,车辆当前经过的路侧设备为目标路侧设备,也即车辆经过每个路侧设备都与路侧设备进行一次交易,故目标交易还可以泛指车载终端与单个途径的路侧设备进行的单次交易。这里,目标交易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车载终端与目标路侧设备之间进行的电子交易。
46.在具体应用时,如果目标路侧设备为收费路段中的收费点或电子交易点,则该目标交易可以包括具体的电子支付过程,即进行具体的账户资源支付过程。对应地,如果目标路侧设备为收费路段中的非收费点,则该目标交易不包括进行具体的电子支付过程,即不进行账户资源支付过程。
47.例如,收费路段入口处为收费点或电子交易点,如高速路段的入口处收费点或电子交易点,则当车辆行驶经过收费路段入口处时,车载终端与设置在收费路段入口处的目标路侧设备进行目标交易的过程中,实现具体的电子支付过程。相应地,车辆行驶通过收费路段的途中或出口处时,与相应的路侧设备进行的交易过程,则不再进行电子支付过程。
48.再例如,收费路段出口处为收费点或电子交易点,如高速路段的出口处收费点或电子交易点,则当车辆行驶经过收费路段出口处时,车载终端与设置在收费路段出口处的目标路侧设备进行目标交易的过程中,实现具体的电子支付过程。相应地,车辆行驶通过收费路段的入口处或途中时,与相应的路侧设备进行的交易过程,则不再进行电子支付过程。
49.在本实施例中,将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与目标交易绑定,具体是在车载终端与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目标路侧设备进行目标交易时,将获得的位置点集合与该目标交易进行绑定,使得该目标交易与位置点集合相互关联或相互对应。
50.作为一个实施例,取证信息中还包括进行交易的路侧设备上设置的抓拍设备对车辆抓拍得到的抓拍取证信息。
51.为了对目标交易实现多维度的取证,除了将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与目标交易绑定之外,还包括由进行交易的路侧设备上设置的抓拍设备对车辆进行图像抓拍,进而将抓拍取证得到的图像文件作为抓拍取证信息,与目标交易绑定,使得目标交易不仅与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绑定,还与对车辆进行图像抓拍得到的图像文件绑定,实现了目标交易同时具有位置数据维度的关联与图像文件维度的关联,提高了取证信息的合理性与关联性,也让取证信息在后续的交易过程追溯过程中更具说服力。
52.在具体实现时,由于车载终端与目标路侧设备进行电子交易时,车载终端与目标路侧设备之间需要进行数据交互,因此将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作为目标交易的取证信息,可以由车载终端发送至目标路侧设备进行存储,也可以是车载终端存储至本地数据库中。
53.上述方案,通过在收费路段上预设多个取证区域,将目标取证区域作为车辆当前行驶通过的取证区域,在车辆行驶通过目标取证区域时,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车辆在目标取证区域中的多个位置点,得到与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位置点集合,由于每一取证区域对应一组位置点集合,因此每组位置点集合能够用于表征车辆行驶通过对应区域的轨迹特征,通过将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与目标交易绑定,使得车辆行驶在收费路段上与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路侧设备进行目标交易时,能够以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作为对应的取证信息,实现在路侧设备与车载终端的电子交易过程中,对车辆行驶路径进行准确还原,为电子交易的路径追溯提供了取证途径。
54.此外,通过在路侧设备与车载终端的电子交易过程中,对车辆行驶路径进行准确还原,能够避免出现电子交易与车辆行驶路径不符的现象,提高了电子交易的准确程度。
55.请参阅图3,图3是本技术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交易方法的实现流程图。图3对应的实施例与图2对应的实施例不同之处在于,如果电子交易方法基于v2x通信技术进行,则在图2所示步骤基础上,在步骤s11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56.s21:若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的位置点集合符合所述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轨迹特征,则确定所述车辆行驶于收费路段,所述车辆需与所述目标路侧设备进行交易。
57.在步骤s21中,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的位置点集合符合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轨迹特征,指的是车载终端记录的位置点集合所表征的区域的轨迹特征,与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轨迹特征相同。也即,确定了车辆行驶于收费路段。
58.在本实施例中,由于每组位置点集合用于表征车辆行驶通过对应区域的轨迹特征,故当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的位置点集合符合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轨迹特征,即可确定车辆行驶于收费路段,相应地,决定车辆需与目标路侧设备进行交易。
59.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当有两条不同的道路相邻时,如主路与辅路,基于v2x通信技术实现的电子交易方案,无法区分车辆当前行驶在主路还是形式在辅路,也即在电子交易是基于v2x通信技术实现时,存在因无法区分主、辅路导致的误交易的问题。因此,本实施例通过将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的位置点集合所表征的轨迹特征,与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轨迹特征进行比对,能够实现对车辆行驶在主路或辅路进行区分。
60.在具体实现时,由于电子交易方法基于v2x通信技术实现,车辆与目标路侧设备进行目标交易的具体过程,可以是车载终端监听目标路侧设备的广播消息,车载终端根据该广播消息向目标路侧设备返回应答消息,实现与目标路侧设备之间的握手。车载终端如果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的位置点集合符合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轨迹特征,则确定车辆行驶于收费路段,因此车载终端可以主动发起电子支付操作,完成与目标路侧设备之间的电子交易。或者,车载终端将确定了车辆行驶于收费路段的信息发送至目标路侧设备,令目标路侧设备对车载终端进行电子收费,也即目标路侧设备向车载终端发起电子交易的消息,由车载终端响应于目标路侧设备发起的电子交易的消息,完成该电子交易对应的电子支付操作。
61.本实施例中,根据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的位置点集合所表征的轨迹特征,与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轨迹特征进行比对,且在比对符合时,确定车辆行驶于收费路段,也即确定车辆与目标路侧设备进行交易,实现了在电子交易过程中,不仅能将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与目标交易绑定,还能够为车辆与目标路侧设备是否进行交易提供确切的依据。
62.图4是本技术再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交易方法的实现流程图。图4对应的实施例与图2或图3对应的实施例不同之处在于,在步骤s11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63.s31:将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的位置点集合与地图信息进行匹配,得到匹配结果。
64.s32:根据所述匹配结果确定所述车辆当前行驶是否行驶在收费路段。
65.在本实施例中,地图信息为车载终端于电子地图上进行定位得到的位置信息。这里,车载终端上预先安装有电子地图应用程序,通过启用该电子地图应用程序,即可实时获悉车辆在地图上的位置信息,也即地图信息。
66.需要说明的是,车载定位信息获取的位置点集合为目标取证区域中的多个位置点,也即位置点集合表征了目标取证区域中的多个位置点的位置信息。地图信息为电子地图应用程序中确定的车辆位置。另外,车载定位信息是由车载终端上配置的卫星定位系统进行定位得到的,地图信息则是通过应用程序通过移动网络与卫星信号同步获取得到。也即,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的位置点集合与地图信息,属于两种获取方式不同或来源不同的位置信息,且都能够用于表征车辆的当前位置,因此能够根据匹配结果确定车辆当前行驶是否行驶在收费路段。
67.基于此,将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的位置点集合与地图信息进行匹配,能够实现对车辆的当前定位信息进行修正。
68.作为一个实施例,在步骤s32之后还包括:
69.若所述位置点集合与地图信息的匹配结果为所述车辆行驶于收费路段,且所述车辆的当前定位信息不位于所述收费路段上,则对车辆的所述当前定位信息进行修正,以调整所述当前定位信息至所述收费路段。
70.在本实施例中,车载定位信息是由车载终端上配置的卫星定位系统进行定位得到的,地图信息则是通过应用程序通过移动网络与卫星信号同步获取得到。因此,如果位置点集合与地图信息的匹配结果为车辆行驶于收费路段,而车辆的当前定位信息不位于收费路段上,则此时需要对车辆的当前定位信息进行修正,将车辆的当前定位信息调整至收费路
段。
71.容易理解的是,在实际应用中,当车辆每次行驶通过目标取证区域后,得到位置点集合,将位置点集合与地图信息进行匹配,且在每次得到匹配结果后,都对车辆的当前定位信息进行修正。如果位置点集合与地图信息的匹配结果为车辆行驶于收费路段,而车辆的当前定位信息不位于收费路段上,则对车辆的当前定位信息进行修正,将车辆的当前定位信息调整至收费路段,实现了对车辆的实时定位信息进行修正,避免出现定位漂移等现象。
72.图5是本技术又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交易方法的实现流程图。图5对应的实施例与图1对应的实施例不同之处在于,在步骤s11之后还包括:
73.s41:以车辆行驶通过所述目标取证区域时得到的每个位置点集合作为所述车辆行驶的一个路径节点。
74.s42:基于所有的所述路径节点对所述车辆行驶在所述收费路段上的路径进行还原,得到目标路径信息,所述目标路径信息用于电子交易的核算。
75.需要说明的是,车辆行驶过程中,由于不同路段之间存在相互贯通或者穿插等关系,因此当车辆行驶通过第一路段进入新的路段后,可以重新就新的路进行行驶路径记录。对应地,如果车辆行驶通过多个路段,且多个路段中只有部分路段为收费路段,因此在实现电子交易核算时,需要对该车辆行驶了的收费路段的路径进行还原。
76.在本实施例中,车辆行驶通过每个取证区域时,都会得到一组位置点集合,将该位置点集合作为车辆行驶的一个路径节点,进而将车辆行驶通过的每个取证区域对应的路径节点进行收集,为还原车辆行驶在收费路段上的路径提供实现基础。
77.在具体实现时,车辆行驶通过目标取证区域时得到的位置点集合,包括了该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多个位置点,也即该位置点集合为多组位置点数据。将每个位置点集合作为车辆行驶的一个路径节点,相当于将每个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多组位置点数据作为路径节点的节点位置数据。例如,当车辆行驶通过目标取证区域且获得该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位置点集合后,可以将该位置点集合在地图上进行标记,也即作为车辆行驶轨迹或路径上的一个节点。当所有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位置点集合都作为车辆行驶路径的一个路径节点后,即可完成对路径节点的收集,完成车辆行驶在收费路段上的路径还原,得到目标路径信息。
78.本实施例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以该目标路径信息作为电子交易的核算依据,使得电子交易的核算能够基于目标路径信息的生成而立即进行,同时还能够将电子交易与该目标路径信息进行绑定,提高了电子交易的效率与可靠性。
79.作为一个实施例,为了提高车辆的路径记录的合理性,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交易方法,还包括:
80.当车辆驶入收费路段的入口区域的取证区域时,为所述车辆创建路径记录,且将所述入口处目标取证区域获取的位置点集合对应的路径节点作为所述路径记录的起始节点;所述路径记录包含多个路径节点,且每一路径节点对应记录一个位置点集合;在车辆驶入收费路段后,每经过一个取证区域,则在所述车辆的路径记录中新增一个路径节点;在车辆驶入收费路段的出口处的取证区域时,将收费路段的出口处的位置点集合对应的路径节点,作为所述车辆的路径记录的末尾节点写入所述车辆的路径记录。
81.在本实施例中,车辆行驶进入收费路段后,当车辆行驶至收费路段的入口区域时,
该入口区域设置的路侧设备即为目标路侧设备,车载终端通过与该目标路侧设备进行目标交易的过程中,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车辆在入口区域的多个位置点,得到与入口区域对应的位置点集合,进而以入口区域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为基础,为车辆创建路径记录,且将入口处目标取证区域获取的位置点集合对应的路径节点作为路径记录的起始节点。在车辆驶入收费路段后,每经过一个取证区域,相应地获一个取证区域对应的位置点集合,因此基于每个位置点集合能够在车辆的路径记录中新增一个路径节点。当车辆驶入收费路段的出口处的取证区域时,将收费路段的出口处的位置点集合对应的路径节点,作为车辆的路径记录的末尾节点写入车辆的路径记录,也即完成对该条路径信息的记录。
82.容易理解的是,本实施例通过将收费路段的入口处、收费路段的途径点以及收费路段的出口处进行区分,使得路径记录能够完整地按照车辆的行驶路径和途径节点的先后顺序进行还原,提高了车辆行驶路径还原的科学化程度与还原效率。
83.请参阅图6,图6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交易装置的结构框图。本实施例中该电子交易装置包括的各单元用于执行图2对应的实施例中的各步骤。具体请参阅图2以及图2所对应的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实施例相关的部分。参见图6,电子交易装置60,包括:获取单元61与绑定单元62。其中:
84.获取单元61,用于当车辆行驶通过目标取证区域时,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车辆在所述目标取证区域中的多个位置点,得到与所述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位置点集合;其中,收费路段上预设多个取证区域,所述目标取证区域为车辆当前行驶通过的取证区域;每一取证区域对应一组位置点集合;每组位置点集合用于表征车辆行驶通过对应区域的轨迹特征。
85.绑定单元62,用于将所述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与目标交易绑定,以将所述目标取证区域以及对应的位置点集合作为所述目标交易的取证信息;其中,所述目标交易为车辆行驶在收费路段上与目标路侧设备进行的交易,所述目标路侧设备为与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路侧设备。
86.作为一个实施例,电子交易装置60还包括:第一确定单元(图中未示出)。
87.第一确定单元,用于若基于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的位置点集合符合所述目标取证区域对应的轨迹特征,则确定所述车辆行驶于收费路段,所述车辆需与所述目标路侧设备进行交易。
88.作为一个实施例,电子交易装置60还包括:匹配单元与第二确定单元(图中未示出)。
89.匹配单元,用于将车辆的车载定位信息获取的位置点集合与地图信息进行匹配,得到匹配结果。
90.第二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匹配结果确定所述车辆当前行驶是否行驶在收费路段。
91.作为一个实施例,电子交易装置60还包括:修正单元(图中未示出)。
92.修正单元,用于若所述位置点集合与地图信息的匹配结果为所述车辆行驶于收费路段,且所述车辆的当前定位信息不位于所述收费路段上,则对车辆的所述当前定位信息进行修正,以调整所述当前定位信息至所述收费路段。
93.作为一个实施例,电子交易装置60还包括:第一执行单元与第二执行单元(图中未
示出)。
94.第一执行单元,用于以车辆行驶通过所述目标取证区域时得到的每个位置点集合作为所述车辆行驶的一个路径节点;
95.第二执行单元,用于基于所有的所述路径节点对所述车辆行驶在所述收费路段上的路径进行还原,得到目标路径信息,所述目标路径信息用于电子交易的核算。
96.作为一个实施例,电子交易装置60还包括:第三执行单元、第四执行单元以及第五执行单元(图中未示出)。
97.第三执行单元,用于当车辆驶入收费路段的入口区域的取证区域时,为所述车辆创建路径记录,且将所述入口处目标取证区域获取的位置点集合对应的路径节点作为所述路径记录的起始节点;所述路径记录包含多个路径节点,且每一路径节点对应记录一个位置点集合。
98.第四执行单元,用于在车辆驶入收费路段后,每经过一个取证区域,则在所述车辆的路径记录中新增一个路径节点。
99.第五执行单元,用于在车辆驶入收费路段的出口处的取证区域时,将收费路段的出口处的位置点集合对应的路径节点,作为所述车辆的路径记录的末尾节点写入所述车辆的路径记录。
100.应当理解的是,图6示出的电子交易装置的结构框图中,各单元用于执行图2对应的实施例中的各步骤。其他未在图中示出的单元,则对应于图3至图5对应实施例的个步骤,对于图2至图5对应的实施例中的各步骤已在上述实施例中进行详细解释,具体请参阅图2至图5,以及图2至图5所对应的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101.图7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框图。如图7所示,该实施例的电子设备7与存储设备71相连。电子设备7包括:处理器70、存储器7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71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7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72,例如电子交易方法的程序。处理器7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72时实现上述各个电子交易方法各实施例中的步骤,例如图2所示的s11至s12,或者,图3所示的s11至s21,或者图4所示的s11至s21,以及s11至s32,再或者图5所示的s11至s42。或者,所述处理器7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72时实现上述图6对应的实施例中各单元的功能。例如,图6所示的单元61至62的功能,具体请参阅图6对应的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此处不赘述。
102.示例性的,所述计算机程序72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单元,所述一个或者多个单元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71中,并由所述处理器70执行,以完成本技术。所述一个或多个单元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计算机程序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所述计算机程序72在所述电子设备7中的执行过程。例如,所述计算机程序72可以被分割成广播单元、第一确定单元以及第一交易单元,各单元具体功能如上所述。或者,计算机程序72可以被分割成监听单元、第二确定单元、返回单元以及第二交易单元,各单元具体功能如上所述。
103.所述电子设备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70、存储器7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7仅仅是电子设备7的示例,并不构成对电子设备7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所述电子设备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总线等。
104.所称处理器7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还可以是
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105.所述存储器71可以是所述电子设备7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电子设备7的硬盘或内存。所述存储器71也可以是所述电子设备7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电子设备7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 media 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 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 card)等。进一步地,所述存储器71还可以既包括所述电子设备7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71用于存储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及所述电子设备所需的其他程序和数据。所述存储器7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106.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技术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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